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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太初 | 南诏、大理国号考

 滇史 2021-07-05

唐、宋时期,蒙、段二姓,建国称王,先后垂五百六十余年。称蒙氏之国为“南诏”,段氏之国为“大理”,已成习惯之词,而其确切的国号叫什么,还未见有人专门加以讨论。史书对于南诏、大理国号,记载也多歧异,往往将地名、封号与国号三者混淆不清。本文根据文物和文献资料,对这个问题提出个人的看法,以供治蒙、段史的同志参考。

蒙氏建国号于何时,正史、野史和方志的记载不一致,当以正史所记较为可靠。野史的记载,多半源于民间传说,或抄袭正史之说而加以附会臆改,不尽可信。但“俗语不实,流为丹青”,其影响之广泛,远非正史所及,所以不可不辨。

野史于蒙氏之建立国号,都说始于细奴逻时,但名称各异。李京《云南志略》云:“蒙氏名细奴逻,城蒙舍之陇于图而都之,国号大蒙,自称奇王。云南建国称王始此,唐贞观三年也。”张道宗《记古滇说集》云:“王孙名奇嘉者,以蒙号国也.”王格本《南诏野史·大封民国》云:“奇王蒙氏,始唐高宗永徽三年乃建都蒙舍,筑城龙图山。贞观初灭南诏,号大蒙国。称王僭号自此始。“以建国号为“蒙”,始于细奴逻时,这是一种说法。

杨慎《滇载记》则说:“蒙氏始兴,曰细奴逻,九隆五族牟苴笃之三十六世孙也。耕于巍山之麓,数有神异。孳牧繁息,部众日盛,代张氏立国,号曰封民蒙氏,伪称南诏。实唐贞观三年也。”此说也是以建国号始于细奴逻时,惟“号曰封民蒙氏”,又称“南诏”,二名并举,殊为含混。

王崧本《南诏野史·建宁国》云:“张氏传三十三世,至张乐进求,一见蒙奇王有异相,遂妻以女,让位与奇王。王姓蒙,名细奴逻。遂灭张氏,号大封民国。”此说与《滇载记》略同,而和同书《大封民国》条“号大蒙国”又自相矛盾。

《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蒙化府建置沿革云:“初,蒙氏细奴逻自哀牢徒居今府治之西北巃于图山,筑城立国,号蒙舍诏,即六诏之一也。以其在诸部之南、又称南诏。”正德《云南志》亦云:“号蒙舍诏,改称南诏。”此以细奴逻建国号为“蒙舍诏”,亦称“南诏”,又是一种说法。蒋彬《南诏源流纪要》、冯甦《滇考》等与此大致相同。

综观以上三种说法,其共同之点是蒙氏建国号始于细奴逻时,而名称则不一致,稍加推寻,即不难看出,称“大蒙国”,是据《南诏德化碑》为说。称“蒙舍诏”“南诏”,是抄袭《蛮书》《唐书》的记载,但都把时代上推到细奴逻时了。据正史,“蒙舍诏”和“南诏”是六诏时期的部落名称,“南诏”又是蒙氏统一六诏以后的地域名称,至异牟时,“南诏”又成为他的封号,都不是国名。总之,野史说建国号始于细奴逻时是没有根据的。

蒙氏政权之正式建立国当始于唐玄宗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阁罗凤归附吐蕃之际。《蛮书》载蒙氏世系,自皮逻阁以上诸世,都没有封号,自皮逻阁立,始授“特进台登郡王,知沙壶州刺史,赐名归义。”而且也明白记载着:“蒙舍,一诏也。居蒙舍川,在诸部落之南,故称南诏也。”这很清楚是指部落名称,并非国号。即至皮逻阁统一六诏以后,唐朝册授特进越国公云南王,所颁册书称为“西南蛮都大酋帅”,也是泛指地域部族而言,足见当时蒙氏尚无国号。《资治通鉴·唐纪》德宗贞元十年异牟寻献地图注云:“至蒙归义,玄宗封为云南王,因号云南。”这是指的封号而不是国号。在当时,唐朝之视蒙氏,不过是边境上的一个少数民族藩王,并非独立的外国,而蒙氏自己也事唐甚恭,不敢以敌国自居。阁罗凤继位,仍沿袭“云南王”旧封。至天宝战役,弃唐归蕃,始建立国号和纪元,与唐分庭抗礼。

《南诏德化碑》云:“天宝十一载正月一日,于邓川册诏为赞普钟南国大诏(按:原碑此句已损毁,此系据万历《云南通志》录文。据首段“我赞普钟蒙国大诏”句,此处之“南国”,应是“蒙国”之误)。……改年为赞普钟元年。”此为阁罗凤建号改元的直接证据。国号为“蒙”,是以姓氏为号的。大理国及元代的资料中,亦曾提到“蒙国”的名称,《兴宝寺碑》云:“大蒙知军事布燮杨桢之所剏也”。段氏去南诏未远,其称“大蒙”,必有依据。近年新出至元二十九年《陈氏墓志》也有“蒙国孝桓王之朝”句,可为佐证。《元史·地理志》说:“至阁罗凤号大蒙国”。其说甚是。

唐德宗贞元十年,异牟寻与唐重修旧好,弃蕃归唐,放弃吐蕃封号,请复“南诏”旧名,“蒙国”之号至少对外已废除不用。《资治通鉴·唐纪》德宗贞元十年正月载:“崔佐时至云南所都羊苴哶城。吐蕃使者数百人先在其国。……异牟寻不得已,夜迎之。佐时大宣诏书。异牟寻恐惧,顾左右失色。业已归唐,乃歔欷流涕,俯伏受诏。郑回密见佐时教之,故佐时尽得其情。因劝异牟寻悉斩吐蕃使者,去吐蕃所立之号,献其金印,复南诏旧名。异牟寻皆从之。”《新唐书·南诏传》说:“乃遣弟凑罗栋,清平官尹仇宽等二十七人入献地图方物,请复号南诏。”与豆沙关《袁滋摩岩》“赴云南册蒙异牟寻为南诏”相合。此时的“南诏”一名,已不是地域或部族名称,而是封号,故《资治通鉴·考异》僖宗广明元年引《云南事状》云:“中书奏:'玄宗册蒙归义为云南王,其子阁罗凤降于吐蕃,其孙异牟寻郤归朝廷,自请改云南王,赐号南诏。德宗从之。’”“南诏”即是“南王”,与“云南王”含义相同,因此异牟寻与崔佐时会盟《誓文》亦称“云南诏异牟寻”。

自异牟寻至丰祐诸世,皆沿袭“南诏”封号,未见有国号的记载。至世隆时,又有建国号称帝之事。《新唐书·南诏传》云:“坦绰酋龙(即世隆)立,恚朝廷不吊卹,又诏书乃赐故王,以草具进使者而遣,遂僭称皇帝,建元建极,自号大礼国。”《资治通鉴》所记与此同。世隆以“大礼”为国号,当因从大厘城得名。向达《蛮书校注》卷五曰:“大厘城南去阳苴哶城四十里,北去龙口城二十五里,邑居人户尤众。哶罗皮多在此城。并阳苴哶并邆川,今并南诏往来所居也。”《元史·地理志》曰:“南诏徙治太和城,至异牟寻,又迁居喜郡史城,又徙居羊苴哶城。”史城即大厘城,曾一度为南诏都城,故世隆用以为国号。礼、厘二字,当是音近而异写。

世隆卒,子法(即隆舜)立,改国号为“大封民”。《新唐书·南诏传》云:“酋龙死,子法嗣,自号大封人。”《资治通鉴·唐纪》僖宗乾符四年:“酋龙卒,子法立,国号鹤拓,亦号大封人”。《考异》引徐云虔《南诏录》云:“南诏别名鹤拓,其后亦自称大封人。”诸书作“大封人”而不称“大封民”,殆因避唐太宗讳而改,野史则皆作“大封民”。张道宗《记古滇说集》曰:“隆舜立改国号日大封民国”;又记隆舜卒于东京(即善阐,今昆明),葬返大封民国;又记孝哀帝(即舜化贞)回大封民国,入太和城宫,为郑买嗣所弑。胡蔚本《南诏野史·隆舜传》亦曰:“改国号日大封民国”。按:日本京都有邻馆所藏《南诏图传》,卷末有舜化贞中兴二年(公元898年)御臣王奉宗信博士内常侍酋望忍爽张顺等记云……保和二年己巳岁,有西域和尚菩吾西域莲花部……尊阿嵯耶观音从蕃国中行化至汝大封民国,如今何在”?又云:“至嵯耶九年丁巳岁,圣驾淋(临)盆……敕大封民国圣教兴行”。足证隆舜国号为“大封民”。

然《资治通鉴》所谓之“国号鹤拓”,疑有错误。“鹤拓”当是地名而非国号,《新唐书·南诏传》:“南诏或曰鹤拓”;徐云虔《南诏录》:“南诏别名鹤拓”,何光远《鉴戒录》卷二胡曾《破木夹答南诏牒》:“且按此朝之旧仪,未悉彼国之新制。不知鹤拓,唯认苴哶辨南诏之新旧名号”。崔致远《桂苑笔耕集》卷二《谢示南蛮通和事宜表》:“入鹤拓使胄嗣王龟年、龟门使刘光裕等回,得骠信表并国信”。诸书将“南诏”与“鹤拓”并举,都是指的地域名称。“鹤拓”乃南诏晚期首府的地名,《五代会要》卷三十载后唐天成二年西川奏:“据黎州状,云南使至大渡河为转牒曰:“自鹤拓历至几美、白崖爽等,又入弄栋演习……转送黎州”云云。凡所提及的鹤拓、几美、白崖、弄栋等处,都是地名,爽和演习则为官名。《元史·地理志》鹤庆路云:“徙治羊苴哶城,地近龙尾、鹤拓,今府即其地也;《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五云:“大理旧名鹤拓”,所说是对的。

如上所说,蒙氏政权的建立国号,明确可考者仅阁罗凤、世隆、隆舜诸世,而且都是在与唐朝失和的情况下建立的。阁罗凤的国号为“蒙”,世隆的国号为“大礼”,隆舜的国号为“大封民”。习惯上将蒙氏政权统统都称作“南诏”,严格说是不确切的。

段氏的国号,正史称作“大理”,野史称作“大理”及“后 理”。《宋史·大理传》云:“大理国,即唐南诏也”;又云:“(政和七年)制以其王段和誉为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云南节度使、上柱国、大理国王”。此处称段氏为“大理国”是不对的,因为其国号实名“理”,“大”字乃是加上的自尊之词,犹如大唐、大宋之类。按照正史的传统体例来说,中央王朝对于四裔各国不应书其尊称,而且这样称呼也容易给人一种错觉,认为段氏的国号就是“大理”。

淡生堂抄本《南诏野史·大天兴国》曰:“赵氏国号立未久,干贞又篡赵,号大义宁,才八年,通海节度使段思平讨之,自立号理国,即大理”。王崧本《南诏野史·段智兴传》录元宪宗《御祭文》亦曰:“兹特遣太常省祭,赠为理国向义天定贤王段公”。此两书称“理国”而不称“大理”,实为确切得体。

从近年大理新发现的一些元代墓碑上,更进一步证实段氏之国号名“理”,如元统二年《正直温良恭谦和尚墓志》云:“洎理朝,子孙或隐或显。二十七代孙曰僧跋,释名戒光,生于理末”;后至元六年《赵长墓志》云:“祖曰寿,遵廉耻忠诚之道,故理天开间,事国公高泰”;又云:“伯曰长,乃相副官……娉二室张氏,乃故理国相布燮张与信之三代孙先福之女”;元统元年《□兆郡夫人墓志》云:“夫人高氏,讳药师娘,迺故理开国公黑布燮腾冲(下缺数字)泰廉之云仍”;至正十五年《鹤庆路照磨杨伯□门墓志》云:“乃故理杨侯觉诺十七代孙”;至正二十六年《李珠庆神道碑》云:“理朝赐号李白金襕”。凡此诸碑,作“理朝”,是直书其国名,作“故理”,是追述前朝,犹如故宋、前明之义。

《南诏野史》《滇载记》诸书记段正淳复位,号“后理国”。今据所见正淳以后碑刻如《兴宝寺碑》《高生福墓志》及保天、天开时写本经卷,均称“大理国”,无作“后理国”者,可见野史之说不确。“后理”当是后代史家用来区别段氏政权前后两个阶段之词,有如前汉、后汉,西晋、东晋,北宋、南宋之例,并非其自称之号。

转自云南省文史研究馆编:《云南文史论集——云南省文史研究馆成立四十周年纪念》,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年,第138-143页。部分字体因无法输入或显示,做了简化处理,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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