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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南

 数字人生6688 2021-07-07
山东税务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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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新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一次性完成多个税种的申报。如需新增或变更税源,应先填报或修改《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再进行纳税申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原单税种纳税申报模块入口仍然保留。

01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税源信息报告

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前,需先完成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采集,业务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

下面以“印花税”为例介绍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的新增、修改及删除操作。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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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税种为“印花税”右侧对应的“税源采集”操作按钮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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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增税源

点击“新增税源”按钮进入印花税纳税采集表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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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次申报的“纳税期限”,如纳税人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为按月,则纳税期限选择“按月”,选择税款所属期起,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止且不可修改。在“按期申报”中系统自动带出已认定的征收品目。

申报数据填写完成,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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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确认”按钮,系统提示:保存税源信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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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改税源

如纳税人需修改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则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选择需要修改税源的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申报标志,点击“查询税源”按钮,系统显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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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本条印花税采集的税源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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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印花税纳税采集表界面,填写修改后的数据,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税源信息成功,完成税源信息修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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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废税源

在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勾选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点击“作废税源”按钮,可作废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备注:已申报的税源信息无法作废),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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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费种税源信息的新增、修改及删除操作流程参考以上说明,不再赘述。

02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纳税人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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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纳税期限,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可单个税种申报也可同时勾选多个税种进行申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表界面,系统显示需要申报税种的申报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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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提交申报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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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回执页面展示各税种的申报结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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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大家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

编发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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