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重点督导检查第一督导检查组(下称督导检查组)在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苇子沟煤矿(下称苇子沟煤矿)井下检查升井时,架空乘人装置遭遇故障。 架空乘人装置紧急停车后,乘员离开吊椅。 带队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总监商登莹乘坐的吊椅在通过第三个绳轮支架时突然卡住,紧随其后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监察专员李大生的吊椅钢绳却继续运转,眼看两个吊椅越靠越近,紧急关头,他起身抓住紧急停车保护装置控制绳,两个吊椅在相距几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苇子沟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在矿井斜巷运送人员,其工作原理类似于地面的旅游索道。吊椅是一个铁架,顶部用于卡住索道,底端前后连着脚踏和座位,该装置又被称为“猴车”。 在长约1200米的斜巷矿井升井过程中,卡停的情况接二连三地发生。约25分钟行程,用了近两倍的时间。 “你们的应急广播呢?”李大生现场质问企业负责人。 “建井期没有装。”负责人回答。 “是没买呀,还是没装呀?” “没有装。”“那什么时间装呀!跟人车要配套呀,同志!要是抢险救援,有伤者怎么办,怎么联络,怎么管理?”负责人被问得哑口无言。 “早一分钟上来,就早一分钟的希望。”督导检查组在企业突击检查时态度严厉地说,关乎性命之事,容不得半点马虎。 督导检查组在井下检查。 随访记者坐在吊椅上看到,工作人员隔着百米距离大声喊话,用矿灯发信号沟通。在嘈杂的矿井中,经常是听不清,也看不明白信号,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多次停车后,督导检查组再次拉绳时发现紧急停车保护失效。“架空乘人装置每班有人试验吗?有人检修吗?有人维护吗?”督导检查组连续追问。仅升井这一块,就反映出了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督导检查组出发前确定突击检查企业。 早上督导检查组出发前,在煤企名单上随机选中了这家在建的煤矿企业。从呼图壁县城驱车约2个小时来到了山沟中的煤矿企业。 呼图壁县隶属昌吉回族自治州,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北部。县里现有15处煤矿,“4·10”透水事故企业丰源煤矿也在其中。 督导检查组与企业人员交流。 对于督导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企业负责人也觉得很“委屈”。 苇子沟煤矿有2个煤层经评估为突出矿层,揭开突出煤层前矿井未形成瓦斯抽放系统。 “我承认有违规行为,但是你让我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现在没有办法解决。”企业人员说。 “我们有(瓦斯抽放)系统,但是这个地方没有贯通,井下过不来,不可能从地面绕进去。” “这是规定!”督导检查组专家强调,并解释说“企业可以做临时抽采系统解决这个问题”。 现场交流时,李大生跟企业负责人说:“我认可企业想早点出煤的想法,但是咱得按照规矩干!不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李大生指着煤矿采掘工程图问企业负责人:“你这,一点都不考虑工人的感受!” 从交流中可以看出,企业对于标准、规范并非一无所知,而是进行了“断章取义”的改造。 这也是很多企业目前的现状,执行标准或者相关法规只看有利的部分,不全面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意或无意的忽略有约束的部分,想以此来钻法律的空子。 但这对企业,尤其是对安全人来说,都是不可取的行为。因此,认识并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了解违规行为及其后果,是企业负责人和我们全体安全人的一门必修课。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
|
来自: 黎河书苑 > 《1、建工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