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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街”发酵

 大虎妞日记 2021-07-15

第330篇。

早上正在睡回笼觉,被一阵电话铃声叫醒。

接通,刚要骂。

李胖子急乎乎地说:老虎老虎,快打开微信看看我给你转的一篇微博,跟你写的“杀人街”一模一样。

甚?你说甚?

我看看。

扣了电话打开微信,点开李胖子发来的文章一看,顿时如五雷轰顶。

这分明是我昨天那篇文章,一字没改,图片上还有我的水印“大虎妞日记”标示。

家庭群里,我姐姐在跟我报喜:老三,你的文章上头条了。

也转过来同一篇文章。

我问我姐:你在哪发现的?

我姐说:在朋友圈里看到的,我还给回复是我妹妹写的。

我姐很自豪的感觉,她以为那人转发了我的文章,帮我推广。

又说,那人要你的微信名片,我给他了。

果然看到通讯录里有新朋友的请求。

通过。

之后对话如下:

“看了你的杀人街的稿子,很赞啊!知性女子啊!”

“随意写了写,有感而发而已。”

“我盗转了一下,点击量很高。”

接着发过来截屏,点击量快两万五了。

我忍着火。

“怎么没给我推广推广?”

“我这个是微博。”

“个人微博?”

“对”。

“你这样不合适啊,我的文章。”

“嗯嗯,昨天不知道你。今天听你姐姐说,我这不是抓紧联系你。”

“不合适。”我冷冷地说。

“嗯嗯,下次提前联系你。”

“删掉吧。”我咬了咬牙,狠了狠心。

“删掉吧,原创保护。”

“我发的是微博平台,跟你的微信公众平台不一样,我不跟你说,你都不知道。”

“我的微博粉丝多,影响力大。”

我火了。

“那要是我不发现,就成你自己写的了?你可以宣传,但是不能拿我的文章改改题目,成了自己的了吧?”

“没有啊,你看看图片,都是你的标识啊!”

“你为什么不写上作者呢?出处呢?”

“我就是复制的。”

“你也没说明是复制的吧?你是搞媒体的,我也不是对版权一无所知。”

“所以我联系你啊,要不然我就不联系你了。”

“但是我不同意,我让你最好删掉。”

这就是全程对话。

后来我姐姐也跟他沟通,搞得就跟我们错了一般。

最后,删掉了。

告诉我一声“删掉了”之后,我发了个OK手势,之后便被拉黑。

有文友曾经把自己写的作品比喻为“孩子”。

我觉得比喻很形象。

我冻的耳朵手脚木麻,跑了“杀人街”转了一圈。晚上茶饭不思地回忆着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写了几个小时,小心翼翼地拿出自己的心血来与伙计们分享,你用了三两分钟来复制粘贴变成了自己的作品?

还那么无所谓的态度?

如果换成是你自己,你会高兴吗?

如果不是朋友们看到告诉我,你是不是就心安理得地拿着我的作品圈粉吸睛?

网络信息那么发达,地球都叫“村”了,更别提“日照地面窄了”。文章转到我眼皮底下不就是时间的事?

提前联系我有那么难吗?平台没有消息功能吗?

事前风险控制跟事后百般解释哪一个能更容易获得认可呢?

我“呵呵”了。

我觉得我是做不出来这种事情。

姐姐们让我“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已经这么做了。

之前看到网上许多关于“侵权”的纠纷,没想到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虽然我写的文章在别人眼里没什么价值,会有人觉得没必要这么大动肝火。

前面说过了,自己的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丑孩子俊孩子都有自己的心血,随随便便让别人不打招呼地抱走,哪个母亲会答应?

而且,我要的不是钱。

我的平台有赞赏功能,我很久都没有用过。

我要的是尊重,对别人作品的尊重,对作者的尊重。

《流星花园》里道明寺那句话,我记了快二十年:

道歉有用的话,要什么警察。

我啐了自己一脸:呸,你连个道歉都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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