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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鼠药为何要诅咒“老鼠不死我就死”

 狐眼碌碌 2021-07-19

我从市场外头经过,看到一个地摊的小喇叭不停地循环播放:特效老鼠药,老鼠食了一步死,老鼠不死我就死。
 
停下脚步的我忍不住笑了:卖个老鼠药,干嘛对自己这么狠呢?
 
以前知道有种“饥饿式营销”,借助信息不对称来吊人胃口,房地产行业用得特别多,明明楼盘一套房子还没卖,销控表上大半涂着“已售”的红色;或者雇一群民工凌晨五点排队,制造热销的氛围。
 
卖鼠药的这招,似乎应称之为“诅咒式营销”。
 
我想他之所以发毒誓,无非是要别人相信他的鼠药不会不灵。他倒是很了解公众心理,现在假货太多,人们买什么东西都对质量疑神疑鬼。社会诚信稀薄,诅咒发誓就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
 
但毒誓一般是不能验证的。从前东北有个市长,为了证明穿城而过的松花江没被污染,当着电视台记者,舀了一瓶水仰脖子咕咚;还有一位曾经的广州市长,为了证明珠江的治污效果,亲自带头横渡,他们用“铁的事实”来证明自己没说假话。媒体喜欢这样的新闻,认为领导有担当,我却觉得挺悲哀,说一句话就行了的事,因为没人相信,要靠亲力亲为来证明,有什么值得赞赏呢。
 


当然毒誓也不是都不能“验证”,有些偶尔“验证”了的,就被当成所谓的“现世报”,比如有人诅咒自己骗人就被车撞死,然后出门果然就与一辆重卡发生了“相对运动”。但这纯粹巧合。诅咒“天打五雷轰”的,有几个真被轰了?“天灵灵,地灵灵”,要是一许愿一发誓就灵,这世界就乱套了。
 
“现世报”属于迷信,造成一种怪象,很多人一方面百无禁忌,一方面却喜欢发毒誓,发了誓不算数继续不算数,“自欺欺人”。古人说食言而“肥”,现在人们又养生又保健,食了言的人未必都肥,说假话更有“隐蔽性”。
 
卖鼠药的摊贩发这种毒誓,自然也属于无法验证一类。他自己愿意把命运与老鼠绑在一起,但谁也没有权力要他“与鼠偕亡”。要是老鼠药有效,他不用自己吃一包来验证;要是老鼠药没效,他也不怕自己吃一包来验证。因此,这样的毒誓原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兑现的谎言。
 
看到那个鼠药摊时,我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穿越到了上中学的时候。那时候街上经常见到这种摊贩,他们有个别名:过街溜。意思是“穿街过巷,溜之大吉”。他们在街头摆摊兜售各种草药和膏丹丸散,油嘴滑舌,手脚并用,目光四射,成为我印象最深的少年时代的场景,我还写过一篇过街溜“循循善诱”把围观者一个不剩骗得哭笑不得的小说。
 
我一直觉得现在社会缺乏诚信,与这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做一锤子买卖的“过街溜”不无关系。那时正是市场经济的“滥觞”时期,骗一个算一个的他们,树立了一个商业坏榜样。但责任更大的还是那些商界精英,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大中小的老板几乎人手一册《孙子兵法》,将之奉为指导实践的经典,在诚信为本、童叟无欺的商业传统中开拓出了“兵行诡道”的新境界,公平两利的买卖在人们的观念中,被扭曲成了你死我活的“商战”。
 


探究鼠药摊贩这种毒誓很有意思,它对顾客的发誓本质上属于一种不成文的“私约”,毒誓式的私约,折射出来的是一种赌博心态。因为彼此不信任,人跟人打交道都像押宝,夸海口要让别人相信,根本没想过自己要践诺,并不把“私约”当成一种约束,忘记中国原本是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之类古训的。
 
当然,“君子”云云,对于市井之人,要求自然太高。马未都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私约”大于“公约”。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承诺当成一种神圣的东西,说话算数,不会随便毁约食言,立约之时既不需要什么人来作证,不能履约就认赌服输,没想过要上法庭出具什么证据,因为它讲的是“心证”,你知我知之外,还有天知,不能欺天,信奉“人在做,天在看”。
 
尊重私约是一种信仰。贾樟柯的电影《山河故人》有一幕:“准黑社会”斌哥的两个手下因借钱闹矛盾,斌哥把一尊关公像摆在桌上,让声称没向别人借过钱的那位对着关公发誓,那个人立马就承认了。书也好电影也好,都有“文化背景”,有人说看不懂贾樟柯的电影,那是因为“守信”观念淡出了这个社会。
 
南宁曾发生一起雇凶杀人案:有人花200万元雇凶杀掉一个曾经的合作伙伴,层层转手,最后的受雇人只拿到10万元,觉得不值的他于是串通谋杀对象伪装被杀交差。前不久英国的《泰晤士报》将这个奇案评为今年的“最搞笑诺贝尔奖”。它为什么能入选?不正是这种连环“失信”的荒诞吗?
 
失信带来许多问题,其中一个不易觉察的后果是人们不得不付出更高的社会成本。仅就商业来说,本来双方彼此信任就能达成的交易,却不得借助于抵押,交纳佣金、预付金等等。此外,那些公证、担保、监管等等,本质上都是缺乏诚信的代价。
 
写这篇东西时,看到一个视频,说一般的国家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指数只有5—25,而丹麦达到89。所以,丹麦的超市无人看管——这可不是马云搞的全是监控头、每个人“全裸”消费的“无人超市”,人家根本就没有摄像头和防盗报警门;公交车、地铁不检票;父母可以把婴儿车丢在咖啡店外自顾自聊大天;陌生人毫不犹豫会把钱借给临时遇到困难的你。心理学家测试证明,日常交谈中每个人平均10分钟要撒谎3次。人性如此习惯于撒谎,丹麦人与人的信任度却高到这种程度,不能不说已经形成了一种“诚信文化”。
 
都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当你生活在一个彼此信任的环境,每天与人打交道时不用抱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心态,不用“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不用紧张兮兮处处设防,而是神经松弛听其自然,相信一定是一种不一样的感受。
 
中国有很多关于诚信的古训,从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民无信不立”,到民间的“说出的话,泼出的水”“男儿牙齿当金使”……也有许多重诺守信的传说和轶事,尾生抱柱、曾子杀彘、韩信报恩、季礼挂剑……但这未必就说明我们有诚信的传统,这种格言和故事更像是对诚信的呼唤和救时补弊。
 


诚信社会建设之所以难,是因为大部分的人妨碍、侵蚀着社会诚信而不自知。那个卖鼠药发毒誓的人、那些跟风去弄假文凭的人,那些为贪图方便开假证明的人、那些痴迷于“致富事业”的传销者、那些电视广告中推荐保健品的假大夫、那些认为“摆平就是水平”的虚假信息发布者、那些不问真假只管是非的“正能量”传播者,包括哄孩子却从不兑现的父母……他(我)们其实都在不自觉地挖着一个越来越深的“塔西佗陷阱”。
 
那句流行的俗话怎么说的:雪崩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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