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精髓以下文章来源于脆皮先生,作者脆皮先生 脆皮先生 职场奶爸,分享不一样的观点。这几天,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寻子成功的消息,刷爆了热搜。 本文作者:脆皮先生 1 经历了24年的奔波寻找,郭刚堂终于和儿子相认了。 这个场景,每个看到的人,都无法不为其泪流满面。 孩子被拐走时,郭刚堂还是年轻力壮的青年。 找到孩子的时候,却已两鬓斑白,皱纹纵横。 在找到孩子之前,苍老已经悄然将他占领。 我们都希望,命运能够放过这家人,他们已经够苦了。 就团圆吧,孩子缺席的时间,用未来的陪伴补上。 但,事情的走向,却让很多人大感意外。 郭刚堂的儿子郭新振表示:“以后还是想留在养父母身边。” 至于亲生父母,他会利用假期多回家看看。 此言一出,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不少网友都痛斥,他是在“认贼作父”。 但郭刚堂却理解并尊重了孩子的这个决定。 他说,“以后会把孩子的养父母当作一门亲戚,常常走动。” 事情发展到这,我更多的是觉得无奈和唏嘘。 郭刚堂的儿子找到了,但没有完全找到。 他找到了郭新振,却找不回儿子这24年的情感与成长。 就像网上那句刺痛了我无数遍的评论: “郭刚堂失去了两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 2 郭新振的这个决定,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 一面是倾尽所有的亲生父母,一面是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的养父母。 一面是情,一面是法。 他所面临的,是一个巨大的道德困境。 何况养父母对待他这些年,几乎是视如己出。 郭新振的养父母家,原本是有两个女儿。 但是两人一心想要一个儿子,一直无法如愿。 最终,碰上了拐卖了郭新振的人贩子,将他买下。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养父母对其倍加疼爱,从来不舍得打骂。 全家最好的东西,都是先紧着郭新振来。 两个姐姐比他大不少,长大后替父母撑起了照顾郭新振的担子。 先后拿出积蓄来,给郭新振买车买房。 如果不是被拐来的,郭新振的确就是一个被爱灌养着长大的孩子。 和郭刚堂相认的时候,相比于父母的撕心裂肺,郭新振一直表现得相对冷静。 他悲,他痛,他也陌生,也疏离。 在他前20多年的人生里,都未曾料想过自己会和拐卖挂钩, 如今,这个消息仿佛一声震雷,砸进了他的生活。 连带着他毫无记忆的亲生父母,和一份充满着悲壮与牺牲的情感。 而被他视为亲生父母的养父母,却一下子成为了拐卖的帮凶。 一下子所有人都跑过来说:“你不能爱他们,要恨他们,要和他们一刀两断。” 不管是谁,都没那么容易接受。 我们没有底气,也没有资格去指责郭新振,他同样也是受害者。 我们不是他,我们不知道对他来说怎么选都是错。 选郭刚堂,放不下自己与养父母的情感羁绊。 选养父母,对不起亲生父母的寻找与爱。 这从来就不是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的选择题,终究要牺牲一方。 是他自己,或是亲生父亲。 今年,郭刚堂已经51岁了。 他的整个青春和大半个人生,都付出在了找孩子的路上。 如今,即便找回了孩子,此后也只有假期能够相见。 加起来也没有几年。 那可是他的亲生儿子啊。 郭刚堂和郭新振,哪怕血浓于水,但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样的情感悲剧,到底谁能为他们负责? 3 比起郭新振的选择,更让我难受的,是郭刚堂对其养父母的态度。 为了孩子,他将养父母视作了亲戚。 这是一个父亲为了不让孩子为难,所做出的无奈决定。 其实,这也是不少被拐家庭的选择。 有的孩子,还会在被亲生父母寻回之后,选择将养父母接过去同养。 但我还是希望更多受害家庭,能够对养父母追责。 在成为父母之前,对孩子来说,他们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买家。 谁造成了亲生父母和孩子的情感隔阂? 谁在他们的血缘之间横亘一脚? 人贩子该死,但买家就没有一点过错吗? 其实,很多像郭家父子这样悲剧的根源,都是因为买家的自私。 看过华西都市报的一篇报道。 寻找被拐儿童的网站“宝贝回家”的创办者张宝艳,在接受采访时说过: 在她这么多年找回来的900多个孩子中,真正会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最多也就占两成。 百分之八十多的,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甚至有不少孩子被找到后,不愿意认自己的亲生父母。 因为他们不仅离不开养父母那边的生长环境,也无法割舍和养父母所谓的亲情关系。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处处长蒋晓玲分享过一个案例: 几年前,警方解救了一个11岁的孩子。 因为从记事起,他所有的记忆都是跟养父母在一起。 回来的火车上,他宁愿和警察交谈,也不愿意和亲生父亲说一个字。 我们难以想象,对孩子的亲生父母来说,明明找到了孩子,却被他恨着的心情,会是多么难受。 他们经历了两次痛苦。 一次是孩子被拐时。 一次是孩子就站在自己面前,却不愿认他,和他回家。 被拐的孩子,此生都会背负着对亲生父母的亏欠。 他们的亲生父母,永远也逃不开对孩子的心疼愧疚,乃至想近却不可得。 养父母,竟能成为这样的悲剧中最大的受益者。 实在是太让人愤怒。 谁还记得,一开始正是他们的自私,才造成了现在三家人的痛苦? 4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条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但郭新振的拐卖,是在法条实施之前。 也就是说,郭新振的养父母,不会受到法律的追责。 这是我们没有办法的事情。 但是还有很多像他养父母这样的买家,必须要得到严惩。 很多买家可能都觉得,我只不过是想要个孩子。 我也不会亏待他,也有别人养不起,卖给我怎么就不行? 但他们没想过,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 不是每个被拐卖的孩子,都能“幸运”地被买到收养家庭。 没有被买走的孩子怎么办? 请看看下面这位父亲的哭诉。 他的孩子,仍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人贩子偷走。 苦苦寻找16年后,终于在前不久,与儿子相认。 但看到孩子之后,他瞬间就崩溃了。 孩子的舌头被人贩子割掉,成了哑巴。 全身上下,都是被人贩子毒打留下的伤痕。 伤痕之深,连头骨都已经清晰可见。 经鉴定,这孩子已经成了一级残疾,永远也治不好了。 人贩子将他毒打成这样,就是为了让他上街乞讨,成为他们的赚钱工具。 这孩子如今最习惯的,还是跪趴在地上,做出乞讨的姿势。 熟练得让人心疼。 孩子的父亲哭着说:“为了找孩子已经倾尽所有,现在又要拿什么来养一个一级残疾的孩子的下半生?” 即便我们再不愿承认,不愿看到,但这就是没有被卖出去的孩子最真实的情况。 要不,被打残,沦为乞讨工具。 要不,被卖进风月场所,成为玩物。 这一切,每一个买家,都难辞其咎。 就算他们没有亲自将这些孩子推进深渊,他们也是罪恶的帮凶。 人贩子不会停止作恶,因为只要有市场存在,他们就永远有利可图。 现在的人贩子能够猖狂到什么地步? 上海火车站,一个妈妈带着两岁的孩子正在休息。 一个陌生女子推着婴儿车靠近她们,众目睽睽之下抱起孩子就往自己的车里放。 嘴里说着:来,跟妈妈走。 幸亏孩子母亲反应迅速,才没让她得逞。 还有那个带着孩子出门的父亲。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女子上来便要抢走他的孩子。 父亲立马警觉起来,拉着孩子不放。 但他没想到,身边围观的路人,竟全部围了上来,掩护女子抢走孩子。 被同伙钳制住的父亲,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抢走,却什么都不能做。 哪怕只剩一个买家,人贩子也甘愿为了这份生意铤而走险。 这些年,我国的打拐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刑罚也越来越重。 但是拐卖还是没有办法得到根治。 为什么? 不是人贩子太多,而是买家太多。 只要嗅到一点点利益的味道,即便是冒着重罚的危险,也永远会有人出卖灵魂。 买家,才是这条黑色产业链的原罪。 你们真的一点都不无辜。 想要从根本上消灭拐卖,要重罚的就不仅仅是人贩子,还有买家。 这也是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我们一定要呼吁买卖同罪,让买家和人贩子受到同样严厉的惩罚。 才能让他们投鼠忌器,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 很多时候,比起人贩子,拐卖市场的买主,更令我们深恶痛绝。 凭什么买家作为始作俑者可以逍遥法外? 凭什么毁了别人家庭的人,反而成了孩子最亲的人? 孩子都是父母的命。 毁了一个家庭,夺走了别的父母生之希望,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热搜没了。 但你们不该被原谅。 也不配被原谅。 因为,那是你们从别人那偷来的天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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