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第 125 篇 ● 续保条款不得表述为“非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 ● 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 ● 条款中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您第X次后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或“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在首次投保后的健康状况变化而拒绝您的重新投保申请”等类似表述; ● 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 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交纳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 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让消费者易混淆的,易发生“短险长做”风险的表述。 银保监会发的这个通知,包含的信息很多。按照这个意思,即使之前备案的产品,符合了今年1月份文件要求,依然可能被要求调整,或者主动停售。 此次通知发出后,带来的后续影响是,更大规模的产品停售,持续的时间可能不再限于5月1号,也就是5月1号之后,还会有些产品条款替换。 可以预料到,还会有很多保险公司,借监管要求名义去甩锅。目前已经看奥一些保险公司代理人为了圆之前的慌,又编新慌,比如国寿,泰康等。都是试图淡化,掩饰问题,去平顺转保。而不愿意把事情的原委讲清楚。当然对于绝对多数代理人而已,他们也没有能力讲清楚。因为他们自己自始至终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这次事情也是给所有代理人提了一个醒,多长点心吧。不要再一味的听公司怎么讲的,当出现事情的时候,就是太平黑龙江那样,你当保险公司是家,保险公司当你是骗人工具。 代理人到觉醒的时候了,随着新出生人口减少,低层次代理人的数量会越来越少,因为没有那么多的人口红利了!有些人是时候离开了…… 未来年轻群体客户不再好忽悠,保险维权事件会越来越多…… 像极了前几年的P2P事件,监管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今天埋下的雷,未来总会爆,只是程度和时间点更难以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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