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开放型、创新型、幸福宜居型城市,实现“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丹东市制定出台《关于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推进丹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围绕“老字号”改造升级、“原字号”深度开发和“新字号”培育壮大“三篇大文章”对人才的需求,从“引育用留”4个方面明确了10条27项具体政策。 立足产业发展“引”人才。实施“鸭绿江英才集聚计划”,聚焦“老原新”产业发展需要,每年支持10个“带土移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实施“鸭绿江英才储备计划”,储备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3年期每人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和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贴。每年拿出100个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聘用”的方式引进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强化评选激励“育”人才。实施“鸭绿江英才培育计划”, 加大“市级优秀专家”“丹东工匠”“丹东农艺大师”“丹东名师”“丹东名医”等行业领域重点人才评选奖励力度,引领带动各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实施“鸭绿江英才就业计划”,围绕制造业和服务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推进建立“订单、冠名、定向”等校企联合育人模式和现代学徒工作机制,靶向培育技能人才,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留丹就业创业,提升企业技术工人水平。 搭建各类平台“用”人才。每年支持10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业平台建设,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经费;支持10个实质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每年选聘5名高校院所专家赴县(市)区开展指导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金保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在域外先进地区建立离岸研发平台或孵化器,对科技成果和核心技术在丹转移转化的,其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参照在丹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优化服务保障“留”人才。对新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按照规定可直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好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收延期缴纳及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财税政策,对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等各类劳动报酬)不计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全职引进的青年拔尖以上高层次人才在丹工作期间可入住专家公寓,并享受落户登记、就医体检、休假疗养、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一对一”预约专属服务。 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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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风之力1234 > 《人才思想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