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用神辩证的思维方式与盲点的训练突破二 中天易张永红整理 温暖小窝 黃宓劼MiJie![]() 例14(乾造): 乙 丙 乙 丙 亥 寅 丑 子 解析:乙木生于寅月得令,虽坐下不通根,但有月支帝旺旁根,年午比肩帮身,地支亥子丑会成旺印生身,故身主太旺,太旺宜泄,取伤官丙火为用神。再说,寅月犹寒非丙无以暖体解冻,故丙火又成为调候之神。又因亥子丑会成水,水势旺,应取土制衡于是,此造喜用火土,即伤官生财为用神。 辩证:此造身旺印强,首选泄神伤官为用,然身旺不宜印强,须制印以平衡,故以财损印为用,如此,命局平衡,于是,火土成为命局的喜用之神。至于金则不宜为用,因命局金弱水旺,取金无力,反而助水添寒。 例15(乾造): 丁 壬 乙 丙 巳 寅 卯 子 解析:乙木日元生于寅月得令,本身坐禄通根,加上月干壬水生身,故身主太旺,太旺宜泄,取丙丁为用。由于丙丁重重,调候得力以至春木荣发,更为旺盛,故还须用财官耗之剥之。于是命局喜用火土金。 辩证:此造乃春木向阳、木火通明,有水济之,更加欣欣向荣。丙丁透干调候有力,则身旺矣!身旺足以胜财官,故土金可以取用。 例16: 己 丙 丙 戊 未 子 子 子 解析:丙火日元生于子月,不得令,坐下无根,但有天干比肩相扶,不致弱极,局中伤食通干,地支水旺,应取土制水为用神。然而丙火乃太阳之火,无水不显其光辉,所以此造也喜水。不过命局土水两旺,需金通关,故也可取金为用。于是命局喜用土金水。 辩证:此造丙火无根,伤食重,且透干,属于从儿格,放取伤食(土)为用神。从另一角度有,地支三子水多成势,非取土无以制水、故取土(伤食)为用,可以平衡命局。若统观全局,水土两旺,五行缺金。所以用神取金,既可通关,又可平衡命局。另外丙火太阳,无水不能映其光辉,无水也不能既济,所以此造喜用土金之后,仍可用水。 例17(乾造): 己 丁 丙 壬 丑 卯 寅 辰 解析:丙火日元生于卯月为相,且坐长生通根,加上月干劫财帮身,显然身太旺。太旺宜泄,取土为用神。局中月日时三支会木,于是全局木火两旺,应取水济之,否则火旺木焚,故水可作用神。然而地支寅卯辰会木得令,十分旺相,宜用金剥之削之,故金也为命局所用。于是,此造喜用土金水。 辩证:此造母旺子相,木火通明而旺,火旺木焚,必取水济之,方为既济之功,故水为调候之神。地支寅卯辰会木,又为印星得令而旺,印旺,须赖财(金)损印为用,故金也为用神。再说,全局木助火旺,用土泄之,可使命局平衡,故土亦为用神。 例18: 癸 辛 丙 壬 未 酉 辰 辰 解析:丙火日元生于酉月不得令,坐下无根,唯有支中印劫略有助身,而局中财官通根而旺,相较之下,为财旺身衰,衰者宜扶,故取印星(木)比劫(火)为用。 辩证:此造身弱财官旺。平衡之下,必须扶身,否则,身弱不胜财官,故必取印星比劫为用神。 例19(乾造): 癸 戊 丁 辛 卯 午 丑 丑 解析:丁火日元生于午月,得令,月支禄地旁根,年月戊癸化火助身,故身主太旺,太旺宜泄,取土为用神。又因身旺胜财官,所以,金水也为命局所喜。 辩证:此造身主太旺,首选泄神为用。然而全局火旺土燥,应取水调候,故水为用神,但局中水弱,必赖金发水,故金为喜神。 例20(乾造): 壬 癸 戊 壬 寅 卯 寅 子 解析:戊土生于卯月失令,好在身坐长生,不致弱极。地支两寅卯,木太旺,即官杀克身太过,要取印(火)化杀生身为用。另外,局中壬癸重重透干,乃为身弱财旺之象,还赖比劫扶身以胜财故,比劫也为命局用神。 辩证:此造身弱而财官旺,平衡之下,宜取印比生扶。取印可以化杀生身,用比劫可以助身以胜财星。具体说,局中木(官杀)旺,有克身之嫌,取火泄之,既可削弱官杀克制日主的力量,又可使之生助日元。因为此造全局财星重重而身主较弱,身弱难以胜财,非取比劫帮身不可。所以综合而论,此造以印比(劫)为用神。 例21: 丙 乙 丁 己 申 未 酉 酉 解析:丁火日元生于未月,坐下长生,有月于偏印生身,年干劫财帮扶,故属身旺。身旺宜克之、耗之,故取财官金水为用神。再说,天干木火交辉,可以顺泄,故食神己土也可作为用神。 辩证:此造生于夏天,正是火炎土燥之时,所以调候为先,取水为用。从另一解度看。此造身旺胜财官,所以,作为财官的金水也为命局所用。若从平衡角度看,此造木二、火三、金三、土三,唯水单一,故取水为用,不仅可以调候,而且也可以平衡命局。综合起来,此造喜用金水,当然,此造身旺,食神吐秀,能使命局趋于平衡,故己土也为用神。 例22: 庚 庚 丁 癸 辰 辰 巳 卯 解析:丁火日元生于辰月,不得令,妙在坐刃通根,有时支印绶生扶也不算弱,但辰月是土旺之时,局中土多,必然晦火,加上局中金水重重露干,耗克日元,因此,相较之下,日元化弱。弱者宜扶,必取比劫帮身为用,或取木生身为用。由于此造土厚非用木疏土不可,故综合起来,此造用神为木火。 辩证:此造金三、木三、水三、火二、土三,平衡之下,唯火最少,故首先扶弱,取火为用。但,局中土旺得令,土多必然晦火,非取木制土生身不可,故,木成为命局的喜神。 例23(乾造): 戊 辛 戊 壬 子 酉 申 子 解析:戊土日元生于酉月,不得令。年干戊土坐下无根,虽能帮扶日主却不力。而月柱食神得令通根,泄身有力,加上时柱财星坐旺通根,也消耗日主,故日主较弱,应取比劫、印星扶助日主,故用神为火土。 辩证:此造身弱,而财伤两旺耗泄太过,应以扶身为上,故取印比为用。若从平衡角度看,此造土三、金三、水三,缺火缺木,似乎宜补木火,可此造日主戊土吐泄太过,身弱宜扶,则宜用火生身而木克日主,故不可取木。另外此造伤官生财而财很旺,财多用比方能胜财,故比肩成为用神。 例24(乾造): 癸 甲 丁 壬 卯 寅 未 寅 解析:丁火日元生于寅月为相,全局木印重重,且得令透干,生助日主有余,故此造属身主太旺,太旺宜泄,取土为用神。再说身旺可以胜财官,故,财官也为命局所喜。 辩证:此造木火两旺,取土顺泄,可以平衡命局,故土为用神。再说,木火两旺,须取水济之,方成既济之功。而全局上下木多秉令而旺,宜金剥之削之,以趋中和,故此造还可取金为用。 例25(乾造): 辛 辛 丁 戊 亥 丑 卯 申 解析:丁火日元生于丑月,不得令,妙在坐印通根,不致弱极。身弱宜扶,故取比劫(火)印星(木)为用神。 辩证:此造上下财官伤食重重,泄身克身太过,必须以扶为上,故以印比为用神。从平衡角度看,局中金四、木二、水三、火一、土三,显然木火偏弱,宜补木火,故该造以木火为用神。 例26(乾造): 戊 甲 癸 庚 申 寅 丑 申 解析:癸水日元生于寅月,看似失令,但此时正是春水泛滥,故应以旺论。况局中金水重重助日主,所以该造为身主太旺。太旺宜泄,取木为用。另外身旺足胜财官,故火土也是此造的用神。 辨证:此造生于寅月,气候寒凝,故应以调候为先,取火为用神。而春水泛滥,逢金水重重再助,已是太旺,宜木泄之,则木为用神。身旺堪任财耗,则土(财)也为命局所用。 例27(乾造): 戊 丙 丙 己 卯 辰 寅 丑 解析:丙火日元生于辰月,还不得令,坐下长生通根,有月干比肩帮身,应算不弱。但辰月土旺,全局土多,且食伤通根透干,吐泄日元,以致日元化弱,应以扶身为上,所以取比肩印星为用神。 辩证:此造伤食众多,且秉令通根,吐泄日元太过。取木可以制土生身取火可以帮扶日元,所以用神宜取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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