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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庶洋丨《朝野僉載》考索三題

 书目文献 2021-07-30

注:此文發表於《歷史文獻研究》第46輯(廣陵書社,2021年)。此據作者word版,引用請以該刊爲準。感謝趙庶洋老師授權發佈!

《朝野僉載》考索三題

趙庶洋

[摘要]唐人張鷟所撰《朝野僉載》是一部重點記載唐代前期歷史事件的筆記,歷來備受學者重視。原書二十卷,早已散佚,今日所見者爲後人從《太平廣記》所引搜羅而成的輯本,雖然尚保存了現存文字的大部分,但是原本面貌如何已不得而知。本文依據現存材料,通過探討宋代曾經流傳的《朝野僉載補遺》與《朝野僉載》的關係、原書分門及張鷟的著述意圖等三個問題,以考察此書早期流傳中的面貌。

[關鍵詞]《朝野僉載補遺》 《太平廣記》  分門  著述意圖

《朝野僉載》一書在唐代歷史文化研究中有重要地位,故歷來即受學者重視,並對之進行研究。文獻研究方面,《四庫全書總目》、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趙守儼《朝野僉載點校說明》均對此書有專門研究,指出或解決了很多問題,對於認識此書有重要意義。但是,這些研究大多都是在輯本基礎上進行,問題的範圍受到限制,未能衝破輯本的束縛從而對此書原貌進行深入研究,導致關於此書原貌至今仍有一些問題未能解決。隨著學術研究的進步,明以來通行的輯本因其編次混亂、摻雜偽文、訛誤衆多等問題,阻礙了學者對《僉載》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在二十卷原本重新現世希望渺茫的情況下,能夠整理出一個較之寶顏堂本等舊輯本更加科學全面的新輯本也將會有很大的意義。而在新輯進行之前,對《僉載》的原貌進行深入探索,將會非常有助於這項工作的展開。筆者近年來正從事《僉載》的重新整理,在整理過程中對於《僉載》的原貌有了一些新的看法。本文擬對宋人書目中著錄的《朝野僉載補遺》一書的性質及其與《僉載》的關係、《僉載》原本分門情況及其著述意圖等三個問題進行重點探討,希望能為探索《僉載》原貌提供一些有價值的線索。

一、《朝野僉載補遺》考

《朝野僉載》一書,唐人即有記載,如莫休符《桂林風土記》載張鷟“著《雕龍策》、《帝王龜鏡》、《朝野僉載》二百卷”[1],所謂“二百卷”當是張鷟全部著述的總和,而非《僉載》一書的規模。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中也引用了《朝野僉載》的文字數條。書目著錄,目前所見最早的是北宋《崇文總目》史部傳記類著錄“《朝野僉載》二十卷”[2],稍後《新唐書·藝文志》史部雜傳記類著錄此書,作“張鷟《朝野僉載》二十卷”,並注云“自號浮休子”,北宋時所編類書《太平廣記》中引用此書文字多達四百餘條,成為原書亡佚之後保存《僉載》佚文最集中的典籍。

至南宋初年,書目著錄此書時又出現了《朝野僉載補遺》一書,如尤袤《遂初堂書目》子部小說類著錄“《朝野僉載》《僉載補遺》”二書,惜僅為簡目,未曾記錄二書卷數及具體情況。《玉海》卷五五《藝文》“唐朝野僉載”條下引《中興書目》云:

張鷟,二十卷。載周隋以來舊事,時爲問答以評目之。《補遺》三卷。[3]

與《遂初堂書目》著錄二書書名一致,是南宋初年館閣中也同時藏有二書,且據此知《朝野僉載》為二十卷,與《崇文總目》、《新唐書·藝文志》卷數同,而《朝野僉載補遺》卷數爲三卷。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一三小說類著錄“《朝野僉載補遺》三卷”,解題云:

右唐張鷟文成撰。分三十五門,載唐朝雜事。鷟自號浮休子,蓋取莊子“其生也浮,其死也休”之義[4]。

與《遂初堂書目》及《中興書目》不同的是,晁氏僅著錄《朝野僉載補遺》而未著錄《朝野僉載》,應是其家藏本如此,非晁氏遺漏。解題中“唐張鷟文成撰”一句,證明他所見《朝野僉載補遺》一書題張鷟撰,與《新唐書·藝文志》、《中興書目》等著錄《朝野僉載》的作者為張鷟一致。這是見過《朝野僉載補遺》原書的目錄學者提供的關於此書作者的最早說法。
但是,這一說法遭到了後世學者懷疑。

《四庫全書總目》卷一四〇舉今本《朝野僉載》中有寶曆元年資陽石走、孟宏微對宣宗事與張鷟時代不相及二事,推斷云:

此書《新唐書·藝文志》作“三十卷”,《宋史·藝文志》作“《僉載》二十卷,又《僉載補遺》三卷”,《文獻通考》但有《僉載補遺》三卷……尤袤《遂初堂書目》亦分《朝野僉載》及《僉載補遺》為二書。疑《僉載》乃鷟所作,《補遺》則爲後人附益。凡闌入中唐後事者,皆應爲《補遺》之文[5]。

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卷一七又舉書中預稱玄宗謚、陽城拜諫議大夫、天寶中韓朝宗入冥事等皆在張鷟身後,亦云:

蓋其中有係《僉載補遺》之文,有係後人取他書竄入也[6]。

二者均以今本《僉載》中混有後出之事或後出之文字來推斷這些文字應當出自《朝野僉載補遺》,從而證明《朝野僉載補遺》當出後人之手。這種推測如果成立,就說明《朝野僉載補遺》非張鷟本人所撰,也就是說晁公武的著錄不可信, 因此,需要重新審視這一論證是否可靠。
首先,從書目著錄上來看,《總目》及余嘉錫在論證時雖然引用了宋元書目多種,但是卻未引及《玉海》所引《中興書目》關於二書的著錄。實則《中興書目》的著錄非常關鍵,因其一方面分別著錄《僉載》和《僉載補遺》,與《遂初堂書目》一致,另一方面著錄《僉載補遺》卷數與《郡齋讀書志》相同,說明當為同一部書。雖然解題中僅言《朝野僉載》二十卷作者為張鷟,“載周隋以來舊事”,於《補遺》不置一詞,但是按照書目著錄的一般體例來看,這恰能說明《補遺》與《僉載》一樣都是張鷟所撰,故承《僉載》之解題省略。《補遺》若非張鷟所撰,才有必要著重說明。這可視作“默證”。《郡齋讀書志》關於《補遺》作者為張鷟的著錄恰好證實了《中興書目》的這個“默證”。《郡齋讀書志》所云《僉載補遺》“載唐朝雜事”也與《中興書目》所言《僉載》“載周隋以來舊事”接近,說明《補遺》與《僉載》的內容也是一致的。既然南宋時不止一種書目著錄《補遺》爲张鷟所撰,就具有重要的證據力,而《總目》及余氏《辨證》似乎均未註意到幾種書目之間的互相印證關係。

其次,如果再重新審視《總目》及余氏《辨證》所舉諸《補遺》之例,會發現其中多有問題。如《總目》所云“孟弘微對宣宗”事,不見於寶顏堂本《朝野僉載》中,而見《類說》卷四〇、《紺珠集》卷三引《朝野僉載》:

孟弘微對宣宗曰:“陛下何以不知有臣,不以文字召用?”帝怒曰:“朕耳冷,不知有卿。”翊日,諭輔臣曰:“此臣躁妄,欲求内相。”乃黜之[7]。

今按,此條文字見《北夢瑣言》卷九,《太平廣記》二六四引亦注“出《北夢瑣言》”。《太平廣記》引用《僉載》文字至夥,若此條文字出於《僉載》,《廣記》恐無捨先出之《僉載》而取後出之《北夢瑣言》之理。因此,這應當是《類說》、《紺珠集》引文竄入《瑣言》文字,非《朝野僉載》原文。類似的如《類說》、《紺珠集》“衣冠藪澤”條引《僉載》云“江陵號'衣冠藪澤’,人言'琵琶多於飯甑,措大多於鯽魚’”一事,亦出《北夢瑣言》卷四,可見《類說》、《紺珠集》引《朝野僉載》文字竄入《北夢瑣言》者並非孤例。此為宋人編纂時的粗疏之誤,本無足怪。

余嘉錫所云“陽城拜諫議大夫”條,見寶顏堂本《朝野僉載》卷二,云:

陽城居夏縣,拜諫議大夫;鄭鋼居閿鄉,拜拾遺;李周南居曲江,拜校書郎。時人以爲轉遠轉高,轉近轉卑[8]。

對於此條文字,中華書局點校本中趙守儼校勘記云:

此條見《廣記》卷一八七,云出《國史補》。按:見今本卷上[9]。

誠如校勘記所說,此條確實見於李肇《唐國史補》卷上,《太平廣記》所注出處尚不誤,應該是後人輯錄《僉載》佚文時誤輯所致,並非《僉載》原本所有。
“天寶中韓朝宗入冥”事見今本《朝野僉載》卷六:

天寶中,萬年主簿韓朝宗嘗追一人,來遲,決五下。將過縣令,令又決十下。其人患天行病而卒。後於冥司下狀言朝宗,遂被追至。入烏頸門極大,至中門前,一雙桐樹,門邊一閤垂簾幕,窺見故御史洪子輿坐。子輿曰:“韓大何爲得此來?”朝宗云:“被追來,不知何事。”子輿令早過大使,入屏墻,見故刑部尙書李乂。朝宗參見,云:“何爲決殺人?”朝宗訴云:“不是朝宗打殺,縣令重決,由患天行病自卒,非朝宗過。”又問:“縣令決汝,何牽他主簿?朝宗無事,然亦縣丞,悉見例皆受行杖。”亦決二十放還。朝宗至晚始蘇,脊上青腫,疼痛不復可言,一月已後始可。於後巡檢坊曲,遂至京城南羅城,有一坊中,一宅門向南開,宛然記得追來及乞杖處。其宅中無人居,問人,云此是公主凶宅,人不敢居。乃知大凶宅皆鬼神所處,信之[10]。

此條見《太平廣記》卷三八〇,注云“出《朝野僉載》”。《太平廣記會校》按云:

此條敘天寶間事,故李劍國氏疑其必不出《朝野僉載》。又此條前後皆出《廣異記》,斷言此條亦出《廣異記》。或曰此條年號有誤,恐是傳鈔中致誤[11]。

李劍國所疑有一定道理,然《太平廣記》諸本均作“出《朝野僉載》”,這一說法缺乏強有力的證據支持。考《舊唐書》卷九九《張嘉貞傳》載“初,嘉貞作相,薦萬年縣主簿韓朝宗,擢爲監察御史”[12],張嘉貞開元八年入相,十一年罷相,韓朝宗爲萬年縣主簿必在開元十一年之前,張鷟生前尚及見之,《朝野僉載》有此條文字亦不足爲奇,只是《廣記》“天寶中”確如《會校》所云“年號有誤”,應當作“開元中”。出現這一錯誤的原因,恐怕不是簡單的文字訛誤,而應當與《廣記》引用《僉載》時對其文字有所處理有關[13],或許此段文字原不標年代,爲《廣記》編者誤加,由於原本不存,真實情況不得而知,但不可因此細節錯誤而否認其為《僉載》之文。

《總目》所云“寶曆元年資陽石走”事,見今本《朝野僉載》卷五,云:

寶曆元年乙巳歲,資州資陽縣清弓村山有大石,可三間屋大。從此山下忽然吼踴,下山越澗,卻上坡,可百步。其石走時,有鋤禾人見之,各手把鋤,趁至所止。其石高二丈[14]。

此事亦見《太平廣記》卷三九八,注云“出《朝野僉載》”,確實出張鷟身後,不可能爲《朝野僉載》文字。考慮到《太平廣記》引書多有訛誤之處,此條出處很有可能即爲誤注。

至於余嘉錫指出其中文字有“預稱玄宗謚”者,乃因此書從《太平廣記》中輯出,《廣記》爲宋人所纂,其編纂之時將《僉載》原文改從後世通行之“玄宗”,只能說明《僉載》文字遭到後人的竄改,而不足以證明內容爲後世竄入。今本《朝野僉載》中可以考知不出張鷟原書之文字尚有出於上舉諸條之外者,其情況大致不出以上範疇,今不贅言[15]。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諸條能夠證明不出於《朝野僉載》之文字,無一處明確說明出自“《朝野僉載補遺》”者,《總目》及《四庫提要辨證》簡單地認為不出《僉載》即當出自《僉載補遺》,在邏輯上存在重大漏洞,既忽略了寳顏堂本《僉載》出於後人輯佚因此存在誤輯的可能性,也未能考慮到《僉載》經《太平廣記》引錄之後文字在一定程度上遭到篡改的可能,所以,其關於《僉載補遺》的推測恐不可靠。

實際上,《僉載補遺》的文字尚有兩條能夠考知:一見於宋史容《山谷外集詩注》卷一引張鷟《僉載補遺》:

王熊爲洛陽令,判婦人阿孟狀云:“阿孟身年八十,鬢髮早已滄浪。”

一見於《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後集卷七四、《古今事文類聚》遺集卷一〇、《韻府群玉》卷八下引《僉載補遺》:

高宗命英公勣伐高麗,既破,上于苑中樓上望,號“望英樓” [16]。

諸書引用這兩條文字均明確注明出處爲“《僉載補遺》”,尤其是後一條同時見於三種宋元類書之中,且文字一致,應該不存在文字訛誤。
這兩條文字所記皆爲張鷟生前及見之事,與晁公武所言“載唐朝雜事”合,而且文字風格與《僉載》基本一致,其作者應當如晁公武所云爲張鷟本人,恐非《總目》、《四庫提要辨正》所疑爲後人所撰。
此外,這兩條文字對於判定《僉載補遺》的性質能夠提供非常有益的信息。
王熊又見於寶顏堂本《朝野佥载》卷二:

唐王熊爲澤州都督,府法曹斷略粮賊,惟各決杖一百。通判,熊曰:“總略幾人?”法曹曰:“略七人。”熊曰:“略七人,合決七百。法曹曲斷,府司科罪。”時人哂之。前尹正義為都督公平,後熊來替,百姓歌曰:“前得尹佛子,後得王癩獺。判事驢咬瓜,喚人牛嚼鉄。見錢滿面喜,無鏹從頭喝。常逢餓夜叉,百姓不可活。”[17]

其原始出處爲《太平廣記》卷二六〇“嗤鄙”類引《僉載》。《山谷外集詩注》所引《僉載補遺》王熊事,由於過於簡短,不易判斷其記事態度,但是如果結合今本《僉載》及《太平廣記》所載王熊事,《僉載補遺》此事應當也是諷刺王熊之鄙陋者。

現存明確稱“《僉載補遺》”的材料僅此二條,雖然能夠提供的信息非常有限,無法對《僉載補遺》的性質有更深入的認識,但是結合宋人著錄進行考察,仍會有所收獲。

考《僉載》之見於現存宋人著錄最早者爲《崇文總目》及《新唐書·藝文志》,其時代爲北宋,均只有《僉載》二十卷,至南宋,《中興書目》同時著錄《僉載》二十卷、《補遺》三卷,由此可知北宋《崇文總目》、《新唐書·藝文志》著錄之本當無《補遺》,若有,即使可能因附《僉載》後而不稱其名,也應該將其卷數計入作二十三卷,不應僅著錄二十卷,《補遺》從南宋時方見著錄及引用,並非偶然。從現存兩則佚文來看,《補遺》雖然後出,卻仍可信為張鷟所撰。此事雖然費解,然若從宋代典籍流傳的情況來看,也並非孤例。如《世說新語》一書,北宋時經晏殊刪定成為後世流傳定本,但是持與日本所存唐寫本《世說新書》殘卷對校,發現原書文字多經晏殊刪落,宋人汪藻《世說敘錄》中《考異》已從當時所見本中輯出部分未見晏殊本者。許渾《丁卯集》,《崇文總目》、《新唐書·藝文志》等著錄均為二卷,現存南宋書棚本《丁卯集》亦為二卷,當為北宋所傳舊本,但是南宋蜀刻本《許用晦文集》在《丁卯集》二卷之後,有北宋賀鑄據當時所見諸本輯得佚詩六十一篇,賀鑄所補之外又補輯《拾遺》、《拾遺篇》二卷數十篇。蓋宋代以前書籍均以鈔本形式流傳,流傳過程中版本之間容易產生歧異,所以敦煌藏經洞以及日本所存古抄本的發現不僅能夠糾正傳本的訛誤,甚至能增補今本失傳的篇目。今日所見典籍多為宋人整理刊刻,其中經常會有宋人輯佚之處,可見宋人對於前人典籍整理的嚴謹。《朝野僉載》原本在經歷唐五代至宋長期的傳寫之後,很有可能出現了兩個詳略有異的版本,宋代館閣中所藏本或許有脫漏,後人有見於二本差異,將其多出之文字錄出附於館閣本之後,遂成《補遺》三卷[18]。《郡齋讀書志》云《補遺》分三十五門,然此書只有三卷,平均一卷約分十一、十二門,稍顯瑣碎,若是後人輯補時將佚文按《僉載》原書分門,就比較合理了。

綜上所述,《朝野僉載補遺》三卷雖然南宋以前未見記載,很有可能至南宋時方才面世,但從其現存兩則佚文及南宋書目記載來看,可確信為張鷟本人所撰。此書前此未見著錄及引用而至南宋時方現世之緣由,或因南宋初或稍早前人從《僉載》異本中輯補所得。

二、《朝野僉載》分門考

《郡齋讀書志》對於《朝野僉載補遺》的介紹中有一句“分三十五門”,最早明確記載此書有分門的情況。上文已論及《僉載補遺》僅有三卷,卻分三十五門,這應該是秉承自《僉載》原本。《僉載》原本確實是分門的,文獻所存尚有兩處可以考知者:

第一,《野客叢書》卷三〇“足寒傷心”條載:

龔養正《續釋常談》謂“足寒傷心,人勞傷骨”,見《朝野僉載》俗諺篇[19]。

所謂“俗諺篇”即《僉載》門目之一。《野客叢書》所引“足寒傷心,人勞傷骨”不見寶顏堂本《僉載》,當是佚文。他書所引《僉載》文字有與此爲同一門者。

《太平廣記》卷一三九“默啜”條引《僉載》云:

唐長安二年九月一日,太陽蝕盡,默啜賊到并州。至十五日夜,月蝕盡,賊並退盡。俗諺云:“棗子塞鼻孔,懸樓閣却種。”又云:“蟬鳴蛁蟟喚,黍種餻糜斷。”又諺云:“春雨甲子,赤地千里。夏雨甲子,乘船入市。秋雨甲子,禾頭生耳,鵲巢下近地,其年大水。”[20]

這段文字分爲兩部分,“唐長安二年”至“賊並退盡”敘默啜事,下“俗諺”云云與之在內容上毫無關係,不應爲同一條文字。其中“俗諺”云云,恰與《野客叢書》所云“俗諺篇”合,知此下文字乃是出自《僉載》“俗諺”門,三首俗諺當即此門類中三條文字,因較爲簡短,一併歸於此處。至於其爲何會與上“默啜”事合爲一條,很有可能是因爲《僉載》原本中“俗諺”次於“默啜”事所屬門類之下,“默啜”事爲這一門所記諸事之末條[21],傳寫時將其與下“俗諺”門諸條誤聯爲一條,《廣記》引用時未加分別,所以置於一處。
此外,《類說》四〇引《僉載》“正月三白,田公笑赫赫”一句[22],《古今事文類聚》前集卷四引《僉載》此句下又有“西北人諺曰:'要宜麥,見三白’”,顯然也是《僉載》“俗諺”門佚文。

第二,《後村詩話》續集引《僉載》二十二則,最末一則云:

三狗俱用,覺魏祚之陵夷;五侯並封,知漢圖之圮缺。周公、孔子,請伏殺人;伯夷、叔齊,求承行劫。牽羊付虎,未有出期;縛鼠與貓,終無脫日[23]。

其下有“酷吏”二字注文。此則文字見於《廣記》二六八“京師三豹”條引《僉載》,記李嵩、李全交、王旭三人訊囚事,文中並無“酷吏”字樣。“酷吏”二字,應當是此則文字在《僉載》中所屬門類。考《廣記》本卷及卷二六七均爲“酷暴”類,“張亶”、“王旭”及卷二六七“索元禮”、“羅織人”、“周興”、“侯思止”等條目均爲酷吏事,《後村詩話》所引文字,附於“京師三豹”條下,可以看出張鷟對這一門類設置的用意。

同時,這一情況反映出《僉載》中張鷟的按語與其分門有緊密聯關係。今存佚文中張鷟按語部分尚存,從中能夠獲得一些《僉載》分門的蛛絲馬跡。

如《廣記》卷一二一“報應”類中引《僉載》“長孫無忌”事有“此亦爲法自弊”一句[24],“周興”事有“《傳》曰'多行無禮,必自及。’信哉”一句,“魚思咺”事有“爲法自弊,乃至於此”一句,“張楚金”事有“識者曰:'爲法自弊,所謂交報也’”一句,“崔日知”事有“人以爲報應”一句,這些按語,或爲張鷟引用經傳或他人語,或爲張鷟本人語,以此總結所記事,大致不出“爲法自弊”之範疇,據此,《僉載》原本當有“為法自斃”一門,其文字大致見《廣記》卷一二一所引。

《廣記》卷一四八“定數”類中引《僉載》載“任之選”事云“何薄命之甚也”,玄宗平韋氏時崔日用將兵濫殺事有“浮休子曰:“此逆韋之罪,疏族何辜!亦如冉閔殺胡,高鼻者横死;董卓誅閹人,無鬚者枉戮。死生,命也”,“張嘉福”事云“命非天乎?天非命乎”,據此,《僉載》原本當有命由天定一門。

《廣記》卷一六三“讖應”類中引《僉載》二十餘條,其末有如“'突厥鹽’之應”,“'楊柳楊柳漫頭駝’,此其應也”,“《黃麞》之歌,斯爲驗矣”,“此突厥彊盛,百姓不得斫桑養蠶、種禾刈穀之應也”,“此其應也”,“此其讖也”一類語句,顯示這二十餘條文字《僉載》原本當爲一類,大致皆如《廣記》此類目所言爲“讖”“應”,《僉載》原本此門命名當亦接近。

可惜的是,張鷟原本按語保存下來的數量非常有限,雖然對之進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或許能夠獲得其他《僉載》分門的信息,卻無法據之探討《僉載》的全面分門信息。

能夠較爲全面地保存《僉載》原本分門面貌的,當推《太平廣記》。《僉載》所存佚文,以《廣記》引用數量最多。《廣記》共五百卷,按類編纂,共分一百五十餘類,按類收錄宋以前各類筆記小說文字。爲方便下文分析,今將《廣記》所引《僉載》之門類列表於下:

《太平廣記》引《朝野僉載》類別表

據上表,《廣記》中引用《僉載》的門類達八十四,占全部類目的一半稍多,看來《廣記》應當是按照《僉載》本身內容將之鈔入相關類目中,並非平均分配。從上表提供的數據可以統計出,《廣記》同一門類所引《僉載》達三條以上者爲四十二類,達十條以上者爲十三類。《廣記》的一些類目中大量抄錄《僉載》內容,甚至一卷中大部分條目均出《僉載》,首先反映出《僉載》本身的分門爲《廣記》的編纂提供了便利。反過來看,《廣記》同一類目中多條《僉載》文字出現這一現象又爲探討《僉載》原本分門提供了非常有價值的信息。如上文已經討論過卷二六七、二六八兩卷中“酷暴”事二十四條很可能對應《僉載》“酷吏”門,卷一一二至卷一三二八卷中“報應”事二十三條很可能對應《僉載》中類似門目等。

《廣記》引用《僉載》三條以上者有四十二類,超過《郡齋讀書志》記載的《僉載》原本分“三十五門”之數,而十條以上者只有十三類,又不足這一數字。這說明雖然《僉載》的分門爲《廣記》編纂時的抄錄提供了方便,但是限於《廣記》本身的門類及編纂者對於內容的理解,對《僉載》的鈔錄並非嚴格地按照《僉載》的分門進行,《廣記》的門類不能等同於《僉載》原本的門類。在《廣記》中引用到《僉載》的八十餘個門類中,許多門類之間應該可以相互歸併,才符合《僉載》分門情況,如《廣記》卷四二〇至卷四三五“龍”、“虎”、“牛”、“馬”四類引用《僉載》八條文字,《僉載》中門目應該不會分得如此細,當爲同一門,甚至卷四四三至卷四五七“兔”、“猩猩”、“狐”、“蛇”四類十二條文字應該也與之爲同一門,類似的情況如卷四六〇至卷四六三“鶻”等六類十四條文字也應屬於同一門,至於是否與上“龍”、“虎”等獸類屬同一門則未可確定。

綜合上表及上文討論,《僉載》門目大致可確定者如下:

(1)為法自斃:主要包括《廣記》卷一二一所引十條,論詳上文。
(2)報應:主要包括《廣記》卷一二九所引七條,還可能有卷一二〇引“梁武帝”事、卷一二五引“榼頭師”事、卷一二六“武攸寧”事,卷一三二引“劉知元”事,所言皆報應事。

以上兩類雖然《廣記》皆錄於“報應”門中,但是“為法自斃”一門文字中多有揭示主旨之語,與“報應”門條目宗旨明顯不同,故分為兩門。

(3)徵應:主要包括《廣記》卷一三九所引八條、卷一四〇所引三條、卷一四二引“張鷟”條,卷一四三所引十條,皆言預兆應驗之事。此類中條目數量較多,又可分兩種情況:卷一三九、一四〇所引條目多言天象應驗事,如卷一三九“長星”事載儀鳳中長星半天出東方後吐蕃叛,匈奴反,徐敬業亂等;“默啜”事載長安中日蝕、月蝕與默啜侵犯;卷一四〇“大星”事載開元二年流星雨事後襄王崩、吐蕃入隴右等;如卷一四三“崔玄暐”事載其受封時輅車蓋為大風吹折,後其弟被殺,親從長流,云“斯亦咎徵之先見也”;“源乾曜”事以“宰相諱移床,移則改動”解釋源乾曜移宰相政事床後與姚崇先後罷相,云“此其應也”。二者的側重點似乎並不完全相同,原書中恐為兩門。

(4)定數:主要包括卷一四六所引十一條、卷一四七所引一條、卷一四八所引二條、卷一五〇所引一條。皆言命中注定之事,論詳上文。另外,如卷二四三“治生”類所引“何名遠”、“羅會”二事,言何名遠必從戎家方富、羅會剔糞方富,“羅會”事末云“分合如此”,亦與此類似,當亦為此門中事。
(5)讖應:主要包括卷一六三所引二十五條,皆言歌謠讖語之應驗。論詳上文。
以上五個門類,雖然所載側重不同,但是皆重因果報應之說,應當不只是因為《廣記》分類如此才有這種側重,而應是《僉載》原本紀事中就非常重視此類內容。
(6)知人:主要包括卷一六九所引“張鷟”一條,此處雖然只有一條,但是所點評者包括婁師德、狄仁傑等九人,篇幅較大,原本恐非一條,而當為一門而為《廣記》縮引。
(7)精察:主要包括卷一七一所引八條,皆言明察破案之事。此外,卷一七五所引“幼敏”二事,皆言早慧神童事,疑亦與此門相關,或原本中另有一門,蓋此兩門主要載人之聰明才智事跡。
(8)器量:卷一七六所引三條,言婁師德、李勣、李日知三人雅量事。
(9)銓選:卷一八五所引二條、卷一八六所引一條,言選舉之事。卷一八五“張文成”條引張鷟論垂拱以後選人一段,全為張鷟議論,應當是《僉載》原本中以“浮休子曰”形式附於某事之後者,《廣記》引錄時改作“張文成曰”;卷一八六“斜封官”條後亦有大段張鷟議論,均為批評當時選舉制度弊端者,可見《僉載》原本中當有此一門。
(10)驍勇:主要包括卷一九一“驍勇”類所引六條,皆言人之驍勇善戰之事。
(11)文章:主要包括卷一九八“文章”類所引二條,皆言當時文學事者,而且都引用文學作品。此外,卷二六七“酷暴”類“喬知之”事載喬與婢碧玉事,並詳引喬所作贈婢詩;卷二七一“婦人”類下引“楊容華”事載其善詩,且載其詩作,與其他幾條載列女事跡者迥不相同,疑二事亦有可能原屬此門。
(12)好尚:主要包括卷二〇一“好尚”類所引三條,皆言癖好事。
(13)巧藝:主要包括卷二〇五“樂”類所引“羅黑黑”事、卷二〇八“書”類所引“歐陽通”事、卷二一一“畫”類所引“張僧繇”事,皆言人之擅長某種種藝術者。
(14)醫:主要包括卷二一八“醫”類所引七條、卷二二〇所引五條,卷二二〇“異疾”類所引二條應該也在此類,皆言醫者診病救疾之事。如卷二一八“盧元欽”條載盧染大風取蚺蛇肉食之而愈事,下又有商州人患大風為家人棄於山中誤食蛇酒而愈事,二者所載並非同一事,且《廣記》下一事前有“又”字,說明當是《僉載》原本的兩事在《廣記》合為一條,卻恰好說明《僉載》原本中二事緊鄰,屬於同一門類。
(15)伎巧:主要包括卷二二六“伎巧”類所引八條,此外卷二二五引《酉陽雜俎》“魯般”事,實則《酉陽雜俎》此事乃出《僉載》;同卷引《皇覽》“陳思王”鴨頭杓事,實則《類說》卷四〇引《朝野僉載》亦載此事,可見當為同一門。
(16)奢侈:主要包括卷二三六“奢侈”類所引五條,皆言奢侈致敗事,尤其“安樂公主”一條下言百寶香爐、定昆池、百鳥毛裙三事,應是《僉載》原本中為三條而為《廣記》合為一條,可見《僉載》中當有此一門類。
(17)詭詐:主要包括卷二三八所引八條[25],皆言詭稱祥瑞實為欺詐之事,“王燧”事末云“自連理木、合歡瓜、麥分岐、禾同穗,觸類而長,實繁有徒,並是人作,不足怪焉”,反映了張鷟對於此類現象的深刻認識,也可見《僉載》中此一門類設置的用意。
(18)讒佞:主要包括卷二四〇所引十條,皆言讒佞之事。“薛稷”條言薛稷、李晉等人阿附太平公主終致敗亡云“後之君子,可不鑒哉”,“張岌”條言其諂媚薛懷義事云“偷媚取容,實名教之罪人也”,均可見張鷟強烈的批評態度,也是《僉載》原本中當設有此一門類的明證。
(19)昏惑:主要包括卷二四二“遺忘”類所引三條,此外卷四九三“雜錄”類引《僉載》“郭務靜”事與本卷“郭務靜”一條所載頗類,恐亦屬此一門。“張利涉”事末云“時人由是咸知其性理昏惑矣”,“昏惑”二字很有可能就是這一門目的主題。
(20)貪、吝嗇:主要包括卷一六五“吝嗇”所引六條、卷二四三“貪”所引八條,所言雖一為吝嗇,一為貪污,然較為接近。且卷一六五有“夏侯彪”一條,卷二四三有“夏侯彪之”一條,實為一人,所載其慳吝貪鄙之事亦類,卷二四三末云“其貪鄙不道皆此類”,疑《僉載》原本中二者當為一條,《廣記》引用時拆分為二,一入“吝嗇”類,一入“貪”類。
(21)嘲誚:主要包括卷二五三所引二條、卷二五四所引五條、卷二五五所引八條,此外,卷二四九、卷二五〇“詼諧”類所引四條也均涉及嘲戲之事,有可能是同一門。
(22)嗤鄙:主要包括卷二五八所引十四條、卷二五九所引十條、卷二六〇所引五條,皆言時人之猥瑣情狀者,如卷二五八“王及善”條云“王及善才行庸猥”、“閻知微”條云“閻知微庸瑣駑怯”、卷二五九“李謹度”條末云“其庸猥皆此類也”,可知《僉載》此門原本命名當以“庸猥”為主題。此外,如《紺珠集》三引蘇味道被稱“摸棱宰相”事亦見《廣記》卷二五九引《盧氏雜記》,蓋二書並載此事,《廣記》引《盧氏雜記》後即不引《僉載》,亦當屬此門。
(23)無賴:主要包括卷二六三所引十一條,皆言當時無賴之徒事跡,如“劉誡之”條言“劉誡之粗險不調”、“宗玄成”條言“玄成性粗猛,稟氣兇豪”、“李宏”條言其“兇悖無賴”、“權懷恩”條言其“無賴”,可見此門所載人物事跡之共同特征。
(24)酷吏:主要包括卷二六七“酷暴”類所引十四條、卷二六八“酷暴”類所引十條,《後村詩話續集》引李嵩、李全交、王旭“三豹”事明言出於“酷吏”一類,《廣記》此類所引《僉載》條目衆多,此為《僉載》門目之灼然可知者。
(25)婦人:主要包括卷二七一“賢婦”類所引六條、“才婦”類所引一條、卷二七二“妒婦”類所引一條,皆言婦人之事。
(26)夢:主要包括卷二七七“夢”類所引六條、卷二七九“夢咎徵”類所引二條,所言皆與夢相關,當為一門。
(27)巫、祆妄:主要包括卷二八三“巫”類所引六條、卷二八八“祆妄”條所引十一條,所載皆所謂“怪力亂神”之事。卷二八三“來俊臣”條張鷟云“下里庸人,多信厭禱,小兒婦女,甚重符書。蘊慝祟奸,搆虛成實。埳土用血,誠伊戾之故為;掘地埋桐,乃江充之擅造”,又如何婆、阿來婆之偽妄,卷二八八“惠範”條言其“奸矯狐媚,挾邪作蠱”,“馮七姨”條言“知辟邪之枕無效”,均能反映出張鷟對此類事件的清醒認識,並不迷信,《僉載》原本設此一門的目的應當也是揭示其虛假。
(28)幻術:主要包括卷二八五“幻術”類所引十條,所言雖然也是奇怪之事,但是張鷟的態度與“巫”、“祆妄”二類所載之事不同,如卷二八五“祖珍儉”條云其幻術“蓋君平之法也”,其被斬之時“命紙筆作詞,精彩不撓”,“河南祆主”條云其幻術“蓋西域之幻法也”,“涼州祆主”條云“莫知其所以然也”,均為相信之詞,並未質疑其真實性,這應當是囿於當時人的認知範圍,但是也反映出這應當是與“巫”、“祆妄”不同的另一門目。
(29)鬼、妖怪:主要包括卷三二九“鬼”類所引四條、卷三六一“妖怪”類所引四條(实为五條),此外卷三六七“人妖”類所引一條(當為兩條)、卷三六八“精怪”類所引一條,皆言鬼怪之事。卷三六一“妖怪”類“張易之”條載張易之母見車馬及狐數日後禍及事,末又有“垂拱之後,諸州多進雌雞化為雄者,則天之應也”一句,與張易之母事完全無關,當為《僉載》中原本二條而《廣記》引用時合為一條;卷三六七“人妖”類“壽安男子”條載壽安男子能半面笑半面啼等異事,後又有“一烏犬解人語,應口所作,與人無殊”,與壽安男子事無關,應當也是《僉載》中原本二條為《廣記》合為一條者,由此亦可見《僉載》中此四條文字當為前後相鄰順序,所言事又相近,當屬同一門。
(30)卷三九七“山”類所引一條、卷三九八“石”類所引二條、卷三九八“坡”類所引一條、卷四〇〇“金”類所引一條當為一門,此外卷四一〇“異木”類所引一條、卷四一四“香藥”類所引一條與之類似,疑亦屬此門,皆言山、石、坡、金等怪異事。
(31)卷四二〇“龍”類所引一條、卷四二條“虎”類所引三條、卷四三四“牛”類所引一條、卷四三五“馬”類所引一條、卷四四一“象”類所引二條、卷四四三“兔”類所引一條、卷四四六“猩猩”類所引一條、卷四四七、卷四四八“狐狸”類所引三條、卷四五六、卷四五七“蛇”類所引七條、卷四六〇“鶻”類所引一條、卷四六一“鵲”類所引一條、“雞”類所引三條、卷四六二“鵝”類所引一條、“烏”類所引一條、卷四六三“禽鳥”類所引五條、卷四六五、卷四六六、卷四六七、卷四六九“水族”類所引六條、卷四七四“昆蟲”類所引二條,以上總計四十四條,數量較多,當為一門或兩門,皆言動物之異者。
(32)蠻夷:主要包括卷四八二、卷四八三“蠻夷”類所引四條,言嶺南或真臘、留仇等偏遠國家或地區之事。

據上文歸納,若再加《野客叢書》所云之“俗諺”一門,約計有三十三門,較之《郡齋讀書志》所云“三十五門”已相差無幾,可見三十五門既是《朝野僉載補遺》的門類總數,也應當是《朝野僉載》原本的門類總數。雖然《廣記》在引用《僉載》時難免根據自身的分類對其內容進行了選擇和調整,無法據之完全復原《僉載》的門目,但是根據《廣記》引用的此書文字以及條目歸類,再參考他書所引佚文,已經大致能夠將《僉載》原本的門類面貌勾勒出來,並進一步探討張鷟設置各門類之用意,這對於《僉載》一書的復原與研究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三、著述意圖考

《僉載》一書宋代諸種公私書目中多著錄之,原本後來亡佚,然明代出現後人輯本,並著錄於《四庫全書總目》,成為較為後人所熟知的唐人筆記小說之一。但是,在歷代書目著錄中,此書的四部歸類頗不統一,主要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是將其歸入史部傳記類或雜傳記類,如《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於史部雜傳記類、《崇文總目》、《宋史·藝文志》著錄於傳記類,焦竑在《國史經籍志》認為不應歸入傳記類,而當入雜史類,雖與前人觀點不盡一致,但是均將其視為史部著作。

一種是歸入子部小說家類,如《直齋書錄解題》,衢本《郡齋讀書志》一三著錄《朝野僉載補遺》三卷亦歸入小說家類,明清書目如《絳雲樓書目》、《讀書敏求記》等均同,《四庫全書總目》亦入小說家類,對後世書目對此書的歸類有重要影響,此後如《八千卷樓書目》、《鄭堂讀書記》等均入小說家類。

雖然史部的雜史類、雜傳記類偶爾會有與子部小說家類的重合之處,但是這兩種分類實際體現了對相關著作性質的不同認定。而對於《朝野僉載》這樣一部著作來說,究竟何種分類更能符合其著作性質,需要結合作者的著述意圖進行探討方能有比較準確的定位。

《太平廣記》及宋元以後諸典籍引用了該書多達四五百條的佚文,很可能超過了原書一半以上的分量,因此,從這些佚文之中對張鷟的著述意圖進行探討也是一條可行之路。本文著重從本書史源所體現的著述追求以及以“浮休子曰”為代表的張鷟評語體現的文體自覺來盡量還原張鷟撰寫此書的意圖,從而為此書的歸類提供依據。

《朝野僉載》一書的主要內容,從其書名即可窺見端倪,即記載“朝”的朝廷政事與“野”的民間雜事兩方面,現存佚文中以記載朝廷政事的部分為多,民間雜事僅佔一小部分,不知是原書如此,還是由於後世文獻徵引偏好導致多有遺失。

《朝野僉載》記載朝廷政事部分內容的史源,據筆者研究,絕大部分源於開元年間的唐國史,此一問題較為複雜[26],本文僅舉數例以助探討。

《朝野僉載》載:

唐開元八年,契丹叛,關中兵救營府,至澠池缺門,營於穀水側。夜半水漲,漂二萬餘人。唯行綱夜樗蒲不睡,接高獲免,村店並沒盡。上陽宮中水溢,宫人死者十七八。其年,京城興道坊一夜陷爲池,沒五百家。初,鄧州三鵶口見二小兒以水相潑,須臾,有大蛇十圍已上,張口向天。人或有斫射者,俄而雲雨晦冥,雨水漂數百家,小兒及蛇不知所在。(《太平廣記》卷一四〇引)

《舊唐書·五行志》載:

(開元)八年夏,契丹寇營州,發關中卒援之。軍次澠池縣之闕門,野營穀水上。夜半,山水暴至,二萬餘人皆溺死,唯行網役夫夜樗蒲,覺水至,獲免,逆旅之家,溺死死人漂入苑中如積。其年六月二十一日夜,暴雨,東都穀、洛水溢,入西上陽宮,宮人死者十七八。畿內諸縣,田稼廬舍蕩盡。掌關兵士,凡溺死者一千一百四十八人。京城興道坊一夜陷爲池,一坊五百餘家俱失。其年,鄧州三鴉口大水塞谷,初見二小兒以水相潑,須臾,有大蛇十圍已上,張口向天,人或斫射之,俄而暴雷雨,漂溺數百家。

二書所載計有澠池闕門、上陽宮、興道坊、鄧州三鴉口四處水災事,《朝野僉載》與《舊唐書》除具體細節上稍有出入之外整體上大致相同,此前學者多認為對此有不同看法,或以爲《僉載》源自《舊唐書》,或以爲《僉載》、《舊唐書》均源自唐國史、實錄等文獻,均不準確,經過筆者的比對最終認為《舊唐書》與《朝野僉載》之間並無直接的淵源,二者之間的這種記載一致乃是因為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史源——唐國史:《朝野僉載》所根據的是張鷟所見開元年間的唐國史;《舊唐書》所根據的乃是五代至宋初流行的著錄於《崇文總目》中的唐國史《唐書》一書。這一結論的意義在於不僅能夠證實《朝野僉載》一書中所載諸事有著相當的可靠性,非一般筆記小說可比,而且本書大量抄錄當時國史的行為反映出張鷟撰寫此書的初衷絕非是“街談巷議”的稗官小說,而是一部雜抄史書著作,這與本書書名《朝野僉載》是一致的:將作者生活時代之前朝、野兩方面重要事件在本書中加以記載。所以可以看到,在本書中並不只是記載朝堂上發生之事,還有大量民間的異聞異事,如:

唐初已來,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飲與人同之。事者非一主。當時有諺曰:“無狐魅,不成村。”

泉、建州進蚺蛇膽,五月五日取時膽,兩柱相去五六尺,繫蛇頭尾,以杖於腹下來去扣之,膽即聚,以刀刲取,藥封放之,不死。後復更取,看肋下有痕,即放。

唐貞觀年中,頓丘縣有一賢者,於黃河渚上拾菜,得一樹栽子,大如指。持歸蒔之,三年乃結子五顆,味狀如柰,又似林檎,多汁,異常酸美。送縣,縣上州,以其奇味,乃進之。賜綾一十匹。後樹長成,漸至三百顆。每年進之,號曰朱柰,至今魏、德、貝、博等州取其枝接,所在豐足。人以爲從西域浮來,礙渚而住矣。

這些記載涵蓋衆多方面,可以想見《僉載》原書中此類內容應當是非常豐富的,顯示出張鷟並未將眼光局限於朝堂之上,而是擴展到整個社會。這些記載與朝堂之事一樣,並非只是做爲奇聞異事加以記載,而是力圖從中展示唐代社會的全方位面貌,這也體現了張鷟作爲史家的寬闊視野。
《僉載》一書除了記事之外,其中還有許多張鷟本人的議論,今存佚文中許多條目記事之後都有以“浮休子曰”開頭的一段或多或少的文字,用以闡明他對於所載事件的態度。如《廣記》卷二八八載薛懷義造功德堂事下:

浮休子曰:梁武帝捨身同泰寺,百官傾庫物以贖之。其夜歘電霹靂,風雨暝晦,寺浮圖佛殿一時盪盡。非理之事,豈如來本意哉[27]!

以梁武帝事與薛懷義動造功德堂遭火焚毀事作比較,末句顯示出批判之意。又如《廣記》卷四七四載開元四年螽爲災事後按語云:

浮休子曰:昔文武聖皇帝時,繞京城蝗大起,帝令取而觀之,對仗選一大者,祝之曰:“朕政刑乖僻,仁信未孚。當食我心,無害苗稼。”遂吞之。須臾,有烏如鸛,百萬爲群,拾蝗一日而盡。此乃精感所致。天若偶然,則如勿生。天若爲厲,埋之滋甚。當明德慎罰,以答天譴。奈何不見福修以禳災,而欲逞殺以消禍。此宰相姚元崇失燮理之道矣[28]。

以太宗時處理蝗災之措施與開元中做對比,顯然張鷟贊成的是太宗“明德慎罰,以答天譴”的做法,而對姚崇採取掩埋的做法持批評態度。《舊唐書·姚崇傳》詳載其令人以火焚瘞蝗蟲之事,並載其奏云“時山東百姓皆燒香禮拜,設祭祈恩,眼看食苗,手不敢近”及汴州刺史倪若水奏云“蝗是天災,自宜修德”和黃門監盧懷慎“蝗是天災,豈可制以人事”等語[29],張鷟所言與倪若水、盧懷慎之觀點一致,反映當時人對於蝗災的一般看法,也可以看出姚崇當時實施此一措施時遭遇到的巨大阻力。蝗災爲天災這一看法是古人對於自然不夠了解所致,從現代科學觀點來看,姚崇採取的措施無疑是正確的,《舊唐書》本傳亦載此後“蝗因此亦漸止息”,可見確有成效。張鷟的按語雖然如今看來顯得迂腐,卻代表了他的時代大部分人的觀點,是思想史研究很有價值的材料。
《廣記》所引《僉載》雖然多達數百條,張鷟按語完整保存下來的卻並不多。如《廣記》卷二五九載孫彥高事,末有張鷟按語,云:

昔有愚人入京選,皮袋被賊盜去。其人曰:“賊偷我袋,將終不得我物用。”或問其故,答曰:“鑰匙今在我衣帶上,彼將何物開之?”此孫彥高之流也[30]。

實則據《資治通鑑考異》卷一一、《說郛》卷二等載,《廣記》所引孫彥高事《僉載》中原本分爲兩條,一爲其遇突厥圍城時只顧牢鎖宅門的怯懦之舉,一爲突厥攻入時令奴“牢掌鑰匙,賊來索,慎勿與”的愚昧之舉,此段按語乃是附於後一事之末者,其前一事,據《說郛》所引另有一段不同的按語,云:

浮休子曰:“孫彥高之智也,似鼠固其穴,不知水灌而鼠亡;鳥固其巢,不知林燔而鳥殞。禽獸之不若,何以處二千石之秩乎?”

乃是批評其不敢迎敵,與上一條按語所言側重點不同。孫彥高兩事雖屬兩條,然其事頗近,而兩事之後均有按語,可見《僉載》按語原本數量應該比較多,只是很多已經被《廣記》在引用時刪略,未能保存下來。實際上,這些按語具有多方面的價值。

如《廣記》卷一八五引《僉載》云:

唐張文成曰:乾封以前選人,每年不越數千;垂拱以後,每歲常至五萬。人不加衆,選人益繁者,蓋有由矣。嘗試論之,祇如明經進士、十周三衛、勳散雜色、國官直司,妙簡實材,堪入流者十分不過一二。選司考練,總是假手冒名,勢家囑請。手不把筆,即送東司;眼不識文,被擧南館。正員不足,權補試、攝、檢校之官。賄貨縱橫,贓汚狼籍。流外行署,錢多即留。或帖司助曹,或員外行案。更有挽郎、輦脚、營田、當屯,無尺寸功夫,並優與處分。皆不事學問,唯求財賄。是以選人冗冗,甚於羊群;吏部喧喧,多於蟻聚。若銓實用,百無一人。積薪化薪,所從來遠矣。

此處“唐張文成曰”疑原本作“浮休子曰”,《廣記》引用時爲便於讀者理解改作“張文成”。從《僉載》體例來看,這段按語之前應當還有一段記載史實的文字,可能《廣記》只鈔錄了按語的文字。此段按語重點討論的是唐代銓選制度中的流外銓,這一制度唐代各種史料如《唐六典》、《通典》、《唐會要》、《舊唐書·百官志》等雖有記載,多語焉不詳,《僉載》此處按語對於流外銓的記載非常詳細,而且重點揭露了當時的弊端,對於了解乾封以後流外銓的真實情況提供了非常有價值的記錄,與上述諸書對於制度的記載結合起來就能夠獲得 對於唐代流外銓實行情況比較全面的認識。

《廣記》卷一八六“斜封官”條引《僉載》景雲中復斜封官事按語云:

僞周革命之際,十道使人天下選殘,明經、進士及下村敎童蒙博士皆被搜揚,不曾試練,並與美職。塵黷士人之品,誘悅愚夫之心。庸才者得官以爲榮,有才者得官以爲辱。昔趙王倫之篡也,天下孝廉、秀才、茂異,並不簡試,雷同與官。市道屠沽、亡命不軌,皆封侯略盡,太府之銅,不供鑄印,至有白版侯者。朝會之服,貂者大半,故謠云:“貂不足,狗尾續。”小人多幸,君子耻之。無道之朝,一何連類也。惜哉!

武周革命之際,曾大量選拔人才以籠絡人心。《僉載》此處按語即指此事,從中可見張鷟對此有清醒的認識,也爲後人認清當時政策的實質提供了非常寶貴的參考。

以上這些都是對史學研究有益者,還有一些按語的語言頗有文學韻味,如《廣記》二六八“京師三豹”條引《僉載》按語針對當時酷吏云:

肆情鍛鍊,證是為非;任意指麾,傅空爲實。三狗俱用,絕魏祚之陵夷;五侯俱用,知漢圖之圮缺。(此句據《後村詩話》續集卷三補)。周公、孔子,請伏殺人;伯夷、叔齊,求其刼罪。訊劾乾塹,水必有期;推鞠濕泥,塵非不久。來俊臣乞爲弟子,索元禮求作門生。被追者皆相謂曰:“牽羊付虎,未有出期;縛鼠與猫,終無脫日。”妻子永別,朋友長辭。京人相要作呪曰:“若違心負敎,橫遭三豹。”其毒害也如此。

全篇大部分使用駢偶文句,富有氣勢。劉克莊在《後村詩話》中引及《僉載》此處按語中“三狗俱用”等句,顯然是欣賞其辭藻。

《廣記》卷二四〇“薛稷”條引《僉載》薛稷等附太平公主而終遭殺戮事按語云:

何異鸋鴃栖于葦苕,大風忽起,巢折卵壞。後之君子,可不鑒哉!

此處按語雖然篇幅不長,值得注意的是完全化用的是《文選》卷四四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中“鸋鴂之鳥,巢於葦苕,苕摺子破,下愚之惑也”一句。以《文選》語爲典是唐人詩文中比較常見的做法,張鷟在當時文壇享有盛名,自不例外。類似的如上文所據孫彥高事按語中“昔有愚人”云云,這是以寓言的形式進行評論,獨樹一幟,能夠顯示出張鷟刻意爲文的意圖。

從文體學的角度來看,於紀事之後加以大段評語的做法並非一般著作體例,最接近者當爲史書中之史論。司馬遷撰《史記》,於每一篇後均殿以“太史公曰”一段,或予說明撰寫原由,或加評議,其中多有爲人稱道者。班固撰《漢書》繼承司馬遷之創製,更其開端爲“贊曰”,陳壽《三國志》改作“評曰”,范曄《後漢書》則作“論曰”,史臣於篇後評論遂成定制,蕭統編《文選》專設“史論”一體,並在《文選序》中特別強調“至於紀事之史、繫年之書,所以褒貶是非,紀別異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故與夫篇什,雜而集之”,劉勰在《文心雕龍·定勢》篇云“史論、序注則師範於覈要”,可見重視史論一體是當時人的共識。劉知幾《史通·內篇論贊》云:“其名萬殊,其義一揆,必取便於時者,則揔歸論著,所以辯疑惑,釋凝滯。若愚智共了,固無俟商㩁,丘明'君子曰’者,其義實在於斯。司馬遷始限以篇終各書一論,必理有非要,則強生其文,史論之煩,實萌於此。夫擬《春秋》以成史,持論尤宜闊畧。其有本無疑事,輒誤論以裁之,此皆私徇筆端,苟衒文彩,嘉辭美句,寄諸簡册。豈知史書之大體、載削之指歸者哉?”詳細論述了史論一體的源流,並指出其間種種弊端,然由其批評亦可知唐代以前史論撰寫已經成爲編纂史書的一種常態。

在這一視野中重新審視《朝野僉載》中以“浮休子曰”爲代表的一系列張鷟個人評語,可以看出張鷟在文體上的自覺,顯然他是有意識地將此書的編撰向史書的修纂看齊,將自己的評論視爲史評一體。也就是說,在張鷟的觀念中,《朝野僉載》一書應當是史部著作。

目錄學史上,在四部分類著錄圖書的過程中,不同目錄中的史部雜史、雜傳記兩類著述經常會與子部小說家類著述有重合的現象,這固然是由於這三個小類中的著作往往存在某種相近或相似性,導致不同學者對特定著作的性質缺乏深入細緻的研究而在分類上存在誤判。這種不同的分類雖然不會影響典籍的流傳,但是卻會對後人的接受產生影響。即以《朝野僉載》而言,《四庫全書總目》中此書入子部小說家類,提要中云“耳目所接,可據者多”,“兼收博採,故未嘗無裨於見聞也”,在衆多小說家類文獻中這個評價尚可算是持平之論,然若以張鷟大量抄錄國史以及爲衆多條目撰寫史評之著述態度來看,這種評價對於《朝野僉載》一書恐怕仍算不上相稱,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目前很多研究中學者對於《朝野僉載》一書尚未給予足夠重視。所以,《朝野僉載》的四部分類,當以入史部爲是。

在史部的小類歸屬上,早期目錄如《崇文總目》、《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等均入雜傳記類,但明人焦竑認爲當入雜史類,孰是孰非,也需要重新審視此書內容方能確定。現存《朝野僉載》佚文確實多以記人爲主,然如本文上文所引開元八年澠池縣水災、唐初百姓多事狐神、泉建州進蚺蛇膽等事,均主記事,而非記人,而且此類條目在現存佚文中絕非少數,可以想見原書中此類文字也應當占相當一部分,如本書書名《朝野僉載》所揭示,其撰述目的顯然不僅僅是記人物事跡,而是希望記載朝野中發生的種種事件,與雜傳記類著作以記載人物事跡爲主者有別,看來在這一點上焦竑的歸類觀點應該更加貼合《朝野僉載》一書的實際情況。

綜上,本文討論了與《朝野僉載》早期面貌相關的三個問題:

第一,《朝野僉載補遺》與《朝野僉載》的關係,不僅駁正了此前學者所推測的《補遺》出於後人所撰之說,肯定了作者當為張鷟,而且從此書的宋代著錄與當時的典籍流傳情況推測《補遺》當為後人輯補當時傳本《僉載》之闕所成,此書成書之後僅靠鈔本流傳,至宋代很可能存在繁、簡二本。

第二,《郡齋讀書志》所言《僉載補遺》分“三十五門”應當也是《朝野僉載》原書的分門,《太平廣記》較為系統地保存了《僉載》原本的分門情況並可據之歸納出大致的門目。

第三,此書的四部分類的歸屬,應當根據其史源爲唐國史及張鷟本人在撰寫過程中的意圖等歸入史部雜史類,後世將其歸入子部小說家類是對此書性質的誤解,也造成了長久以來對此書史學價值的嚴重低估。

這三個問題是《朝野僉載》早期流傳過程中較為重要的問題,對於研究利用以及重新整理此書都有指導意義。


[1]〔唐〕莫休符:《桂林風土記》,見陶敏主編《全唐五代筆記》,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2574頁。

[2]《崇文總目》原書為六十六卷,有非常詳細的解題,但是原本已經亡佚,今傳本《崇文總目》出於范氏天一閣所藏明鈔本一卷,是一個僅存書名卷數的簡目,絕大部分作者及解題均未能保存下來。

[3]〔宋〕王應麟撰,武秀成、趙庶洋校證:《玉海藝文校證》,南京:鳳凰出版社,2013年,第1007頁。

[4]〔宋〕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564頁。

[5]〔清〕永瑢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1836頁。

[6]余嘉錫:《四庫提要辯證》,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022-1023頁。

[7]〔宋〕曾慥:《類說》,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209頁。《紺珠集》文字與此略同。

[8]〔唐〕張鷟:《朝野僉載》,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45頁。

[9]〔唐〕張鷟:《朝野僉載》,第54頁。

[10]〔唐〕張鷟:《朝野僉載》,第131頁。

[11]〔宋〕李昉等撰,張國風會校:《太平廣記會校》,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第6528頁。

[12]〔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第3092頁。

[13]《太平廣記》為北宋李昉等所編,對於所引書中的一些具有作者時代性特色的詞語會根據北宋時的習慣做一些技術性改動,如《廣記》卷一九一引《僉載》柴紹弟事云“太宗奇之”,《說郛》卷二引《僉載》作“文武睿('睿’字衍)聖皇帝奇之”,與《舊唐書》卷三《太宗本紀》載高宗上元元年上太宗尊號為“文武聖皇帝”合,顯然《說郛》所存為《僉載》原貌,《廣記》作“太宗”為北宋時所改。由於這些改動很多,時常會出現錯誤,如《酉陽雜俎續集》卷四引《僉載》高崔嵬事中有“大帝”一語,指唐高宗,而《太平廣記》卷二四九引《僉載》此事則作“太宗”,就有可能是宋人編書時的改寫錯誤。

[14]〔唐〕張鷟:《朝野僉載》,第119頁。

[15]李德輝在《全唐五代筆記》本《朝野僉載》卷七“備考”中有比較詳細的分析,可參看(《全唐五代筆記》,第239-243頁)。

[16]劉真倫:《〈隋唐嘉話〉、〈朝野僉載〉拾補》,《書品》1989年第6期。

[17]〔唐〕張鷟:《朝野僉載》,第48-49頁。

[18]周勛初在《唐五代筆記小說敘錄》(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年,第8-9頁)中云:“《朝野僉載》傳至宋代,看來已有遺佚,故《中興館閣書目》、《通志》、《郡齋讀書志》與《宋史·藝文志》中均有《補遺》三卷。《遂初堂書目》中也有《補遺》一書。”已經指出此一可能,惜限於全書體例,未有詳細論證。

[19]〔宋〕王懋撰:《野客叢書》,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350頁。此條周勛初先生在《唐五代筆記小說敘錄》中已經指出。

[20]〔宋〕李昉等撰,張國風會校:《太平廣記會校》,第1975頁。

[21]《廣記》卷一三九為“徵應”類,“默啜”事前尚有“貓鬼”、“長星”、“大鳥”、“幽州人”四條,與“默啜”事大致相似,皆記天象、物象與後來政事相印證之事,於《僉載》原本中當為同一門類。

[22]“笑赫赫”,明刻本《類說》原作“笑啞啞”,據清鈔宋本《類說》、《後山詩注》卷八改。

[23]〔宋〕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七九,《宋集珍本叢刊》第93冊影印清抄本,第9頁

[24]“爲法自弊”,《廣記》原作“爲法之弊”,據《南部新書》卷戊、《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外集卷一九引改。

[25]本卷中尚有“成都丐者”一條,所言為晚唐事,談本注“出《朝野僉載》”,然孫潛校宋本、沈氏野竹齋鈔本均作“出《王氏見聞》”,當是。

[26]筆者另撰有《〈朝野僉載〉史源爲開元唐國史考》一文,對此問題有較為詳細的論述,待刊。

[27]〔宋〕李昉等撰,張國風會校:《太平廣記會校》,第4781頁。

[28]〔宋〕李昉等撰,張國風會校:《太平廣記會校》,第8538頁。

[29]〔後晉〕劉昫等:《舊唐書》卷九六,第3024頁。

[30]〔宋〕李昉等撰,張國風會校:《太平廣記會校》,第4174頁。

【作者简介】

赵庶洋,80后,博士,南京大学文学院古典文献研究所副教授。著有《玉海艺文校证》(与业师武秀成教授合作)、《〈新唐书·地理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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