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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金价值角度深度分析小雨伞超级玛丽5号

 昵称74118823 2021-07-30

重疾险未选身故保障,非重疾身故怎么办?

一般重疾险可以分为三类:消费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和返还型重疾险。

消费型重疾险普遍不含身故责任,只有在罹患重疾时才能赔付保额,如果到期没有出险,保费就消耗掉了。储蓄型重疾险含有身故责任,被保人身故、重疾都可以赔付保额,一般为终身保障。返还型重疾险,这类保险不仅在重疾、身故时可以获得赔付,而且活到一定的年龄后,还能返还保费或者保额。

消费型和储蓄型主要差别在于是否含身故责任,一般重疾险保险都将身故责任作为可选责任,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是否购买。

选了身故责任,没有患重疾时身故了自然可以得到赔偿,那如果没选身故责任,未患重疾身故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这里先说结论:并不是,一些保险公司会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会返还现金价值,如超级玛丽5号。未明确说明于保险合同的则需要具体询问保险公司,实际理赔时,不同保险公司会有不同规定,有些保险公司会返还现金价值,有些则不会返还现金价值,以询问答复为准。

可能一些朋友还不知道保单现金价值是什么,这里简单说一下。

现金价值就是我们的保单在不同时间点,投保人申请退保时,按照精算原理计算的应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每一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都会在合同中载明。

资料来源:超级玛丽5号重疾险保险条款

为什么会有现金价值呢?

这就涉及到两种保费计算方式:自然保费和均衡保费。

自然保费就是保费是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长而变化的,年龄越大,患重疾的概率也就越大,保费也就更高。

而当前长期保险多采用均衡保费,将保费平均,每一年保费都相同,前期缴费会高于自然保费,即高过重疾风险成本,后期则会低于自然保费。而前期多交的保费保险公司会用于投资增值,也是现金价值的来源。

听说最近的超级玛丽5号重疾险很受欢迎,性价比很高,那下面我们就拿超级玛丽5号的现金价值来举例,看看不含身故责任下,超级玛丽5号不同缴费期限下的现金价值情况。

可以看到,不含身故责任的消费型重疾险也是有现金价值的,而且现金价值还能超过已交保费。

图片3

从上面的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

1、现金价值前期较低,缴期越长,年保费越低,前期现金价值越低。

重疾险前期的现金价值会很低,这也是为什么劝大家不要轻易退保的原因,而且从趋势图也可以看出,前期的现金价值增长速度也较慢,这主要是因为前期扣除的成本费用会比较多,例如纯风险保费、渠道费、佣金等,这时退保损失会比较大。而度过了前几年后,现金价值便开始较快增长,例如10年期缴费情况下,第三年前后增速有所改变。

图片4

2、消费型与储蓄型重疾险现金价值走势不同

30年缴期不含身故责任的曲线和含身故责任的曲线可以看出,不含身故的消费型重疾险经历了缓慢增长—较快增长—缓慢增长—达到顶峰—缓慢下降—末期快速下降为0。含身故的储蓄型重疾险现金价值在度过前期的缓慢增长后便一直增长并在最后立刻为0,因为保险精算一般将105岁或106岁。

3、现金价值超过所交保费的时间与缴费方式有关

可以看出,缴费时间越短,现金价值超过所交保费的时间越早,持续时间越长。例如在假设条件下,10年缴期下,保单的第21个年度,现金价值超过所交保费,持续到第74个保单年度。30年缴期下,保单第35个年度,现金价值超过所交保费,持续到第64个保单年度。若在此期间退保,可以获得超过保费的现金价值。但是,并不推荐,因为此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已经较大,正是需要重疾保障的时刻,此时退保无异于将自己暴露在风险之中。

前面我们说过,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是我们退保时保险公司可以退给我们的金额。

以超级玛丽5号为例,除了主动退保解除保险合同,在未选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中,像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也会导致合同效力终止,此时若超级玛丽5号的若保单还存在现金价值,投保人可要求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

超级玛丽5号的保险合同条款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选择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的,也会退还保单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而且超级玛丽5号的产品责任优秀,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资料来源:超级玛丽5号保险合同条款

但是多数保险公司只是对此有口头上的约定,并未将其写到保险合同之中。未明确说明于保险合同的则需要具体询问保险公司,实际理赔时,不同保险公司会有不同规定,有些保险公司会返还现金价值,有些则不会返还现金价值,需要以询问结果为准。

4、未选身故责任,未患重疾身故如何拿回现金价值

这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两个人,例如妻子给丈夫投保重疾险;第二种情况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个人,自己给自己投保。

第一种情况相对来讲比较简单,若是线上购买重疾险,一般保险公司都支持线上办理退保,如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拿回保单的现金价值。若是线下购买重疾险,可能会要求线下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例如,丈夫不幸意外身故,妻子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退保取回现金价值。

第二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但是仍可以取得保单的现金价值。由于投保人已经身故,因此一般需要变更投保人,为避免道德风险,通常需要要求线下到保险公司办理。从法定受益人中选择一个作为新的投保人,然后再办理退保取回现金价值。

当然不同保险公司规定不同,大家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询问。

我们继续以超级玛丽5号为例,拨打和泰人寿客服电话4006665858进行了询问。

第一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客服办理,邮寄相关退保申请材料;第二种情况要通过客服先变更投保人,再进行退保,同样可以邮寄办理,无需前往线下保险公司门店,十分方便。

5、超级玛丽5号责任如何

说了这么久的超级玛丽5号,那其产品责任到底如何呢?

①基本保额(必选)

超级玛丽5号将保额提高到了最高60,更好的保障了当前高发疾病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和生病期间的收入损失、营养费、护工费等高额支出风险,满足了追求高保障朋友的需求。

数据来源:《国民防范重大疾病健康教育读本》

轻、中、重症责任(必选)

重症110种、赔付1次、100%的基本保额;

中症25种、赔付2次、每次60%的基本保额,病种不分组,无间隔期;

轻症50种、赔付4次、每次30%的基本保额,病种不分组,无间隔期。

超级玛丽5号将60岁前的额外给付变为了可选责任,

非绑定责任降低了投保门槛,对预算有限的朋友更友好。

③重疾复原责任(必选)

超级玛丽5号首创了重疾复原保险金。

如果60岁(不含)之前首次确诊重疾,间隔365天后,若60岁及以后再次确诊同种重疾(非持续状态)或确诊其他重疾,可以赔付60%保额。

除了年龄和间隔时间的要求外,还需要注意该项责任的重疾类别和状态。

同种重疾:新发、复发、转移-重疾复原责任可赔;

同种重疾:重疾状态持续-重疾复原责任不可赔;

不同重疾:重疾复原责任可赔付;

*持续状态定义:

60岁前确诊过的重疾经过治疗后并未完全治愈,且与被保险人在60岁前之前确诊过的重疾相比,疾病诊断及病灶部位完全一致。

举几个对应例子:

被保险人40岁因乳腺癌理赔了重疾保险金,间隔365天,60岁后癌症复发、转移或新发,可以获赔重疾复原保险金。

被保险人45岁因双目失明理赔了重疾保险金,间隔365天,60岁后被保险人仍然处于双目失明,不能赔付重疾复原保险金。

被保险人40岁因乳腺癌理赔了重疾保险金,50岁因脑中风后遗症赔付心脑血管二次保险金,60岁后脑中风后遗症或癌症复发,可以获赔重疾复原保险金。

④疾病关爱金(可选)

60岁之前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

重症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付15%基本保额;

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加保疾病关爱金责任,60岁之前重、中、轻症的额度可分别达到基本保额的180%75%40%,保障进一步提升

举个例子

老王购买了一份60万保额的超级玛丽5号,并添加了疾病关爱金,50岁的时候患了重症疾病,保险公司在重症责任100%赔付60万的基础上,又额外赔付了80%的基本保额,即48万,共计获赔了108万。

⑤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可选)

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是指被保险人首次患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年,被保险人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每个保单年度给付4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每次给付间隔为1年。也就是累计最多可以领到120%的基本保额!

举个例子

老刘购买了一份60万保额的超级玛丽5号,想到患恶性肿瘤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但担心重疾保险金不足够,且病后不能强度工作,还要保证长期的康复和护理,于是给自己添加了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50岁时老刘不幸得了恶性肿瘤——重度,获配了60万,但是持续治疗了两年才康复,保险公司每隔一年向老刘赔付了40%的基本保额,即24万,赔付了两年,共48万,帮助老刘度过了疾后治疗康复期。

⑥特定心脑血管保险金(可选)

超级玛丽5号提供了10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付。

首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间隔期1年,再次确诊同一种疾病,赔付基本保额120%
首次非心脑血管特定疾病,间隔期180天,确诊心脑血管特定疾病,赔付基本保额120%

举个例子

老李购买了一份60万保额的超级玛丽5号,觉得自己的心脑血管疾病的患病风险比较大,为增加保障,添加了特定心脑血管保险金赔付责任。50岁时不幸患了严重的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赔付了60万,两年后,老李病情复发严重的脑中风后遗症,保险公司赔付了基本保额的120%,即72万元。

⑦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选)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障比较简单,18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不过,需要注意,重疾和身故两者只能赔付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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