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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骆驼我是歌

 林歌作品 2021-08-02

文/林歌


林歌,80后,文学爱好者,旅游规划师。行遍千山万水,写过四海八荒。新浪微博@林歌,公众号:握刀听雨堂

代表作:武侠系列《银月洗剑传奇》《刺世嫉邪赋》《凤凰东南飞》《光明皇帝》,青春系列《南塘》《一场游戏》《一个地方,两个姑娘》,两京系列《长安古意》《东京梦华》,诗集《江湖故句》等,计1000万字。

我是一只骆驼,名字呢,暂时还没有,大家都喜欢叫我聪明的小乖。

稍微有点儿智慧的人当然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称呼完全来自于我的外貌。

假如你有朝一日来到茫茫的大漠,在遇到场面壮观,气势宏大的骆驼群的时候,放眼望去,只要看到一只又年轻又壮硕又乖巧又讨人喜欢的骆驼的时候,不用多疑,那就是鄙驼。

在这一点上我很自信,完全不像我的哥哥落拓而邋遢,没有一丁点儿朝气蓬勃的年轻骆驼形象。

众所周知的是,我哥哥的鬼心眼儿最坏,坏点子最多,脾气也不是很好。

如果是谁惹到了他的头上,发起疯的时候,才不管你是天王老子,王八混球呢,非拉你一头的屎尿不可。

看着你一副倒霉透顶的样子,他竟然还会一脸自鸣得意地喊上几嗓子京戏,啊呀呀呀,咿呀呀嘿,你看他有多么无耻吧。

此时你一定会想,这哪里是头骆驼,分明就是个有着极度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的艺术家嘛。

这个逆子每次都要把我那年迈的父亲给气得驼峰乱颤,七窍流血,恨不能当即跟他断绝父子关系。

我知道人类通常把我哥哥的这种行为叫做叛逆。

我也知道哥哥确实有点儿不守驼道,可是你猜他说什么,他竟然说,我只是在做我喜欢的事情而已。如果事事都要遵守驼道,不敢越轨一步,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也许哥哥说的没有错,可错就错在他是一只骆驼。

如果骆驼不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却整天想着去做一匹马或者一头大象才能做的事情,那马和大象好像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上帝之所以造就一样东西,可能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

碗就是用来盛饭的,马桶就是用来装屎尿的。假如用马桶用来盛饭,用碗用来装屎尿,那这个世界好像就真的不像话了。

虽然说用马桶用来盛饭,用碗用来装屎尿也是一件本无可厚非的事情,可是当你真的那样做的时候,就会让人感到不怎么舒服。

但我的哥哥就是这么一个生来就满身叛逆的家伙。

虽然每个伟大的人物身上都存在叛逆的个性,不过叛逆的人却通常不怎么讨人喜欢的。

而我的哥哥也因此遭到了报应。

被我们的头领指派去驮运最笨重的货物以示惩戒。

对于一个本来就充满叛逆性格的家伙来说,这又能怎么样呢。

因为每次哥哥都会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聪明劲儿,把原本结结实实捆在他身上的货物轻而易举地挣脱掉,而逃之夭夭,把货主一个人抛弃在大漠中,忍饥耐渴,弄个半死,大骂骆驼真是他妈的混蛋。

其实他自己才是个混蛋呢。

因为只有混蛋才会想到用骆驼在大漠里做走私的买卖。

所以我说,对于一个个性叛逆的家伙,你不能给他硬碰硬,这样大家都没有好处,只会遭到他更大的反叛。你应该因利势倒,他喜欢怎样做就让他自己怎样去做,做完了结果发现,其实这样做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自己就会遵守本分了。

至于哥哥把那个走私的家伙扔到大漠里的壮举,让我对他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甚至开始对他有点儿崇拜起来了,觉得男子汉就应该惩强扶弱,快意江湖。

不过我的父亲却不这样认为。

他只是觉得我哥哥把我们骆驼家族诚实忠厚的传统美德给败坏光了。

所以决定把哥哥送进文明社会的动物园里让他去接受深造,希望人类的文明可以把他教育成一个温文尔雅的廉廉君子。

其实父亲并不是没有领教过人类的奸诈,我们就有不少的兄弟被那些无耻的人类给捉去,或者卖掉,或者杀了红烧了吃掉。有好几次连我这个宝贝儿子就差点儿惨遭毒手。

父亲之所以还要义无返顾地把我的哥哥送到动物园的笼子里,去接受那些文明人所鼓吹的新式教育,并不是因为他气急败坏后的冷酷无情,真的不要这个叛逆的儿子了,而是觉得哥哥已经长大了,应该却接受一些新式的教育,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了。

因为有了文化才不至于像他那样,整天地面朝黄土背朝天,干力气活,累死累活的。

他还说,等我长大了,也要把我送进去学习新式的文化知识呢。

我立刻做了个鬼脸,呸,我才不去那种鬼地方呢。

其实父亲太过于相信人类了,总觉得大部分人还是好的,只有一小部分人在作怪。

可是我却觉得他还是没有真正弄明白人类的险恶用心。

就拿动物园里的那些人来说吧。

他们虽然在表面上冠冕堂皇地说,要传授哥哥文化知识,光耀门楣,可实际上他们只不过是看中了他的那副年轻健壮的身材,想充分利用哥哥的色相吸引更多的游客,赚取更多的银子而已。

你们根本就不会了解那帮人有多恶心,他们表面会拍着哥哥的大脑袋,笑眯眯地说,小伙子很有潜力,好好发展吧。

可是当他们在背后数钞票的时候又会指着哥哥对别人说,这傻逼今天很配合。

知子莫若父,可是我却知道,父亲并不如我了解,知道哥哥知道的多。

我相信,像哥哥这种一身叛逆的家伙,无论到了什么地方,都不会改掉他的坏脾气的,如果一个人的叛逆劲儿可以轻易地改掉的话,那只能说明他并不是真的叛逆,只不过是故意做出一副叛逆的样子,要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而已。

对于哥哥那身叛逆劲儿十足的火暴脾气,连老虎见了都要为之颤抖,何况是那些没有耐心饲养员,我相信他们很快就会对哥哥失去耐性的,然后就把他给送进饭店里宰掉,红烧了来吃。

在哥哥走的时候,我有点儿伤感,甚至还落下了几滴难舍的离别泪。

哥哥这个人虽然心眼儿坏鬼点子多,可是对我从没有什么坏心思,确实已经尽到了一个作为兄长所应该尽的责任。

有了好吃的东西总要留一半给我,找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总是让我先玩,甚至还带我去偷窥过队长的女儿米雪洗澡,以满足我在青春期的好奇之心。

而我们被队长当场捉了奸的时候,还主动承担责任,替我背了黑锅,挨了顿板子,至今屁股还肿得老高。

回忆至此结束,我也确实感觉到了哥哥的伟大之处,越想越觉得哥哥真是太好了,越想越觉得哥哥太可怜了,如今一别,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想着,想着,便忍不住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唱:送战友,踏征程,默默无语两眼累,耳边响起驼铃声。

哥哥拍着我的肩膀说,小乖,坚强点儿,没有别离,哪来的相聚?没有别离,哪来相聚,可是如今一别,我却无法预料我们何时才能相聚。

如果说哥哥是撒旦送给父亲的不肖之子,用来危害人间的话,那么我恐怕就是上帝送给父亲的孝子贤孙,用来光宗耀祖的。

我的个性和哥哥截然相反,又聪明又乖巧,处处都讨人喜欢,有时候连我都认为,父亲之所以要生下哥哥,只不过是用来反衬我的璀璨光彩的,而人类对我的态度也恰恰证实了我的这种歌德巴赫式的猜想。

当谈论到哥哥的时候,他们不停地翻白眼,而在提到我的时候,则满脸放光。

他们总喜欢拿我去装点门面。

比方说,骑着我去串亲访友,骑着我去迎接远方来的客人,骑着我去花前月下会心爱的姑娘,既舒服,又体面。

我替他们挣足了面子,事后也不忘拍着我的脑袋夸上两句。我被他们夸得心里暖洋洋的,可就脑袋被他们给拍得有点儿疼。

我出生在大漠之中,并且被多愁善感的人冠以“沙漠之舟”的美誉,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个称呼。

沙漠之舟?说得怪好听,就是有点儿离谱,你见过几只“舟”长着四条腿的?你又见过几只“舟”是吃草的?

我想他们称我们为“沙漠之舟”简直就是对我们骆驼家族不可饶恕的侮辱,简直该重打四十大板。

况且,我也不是太喜欢大漠,因为这里漫天都是茫茫无际的黄沙,一脚踩下去,硌得我脚趾痛裂。

我觉得这可能是我前几天被黄沙磨破的地方已经开始发炎了。

在这种花不香鸟不语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却连个看医生的地方都没有,你说这怎么能让我安心地呆下去?

这里几百里没有人烟,估计用来拍鬼子进村的电影正合适。

而这里的气候又干燥又没有我最爱吃的蕨类植物,真是烦死人了,不,是烦死驼了。

我记得人类总爱在文章中夸奖骆驼是所有动物中最诚实最忠厚的动物,在走起路来的时候稳稳健健的,一步一个脚印。

一点儿也不像那些桀骜不驯的马,老是自以为尊贵,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四蹄撒欢,把人摔得屁股肿起来老高。

听到这话,我想那些一向心高气傲的高头大马们一定很不服气,准会跑过来找我们掐架的。

想必你们也应该知道,像马这种一向受惯了荣誉的动物是最没有气度的啦,如果看见谁比自己强,一定非跟你较量较量不可。

但我并不想跟他们打架。

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怕他们,像我们骆驼的这种块头,一巴掌能拍死他们三个,怎么可能怕他。

我只是觉得我们都上了人类的当了。

因为人类之所以夸我们,就是想挑起我们这些四脚动物之间的内讧。

假如我们和马真的进行较量的话,那么人类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

因为我们进行较量的最好的手段,就是比赛看谁能干,看谁干的活多。

打个比方来说吧,人类夸我们骆驼是沙漠之舟,其实是想往死里驾驭我们帮他们驮更多的货物;夸马有千里之能,送之于千里马的美誉,只是想让马驮着他们跑更多的路而已。

还有一点儿,他们夸我们骆驼是所有动物当中最诚实最忠厚的动物,其实是想离间我们骆驼和老黄牛之间的关系,因为他们在当着牛的面的时候,又会用这些话来夸奖老黄牛了。

在我们动物身上竟然都用上反间计了,想想人类还真他妈的够卑鄙的。

可是那帮傻逼就是不明白人类的这些险恶用心,老是觉得是我们在向人类卖弄是非。

对了,人类老是说我们骆驼在走起路来的时候,总是稳稳健健的,一步一个脚印,不像马儿那样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四蹄撒欢,其实我们之所以如此走路,也是有苦衷的。

仔细想想吧,大漠里几百里连个人烟都遇不上,几天才能吃上一顿饭,我们就是想四蹄撒欢也没有那门子力气呀。

我最为向往的地方不是黄沙弥漫的西北大漠,也不是烟雨蒙蒙的江南,而是蒙古辽阔的大草原。

因为那里不仅气候温和没有沙子,而且还生长着许多我爱吃的蕨类植物,对我来说那里才是我的天堂。

我想,生长在那里的土著马群可能会不大怎么欢迎我。

这不仅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关系被用心险恶的人类给挑拨了,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这个长着两只大驼峰的小帅驼一到那里,可能就会抢了他们的饭碗和他们的小母马。

我这个“驼”虽然不是个天才,但是“全才”还勉强是可以算得上的。

我既可以驮运货物,也可以被骑乘,小伙长得也不赖。

特别是我背上驼峰之间的部位,肌肉发达韧性强劲,骑在上面简直就像是垫上了一层毛茸茸的鹅绒电子。不像马背,脊椎骨又硬又凉,骑在上面的感觉简直就跟在两腿之间夹了根烧火棍差不多,真他妈的难受极了。

所以我一到那里,马可能就会很快地被人类所淘汰。

我这个小伙子又聪明,又乖巧,又帅气,更重要的是够高大,那些马和我一比简直就像是我的儿子,怎么会不打动那些情窦初开的小母马的春心呢。

况且,我又是来自外族。

俗话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我想,在那些小母马的眼中,外来的骆驼更适合做老公吧。

别的不说,就凭借这一点,就可以把那些一向喜欢崇洋媚外的,从八岁到八十岁的母马勾引得晕头转向不着北的。

现在不就是有很多人都在妄想着出国拿绿卡,在外国定居嘛。

人长得帅固然是优点,不过更会招来公马的嫉妒,所以当我在明朗的月色下跟小母马约会的时候,很可能被嫉妒成性的公马打闷棍,这就使得我不得不天天戴着顶头盔上街,想想人长得太帅太优秀了也挺麻烦的。

人们总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说得苏杭真跟天堂似的,但我就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原因是,妈的,人太多了。

众所周知的是,人这种东西又贪婪又贪嘴,像我等高大壮硕的美少驼到了那里,还不被那些谗嘴的家伙给宰掉,红烧了来吃才怪呢。

况且,我也不是很喜欢人类的那种另类的造型。

那张原本该修饰以毛发的脸,却光洁溜溜的跟只茶壶盖一般。

而且那脸正中的地方也太过于突起了,从那孔眼里不时的呼呼冒出许多的烟出来,呛得我很不好受。

后来才明白,原来这是人在抽烟呀。

还有,他们总说我们骆驼又驼背又丑陋又愚蠢,可是他们自己却又偏偏喜欢把头顶上那些仅有的一撮毛染成我们骆驼毛的颜色,模仿我们骆驼,想想他们还真是口是心非不要脸。

更让我看不惯的是,他们明明有四条腿,却偏偏要学黑猩猩的样子,只用两条腿走路,摇晃的厉害,走都走不稳,也不怕摔倒弄个半身不遂什么的。

我还听他们不停地和黑猩猩套近乎,说他们两家有亲戚呢。

呸,去死吧,你有没有见过有谁把自己的亲戚关到大铁笼子里让人摸脑袋的?

唉,黑猩猩摊上人类这么一门亲戚,真是祖上他们的祖宗究竟干了什么坏事了。

其实我说苏杭那地方不好,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连个姑娘都没有。

不过请注意,我这里所说的姑娘,可是亭亭玉立的母骆驼,而不是什么女人。

说句实话,我才不喜欢女人呢,又小又瘦,蹦达蹦达得跟只跳蚤似的,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带劲儿,咪起来更不过瘾。别看她们长得不怎么样,却总爱涂涂抹抹的,给自己画个大花脸,做作得厉害。

更加离谱的是,越是丑陋的女人也就越是涂抹得厉害。等到你看见一个打扮入时的姑娘,想跟她搭讪,并且把她给弄到手,在接吻的时候,弄你一嘴的脂粉不说,说不定在那些脂粉掉了之后,还会露出一张猩猩一样的面孔,简直能把你给恶心死。

相对而言,母骆驼就清秀可爱多了,她们一点儿也不做作,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自然美,当你和她站在一起的时候,你会觉得她们真是亲切极了。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还很年轻,又是刚刚进入青春期,在男女关系上,多多少少总要有那么一点点想法的。

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时候,我喜欢队长的小女儿米雪。

她又聪明又可爱又美丽,一点儿也不像某些女人,又泼辣又凶悍,一巴掌能把人给拍成蒜泥。

我本来就对她暗恋已久,自从哥哥带我偷窥过她洗澡之后,更把我给迷得七荤八素了。

但明显的是,米雪并不喜欢我,理由很简单,我既娘娘腔又没有男子汉气概,而且还总爱装模做样,在见了陌生人的时候总爱低着头,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她说她最讨厌的就是这样做作的男人。

这让我曾一度自卑。

如果按照她的说法,要想变成她的情人,那我在以后见到陌生人的时候,就应该用绳子吊住自己的脖子,让头抬起来。

不过那样我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勒死。

况且脖子被吊住,那我就无法吃到自己最喜欢吃的蕨类植物,整天仰着脑袋,岂不是要饿煞人也,不,是饿煞驼也。

我想米雪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一个借口。

众所周知的是,她喜欢我的哥哥,而我的哥哥也同样喜欢她,郎才配女貌,她一定是在等着我的哥哥回来。

我虽然在表面上为他们的结合感到高兴,可是心里却总觉得怪怪的,有一种酸酸的味道,我想我是在吃醋了。

所以背地里不知道已经骂了他们多少遍“狗男女”了。

现在,哥哥被送进了动物园里去深造,作为弟弟,我想尽管自己对米雪充满了爱情,可是我还是应该把这种情感收起来,尊敬一下我未来的嫂子,否则,哥哥回来之后非往死里揍我不可。

虽然哥哥很爱我,但爱我并不代表着要把老婆让给我呀。

再者说了,男人只要陷入爱情的旋涡当中往往是敌我不分的,即使是亲兄弟,也得往死里揍,弟弟给哥哥戴绿帽子,想想也真够龌龊的。

想必你们也领教过“枕边风”这东西的厉害,假如以后米雪在哥哥的耳边就那么吹两下,把我对她不轨的行为捅出去,那我岂不是要找人给我满地收尸?

男人平生要争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是女人,二是一口气。

而前者在某种程度上一般存在着更危险的因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在女人上,别说君臣,就是亲兄弟也不行。

况且,我现在已经长大了,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被困囿于大漠一辈子,那多没出息呀。

男人讲究的是四海为家,快意恩仇,锄强扶弱,老是呆在大漠这种花不香鸟不语兔子不拉屎地方,算是怎么回事?

古人说,“过秦汉之都,恣观终南,嵩,华之高,北顾黄河之流,慨然想见古之豪杰。”

况且“至京师仰观天子宫阙之壮与仓廪,府库,城池,园囿之富大乃知天下之巨丽。”

这些话好像是宋朝一个叫做苏辙的人写的,但苏辙是谁呀没有听说过,只听那个摇头晃脑的书呆子说,苏辙好像是苏轼的弟弟,但问题是,苏轼又是谁呀。

不管苏辙苏轼是哪路人马,可是我觉得说他说得挺好,一直激励着我要走出大漠,到外面去见识一下这个可爱的世界。

其实我真正要出走的原因是,我实在受不了米雪的诱惑,就那么一个鲜活的大姑娘放在你的眼皮底下,你却连碰都不能碰一下,那滋味多难受。假如我真的一时把持不住,做出了对不起哥哥的事情,真的给他戴了顶绿帽子,那我可就真的成了长毛畜生了。

如果以上的那些话仅仅作为这篇故事序幕的话,那么我的故事从离家出走才算是真正地刚刚开始。

如果你们要问我接下来的故事应该如何发展,那我只好先后退三步,因为我怕你们揍我,然后说无可奉告。

如果你要问我接下来的故事写出来应该需要多长时间,我只好再后退三步,转过身作好逃跑的准备,因为怕你杀我,然后说不知道。

至于说接下来的故事该如何发展,接下来的故事写出来需要多长时间,我只能对你们说请耐心等待。

我所能说的就是这些。

备注:写于2006年左右,当时读完了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文风颇受其影响,便以骆驼的视角,写了三篇。第一篇是这个序,第二篇是骆驼勇闯大漠寻找诗和远方的故事,第三篇是龙门客栈的故事,只可惜后来第三篇故事写在稿纸上,不知道丢哪了,甚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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