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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DYY-G-XC-Z08-0001-2020·B4
规章制度文件历史追踪表 
名称版本号
新增/修
编/废止
主要修编内容
编制人发布日期
1
2号线施工
检修管理办
A0新增
2号线施工检修管理工作
1、相关术语与定义;2、
机构与职责;3、施工计划
提报流程;4、施工组织流
程;5、施工安全规定;6、
运营时间段施工规定;7、
施工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王健生
施彦宏
2013-7-3
0
2
2号线施工
检修管理办
A1修编
1、增加载货工程计划提报
规定;2、修订工程车装载
负责人规定
王健生
施彦宏
2013-9-1
6
3
2号线施工
检修管理办
A2修编
1、根据行规修订封锁令相
关内容;2、修订外单位相
关规定;3、删除规章内线
路图;4、删除工程车载货
三视图规定;5、修订临时
延点规定;6、修订停送电
相关规定;7、修订施工人
员下轨个人防护用品规
定;8、修订规章内部分文
字用词
王健生
施彦宏
2014-2-8
4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A0修编
1.增加了防护员的概念;
2.对B类施工进行了重新
定义;3.明确了B类施工
计划只有周计划和补充计
划;4、提出运营期间故障
处理流程;5、明确取消维
调后抢修安排
王健生
施彦宏
2014-9-2
3
5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A1修编
1、修改主站、辅站等定义;
2、修改机构与职责内容;
3、施工计划申报调整4、
施工请销点程序调整;5、
调整统计分析与考核
王健生
施彦宏
2015-4-1
5
6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A2修编
1、修改部分机构;2、调
整A1施工时间安排;3、
增加C类施工分类表4、
修订部分外单位施工条
款、5、增加4号线相关规
章引用
施彦宏
朱亮亮
2015-12-
30
7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A3修编
1、根据行规调整修改部分
内容;2、增加非计划取消
及停电防护区段条款;3、
细化部分施工防护措施;
4、调整补充计划考核指标
施彦宏
朱亮亮
2017-2-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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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B0
修编
1、修改C1、C2施工定义;
2、修改允许计划开始时
间;3、修改A1施工防护
区相关条款4、增加末班
车后加开列车条款;5、增
加与杭港共做施工条款
施彦宏
朱亮亮
2017-7-1
9
9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B1
修编
1、调整部分A3、C1施工
定义;2、增加工器具清点
条款;3、调整优化部分施
工条款说明
施彦宏
朱亮亮
2018-7-2
0
10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B2修编
1、调整文件使用范围;2、
增加有关商业区施工规
定;3、增加隔离区相关内
容;4、调整相关附件内容
施彦宏
朱亮亮
2019-5-1
3
11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B3修编
1、根据公司架构调整修改
规章内与其相关内容
施彦宏
朱亮亮
2019-10-
21
12
施工检修管
理办法
B4修编
1、增加高架站施工要求;
2、增加补充计划免考核要
求;
施彦宏
朱亮亮
2020-4-3
0
Q/HDYY-G-XC-Z08-0001-2020·B4
目录 
1.范围..........................................................-1 -
2.编制依据......................................................-1 -
3.术语与定义....................................................-1 -
4.机构与职责....................................................-4 -
4.1组织机构................................................-4 -
4.2职责及分工..............................................-4 -
5.施工计划......................................................-6 -
5.1施工计划分类............................................-6 -
5.2正线施工计划编制的时间准则..............................-7 -
5.3施工计划申报............................................-8 -
5.4施工计划编制与审核.....................................-11 -
5.5施工协调会.............................................-12 -
5.6《施工行车通告》的发布..................................-12 -
5.7施工审核要求...........................................-12 -
6.施工组织.....................................................-12 -
6.1正线施工组织时间规定...................................-12 -
6.2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出段、回段组织.......................-14 -
6.3施工请销点程序.........................................-14 -
6.4接触网供电分区停送电...................................-17 -
6.5接触网挂(拆)接地线程序...............................-18 -
6.6有关作业配合基本要求...................................-19 -
6.7巡道规定...............................................-19 -
6.8长期、大型类施工特殊规定...............................-19 -
6.9请销点规定.............................................-19 -
6.10 解编的相关规定........................................-20 -
7.施工安全.....................................................-20 -
7.1施工负责人/监管人相关规定..............................-20 -
7.2施工防护...............................................-21 -
7.3正线线路封锁、开通安全规定.............................-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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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同一作业人、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的相关规定...........-23 -
7.5运营期间进入站台或靠近站台的轨行区的施工安全措施。.....-24 -
7.6施工登记的相关证件及手续...............................-24 -
7.7其他施工安全规定.......................................-24 -
8.特殊情况的施工规定...........................................-25 -
8.1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需封锁区间抢修的规定.-25 -
8.2运营时间进入正线、辅助线的各类设备故障抢修规定.........-25 -
8.4车辆段内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时.......................-27 -
8.5在末班车后加开列车的规定...............................-27 -
8.6在末班车后进行演练的规定...............................-27 -
9.统计分析与考核...............................................-28 -
9.1施工统计分析...........................................-28 -
9.2考评及惩罚.............................................-29 -
10.杭州地铁与杭港地铁共用场所的施工管理........................-30 -
10.1施工申请管理流程......................................-30 -
10.2周计划................................................-30 -
10.3正线补充计划..........................................-32 -
10.4正线抢修计划..........................................-33 -
10.5车辆段场施工申报流程..................................-34 -
10.6施工安全管理和实施原则................................-35 -
附录A周计划施工申报表.........................................-37 -
附录B补充计划申报表...........................................-40 -
附录C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46 -
附录D外单位施工管理流程图.....................................-47 -
附录E红闪灯设置示意图.........................................-48 -
附录F工程车施工(运输)作业任务书.............................-49 -
附录G运营时间内的C类施工分类.................................-59 -
附录H配合作业联络单...........................................-68 -
附录I施工请销点清单(正面).....................................-69 -
附录LC2类施工进场许可单......................................-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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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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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检修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描述了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初期运营及正式运营线路施
工及设施设备检修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
初期运营及正式运营线路的车站(不含独立商业区租赁红线范围内)、区间、控
制中心、车辆段(场)、主变电所范围内的施工检修作业管理。
2.编制依据
《行车组织规则》
《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动火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3.术语与定义
3.1周计划
汇总一周(周一6:00至下周一6:00)的设施设备施工、检修、维护,工程
车、调试电客车开行的计划。
3.2补充计划
在周计划里未列入的,对行车/客运有一定影响的检查、维修计划列入补充
计划。
3.3抢修计划
运营时间内发生行车设备故障经抢修后仍需在运营时间外继续进行的维修
作业,以及运营期间发现的设备故障可在运营时间外进行的维修作业,提报抢修
计划。
3.4抢修作业
如接触网断电、道岔故障等中断列车运行或对列车运行造成安全隐患的故障
需立即进行抢修的作业。
3.5施工负责人
对一项施工作业在办理作业登记和该项作业的组织、安全和人员管理负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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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的人员。每项施工有且只有一名施工负责人。
3.6施工联络人
当一项施工作业设置主站、辅站时,辅站需设施工联络人。
3.7防护员
指在B类施工中,在DCC内对现场施工进行防护,及时掌握行车情况并通
知现场作业人员下道的人员。
3.8影响行车的施工
指进行该项施工作业时,影响列车运行、降低或终止行车条件、妨碍行车安
全的施工。
3.9影响客运的施工
指进行该项施工作业时,车站的客运服务设备设施功能降低,客流组织、服
务质量受影响的施工。
3.10主站
同一施工项目请点进场时,施工负责人进行施工登记请点的车站称为主站。
若施工作业区域含联锁站,原则上联锁站作为主站。
3.11辅站
同一施工项目多组多站同时请点进场时,除主站外,其余各进场站称为辅站,
由施工联络人负责办理该站请销点手续,原则上辅站不超过6个站。
3.12销点站
同一施工项目进场时,施工负责人(施工联络人)需在施工登记请点的主、辅
站进行销点,如因施工需要在异地进行销点,该异地销点的车站为销点站。
3.13施工通告
已批准的施工计划通过汇总表的形式发布实施。
3.14施工区域出清
在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确认所有作业人员已撤离,有关设备、设施已恢
复正常,工器具、物料等已撤走。
3.15外单位
是指除运营分公司以外,在运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作业(施工)的所有外部
单位。
3.16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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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凭施工负责人证、外单位作业许可单或其他运营公
司在特定时期要求证件及凭证到车站控制室、车辆段(场)控制室(DCC)、控制
中心(OCC)、主变电所等场所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3.17销点
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凭相关证件及凭证到车站控制室、车辆段(场)控
制室(DCC)、控制中心(OCC)、主变电所等场所办理施工结束手续。
3.18施工安全防护
在施工作业实施前,为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
施。
3.19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施工作业的专业划分和各部门或中心的职能划分,外单位的任何施工项
目均需明确某部门或中心为归口管理部门。
3.20施工监管人
在外单位(委外单位除外)进行施工作业时运营分公司内部归口管理部门负
责监管的人员称为施工监管人。
3.21动车作业
开行工程车和调试电客车的施工作业。
3.22计划兑现率
计划兑现率是指各类计划中已安排施工作业项目实际完成件数与安排件数
的比值。
3.23擅自取消作业
施工作业前未提报取消申请,又未按时进行施工作业的情况属于擅自取消作
业。
3.24非计划取消
施工作业前未按流程提报计划取消施工,但在施工开始前通过电话向OCC或
DCC申请取消施工。
3.25停电防护区段
需在施工作业区域以外的供电分区进行停电防护的区段。
3.26空点
施工请点后未到施工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直接销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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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隔离区
指为满足施工防护需要,在出入段场线划定的隔离区域。进行施工检修时,
隔离区视为一个虚拟的车站。
4.机构与职责
4.1组织机构
4.1.1施工管理领导组
组长:运营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调度总部部长、技术总部部长、安全总部部长、客运公司总经理、维
保公司总经理
4.1.2施工管理工作组
组长:调度总部部长
副组长:调度总部生产管理部部长
成员:调度总部生产管理部施工管理工程师、车场主管、各生产公司(总
部)/部门/中心负责施工计划管理的专业工程师、施工管理工程师、生产调度、
中心计划管理员、施工申请人等岗位。
4.2职责及分工
4.2.1领导组成员职责、分工
4.2.1.1组长:协调在施工计划协调会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审核与施工检修管理
的有关规程;检查施工工作落实情况;组长负责签发《施工行车通告》。
4.2.1.2成员:指导计划的协调、编排、管理工作;协调在施工计划协调会上未
能商妥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组的工作。
4.2.2工作组职责、分工
4.2.2.1组长、副组长:组织召开施工计划协调会或其指定人员担任,协调施工
计划协调会存在的问题,组长负责审核《施工行车通告》。
4.2.2.2成员:各生产公司(总部)汇总本公司各部门施工计划内容,经生产公
司(总部)审核后,向调度总部、客运公司车辆保障部申报;按期参加施工计划
协调会;协调各单位的作业计划;处理作业计划变更事宜;监督、检查施工计划、
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编制《施工行车通告》。
4.2.2.3各施工申请人(各生产公司(总部)、部门、中心的工班长,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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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计划申请人员):
a)确保技术、安全等方面满足施工条件及确保无施工冲突后,向专业工程师
提交周计划、补充计划、抢修计划申请。
b)作为专业对口部门审核所归属管理的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影响情况
及范围和提供配合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等资源,并负责将施工计划提报至专
业工程师。
c)按要求时间、条件,提报正线的周计划、补充计划、抢修计划及车辆段(场)
施工计划,及对计划的修改、补充、取消申请。
d)在施工申请前做好施工安全、影响范围、冲突等安全把关及与受影响部室
及配合部室的协调工作。
e)负责审核补充计划与周计划的冲突点,如有冲突需及时协调(中心内无法
协调可上升至部门层级,部门层级无法协调可上升至生产公司(总部)层级,生
产公司(总部)层级无法协调由对应线路的施工管理工程师协调)。
4.2.2.4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等施工计划初审人员):
a)汇总并审核所属部门的周计划、补充计划,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生产公
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
b)汇总各施工计划员的车辆段(场)施工计划申请,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
生产公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
4
.2.2.5 各生产公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
a)汇总并审核所属公司的周计划、补充计划、抢修计划,于规定时间内发送
至调度总部生产管理部施工管理工程师。
b)汇总各施工计划管理员的车辆段(场)施工计划申请,于规定时间内发送
至车场主管。
c)协调各生产公司(总部)内部的施工计划安排。
d)协调各生产公司(总部)之间的施工配合流程。
4.2.2.6调度总部生产管理部施工管理工程师:
a)组织召开施工管理协调会,记录会议讨论结果。
b)审核并汇总周计划、补充计划。
c)发布行车通告及行车通告补充说明。
d)协调各生产公司(总部)之间的施工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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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核查施工异常,抽检施工规范性。
5.施工计划
5.1施工计划分类
5.1.1按时间分为
a)月计划(运营初期暂不采用)
b)周计划
c)补充计划
d)抢修计划
5.1.2按施工作业地点及影响程度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影响正线行车的施工、车
辆段内的施工、其他区域不影响行车的施工。其具体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按地点及影响程度施工分类表
A
影响正线、
辅助线行车
的施工
A1在正线、辅助线轨行区,需要开行工程车、电客车的施工
A2在正线、辅助线轨行区,不需要开行工程车、电客车的施工
A3
在车站、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非轨行区范围内,影响正线辅
助线行车的施工
B
车辆段内的
施工
B1
在车辆段内,需开行电客车、工程车的施工(不含电客车、工
程车检修)
B2
在车辆段内,不需要开行电客车、工程车,但需要进入车辆段
线路限界内(分公司内,能在5分钟内下道不影响行车,能让
电客车、工程车安全通过的施工归为B3类),或影响接触网、
信号等设备运行,或在车辆段线路限界外3米内种植乔木、搭
建相关设施等影响行车的施工
B3
在车辆段内,不进入线路限界内,影响消防设备正常使用、需
要动火或不影响设备运行的巡视或巡检、动用简单设备(如动
用220V及以下的电力、钻孔等,不违反安全规定)等不影响
行车的施工
C
在车站、主
变电所、控
制中心等范
围内不影响
行车的施工
C1
大面积影响客运服务、影响消防设备正常使用(含产生消防联
动)或需要动火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施工
C2
局部影响客运但经采取措施影响不大、不影响设备运行的巡视
或巡检、动用简单设备(如动用220V及以下的电力、钻孔等,
不违反安全规定)等施工
5.1.3属于正常修程内的A1、A2、A3、B1、B2、C1类作业需申报施工计划,纳
入计划管理。
5.1.4 B3/C2类作业不需申报施工计划,施工人员直接与车场调度、控制中心相
关人员、车站行车值班员联系,在属地管理部门处登记后即可进行施工作业。属
于电环调管辖设备的施工需由属地在施工前通知电环调。
5.1.5 其中C2类作业中不影响乘客服务的特定商业类施工(不涉及自有设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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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改造,且不需动火、不对运营设备产生联动的作业,如物品机具搬运、场地搭
建、商家机具改造等)由商管公司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并出具相关证明(含特定
商业类施工作业许可单),到运营分公司车控室、车辆段请销点,运营分公司负
责巡查式监管。
5.1.6车站范围内的作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
程、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并确保该项施工顺利完成。如发现施工作业存在超时、
超限或安全隐患时,车站工作人员有权停止该项施工。
5.1.7 A3类施工的工作界限如下:
a)信号类:IBP盘及信号设备室、信号电源室内所有设备会影响行车的操作性
施工;
b)通信类:传输,无线,专用电话及通信电源室内所有设备会影响行车的操作
性施工;
c)站场类:站台门控制室及中央级综合监控设备房内所有设备会影响行车的操
作性施工;
d)供电类:变电所内所有设备的操作性施工。
操作性施工不包含对设备的巡视或对数据的查看。
5.1.8 高架站施工
a)站台上方顶棚的施工按A类施工提报(视进入空间区分A2\A3)。
b)岛式站台两侧外立面施工按A3类施工进行提报。双岛式站台两侧外立面施
工(对乘客不造成粉尘、水汽等影响)可按C2类施工进行。
c)高架段轨行区桥墩上方结构如需进行施工(外立面等非轨行区),需按A3类
施工提报,桥墩区域如需进行对轨行区(结构等)不造成影响的施工,可按
C2类施工进行。
d)施工作业限界距离站台门边缘1米范围内的站台类登高作业需按A类施工提
报。
5.1.
9  
在风井小站台范围内施工按A类施工作业申报
5.1.10C类施工的具体分类见附录G
5.2正线施工计划编制的时间准则
5.2.1允许的计划开始时间为:最后一列车(含运营电客车及出场工程车、调试
电客车)通过作业影响区域后10分钟,需停电或停电配合挂地线的施工作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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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足够的接触网停电时间和挂地线时间。
5.2.2允许的计划结束时间为:运营时刻表第一列电客车到达转换轨前30分钟,
其中动车作业及工程车、调试电客车回场路径上的作业必须预留足够的回场时
间,需要配合拆地线和送电的施工必须预留足够的拆地线和送电时间,A1施工
预留解封及撤除防护时间。
5.3施工计划申报
5.3.1施工计划申报基本规定
a)周计划以《施工申报表》的格式进行提报(如有施工管理系统支持通过系
统提报),纸质格式见附录A(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中有对应电子表单)。
b)周计划的变更(指周计划中的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内容、及配合要
的任何一项或几项的变更)及取消按补充计划办理。
c)补充计划以《补充(抢修)计划申报表》的格式进行提报(如有施工管理
系统支持通过系统提报),纸质格式见附录B(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中有对应电子
表单)。
d)抢修计划以《补充(抢修)计划申报表》的格式进行提报(如有施工管理
系统支持通过系统提报),纸质格式见附录B(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中有对应电子
表单)。
d)属于电环调管辖的环控类设备施工作业,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作
业前联系电环调”。
e)作业区域同时包含正线及车辆段线路时,按A类施工计划提报;若施工区
域主要在车辆段(场)可按B类施工计划提报。
f)施工作业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作业部门必须将相关配合要求(方案)发
配合部门征求意见,只有配合部门同意并签字后作业部门才能申报施工计划。
g)有装载货物需求的工程车运输计划须提前两周申报,运输计划中需包括货
物装载加固方案(含加固材料、装载方法及加固方法)各一份及施工人员安排。
运输计划需先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适用于外单位)及配合部门审核,经过审核
后向调度总部提报,调度总部在施工协调会上最终确定运输计划并列入《施工行
车通告》。必要时,调度总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运输计划专项审核会议。
h)原则上每周的周二、周四、周六安排动车作业。
i)提报计划时需对施工的各要素做如实填报,其中施工影响等涉及安全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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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需由提报部门对该项施工了解清楚后加以注明,如没有填写,视为无任何影响。
j)施工区域如包含辅助线需注明,如无填写,视为不需要。施工区域如包含
联络线,必须在施工区域中重点注明,同时由提报方在施工协调会上着重提出,
明确与邻线施工的冲突。
k)作业区域包含联络线且要求接触网停电的A2施工需申报邻线施工计划。
5.3.2外单位施工计划申报要求
a)按照《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外单位作业(施工)前,需由
归口管理部门(生产公司)发起《工程项目作业(施工)方案审核表》的审核和
《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工作。
b)外单位凭《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保证金交款单》到财务总
部缴纳安全保证金。
c)外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请,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组织与人力资源总部
协调,安排外单位施工负责人学习、考试,合格后由组织与人力资源总部颁发施
工负责人证。
d)外单位在签订《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取得施工负责人证后,凭《承
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财务总部签收的《安全保证金交款单》(第二联)向
调度总部领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具体格式见附录C(施工调度管理系统
中有对应电子表单)。
e)外单位施工作业由施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调度总部申报计划。
f)外单位施工作业管理的流程见附录D。
g)外单位进行短期、简单、对运营影响较小的施工,可不进行培训,但必须
下发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并由归口管理部门派专人进行全程的跟踪、协助、
监督以及管理工作。
5.3.3周计划申报
a)各中心(部门)根据本中心(部门)的设备检修计划申报下周施工计划,
中心(部门)汇总并审核后向各生产公司(总部)提报下周施工计划,各生产公
司(总部)汇总并审核后于每周二12:00(遇节假日按施工管理工程师的通知为
准)前向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车辆保障部车场主管申报施工计划。
b)内容包括作业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区域、作业内容、供电安排、施工负
责人、联系电话、防护措施等,具体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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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补充计划申报
a)A、C类补充计划必须于施工当日向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申报,并最
迟不晚于14:00前向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提出申报,如遇节假日,需在节假
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4点前提报节假日期间的补充计划,所受理的施工计划时限
为本日的18:00-次日18:00。B类补充计划必须于施工当日向车场调度申报,并
最迟不晚于14:00前向车场调度提出申报,如遇节假日,需在节假日前一个工作
日的14点前提报节假日期间的补充计划,所受理的施工计划时限为本日的
18:00-次日18:00
b)提报前施工部门应落实好施工配合情况,与周计划进行核对,确认补充计
划对周计划不存在影响或周计划对补充计划不存在影响,如明确有影响且该施工
必须于补充计划内进行,需在提报前告知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影响点并配合
其做好受影响施工计划的协调(B类补充计划需在提报前告知车场调度),如与
受影响施工协调后不存在影响,可修改后进行提报;如协调后仍无法解决影响,
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车场调度)将不予批准该施工,可按抢修作业执行(且
必须符合抢修作业的要求)。
c)补充计划申报需说明具体申报原因且原因合理,补充计划需经部门对口的
中心(室)主任或经其授权由他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申报。
d)申报条件:①对周计划需进行修改、删除的施工(提报部门妥善安排好施
工冲突);②周计划申报时间以外的新增计划(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新增计划提报
且原因合理);③设备故障不影响列车运行但降低设备可靠性(例如:双边供电
变单边供电、区间水泵单个故障等);④因运营分公司及以上层级会议要求或运
营分公司及以上领导安排的施工。
5.3.5抢修计划的申报
a
)由各抢修计划申请人经中心专业工程师审核后,交各生产公司生产调度
或直接发各生产公司生产调度于每日14点后申报抢修计划,交OCC值班主任审
批(B类施工交车场调度审批)。
b)OCC值班主任(车场调度)待补充计划发布后,对照周计划、补充计划
的审批结果及时对抢修计划进行审批,避免施工冲突。如遇抢修计划与周计划、
补充计划的审批结果有施工冲突,由抢修计划提报部门按抢修优先的原则对相关
冲突的计划进行协调解决(属正线抢修的报OCC,属段场范围内抢修的报段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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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员;在段场范围内但影响列车出入段(场)的抢修需报OCC确认)。抢修计划
应及时、优先安排。
c
)申报条件①申报抢修计划的设备故障须在OCC运营日报上有记录,运营
日报上没有登记的设备故障记录不得申报抢修计划。②因运营分公司及以上层级
会议要求或运营分公司及以上领导安排的施工。③当晚的抢修计划施工结束后向
OCC汇报故障原因、施工结果等相关内容,并说明次日是否需继续处理。如需继
续处理继续提报抢修计划。(不得隔日提报)
5.3.6抢修作业
抢修作业无需提报计划,由抢修队伍到现场请点施工。
5.3.7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施工联络人的变更由原计划申报人发起,各生产
公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或指定的计划管理人员审批。
5.4施工计划编制与审核
5.4.1周计划
a)调度总部汇总各施工部门提报的计划,并于每周三组织召开施工计划协调
会,会议审核确定下周施工计划,其中B1/B2类施工计划由车辆保障部与会人员
审核。
b)调度总部线路对应施工管理工程师在每周四完成施工计划制表(其中
B1/B2类施工计划制表工作由车辆保障部负责,制表完成后返回调度总部)及施
工间冲突审核。
c)周五待第二名施工管理工程师对该线路施工计划复审结束后编制《施工行
车通告》,完成后交施工管理工作组组长审核,由施工管理领导组组长签发,周
五12:00前发布。一经发布,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修改。
5.4.2补充计划
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接到A、C类补充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
安排并审批,最后以《施工通告》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具体施工安排,并将施工
计划变更情况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单位)。B类施工的补充计划由
车场调度负责协调安排,其中涉及影响正线列车进出车库的施工需征得值班主任
/值班主任(助理)同意。
5.4.3抢修计划
当班值班主任(车场调度)接到抢修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安排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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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最后以《施工通告》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具体施工安排,并将施工计划变
更情况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单位)。
5.5施工协调会
5.5.1施工协调会原则上定于每周周三召开,遇节假日需调整将另行通知。
5.5.2主要议题内容包括:①上周施工完成情况及违规情况的说明;②下周A、B、
C类施工计划初步审核、协调、问题处理;③下下周A1类施工初步时间确定;
④其他施工管理相关事项。
5.5.3施工协调会要求提报计划的各生产公司(总部)/部门/中心负责施工计划
管理的的专业工程师、施工管理工程师、中心计划管理员、生产调度或其他负责
施工管理的专业人员参加,对所提报计划的技术规范及相关影响有明确了解,在
施工协调会上审核提报计划的专业冲突。
5.6《施工行车通告》的发布
5.6.1发布办法
《施工行车通告》原则上每周五12:00前发布,具体发布方式为:运营分公
司内部由调度总部将《施工行车通告》发布至公司内部OA网站,外单位由归口
管理部门向其提供。
5.6.2各施工部门(单位)根据《施工行车通告》的安排凭相关证件登记进场施
工。
5.7施工审核要求
任何既定审核人员在休假、离职、会议等无法审批的情况下,必须委托他人
办理,且受委托人不能是审核环节上原有人员。
6.施工组织
6.1正线施工组织时间规定
6.1.1如需在正线进行工程车、电客车作业时(不含演练),施工方在调试前需
准备《电客车调试任务书》、《工程车施工(运输)作业任务书》,具体格式见附
录G、附录H。各项任务书均需施工负责人、司机等共同填写,施工结束后相关
任务书交车辆保障部备案。
如遇多列车、施工负责人在控制中心,无法与司机当面共同填写的情况,调试负
责人可将《电客车调试任务书》填写完毕,并于施工当晚21点前发送至乘务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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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室邮箱。
其中《电客车调试任务书》中第一部分(调试安排)需调试负责人提前填写完毕,
并于施工当晚21点前发送至行调邮箱,行调需根据该调试安排进行当晚施工预
想。
6.1.2在正线,当最后一列车(含客运列车、工程车、调试电客车等)离开作业
影响区域两站两区间,且其它施工条件达到后,即可安排该施工作业。
6.1.3各施工部门(单位)须在施工计划开始时间前30分钟到达请点车站(属
地),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器具清点等准备工作。由属地部门在施工计划
开始时间前完成《施工请销点清单》的查验、证件及相关许可核对、照片上传、
施工负责人(监管人)验证码输入等请点准备工作并在施工调度系统上保存流程,
待确认列车出清后将已保存的非停电施工流程发至调度处,待确认接触网停电挂
地线完成后将已保存的停电挂地线施工流程发至调度处。
A1类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及司机必须在列车发车前1小时到达车辆段或车站,
做好检车作业及安全交底工作。
6.1.3.1A类施工工器具的清点
a)A2类、A3类施工人员到达属地后,由施工负责人预先填写《施工请销点
清单》(附录I)并签字,施工监管人核对填写的工器具后签字。(委外单位、本
单位、辅站由施工负责人、施工联络人签字即可)
b)请点前,施工监管人依据《施工请销点清单》内的内容,对外单位工器具
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至请点流程,销点执行同样操作。(委外单位、外单位施工
辅站由车站人员拍照后上传,本单位由施工负责人拍照后交车站人员上传)
c)销点时由施工监管人将请销点都填写签字的《施工请销点清单》交销点站
人员留档。(委外单位、本单位由施工负责人交车站、辅站由施工联络人交车站)
d)施工监管人、负责人、联络人须依照《施工请销点清单》,对工器具照片
内容核对是否一致。
6
.1.3.2 B类施工工器具的清点
a)B2类施工人员到达属地后,由施工负责人预先填写《施工请销点清单》(附
录I)并签字,施工监管人核对填写的工器具后签字。
b)请点前,施工监管人依据《施工请销点清单》内的内容,对工器具与人员
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至请点流程,销点执行同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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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销点时由施工监管人将请销点都填写签字的《施工请销点清单》交DCC人
员留档。
d)施工监管人、负责人须依照《施工请销点清单》,对工器具照片内容核对
是否一致。
6.1.4各施工部门(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批准的作业结束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及
线路出清。如果因故需要延长作业时间,由施工负责人于批准的作业结束时间前
30分钟经车站向行调申请或直接向行调申请,由值班主任进行批准。一般情况
下,延点不得超过15分钟;若延长后的作业结束时间距离作业影响区域实际运
营开始时间小于30分钟,必须按照抢修办理。
6.2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出段、回段组织
6.2.1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出段、回段按调度命令规定的方法组织。
6.2.2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必须严格按调度命令规定的运行路径、运行方式运行。
6.2.3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在进入正线前必须保证无线通讯畅通、技术状态良好。
6.2.4按照电话闭塞法组织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出段、回段时,运行进路通过信
号系统进行排列,信号系统无法排列进路时通过人工办理。
6.2.5车辆段(停车场)施工组织由相应车辆段(停车场)运作细则规定执行。
6.3施工请销点程序
6.3.1 A1类施工组织程序
a)请点登记:施工负责人、联络人提前到主站、辅站进行登记;
b)接触网配合挂地线:需要配合挂地线时,行调与电环调组织挂接地线;
c)主站向行调请点:当施工条件达到后由主站向行调请点;
d)行调批准请点:行调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请点;
e)辅站请点:主站确认行调批准请点后,通知辅站向主站办理请点;
f)车站设置防护:主站确认所有辅站的请点后,组织相关车站设置红闪灯防
护,确认红闪灯设置完毕后由主站向行调汇报;
g)发布封锁命令:行调接到主站红闪灯设置完毕的汇报后,发布线路封锁命
令;(如无需封锁,则不进行此步骤)
h)开始施工:车站(段场)向工程车、调试电客车司机交付线路封锁命令,
主站通知施工负责人、辅站通知施工联络人可以开始施工;
i)销点登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联络人确认线路出清、设备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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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分别到主站/销点站、辅站进行销点登记,主站/销点站、辅站分别负责核实
线路出清及设备恢复情况;
j)辅站销点:辅站向主站/销点站销点,主站/销点站确认所有辅站销点后,
向行调汇报;
k)发布解封命令:行调接到主站/销点站汇报后发布解除封锁书面命令,由
主站/销点站及辅站向工程车、调试电客车司机交付解除封锁书面命令(如无需
封锁,则不进行此步骤);
l)车站撤除防护:主站/销点站组织相关车站撤除红闪灯防护;
m)主站/销点站向行调销点:主站/销点站确认施工作业区域线路出清及防护
撤除完毕后向行调销点;
n)行调批准销点:行调与主站/销点站确认施工结束、线路出清后批准销点;
o)施工结束:主站/销点站确认行调批准销点后通知各辅站,由主站/销点站、
辅站分别通知施工负责人、联络人施工结束;
p)接触网配合拆地线:需要配合拆除地线时,行调与电环调组织拆除地线。
6.3.2 A2、A3类施工组织程序
a)请点登记:施工负责人、联络人提前到主站、辅站进行登记;
b)接触网配合挂地线:需要配合挂地线时,行调与电环调组织挂接地线;
c)主站向行调请点:当施工条件达到后由主站向行调请点;
d)行调批准请点:行调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请点;
e)辅站请点:主站确认行调批准请点后,通知辅站向主站办理请点;
f)开始施工:所有辅站请点完成后,由主站和辅站分别通知施工负责人和联
络人可以开始施工;
g)销点登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联络人确认线路出清、设备恢复正常
后,分别到主站/销点站、辅站进行销点登记,主站/销点站、辅站分别负责核实
线路出清及设备恢复情况;
h)辅站销点:辅站向主站/销点站销点;
i)主站/销点站向行调销点:主站/销点站确认所有辅站销点、施工作业区域
线路出清、设备恢复正常后向行调销点;
j)行调批准销点:行调与主站/销点站确认施工结束、线路出清后批准销点;
k)施工结束:主站/销点站确认行调批准销点后通知各辅站,由主站/销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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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站分别通知施工负责人、联络人施工结束;
l)接触网配合拆地线:需要配合拆除地线时,行调与电环调组织拆除地线。
6.3.3 B1/B2类施工组织程序
a)请点登记:施工负责人提前到车辆段进行登记,向车辆段(场)控制室(DCC)
提出施工申请;车场调度检查施工作业计划、施工负责人证件及手续;
b)如施工区域影响列车进出车辆段,车场调度需在请点前,销点后通知行调;
c)接触网配合挂地线:需要配合挂地线时,车场调度与电力值班员组织挂接
地线;
d)车辆段设置防护:车场调度确认满足施工条件后通知DCC值班员做好该项
施工作业的相关防护,DCC值班员做好防护并记录后通知车场调度;
e)批准请点:车场调度确认防护完毕后批准该施工作业,施工人员进入作业
区域开始施工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
f)销点登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确认线路出清、设备恢复正常后,到车
辆段(场)控制室(DCC)进行销点登记,车场调度确认线路出清及设备恢复情
况;
g)批准销点:车场调度确认线路出清、设备恢复正常后批准销点,施工结束;
h)接触网配合拆地线:需要配合拆除地线时,车场调度与电力值班员组织拆
除地线;
i)车辆段取消防护:车场调度通知DCC值班员撤除该项施工作业的相关防
护,DCC值班员取消防护并记录后通知车场调度。
6.3.4 C1类施工组织程序
a)请点登记:施工负责人、联络人提前到相关车站、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进
行请点登记;
b)批准请点:由车站行车值班员(值班站长)、主变电所值班员根据设备属
性(电力设备或环控设备)向电环调请点,如果不是电力设备或环控设备向行调
请点。在控制中心进行的C1施工由控制中心电环调直接批准;
c)进场施工:请点完成后,施工人员自行进入正确的作业区域;
d)销点登记: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联络人确认施工区域出清后,分别到
车站、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进行销点登记;
e)批准销点:确认施工区域出清后,由车站行车值班员(值班站长)、主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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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所值班员根据设备属性(电力设备/环控设备)向电环调销点或直接批准销点。
6.3.5B3/C2类施工组织程序
a)请点登记:施工人员到车站、车辆段(场)控制室(DCC)、主变电所、控
制中心进行施工登记;
b)批准请点:经车站、车辆段(场)控制室(DCC)、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同
意后开始施工作业;如该项施工需进入车站小站台,施工负责人需填写《车站施
工进场许可单》。具体格式见附录L《车站进场许可单》
c)销点登记: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确认设备恢复正常后,到车站、车辆段(场)
控制室(DCC)、主变电所、控制中心注销登记;销点时由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将
《车站施工进场许可单》交车站人员留档。
d)结束施工:经车站、车辆段(场)控制室(DCC)、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确
认后结束施工。
6.3.6施工作业区域(防护区域)同时包含正线及车辆段线路的特殊施工的组织
规定
6.3.6.1遇到此类施工时,将车辆段视为车站,按A类请销点程序执行。
6.3.6.2需要正线和车辆段接触网停电(带电)时,批准请点前必须确认正线和
车辆段的接触网状态均符合施工要求。
6.3.6.3如果有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需要反复进出车辆段时,工程车或调试电客
车司机在进入车辆段区域前必须得到DCC值班员的授权,进入正线区域前必须得
到行调的授权。如果已设封锁区间,可由行调授权进出封锁区间。
6.3.7在请点之后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所含车站的进出无需再次请点,由进
场站与主站核实施工信息后,确认《施工请销点清单》信息符合后即可入场。
6.3.8施工请点前,施工负责人及施工联络人必须将当日施工进场的人数和进场
车站信息向请点站如实报告。
6.3.9 除上述施工请销点要求外,任何生产公司(属地管理部门)不得在未经施
工协调会商定的前提下,增设影响施工效率或安全的卡控要求。
6.4接触网供电分区停送电
6.4.1接触网供电分区停电、送电条件的确认要求
正线接触网供电分区停电、送电条件由行调和值班主任共同确认,正线与出
入段(场)线相关的接触网供电分区停电、送电条件行调需要与车场调度共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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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车辆段的接触网供电分区(具体管理分界按照《电环调度员作业标准》相关
规定执行)停电、送电条件由车场调度和DCC值班员共同确认。停电施工原则上
均需挂地线进行防护。
6.4.2正线接触网供电分区停(送)电程序
a)行调及值班主任共同确认准备停(送)电的接触网供电分区符合停(送)
电条件后,由行调通知电环调可以停(送)电;
b)电环调核实停(送)电条件的确认符合要求后,进行停(送)电操作;
c)电环调操作完成并确认按要求停(送)电后,通知行调和值班主任;
d)行调和值班主任共同确认已经停(送)电。
6.5接触网挂(拆)接地线程序
6.5.1在正线供电中心接触网施工作业接触网自挂(拆)接地线程序
a)作业区域接触网供电分区停电后,行调确认条件满足,批准该项施工作业
的请点;
b)施工人员与电环调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由施工人员现场就地挂接地线或通
知供电中心进行远程挂接地线,接地线挂好后开始施工作业;
c)施工作业完成后,施工人员拆除接地线,确认设备恢复正常、线路出清,
与电环调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向行调销点;
d)行调批准销点后施工作业结束。
6.5.2在正线施工作业需要供电人员配合接触网挂(拆)接地线程序
a)行调及值班主任共同确认符合挂(拆)接地线条件,由行调通知电环调可
以挂(拆)接地线;
b)电环调核实具备挂(拆)接地线条件后,通过调度电话通知供电人员可以
操作挂(拆)接地线;
c)如执行远程挂(拆)接地线操作:供电人员凭电环调命令执行线路远程挂
(拆)地线操作;如执行就地挂(拆)接地线操作:供电人员凭电环调命令及相关
证件在车站登记后,进入线路进行挂拆接地线操作;
d)如执行远程挂(拆)接地线操作:供电人员完成远程挂(拆)接地线操作,
通知电环调地线已经挂(拆)完成;如执行就地挂(拆)接地线操作:供电人员
完成就地挂(拆)接地线操作,回到车站后,通知电环调地线已经挂(拆)完成;
e)电环调确认后,通知行调和值班主任挂(拆)接地线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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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由行调向相关车站发布停电挂地线完毕通知。
6.5.3车辆段(场)由车辆段(场)DCC电力值班员管辖的供电分区内的停(送)
电、挂(拆)接地线按照《车辆段(场)运作细则》规定执行。
6.6有关作业配合基本要求
6.6.1配合部门必须严格按配合要求提供配合,并在作业开始时间前15分钟到
场,提前做好准备。
6.6.2需其他部门配合作业的作业部门在进行相关作业时应服从配合部门的监
护。
6.7巡道规定
正线线路巡道按照工务中心制定的巡道计划执行,巡道计划列入周计划。如
因补充计划或抢修计划调整,原则上每两天必须完成一次全线的巡道作业。
6.8长期、大型类施工特殊规定
6.8.1正线或车辆段内,对运营设备进行升级、整改的大型、长期类施工或对运
营造成影响,时间超过48小时的施工,施工部门(单位)需提前提交具体施工
方案。方案内容需包括:施工总周期、每日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区域、是否影响
运营、是否对其他设备造成影响、相关配合需求等。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
讨论,报运营分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报施工计划。
6.8.2正线或车辆段内长期的、大型的施工作业,施工部门(单位)需每周以书
面形式向调度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提报施工进度。
6.9请销点规定
6.9.1主变电站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在就近车站向电环调进行登记及请销点;车站、
车辆段范围内的施工作业必须到所属车站、车辆段进行登记及请销点;其它情况
到就近车站进行登记。
6.9.2需异地销点的施工,施工负责人应在施工登记时注明异地销点的地点。请
点站行车值班员将施工信息通知异地销点的车站行车值班员,销点站行车值班员
如实进行登记。
6.9.2.1当施工只有一组人员作业,需异地销点的,施工负责人向销点站登记销
点,销点站经与施工负责人核对销点的作业代码、施工内容、施工人数、地点等
全部无误后准予销点;销点站负责向行调办理销点后,告知请点站行车值班员,
请点站行车值班员如实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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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2当施工作业有多组人员进行,需异地销点的,施工负责人统一向在主站
登记的销点站登记销点,销点站在确认所有辅站销点,并与施工负责人核对销点
的作业代码、施工内容、施工人数、地点等全部无误后准予销点;销点站负责向
行调办理销点后,告知请点站行车值班员,请点站行车值班员如实进行登记。
6.10 解编的相关规定
A1类施工原则上不允许正线范围内的的工程车、电客车的既有编组进行解编。
如施工必须解编,在施工提报时需要提交解编方案:明确解钩车辆的停放位置,
解编路径,防护措施;编组时的车辆防护措施和编组路径。且施工作业期间列车
的解钩、编组作业由施工负责人指挥,行调负责确认沿途道岔锁闭在指定位置,
不排列进路。
7.施工安全
7.1施工负责人/监管人相关规定
7.1.1施工负责人、施工联络人及施工监管人必须经过培训后取得施工负责人证,
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每项施工作业需设立1名施工负责人,多项施工在同一时
间段内不得共用一名施工负责人。辅站另设施工联络人。另外,所有作业均需现
场属地人员配合,外单位(委外单位除外)的施工作业需由归口管理部门或各生
产公司(总部)指定的配合部门加派一名施工监管人。
7.1.2施工负责人\联络人职责:
a)负责作业人员、设备的管理;
b)办理请、销点手续;
c)作业过程的组织指挥;
d)及时与车站、车辆段联系作业有关事项;
e)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或确认;
f)出清作业区域、设备状态恢复正常的确认;
g)了解所负责施工的基本情况,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7.1.3施工负责人\联络人任职条件:
a)熟知行车组织规则及本规则有关规定;
b)熟悉该项作业的性质、内容、方法、步骤、要求等;
c)具备该项作业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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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施工负责人证。
7.1.4现场属地人员职责
a)负责核实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联络人的相关证件,查验外单位施
工人员和施工监管人的相关证件;
b)负责办理施工作业登记、请销点手续;
c)负责A1类施工红闪灯防护的设置和撤销;
d)负责监督施工负责人和监管人员清点进出作业区域的施工作业人员;
e)负责监督施工作业安全;
f)负责与施工负责人、监管人员确认施工区域线路出清、设备恢复情况。
7.1.5施工监管人职责
a)协助外单位办理施工请销点,检查外单位人员施工防护、劳动保护情况;
b)负责清点进出作业区域的施工作业人员;
c)负责监督外单位的施工作业安全;
d)负责检查外单位人员、物品(工器具、材料、施工垃圾等)出清线路,并
向车站反馈;
e)检查、确认施工所动用的运营设备恢复到正常使用状态且已加固不会侵入
行车限界,并向车站反馈;
f)检查监督所配合作业的外单位人员的保卫综治问题(盗窃、抽烟等)。
7.2施工防护
7.2.1开行工程车、电客车的防护区域
a)组织工程车、电客车施工时,在工程车、电客车运行前方必须保证与运营
电客车至少有“一区间”空闲;
b)在动车作业的封锁作业区两端必须保证“一站一区间”空闲作为防护区
域,该防护区域不允许安排其它施工作业;
c)原则上两个封锁作业区不能共用同一个防护区域;
d)A1类施工作业区域相邻的供电分区需停电挂地线作为停电防护区段;
e)非停电A1类施工的停电防护区段(相邻供电分区)不安排任何停电施工
及供电类维修作业;
f)非停电A1类施工、A2停电防护区段不得共用一个供电分区;
g)两个带电A1类施工区域间如无任何A2类施工,A1类施工区域间可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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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停电防护。
h)A1施工的行径路径(非施工期间列车行车)上如需停电挂地线需在施工
计划内注明,如不注明默认无需停电。
7.2.2接触网带电、停电及地线防护
a)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接触网带电体之间至少保证
1米的安全距离,否则接触网必须停电并挂接地线防护;
b)进入正线轨行区的施工,施工人员所持硬质导电工具如长于1.5米(如
梯子、标尺),接触网必须停电并挂接地线防护。进入车辆段(场)轨行区的施
工,施工人员所持硬质导电工具如长于2米(如梯子、地线杆),接触网必须停
电并挂接地线防护;
c)在未挂接地线的停电区域作业视作接触网带电;
d)供电中心接触网施工作业由其自身负责挂拆接地线(含可视化接地);
e)车辆检修作业由车辆段电力值班员负责挂拆接地线(含可视化接地);
f)其他部门(单位)施工作业需要挂拆接地线时,由供电专业人员配合挂拆
接地线(含可视化接地);
g)接触网就地挂好接地线后,在地线绝缘杆处的轨道中央摆放一盏红闪灯,
地线拆除后同时撤除红闪灯;
7.2.3 A1施工作业红闪灯防护
7.2.3.1 A1类施工作业由车站在作业区域外五米对应轨道中央各放置一盏红闪
灯,在防护区域端点轨道中央各设置一盏红闪灯。
7.2.3.2施工作业请点批准后,由请点车站通知作业区两端车站及防护区域端车
站设置红闪灯防护。施工单位作业结束后,销点车站通知相关车站撤除红闪灯防
护后办理销点手续。出入段场线范围内红闪灯由就近车站远程设置。
7.2.3.3当转换轨作为动车作业的施工作业区域或防护区域时,由车场调度组织
DCC值班员将相关道岔开通至不能进入出入段场线的位置并进行单锁作为防护。
7.2.3.4当A1施工的防护区域内同时包含正线和出入段场线时,行调需将相关
道岔单锁定位进行防护。
7.2.3.5下列情况可不设置红闪灯:
a)组织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出/回段,运行线路两端不需要设置红闪灯;
b)当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作业区域的一端属于尽头线时,不需在尽头线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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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红闪灯(如尽头线未设置终端阻挡信号机,则应设置红闪灯防护)。
7.2.4 A2施工作业红闪灯防护
7.2.4.1 A2类施工作业由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必要的防护。固定作业地
点的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设置红闪灯防护。
7.2.4.2设置红闪灯时,必须在作业现场所有来车方向的轨道中央各设置一盏红
闪灯。红闪灯不得放置在钢轨上。
7.2.4.3红闪灯应与作业点有20米以上的安全间隔距离,遇多个作业需要在同
一地段设置红闪灯时,相邻两个红闪灯之间至少有1米以上的距离。
7.2.4.4轨道或设备巡检作业可不设置红闪灯防护,但如需停留进行检修或其他
定点施工需设置红闪灯防护。
7.2.4.5红闪灯设置方案示意图见附录E。
7.2.5车辆段/停车场内的施工防护按相应车辆段/停车场运作细则有关规定执
行。
7.2.6 操动道岔的施工需在操动时安排人员在现场做好防护,防止人力推车、其
他施工人员进入道岔动作范围。
7.3正线线路封锁、开通安全规定
7.3.1施工作业先请点再发布封锁命令,发布解除封锁命令后再进行施工销点。
7.3.2行调发布线路封锁命令前,必须确认工程车、调试电客车在指定地点待令。
行调发布线路开通命令前必须确认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在指定地点待令。
7.3.3线路封锁和开通命令必须同时发给作业区域的相关车站。
7.3.4在封锁作业区内,工程车、调试电客车凭封锁的调度命令及施工负责人动
车指令行车。
7.3.5施工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与工程车或调试电客车分开。
7.4同一作业人、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原则执行:
7.4.1按施工前进方向,列车在前,人员在后,原则上不得颠倒或列车运行前后皆
有作业;
7.4.2非随车人员与列车应有50米以上的安全间隔距离,原则上列车不得随便
后退;
7.4.3作业人员应在自己现场作业区来车方向设置红闪灯防护;
7.4.4如需要动车时,司机根据施工负责人要求安全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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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运营期间进入站台或靠近站台的轨行区的施工安全措施。
7.5.1施工负责人视情况放置红闪灯进行防护;
7.5.2行车值班员/值班站长设置紧急停车进行施工防护,并通知站务人员;
7.5.3行调把列车扣停在前一个站;
7.5.4人员进入轨道时,应通过站台端墙的上下轨道楼梯进出。站务人员要监督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是否正确。
7.6施工登记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7.6.1所有施工均须核实施工负责人/联络人的施工负责人证。外单位施工作业
还需核实《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在施工负责人证未发放到位时,由归口
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7.6.2需要动火的作业须核实《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
7.6.3调试作业须核实调试试验方案;
7.6.4配合挂拆地线人员进行登记时,须核实《施工行车通告》该项施工接挂地
线的相关要求及配合人员工作证。
7.7其他施工安全规定
7.7.1施工人员下轨行区作业必须从车站端门进入,通过站台端墙的上下轨道楼
梯进出轨行区。车站打开端门人员须监督和确认作业人员进入的上下行线、方向
是否正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联络人)和施工监管人是否到场、进入人数。
7.7.2凡进入轨行区施工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荧光衣、安全帽、绝缘
鞋,并根据作业性质及作业要求使用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7.7.3施工作业过程中如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严
禁违规进行动火作业。
7.7.4安全防护要求必须由各施工部门(单位)在申报施工计划时提出。
7.7.5工程车运输中的装载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装载负责人需检查确认装
载状态符合技术规范及安全要求。
7.7.6工程车在车站装卸物料时,物料必须整齐堆放稳固在距站台边缘1m以外
的地方,车站要负责监控,查看是否有物品侵限。
7.7.7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运营分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规则、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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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特殊情况的施工规定
8.1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需封锁区间抢修的规定
8.1.1正线、辅助线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需封锁区间抢修的程序
a)由行调负责组织故障情况下封锁区外的行车,根据故障设备归属的生产调
度及抢修负责人的要求组织相关问题的处理;
b)行调向有关站发布封锁线路的命令并由车站交抢修负责人,需要时通知电
环调停电;
c)抢修负责人得到行调的封锁命令、范围和时间后,负责组织封锁区间内的
设备抢修工作,同时指派专人在车控室进行防护,被指派到车控室的防护人员负
责抢修作业的请销点工作,同时负责与抢修负责人联系,随时掌握抢修的进度;
d)抢修负责人确认线路出清、具备行车条件后报行调,并向值班主任、行调
确认恢复时间,将封锁区间交回行调解封、组织列车运行;
e)列车或车辆在线路上的起复救援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8.1.2抢修、救援人员进出封锁区域由车控室防护人员负责向抢修负责人申请。
8.1.3遇车辆在线路上的起复救援工作,涉及到系统设备,由分管的行调、电环
调、生产调度、检调向值班主任提供技术支援,包括:
a)影响范围、预计处理(开通)所需时间;
b)变更的运行模式(指系统设备),如越区、单边供电,借用相邻设备等;
c)处理进展情况;
d)达到开通条件(轨道、供电、光缆、通信电缆、水管等)时的报告。
8.2运营时间进入正线、辅助线的各类设备故障抢修规定
8.2.1运营期间正线、辅助线发生设备故障,确需进入行车区域、动用行车设备
及进行影响行车施工的,由行车调度人员向各单位发布抢修命令。车站接到抢修
命令后,做好抢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前安排人员负责端门开启与抢修人员进
出的登记工作。
8.2.2进入站线或站线附近区段的作业
a)抢修人员到车控室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后,到站台待令并及时汇报行调;
b)行调及时通知车站抢修作业内容,具备抢修条件、行调或车站通过信号系
统设置防护后(无法通过信号系统防护时,行调通知车站设置红闪灯进行防护)
通知抢修人员进入抢修区间,车站应监督抢修人员进入正确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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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抢修期间严禁运行列车进入抢修的区间或站线区域;
d)抢修人员抢修结束、出清线路、恢复运营条件后,及时汇报行调,行调通
知车站抢修结束,确认防护措施撤除后恢复运营;
e)抢修人员及时到车控室补办相关手续。
8.2.3在有安全避让区域的轨行区作业
a)具有安全避让区域的定义:不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并确保抢修员站立
及抢修工具的存放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如联络通道、区间泵房等区域。
b)特殊情况在有安全地带避让列车的轨行区进行抢修作业时,须征得值班主
任同意,行调及时将相关安排通知车站和司机。现场指挥由抢修负责人担当,行
调配合,涉及两个及其以上专业的联合抢修,根据相关应急预案或由行调指定现
场抢修负责人。抢修单位应在车控室安排胜任的联络防护员。
c)抢修过程中需行车人员配合的事项,由现场抢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胜任
人员)汇报行调,配合过程中,现场抢修负责人可与车站联系配合细节。
d)故障抢修前,抢修负责人向行调请点,行调应问清抢修地点是否具有安全
避让区域,故障恢复、抢修结束、线路出清后,抢修负责人向行调销点,同时到
车站补办请销点手续。
e)抢修前后,为确保列车运行安全而采取的临时应急安全措施(如钩锁或撤
销故障道岔的钩锁)及故障设备恢复试验等,需得到行调的同意。
f)抢修过程中,涉及行车安全的进路准备及故障排查,行调应严格控制列车
运行方式,进出抢修区段的列车司机,应严格按照行调的指令运行,加强瞭望,
注意鸣笛。
8.2.4运营时间搭乘电客车到区间隧道的抢修作业
a)区间抢修行车设备搭乘客车应得到值班主任的批准;
b)抢修人员在指定车站站台待令,按行调指定的车次上车(行调通知相关车
站和司机);
c)抢修人员登乘司机室后通知司机在故障点前停车,从司机室门下车进入轨
道。进入司机室的抢修人员以2人为限,其余人员到客室乘车,下车时通过司机
室门进入轨道;
d)能够及时恢复的作业,抢修完毕后立即汇报行调,在抢修人员进入司机室
后,由行调通知司机动车;须滞留区间的作业,抢修人员进入安全地带后,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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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灯光作圆形转动或通过无线电联系(已到安全地点)通知司机继续运行。抢修
作业时不得超出指定区域,严禁影响其它列车运行。需返回车站时向行调申请,
行调确认后分别通知抢修人员和列车司机,抢修人员向司机显示停车信号(使用
信号灯或手信号),指示司机停车,从驾驶室车门上车。
8.3在车站或线路两旁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但不影响到列车正常运行时,由对
应设备归属的生产调度统筹处理。
8.4车辆段内发生各类设备故障或事故时
8.4.1由车场调度封锁相关线路;
8.4.2如为行车事故,由车场调度统筹组织处理,检修调度、生产调度配合;
8.4.3属车辆系统管辖设备故障,由检修调度统筹组织处理,并指定一名专业人
员为现场指挥;
8.4.4属设施系统所管辖设备故障,由对应生产公司的生产调度统筹处理,并指
定一名相关专业人员为现场指挥。
8.5在末班车后加开列车的规定
8.5.1原则上,加开列车应由申请部门于当日12:00前以邮件形式向调度总部行
车管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双休日、节假日于当日12:00前以邮件形式向值班主任
提出申请。
8.5.2原则上加开列车起止时间、运行路径、驾驶模式应符合图定加开调试线要
求;因特殊需求,上述任一要素与图定加开调试线不符时,申请部门应至少提前
1个工作日向调度总部行车管理工程师/值班主任提出申请。
8.5.3加开列车的各项配合要求及重点事项,申请部门应提前书面说明,经各配
合部门同意后实施。
8.5.
加开列车实际起始时间、运行路径、驾驶模式任一要素与计划不符时,行
调有权中止该作业。
8.5.5原则上每个车辆段/场每晚只允许安排一列电客车进行加开,超过一列时
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生产管理室提报施工计划;电客车在正线运行时由行调统一
指挥。
8.6在末班车后进行演练的规定
8.6.1演练如对施工造成20分钟以上的延迟,需按周计划流程提报施工计划。
8.6.2演练内容如涉及电客车、工程车的使用,演练牵头方需提前2周参加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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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
9.统计分析与考核
9.1施工统计分析
调度总部负责对相关施工作业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施工管理工作
进行改善和提高。
9.1.1施工统计项目
a)周计划件数、实际完成件数;
b)补充计划申报原因、补充计划件数、实际完成件数;
c)未按周计划、补充计划完成的施工件数及原因;
d)施工开始、结束延点件数及原因。
9.1.2施工统计指标
a)客运公司、维保公司补充计划要求不超过周计划的12%(按季度累计的方
式进行考核);
b) 客运公司、维保公司周计划兑现率要求达到96%,补充计划、抢修计划
兑现率要求达到100%。
9.1.3因补充计划等特殊情况或施工作业冲突而取消的周计划按该项作业完成计
入统计指标中。
9.1.4 补充计划除下述不纳入百分比考核,其余情况均按考核指标进行:
a)分公司以上领导交办事项,且申报补充计划时间在领导交办日期一个月
内;
b)分公司以上会议安排事项,且申报补充计划时间在会议日期一个月内;
c)登记在运营日报上的故障处理,且申报补充计划时间在故障发生时间一
周内;
d)配合新线建设进行的补充计划施工;
e)配合杭港进行的补充计划施工;
f)提报方本身无述求,因配合其他施工计划或外部原因(例如临时运营延
长、天气原因)进行调整类施工。
g)因外部原因(例如监测数据异常,外部项目临时开工等)进行的监测类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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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因乘客服务热线、12345投诉进行的施工,且申报补充计划时间在投诉
日期两周内。
9.2考评及惩罚
9.2.1各生产公司(总部)施工作业如出现9.2.2中提及的违规项目将按次数纳
入运营分公司考评。
9.2.2各施工单位屡次违规的调度总部可采用暂停其施工申请、勒令整改、通知
组织与人力资源总部吊销施工负责人证、作废其《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等相
关措施进行规范。如构成安全事件、或违反《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行为,
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考评与惩罚。
9.2.2.1计划申报
无充分理由或因提报方自身原因所造成计划提报降级(本应在周计划中提
报,未按时提报后以补充计划提报,抢修计划同上。)
如出现以上违规项目的,累积违规两次以上将暂停接受其施工申请,待整改
完毕并出具具体情况说明函后,方可继续申请。
9.2.2.2施工协调会参会要求
(1)各生产公司(总部)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未参加纳入运营分公司绩
效考核。
(2)各生产公司(总部)对所提报计划的冲突、安全风险及影响未说明纳入运
营分公司绩效考核。
9.2.2.3施工作业请销点规范
a)擅自取消作业;
b)未按规定流程进行请销点作业,擅自进场或离场;
c)未按规定时间销点,擅自延时销点;
d)请空点。
如出现以上违规项目的,违规一次将暂停接受其施工申请,待整改完毕并出
具具体情况说明函后,方可继续申请。违规两次及以上将通知组织与人力资源总
部吊销其施工负责人证,待重新取得施工负责人资质后方可继续申请施工。
9.2.2.4施工作业现场安全
a)未按规定做好施工防护进行作业;
b)拒不执行监管人员及车站、控制中心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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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销点后人员工具不出清施工区域;
d)擅自动用其它与本施工无关的设备设施或损坏我公司相关设备;
e)擅自越出规定作业区域。
如出现以上违规项目的,违规一次将吊销该施工负责人证件、同时暂停接受
该单位施工申请,待整改完毕并出具具体情况说明函后,方可继续申请。累积违
规两次及以上的调度总部将暂停其施工申请,同时作废原签发《外单位施工作业
许可单》,该单位所有施工负责人资格将取消。外单位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后,
方可继续作业。
9.2.3每周的施工违规及处罚情况可列入当周发布的《施工行车通告》中或在施
工协调会上公布,以供各生产公司(总部)进行管理考评及参考阅知。
9.2.4其它未提到的处罚,按运营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10.杭州地铁与杭港地铁共用场所的施工管理
本章规定适用于在杭州地铁与杭港地铁的线路共用的车站、车辆段场等场
所,杭港地铁涉及杭州地铁管辖区域或可能对杭州地铁设备和设施造成影响的检
查维护作业的施工申请和管理流程。
本规定作为双方线路运营以后杭州地铁与杭港地铁各区域及设备接口的施
工管理总原则,各管理区域及专业设备的施工应以遵循本规定进行施工安排。
10.1施工申请管理流程
进行进入杭州地铁管理区域或影响杭州地铁所管辖线路设备设施的施工按
照需杭州地铁配合的施工计划制定程序进行。
10.2周计划
10.2.1周计划申报及审批
杭州地铁于每周五公布下周行车通告。遇节假日的施工应当提前进行申报。
需杭州地铁配合的施工需提前一周进行计划的申报,并经杭州地铁相关部门的审
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10.2.2周计划制定程序
a
)杭港地铁作业部门应在施工周前一周周一15时前向杭州地铁配合作业部
门或中心(归口管理部门)通报配合需求并发送《配合作业联络单》(附件H)。
杭港配合部门应在施工周前一周的周一17时前确定是否能配合杭港地铁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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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并有配合专业施工联络人在《配合作业联络单》上签名后以电邮的形式发送
至杭港地铁。
b)得到杭州地铁的配合作业部门签名电邮后,杭港地铁作业部门应按照本单
位的施工管理办法进行施工计划的申报,同时杭州地铁配合作业部门(中心)在
确认配合后应将该计划发送各生产公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由各生产公司
(总部)和调度总部共同对计划进行审批。
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部门确认后,在施工周前一周周四12时前将审批结
果通报杭州地铁设施保障部生产调度。
c)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部门应在施工周前一周周五12时前将杭港地铁签
发的施工行车通告中涉及需杭州地铁配合的施工部分发至杭州地铁各生产公司
(总部)对应部门(中心)。
10.2.3周计划申报及审批流程图
施工周前一周周一15时
前向杭州地铁配合作业
部门提出工作配合需
求,发送配合作业联络
确定是否
配合杭港地铁的
施工工作
说明原因,取消
计划
签署配合作业联络单并
在施工周前一周周一17
时前电邮回复
按照杭港地铁施
工申请程序进行
施工申请
杭州地铁配合作业部门
在确认配合后应将该计
划发送各公司施工管理
工程师
由各公司施工管理工程
师和调度总部共同审批
该施工计划
是否同意申请
取消计划,并及时
通知对方单位
施工周前一周周
四12时前将审批
结果通报杭州地
铁各公司施工管
理工程师
是否同意申请否
杭州地铁在施工
周前一周周五发
布行车通告
施工周前一周周五12时前将
杭港地铁签发的施工行车通
告中涉及需杭州地铁配合的
施工部分发至杭州地铁各公
司对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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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正线补充计划
10.3.1正线补充计划申报及审批
周计划施工行车通告出版后,因突发原因需要修改、补充、取消周计划,才
允许申报补充计划,由申请人填写《行车通告补充(抢修)计划申请表(A类)》,
并发起申请。
申请涉及需杭州地铁配合的补充计划在得到杭州地铁专业同意后(双方签署
《配合作业联络单》),方可按杭港地铁补充计划的申请程序,在施工当天15时
前向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部门进行计划申报,并获得双方审批单位同意并签发
施工作业凭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对于在正线的施工作业,杭州地铁配合部门(中心)在同意该补充计划的同
时,需将该计划通知杭港地铁技术支援与策划室,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部门应
向杭州地铁各生产公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进行取消或修改协商,杭州地铁
各生产公司(总部)施工管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当日17时确认修改或取消结果并
通知杭港地铁,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部门根据取消或修改结果通报所属方相关
部门。
10.3.2正线补充计划申报及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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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部门需提交
补充计划
杭州地铁
专业部门是否
同意?
杭州地铁专业部门把计划
提交给各公司施工管理工
程师
双方协商,确定
解决方法
施工作业部门在施工当
天15时前向杭港地铁施工
计划审批部门申报计划
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
部门向杭州地铁各公司
施工管理工程师进行协
商,并在当天16时前确
杭州地铁根据协商确
定的施工计划发布行
车通告补充说明
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
批部门审批结果通报
所属方相关部门
10.4正线抢修计划
10.4.1正线抢修计划申报及审批
当天运营时间内发生设备故障抢修后须在运营时间外继续进行的行车设备
维修作业,当天运营期间发现的设备故障可在运营时间外进行的维修作业,可提
报抢修计划。
非运营期间申请涉及需杭州地铁配合的抢修计划在得到杭州地铁专业同意
后(双方签署《配合作业联络单》),方可按杭港地铁临时计划的申请程序,在施
工当天15时后向杭港地铁施工计划审批部门进行计划申报,只有已获得双方OCC
审批并签发的施工计划方可进行作业。
如杭港地铁施工作业部门在施工作业当日15时后申请取消或修改当天施工
计划时,应在运营结束前两小时向杭港地铁OCC进行申请,申请方OCC在接到申
请后应及时向杭州地铁OCC进行协商。杭州地铁OCC将作业的取消或修改审批结
果通报杭港地铁OCC,双方OCC根据取消或修改结果通报所属相关部门。
通过本流程确定的抢修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后不允许进行修改或取消。
10.4.2正线抢修计划申报及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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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向杭州地铁配
合专业提交非运营期
间涉及需杭州地铁配
合的抢修计划工作
杭州地铁
专业部门是否
同意?
施工方取消抢修计
划工作
在施工当天15时后向所属
OCC进行计划申报,申
请方OCC收到申请后与
杭州地铁OCC协商
杭州地铁OCC
是否同意?
施工方取消抢修计
划工作
同时获得双方OCC审批
并签发的施工计划方可进
行施工
10.5车辆段场施工申报流程
需进入杭州地铁管辖车辆段/场内施工或影响杭州地铁车辆段/场设备设施
的施工,均按下图流程进行,其中申报时间点需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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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向杭州地铁配
合专业提交涉及需杭
州地铁配合的施工计
杭州地铁
专业部门是否
同意?
施工方取消施工计
配合部门向杭州地铁客运
公司车辆保障部进行计划
申报,需备注为配合杭港
地铁施工
杭铁车辆保障
部是否同意
施工方取消施工计
获得车辆保障部审批并签
发的施工计划方可进行施
并通报给杭港车辆段
10.6施工安全管理和实施原则
10.6.1施工原则
施工按照区域进行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杭州地铁管理区域则按照杭州地铁规
则与程序及相关要求进行。
涉及需进入杭州地铁管理区域进行本单位的施工或测试必须按本流程规定
的内容进行申请,经流程的施工计划审批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或测试。
涉及影响杭州地铁线路车站低压动力用电、信号、通信、消防、环控及AFC
等设备的施工或测试,影响对方线路区间接触网供电、信号、通信、通风、照明
等设备的施工或测试、需按照计划流程进行申请,经过本流程的施工计划审批确
认后才能进行施工或测试。
所有需杭州地铁配合的施工作业都须由杭铁运营归口管理部室指派施工监
管人进行监管,严禁杭港地铁及其承包商单方面进行施工。
10.6.2出入管理
非运营时间,杭港地铁内部检修、施工人员凭有效的工作证明(如工作证、
员工卡等)和施工凭证(双方认可的施工作业令或行车通告)进入共用车站、车
辆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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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杭港地铁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须凭有效的工作证明和杭州地铁开具的出入
证明或施工凭证(车站为杭州地铁运营公司的行车通告、车辆段场为杭州地铁运
营公司行车通告或车辆段同意施工邮件)并由杭州地铁施工监管人带领进入共用
车站、车辆段(场)。
所有需进入杭州地铁管理区域或影响杭州地铁所管辖线路设备设施的其它
线路维修施工都需要携带杭州地铁施工审批部门同意施工的凭证向属地管理部
门按要求进行请销点,经得属地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10.6.3动火作业
杭港地铁任何人员必须按照杭港地铁相关规定在杭港地铁所属区域进行动
火作业,原则上不允许在杭州地铁管辖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如果必须在杭州地铁管辖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杭州地铁《动火管理办
法》的要求办理动火手续,在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
如果在共用区域设备房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双方各自要求办理工作许可
证并各自设置防火纠察员。
10.6.4有限空间作业
原则上不允许在杭州地铁管辖区域中存在有限空间的地点进行作业。如果必
须在杭州地铁管辖区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杭港地铁需在杭州地铁配合部室的
协助下,按照杭州地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作业手续,在
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
10.6.5C2类施工
当一方员工因己设备管理需要,进入对方管理的车站公共区(含站厅及两线
站台)组织施工作业的,按施工区域管理方规章对施工类型进行判定,对于仅涉
及己方设施备,且对对方运营服务无影响的C2类施工,由施工方值班员查验负
责人资质后,将施工负责人信息和施工内容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对方值班员邮箱,
然后由施工负责人凭杭港地铁或杭州地铁员工证至施工区域管理方车控室按C2
类施工流程请销点。施工区域管理方站务人员应通过现场巡查对该类施工进行监
督,并有权制止施工方对运营服务有影响的行为及其他违规。
Q/HDYY-G-XC-Z08-0001-2020·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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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附录A
周计划施工申报表
YYZL-G-XC-Z08-0001-2020·B4-01
第x周-施工申报表(A类) 
作业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类型 
作业单位(部
门)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接触网供电
安排 
防护措施 
A1类 
配合要求 
施工负责人/施
工监管人 
备注(主站、影响) 
工程车/电
客车需求 
防护区域 
XXXX.XX.XXXX:XX-XX:XX
填写A1或
A2或A3
XXXXXX
XXXXXX
XXXXXX
需注明接触
网需求的具
体区域
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
无需求时填
写无
XX至XX
需XX配合
操作,无要
求时填写
“无”
姓名
1、主站:XX;
2、施工对设备、行车
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
影响
电话
注意事项:
一、最终提交部门一栏需注明该施工作业所属中心;部门提交人为所属中心最终提交人。
二、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需注明其联系方式。
三、备注一栏需填写的项目有:1、主站、如异地销点注明销点站;2、施工对设备、行车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申请人签名:XXX
日期:XXX
审核人签名:XXX
日期:XXX
最终提交部门:XXX
部门提交人:XXX
Q/HDYY-G-XC-Z08-0001-2020·B4
YYZL-G-XC-Z08-0001-2020·B4-02
第x周-施工申报表(B类)
作业类别作业部门作业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接触网供电安
配合要求
施工负责人
/施工监管
防护措施
影响及范围
备注
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具体的
作业内容)
车辆段XXXX或停车
场XXXX(具体的作业
区域)
(有接触网停电
时写明区域“如
1D01”,没有时
填记“无”)
需要XX配合操
作(是否需要
DCC配合开行车
辆,电客车或工
程车,以及是否
需要司机及人
数。没有时填记
“无”)
姓名
在施工作业实
施前,为确保施
工作业人员及
设备安全所采
取的安全防护
措施(作业部门
对该施工的防
护措施,没有时
填记“无”)
填记该施工对
车辆段或停车
场的直接或间
接影响。(包括
作业后对的车
辆段或停车场
的直接影响)没
有时填记“无影
响”
填记该施工作业时
必要的注明。例如
“作业前需联系行
调”。没有时填记
“无”
电话
申请人签名:XXX
日期:XXX
审核人签名:XXX
日期:XXX
最终提交部门:XXX
部门提交人:XXX
Q/HDYY-G-XC-Z08-0001-2020·B4
-
39 
-
YYZL-G-XC-Z08-0001-2020·B4-03
第x周-施工申报表(C类) 
作业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单位(部门)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配合要求 
作业时间
(运营/非
运营) 
施工负责人/施
工监管人 
备注(主站、影响) 
XXXX.XX.XXXX: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需XX配合
操作,无要
求时填写
“无”
填写运营/
非运营时
姓名
1、主站:XX;
2、施工对设备、行车
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
影响
电话
注意事项:
一、最终提交部门一栏需注明该施工作业所属中心;部门提交人为所属中心最终提交人。
二、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需注明其联系方式。
三、备注一栏需填写的项目有:1、主站、如异地销点注明销点站;2、施工对设备、行车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审核人签名:
日期:
最终提交部门:
部门提交人: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0 
-
附录B
补充计划申报表
YYZL-G-XC-Z08-0001-2020·B4-04
第X周-行车通告补充(抢修)计划申请表(A类) 
*
作业代码:
XX-XX-XX
*
动作:□增加
□修
□取消 
A部分修改内容和随后的变更
作业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类型 作业单位(部门)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接触网供
电安排 
防护措施 
A1类 
配合要求 
施工负责人/
施工监管人 
备注(主站、影响) 
工程车/
电客车需
求 
防护区
域 
XXXX.XX.XX
XX:XX-XX:XX
填写A1或
A2或A3
XXXXXX
XXXXXX
XXXXXX
需注明接
触网需求
的具体区
施工安全
防护措施
无需求时
填写无
XX至
XX
需XX配合
操作,无要
求时填写
“无”
姓名
1、主站:XX;
2、施工对设备、行
车所造成的直接或
间接影响
电话
注意事项:
一、补充增加、修改、取消及抢修计划限填单份申请表。
二、不论增加、修改、取消或抢修施工计划都须填写申请原因(B部分),其中修改、取消计划申请表需填写所需修改计划的原始作业代码。
三、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需注明其联系方式。
四、备注一栏需填写的项目有:1、主站、如异地销点注明销点站;2、施工对设备、行车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五、抢修计划不需中心主任签批
其它修改内容:
B部分申请原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部分受影响工作作业代码及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X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1 
-
姓名
意见
日期
XXX
申请
XXXX.XX.XX
XXX
同意配合
XXXX.XX.XX
XXX
同意
XXXX.XX.XX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2 
-
YYZL-G-XC-Z08-0001-2020·B4-05
第X周-行车通告补充计划申请表(B类) 
*
作业代码:
XX-XX-XX
*
动作:□增加
□修
□取消
A部分修改内容和随后的变更
作业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类型 作业单位(部门)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接触网供
电安排 
B1类 
配合要求 
施工负责人/
施工监管人 
备注(主站、人数、
影响) 
工程车/电
客车需求 
防护区
域 
XXXX.XX.XX
XX:XX-XX:XX
填写B1或
B2
XXXXXX
XXXXXX
XXXXXX
接触网需
求的注明
具体区域
无需求时
填写无
防护XX,
无需求
时填写
需XX配合
操作,无要
求时填写
“无”
姓名
1、主站、如异地销点
注明销点站;2、人数;
3、施工对设备、行车
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
影响
电话
注意事项:
一、补充增加、修改、取消及抢修计划限填单份申请表。
二、不论增加、修改、取消或抢修施工计划都须填写申请原因(B部分),其中修改、取消计划申请表需填写所需修改计划的原始作业代码。
三、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需注明其联系方式。
四、备注一栏需填写的项目有:1、主站、如异地销点注明销点站;2、施工对设备、行车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五、抢修计划不需中心主任签批
其它修改内容:
B部分申请原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部分受影响工作作业代码及内容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3 
-
姓名
意见
日期
XXX
申请
XXXX.XX.XX
XXX
同意配合
XXXX.XX.XX
XXX
同意
XXXX.XX.XX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4 
-
YYZL-G-XC-Z08-0001-2020·B4-06
第X周-行车通告补充抢修计划申请表(C类)
*
作业代码:
XX-XX-XX
*
动作:
□增加
□修改
□取消
A部分修改内容和随后的变更
作业日期 
作业时间 
作业单位(部门) 
作业内容 
作业区域 
配合要求 
作业时间(运营/
非运营) 
施工负责人/施
工监管人 
备注(主站、影响) 
XXXX.XX.XX
XX:XX-XX:XX
XXX
XXX
XXX
XXX
运营/非运营姓名、联系方式
XXX
注意事项:
一、补充增加、修改、取消作业限填单份申请表。
二、不论增加、修改、取消施工计划都须填写申请原因(B部分),其中修改、取消计划申请表需填写所需修改计划的原始作业代码。
三、施工负责人、施工监管人需注明其联系方式。
四、备注一栏需填写的项目有:1、主站、如异地销点注明销点站;2、施工对设备、行车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五、抢修计划不需中心主任签批。
其它修改内容:
B部分申请原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C部分受影响工作作业代码及内容
XXXXXXXXXXXXXXXXXXXXX
Q/HDYY-G-XC-Z08-0001-2020·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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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姓名
意见
日期
申请人:
XXX
申请
XXXX.XX.XX
(承诺已查阅TN,与行车通告安排工作无冲突)
同意配合:维修工程师
XXX
同意配合
XXXX.XX.XX
(受影响工作)
审核人:
XXX
同意
XXXX.XX.XX
(中心主任)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6 
-
附录C
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
YYZL-G-XC-Z08-0001-2020·B4-07
外单位名称:
工程负责人: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作
业内容
施工所
属类别
作业期限
许可单有效期限
监管部门
要求
配合部门
1.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
施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文明规范施工,不得损坏其它设施。
2.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监管部门跟进、
协调,相关配合部门按照要求提供配合。
3.详细施工内容参见施工方案,施工联系电话:
4.其他要求:
签发人:
签发日期:年月日
填单说明:
a)此单分多联,第1联交外单位;第2联由签发部门留存;第3联以后各联交各监管(配
合)部门。
b)外单位名称栏应填写该施工作业单位的全称,不得以简写替代。
c)工程负责人栏应如实填写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实施的负责人。
d)作业期限栏:作业期限为三至四个月,到期后可办理延期,直至工程结束。
e)施工作业内容栏:应简要描述作业的内容,并明确施工作业的范围、地点,并注明
相应的施工作业防护要求。
f)施工所属类别栏:由监管部门判定该作业的具体类别。
g)监管部门栏:填写监管部门的名称。
h)配合部门及配合要求栏:填写施工工程涉及的相关配合部门名称,并简要描述配合
作业的要求,包括提供水、电源,挂接地线等。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7 
-
附录D
外单位施工管理流程图
外单位向运营分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
报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并获取《工
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核表》
外单位凭《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
向归口管理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由归
口管理部门负责向调度总部提报
归口管理部门确认外单位办妥《外单位作业安全、消
防、治安内保协议》及财务总部签收的《安全保证金
交款单》(第二联)后,向调度总部申领《外单位施
工作业许可单》
调度总部编制、审核《施工行车通
告》
请点、进场施工作业
外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施工监管人、
配合部门到位
外单位与运营分公司签订《外单
位作业安全、消防、治安内保协
议》后向财务总部交纳安全保证
归口管理部门协助外单位联系组
织与人力资源总部对外单位施工
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颁发施工负责
人证
Q/HDYY-G-XC-Z08-0001-2020·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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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附录E
红闪灯设置示意图
大于1米
防护区域
防护区域
A1类作业区域
A站
B站
C站
D站M站
N站
A2类作业现场
A2类作业现场
Q/HDYY-G-XC-Z08-0001-2020·B4
-
49 
-
附录F
工程车施工(运输)作业任务书
YYZL-G-XC-Z08-0001-2020·B4-08
一、
施工安排(以下由施工负责人填写) 
1、列车编组:
2、施工时间:
______
____
____
____
时至
_______
____
____
____
时。
3、施工类型:
1)接触网检修□接触网检测□
2)轨道检测□钢轨打磨□钢轨吊装(运输)□隧道清洗□
限界检测□压道□
3)货物运输□
4)其他作业: 
4、作业区域: 
5、本次施工注意事项(按施工内容制定司机需注意的事项)
6、列车最高行车速度:40km/h□30km/h□25 km/h□20km/h□10km/h及以下□
7、接触网是否需要停电:a是□(停电范围为
),
b否□。
二、开行前车辆检查 
1、施工部门(单位)检查项目:
1)施工(检测)设备作用是否正常
[ □是□否]
2)工程列车的编组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3)施工设备及货物加固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
Q/HDYY-G-XC-Z08-0001-2020·B4
-
50 
-
4)其他:
[ □是□否]
施工负责人签字:
2、乘务检查项目:
1)走行部及牵引装置外观是否正常
[ □是□否]
2)电器动作实验是否正常
[ □是□否]
3)制动机实验是否正常
[ 是□否]
4)动车前是否已撤除防溜措施(手制动、铁鞋、木鞋)
[ □是□否]
5)机车油水位是否正常
[ □是□否]
6)其他:
[ □是□否]
司机签字:
车长签字:
i)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岗位 
项   目 
确认签名 
1.工程列车的开行必须严格遵守《行车组织规则》有关规定,
并按照《施工行车通告》规定的工程车运输计划开行。
施工负责人:
2.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
3.施工负责人须理解调度命令的内容,如有疑问及时向行调
提出。
4.任何情况下,工程列车速度不允许超过轨道及线路的最高
行车速度及规定行车速度。
5.封锁区域内,工程车司机在越过灭灯(红灯)信号机前要
得到作业(施工)负责人的同意,并记录好允许越过的信号
机编号、时间、签名等。
6.施工作业组成员按规范上下机车,防止摔倒。
7. 封锁区域内每次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把开通的
进路、作业方法、注意事项认真向司机传达。
8.封锁区域内,施工负责人在得到行调(或车站)本路径上
道岔锁定好的通知后,方可指挥司机动车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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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9.封锁区域内需转线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转线线路
出清后方可向行调(或车站)申请转线,行调(或车站)准
备好转线进路后由施工负责人通知司机动车。
10.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手动开关站台门,无特殊
情况不得离开司机室。
11.装载货物时,作业(施工)负责人加强对货物的监视。
1.工程列车的开行必须严格遵守《行车组织规则》有关规定,
并按照《施工行车通告》规定的工程车运输计划开行。 
司机:
车长:
2.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 
3.任何情况下,工程列车速度不允许超过轨道及线路的最高
行车速度及规定行车速度。 
3.工程车司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手动开关站台门,无特殊
情况不得离开司机室。 
4.工程车司机在施工期间必须认真监听作业(施工)负责人
与行调的对话,如存在疑问及时向作业(施工)负责人或行
调提出。 
5.工程车司机、添乘司机必需要精神状态良好,精神状态不
佳的司机不得上车参与施工; 
6.工程车司机、车长有权拒绝作业(施工)负责人提出的不
合理行车要求。 
7.装载超限、超长、集重货物时,工程车司机按规定速度精
心操纵。 
8.作业前,工程车司机须先向作业(施工)负责人确认施工
内容。 
9.工程车司机须理解调度命令的内容,如有疑问及时向行调
提出。 
10.封锁区域内,每次动车前,工程车司机必须向作业(施
工)负责人了解施工进路的安排,按作业(施工)负责人的
Q/HDYY-G-XC-Z08-0001-2020·B4
-
52 
-
指令动车;
11.封锁区域内,工程车司机在经过道岔前要主动降低列车
速度,认真确认进路及道岔位置,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紧急
制动。
四、越灭灯(红灯)信号机确认表  
号 
时 间 
(时分) 
允许越过灭灯(红
灯)信号机的编号 
路径终点 施工负责人 司机 
行调代
码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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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五、施工结束 
司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
____
____
____
作业(施工)负责人:
___________
__       
时间:
_______
____
____
____
Q/HDYY-G-XC-Z08-0001-2020·B4
-
54 
-
六、线路图(注:施工区域由施工负责人用荧光笔标出) 
以最终线路图为准
Q/HDYY-G-XC-Z08-0001-2020·B4
-
55 
-
电客车调试任务书 
YYZL-G-XC-Z08-0001-2020·B4-09
一、调试安排                                 
1、调试车次(车体号)
2、调试区域(正线调试时注明是否含车站、辅助线):
3、调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4、调试项目(内容):
5、调试期间驾驶模式:ATO□ATP□IATP□RM □NRM □ATB□
6、行车速度要求:推荐速度□40km/h□30km/h□RM25km/h□
20km/h及以下□
其他:
7、调试路径(多列车调试时填写):
8、本次调试注意事项:
9、调试负责人姓名:
10、是否存在调试负责人变更:a是□(日时分,变更为)
b否□
Q/HDYY-G-XC-Z08-0001-2020·B4
-
56 
-
j)调试人员管理规定 
岗位 
项目 
确认签名 
1.清楚杭州地铁相关规定,调试方案及内容符合杭州地铁相关规
定,不得违章作业。
施工负责人:
2.不得违章指挥。
3.落实调试安全防护方案(如红闪灯设置位置,封锁区域范围
等),并在调试开始前告知司机。
4.行车指挥用语必须准确明了,并认真确认司机复诵情况,司机
复诵不正确或未复诵时不得下达动车指令。
5.越灭灯(红灯)信号机前须提前填写《越灭灯(红灯)信号机
确认表》(附录1)。
6.调试负责人在调试期间不得离开调试车,特殊情况需离开调试
车时须经行调(车场调度)同意并在下车前告知司机,调试负责
人不在车上时不得向司机发布动车指令。
7.遇调试负责人变更时,须及时告知司机,变更后的调试负责人
须在《调试记录单》(由司机提供)上签名。
8、调试开始前在线路图(附录2)上将调试区域、停电区域标明
并交给司机。
9.其他临时下达的注意事项。
1.调试司机应明确调试负责人,并确认调试负责人已完整填写
《电客车调试任务书》。
司机:
2、调试司机有权拒绝调试负责人提出的不合理行车要求。
3.调试司机应认真听取调试负责人指挥,仔细核对,发现隐患及
时提出。
4.调试司机应遵守杭州地铁相关规定。
注:《电客车调试任务书》作业前由调试司机交与调试负责人填写,填写完整后司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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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附录1、越灭灯(红灯)信号机确认表 
时 间 
(时分) 
允许越过灭灯(红
灯)信号机的编号 
路径终点 施工负责人 司机 
行调代
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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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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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线路图(注:调试区域用荧光笔标出) 
以最终线路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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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
附录G
运营时间内的C类施工分类
序号 专业 公共区内施工内容 
是否爬高
(梯子) 
C1
C2
C2类是否可运营时间进行 
备注 
1AFC
自动售票机(TVM)、
自动充值机(TSM)、
自动检票机(AGM)、
半自动售票机
(BOM)、边门(BM)的
维修
同时在两台
及以上设备
进行维修(闸
机施工影响
两个以上通
道)
单台设备维
修(闸机施工
影响一个通
道)
闸机维护安排
在平峰期,
2BAS
公共区温湿度传感
器故障排查
做好周边防护
3FAS
公共区空气采样管
疏通
需安排在非运
营时间
4房建
站内公共区(除出入
口)天花板、吊顶维
护维修
装饰条(板)
两条或四块
以上的维修
作业
装饰条)两
条,四块及以
下的维修作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人字梯
高度不超过3米。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5、不产
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以外的
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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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序号 专业 公共区内施工内容 
是否爬高
(梯子) 
C1
C2
C2类是否可运营时间进行 
备注 
5房建
站内公共区(除出入
口)墙体及地面维护
维修
4平方米以上
维修维护面
4平方米以下
维修维护面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6房建通道门维护维修
7
房建、
风水电
出入口的维护维修
(照明、玻璃、楼梯
等)
非照明、单块
玻璃或两块
大理石板以
上的维修
照明、单块玻
璃、两块大理
石板维修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3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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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序号 专业 公共区内施工内容 
是否爬高
(梯子) 
C1
C2
C2类是否可运营时间进行 
备注 
8房建
站内玻璃维护维修
(楼梯、扶梯、格栏)
部分
单块玻璃以
上的维修
单块玻璃维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不
采用敲碎的方式产生玻璃渣。
9结构
结构漏水
吊顶影响5平
方米以上
吊顶影响5
平方米以内
10风水电
普通照明、导向照明
设备维修、更换
3路及以上回
路同时维修
维护。
3路以下回路
同时维修维
护。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11风水电
通风、冷水系统管路
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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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专业 公共区内施工内容 
是否爬高
(梯子) 
C1
C2
C2类是否可运营时间进行 
备注 
12门梯
端门维护维修(除小
站台侧施工)
部分
如需在小站台
侧施工,视具
体情况走A3或
C1类施工流程
进行
13风水电
广告照明设备维修、
更换
单个灯箱以
上的维修
单个灯箱维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14风水电
闸机、扶梯导向维护
维修
15风水电公共区广告上下画否
16风水电出入口水泵维修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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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 公共区内施工内容 
是否爬高
(梯子) 
C1
C2
C2类是否可运营时间进行 
备注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6、非清淤施工
17风水电
卫生间设施设备维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或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2平方米,不完全中断
所有使用功能,保证1/2以上的坑位能够正常使用。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18风水电卷帘门维修维护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阻断客流
通道横向不超过1/2断面,或不在客流主要通道上。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6、出入口卷帘门、防火卷帘不动作的施工。
Q/HDYY-G-XC-Z08-0001-2020·B4
序号 专业 公共区内施工内容 
是否爬高
(梯子) 
C1
C2
C2类是否可运营时间进行 
备注 
19门梯电扶梯维护维修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运营时间进行
1、客流平峰时段,且施工时间不超过2小时,施工
采用临时围挡。
2、无需搭设脚手架,仅用人字梯施工作业。
3、施工围挡水平区域不超过5平方米,且不同时停
运双向2部扶梯,保留一侧能够维持正常服务。
4、无需动火、电焊、拉接施工电源线路。
5、不产生粉尘、火花、较大噪音、不污染围挡区域
以外的地面、不使用有较大气味的材料和用具。
20FAS
单个烟温感故障维
1、作业前告知车站、电环调;
2、作业前确认FAS主机打至手动。
需安排在非运
营时间;
21FAS单个手报检修
1、作业前告知车站、电环调;
2、作业前确认FAS主机打至手动;
3、施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
22FAS单个消报检修
1、作业前告知车站、电环调;
2、作业前确认FAS主机打至手动;消防泵打至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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