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思想永远都是社会前进的指明灯。每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相对稳定的程度,就会出现安于现状的情况,经过长时期的积弊,曾经先进的思想、发达的制度则沦落为落后的、保守的毒瘤,于是自由的思想又成为了整个社会焕发光芒的源源泉,如星星之火。 近世一千年,人类社会发展速度之快,归根到底是人的解放与思想的解放。人的解放,自由、平等、法治、公平等如春花灿烂,思想的解放,文学、艺术、科学、哲学如自由之羽翼,驰骋浩瀚的天际。尤其在西方历史上,这一特性表现得尤为明显。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在西方近世千年思想之路上,涌现出来的卓越的思想家。 卢梭 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现代社会民主法治的奠基人,法兰西启蒙三剑客之一。卢梭生前遭人唾弃,死后却受人膜拜。卢梭被安葬于巴黎先贤祠(Le Panthéon)。1791年12月21日,国民公会投票通过决议,给大革命的象征卢梭树立雕像,以金字题词——“自由的奠基人”。 卢梭的学说对后世影响极大。在政治上,他的反封建、反专制的精神影响了资产阶级自由民主传统,他的文学创作也具有鲜明的民主主义倾向,同样深深地影响了以后的许多作家。卢梭反归自然、崇尚自我、张扬情感的思想,直接导致了19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文学。许多诗人作家都受到他的影响,就连歌德、雨果、乔治·桑、托尔斯泰都无一例外地声称是卢梭的门徒。 关于卢梭的光辉思想,他认为,人类最初处于原始的“自然状态”,在这个时间,不存在私有制和不平等,私有制使人与人之间产生不平等,国家是因订立契约而产生,人民是制订契约的主体,由此他提出“人民主权”的思想,国家主权不能分割,也不能转让,一切人权的表现和运用必须表现人民的意志,法律是“公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能高于法律。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孟德斯鸠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影响广泛,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约翰·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律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地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孟德斯鸠不愧为自己时代的儿子。他站在时代的前列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战斗了一生。他的一生是一个战士的一生,他用自己犀利的文笔,机智而勇猛地抨击了腐朽反动的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僧侣主义。他的一生又是一个学者的一生。他毕生孜孜不倦地探索着各个科学领域的许多问题,撰写了不少很有价值的著作、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一鸿篇巨著。 思想,只有经过千锤百炼才能彰显其价值。尤其是他的人生十恶,更是今天我们权衡一个法治社会的标尺。 洛克 约翰·洛克(1632年8月29 - 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哲学家和医生,被广泛认为是最有影响力的一个启蒙思想家和俗称“ 自由主义 ”之父。 洛克的心理理论经常被称为现代身份和自我概念的起源,在后来的戴维·休谟,卢梭和伊曼纽尔·康德等哲学家的著作中尤为突出。洛克是第一个通过意识连续性来定义自我的人。他推测,在出生时,头脑是一块空白的板块或塔布拉罗莎。相反,笛卡尔基于预先存在的概念,理念,他认为我们没有出生先天的想法,而知识是不是由经验只确定源自感官 感知。现在被称为经验主义。洛克对经验主义信念的一个例子可以从他的名言中看出:“无论我写什么,只要我发现它不是真实的,我的手就会成为扔到火上的最先手。” 这表明了他的观察中的科学意识形态,即某种事物必须能够被反复检验,并且任何事物都不能被反驳。据说洛克对其他人的工作提出了挑战,建立了内省的方法,或者观察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 与托马斯·霍布斯不同的是,洛克相信人的本质是带有理性和宽容的。但与霍布斯相同的是,洛克认为自私是人性的本质,这也是他在货币理论上的基础。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没有人有权利侵犯其他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洛克也主张应该对政府权力实行监督与制衡,并且认为当政府背叛了人民时,革命不但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些理论对于美国宪法及其独立宣言都有极大的影响。 笛卡儿(1596—1650)
笛卡尔最为世人熟知的是其作为数学家的成就。他于1637年发明了现代数学的基础工具之一——坐标系,将几何和代数相结合,创立了解析几何学。同时,他也推导出了笛卡尔定理等几何学公式。值得一提的是,传说著名的心形线方程也是由笛卡尔提出的。 在哲学上,笛卡尔是一个二元论者以及理性主义者。他是欧陆“理性主义”的先驱。关于笛卡尔的哲学思想,最著名的就是他那句“我思故我在 ”。他的《第一哲学沉思集》(又名《形而上学的沉思》)至今仍然是许多大学哲学系的必读书目之一。 在物理学方面,笛卡尔将其坐标几何学应用到光学研究上,在《屈光学》中第一次对折射定律作出了理论上的推证。在他的《哲学原理》第二章中以第一和第二自然定律的形式首次比较完整地表述了惯性定律,并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动量守恒定律。这些都为后来牛顿等人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康德(1724—1804) 康德,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创始人。出生于东普鲁士的哥尼斯堡,除曾去但泽旅行外,一生未离乡土。从1755年起在哥尼斯堡大学教授逻辑学和哲学,以及数学、物理学、自然地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共二十七年。主要著作有《纯粹理性批判》、《未来形而上学导言》、《实践理性批判》、《论永久和平》、《道德的形而上学》等。 从1781年开始。他完成了《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3部著作。这标志他的批判哲学体系的诞生,并带来了一场哲学上的革命。康德是德国哲学革命的旗手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以他的批判性哲学为基础,提出了人是目的而非手段,实现了将人从单纯因果必然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完成古典法哲学向现代法哲学转变和发展史上革命性变革。同时,康德对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实现和维护、以及私法和公法等法哲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丰富的法哲学思想,对于后代法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对人类认识能力本身的这种分析就进入了认识论的领域,因为这种分析本身已经是一种认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提出的认识论的总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在他看来,一切知识都基于判断,因为单个的表象或概念是无所谓真假的,只有把两个表象或概念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判断(如“这朵花是红的”),才有真假问题,才构成知识。判断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分析判断,一类是综合判断。所谓“分析判断”是指这样一类判断,判断的宾词原本就蕴含于主词之中,实际上是把早已蕴含在主词之内的东西解释出来而已,如“三角形有三个角”。显然,这类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但由于宾词只是对主词的解释,并没有增添知识的内容,因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知识。
达尔文(1809—1882) 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曾以博物学家的身份乘海军勘探船“贝格尔号”作历时五年(1831—1836)的环球旅行,在动植物和地质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经过综合探讨,形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1859年出版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一译《物种原始》)一书,提出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进化学说,说明了物种是可变的,对生物适应性也作了正确的解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目的论和物种不变论,并给宗教以一次沉重的打击。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年2月12日—1882年4月19日),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曾经乘坐贝格尔号舰作了历时5年的环球航行,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出版《物种起源》,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以及物种不变论。除了生物学外,他的理论对人类学、心理学、哲学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转化定律),对人类有杰出的贡献。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了科学的生物进化学说,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达尔文进化论,第一次对整个生物界的发生、发展,作出了唯物的、规律性的解释,推翻了特创论等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在生物学中的统治地位,使生物学发生了一个革命变革。
马克思,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特里尔城一个律师的家庭里。曾先后进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法律系,但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历史和哲学上。1843年10月迁居巴黎,同德国和法国秘密工人团体的领导人建立了联系,并经常参加德国和法国工人、手工业者的集会。1847年12月—1848年1月,受该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委托,同恩格斯一起起草了同盟的纲领,这就是科学共产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1867年出版了不朽著作《资本论》第一卷(第二、三卷在他逝世后由恩格斯整理出版;第四卷,即《剩余价值理论》,在恩格斯逝世后出版)。
20世纪末,在进入新千年时,英国广播公司网上评选千年最伟大思想家风云人物,评选结果依次是马克思、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马克思位居榜首。1999年,英国剑桥大学文理学院教授评选“千年第一思想家”,马克思位居第一。2005年,英国广播公司第四频道调查3万名听众,征询“古今最伟大哲学家”,马克思位居第一。同一年,德国第四次评选最伟大人物,马克思被评为“德国最伟大人物”。
马克思主义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丰碑。任何谈论19世纪以来思想史的人,都必须表明自己对马克思思想的态度,否则就会被认为是无知之举。
在知乎上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讨论,讨论的是外国哲学家、思想家在中国的影响,尼采则毫无疑问地排在了第一梯队。人们对于尼采的喜爱甚至超过了马克思。
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是现代西方哲学的终结者,也是分析哲学的开拓者,哲学是思维语言的艺术的转向,这才挽救了哲学危机。他的《逻辑哲学论》虽然晦涩难懂,却奠定了现代社会整个学术的生命。他与老师罗素,是一对天才师徒。
一开始,他并不是天才。他的哥哥们才是。他始终记得童年时的一幕:某个半夜,他被钢琴声吵醒,顺着琴声下楼,看见哥哥汉斯在近乎疯狂地弹奏钢琴,大汗淋漓,浑然忘我,如被附体。 他被这一幕惊呆了。他知道这就是天才。这就是天才应该有的模样。而不是像他那样,毫无特别之处,温和,顺从。为了赢得父母对像他这样的平凡孩子的爱,他小小年纪就学会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以取悦于人。而更为痛苦的是,他必须努力与自己内心的一个声音斗争:我在这个世界是多余的。我是个没用的人。因为我不是天才。 要么作为一个天才活着,要么趁早自我了结。自杀的念头从他很小时就跟随着他,几乎折磨了他整整一生。 然而,在这个诞生了一整窝天才的大家庭里,谁也没想到最终的结局竟然是:他的天才哥哥们都相继自杀,而他,这个八个孩子中的最平庸者,却成了20世纪甚至整个哲学史上最杰出的人物、不世出的天才。 第一个确认他是天才的人,是罗素。罗素收他为爱徒,给了他无尽的赞美和支持,让他得以暂时从自杀的念头中摆脱出来。他的姐姐不久之后去剑桥,无比震惊地听到罗素说:“哲学的下一步将由你的弟弟迈出。”不久之后,他就让罗素一度想自杀。因为他对罗素新论文的否定让罗素无比绝望,充满挫败感。不知不觉间,两人已变换了位置,他成了罗素的导师。 维特根斯坦认为,人不能思考任何非逻辑的事,否则,人就必须非逻辑地思考。这句话听上去有些绕,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上司给你交代工作任务,他一会儿说东,一会儿说西,说话毫无逻辑,你肯定听得一头雾水,但如果他很清楚地告诉你:
在维特根斯坦眼中,哲学不是理论,而是活动,哲学的目的在于澄清事实,消除语言带来的混乱,使那些本来模糊的思想变得更清晰,为思想确立界限。
维特根斯坦认为,你可以描述我,但那并不是作为主体的我,而是作为客体的我。也就是说,你描述的我,是你眼中的我,而并非真实的我。在我的世界中,一切都是我的体验,所以说我是世界的界限。 托马斯·阿奎那 黑暗的中世纪,以教皇之名,奴役着人的思想,从论证上帝的存在到自然神论逐渐被更多的人接受,西方束缚人类思想枷锁的封建教皇从根本上产生了动摇,尤其是斯宾诺莎的“自然即神”的观点,更是给了黑暗中世纪教皇致命一击。尽管仍有许多经院哲学家想从根本上论证上帝的存在,但是在自然神论面前都变得不堪一击,这其中就包括托马斯·阿奎那。 当然,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虽然有一定的局限,但是从其所处的时代来看,仍有积极的意义,因为它的思想是宗教改革与文艺复兴的火炬。 关于哲学与神学的关系,托马斯的老师大阿尔伯特认为,哲学的问题只能以哲学的方式来处理,而神学问题,例如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创世复活等,是自然的理智所无法理解的,因而只能用神学的方式来处理。托马斯从这种思想出发,进一步探讨了哲学与神学的关系,并进而得出了“神学高于哲学,哲学是神学的奴仆”的结论。 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出身意大利贵族,天主教多名国会会士。他的哲学和神学体系叫做托马斯主义,十九世纪末由教皇利奥十三世正式定为罗马教廷的官方哲学。主要著作有《反异教大会》和《神学大全》。 天主的存在是经院哲学理论关注的中心,同时亦是托马斯神学哲学体系的基石。关于天主的存在,托马斯一方面指出天主的存在与本质是绝对统一的,天主的本质就已经包含了存在,所以天主自身的存在是无需证明的。但另一方面托马斯又承认天主的存在对人类的理智来说并不是直接自明的真理,因而需要对此加以证明。具体到证明方法,托马斯又不赞同安瑟尔谟从纯粹概念推出天主存在的本体论证明方法,而主张通过熟知的结果来加以证明,即采取后天的证明方法来证明天主的存在。由此出发,托马斯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了关于天主存在的五种证明: 1、“从事物的运动或变化方面论证”:在世界上,有些事物是在运动着,这在我们的感觉上是明白的,也是确实的。凡事物运动,总是要受其他事物的推动,因而任何运动都是由在它之前的另一个运动引起的,这样一直推论下去,“最后追到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这是必然的”。此第一推动者就是天主。 2、“从动力因的性质来讨论天主的存在”:在现象世界中,我们发现有一个动力因的秩序。这里,我们决找不到一件自身就是动力因的事物。动力因,也不可能推溯到无限,因为一切动力因都遵循一定秩序。第一个动力因,是中间动力因的原因;而中间动力因,不管是多数还是单数,总是最后的原因的原因。如果去掉原因,也就会去掉结果。因此,在动力因中,如果没有第一个动力因(如果将动力因作无限制的推溯,就会成为这样情况),那就没有中间的原因,也不会有最后的结果。所以,必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此最初的动力因就是天主。 3、“从可能和必然性来论证天主的存在”:世界万事万物都是存在,又是不存在,是可能性,又是必然性。而任何事物都是从其他事物获得其存在和必然性。照此推论下去,“我们不能不承认有某一东西: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个东西就是天主。 4、“从事物中发现的真实性的等级论证天主的存在”: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在不同程度上是好的、真实的、高贵的,其标准就在于它们与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接近的程度。“因此,世界上必然有一种东西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良好以及其他完美性的原因。我们称这种原因为天主”。 5、“从世界的秩序(或目的因)来论证天主的存在”:世界上一切事物(包括生物)都为一个目的而活动,其活动总是遵循同一途径,以求获得最好的结果。显然,他们谋求自己的目标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计划的。如果它们不受某一个有知识和智慧的存在者指挥,那么它们也不能移动到目的地。“所以,必定有一个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着它们的目的。这个存在者,我们称为天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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