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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想称“奴才”不容易

 新用户0096fsbV 2021-08-05

清宫戏中,清朝官员对皇帝有的自称“奴才”,有的则称臣。据此有人说,这是清廷区分满汉官员身份的制度性措施,只有满人才能自称“奴才”(当然也可称臣),汉人则只能称臣。这样的说法到底对不对呢?

资料表明,满清入关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并未对奏章中称奴才或称臣进行统一规定。沿袭入关前满洲旧俗,旗人面见皇帝及在给皇帝的奏折中,有用臣的,也有自称奴才的。康熙时期,仍有两称并用,甚至同一奏折中,既称奴才又称臣的情况。雍正初,清廷试图统一相关称谓,例如雍正元年八月,清廷试图统一相关称谓:“凡奏章内称臣、称奴才,俱是臣下之词,不宜两样书写,嗣后着一概书写臣字。特谕。”虽然如此,我们看到,雍正时期的奏章中,仍然是两称并存,同为旗籍官员,既有称臣的,也有称奴才的。汉文文献如此,满文文献也如此。雍正帝亦并未因其自称“奴才”、“臣”而表示批评或斥责,而是照常批以“知道了”等语。

实际上,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清入关以前,奴才一词已出现于官方文献中,《清稗类钞·称谓类》:“当未入关以前,满洲曾贡献于高丽,其表文,自称'后金国奴才’。可见奴才二字之来历,实为对于上国所通用,其后逐相沿成习耳。”可见,满洲旧俗,以奴才与臣相等,并不以为有辱国体。

旧俗是旧俗,具体实行起来还是有细微差别。大体上说,官方文件及正式场合称奴才的,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满洲等旗下官员,觐见皇帝、皇后时,自称“奴才”。在奏折中也使用“奴才”这一自称,无论官职尊卑,甚至官居大学士、尚书之职,仍然自称为“奴才”。而汉族官员无论在觐见还是奏章中,都自称为臣。这时称“奴才”,显示出清自乾隆以后,对满洲旧俗的一种维护而已。

第二种情况:清制中,武职官员对皇帝,也自称为奴才。虽然有时与督抚大员会衔上奏,但武职官员仍自称为奴才。究其初制,或有深意,但行之既久,则视为习惯。至咸丰二年,将武职称奴才之规矩推广至武科举人,令“嗣后中式武举引见。俱一律奏称奴才。如再有错误。即将该提调等奏参。”

清廷自乾隆时确定此制,此后一直延续了下来。当然,其本意还是在维护旗下旧俗,提示旗籍与武职人员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保持所谓的“国语骑射”,随时准备效忠于清王朝统治,这也推动了这一称呼在社会上的广泛使用。客观上看,使用“奴才”这一称谓的明确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了旗人与汉臣的身份,所以本文开头的说法大体上还是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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