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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绿色价值”

 昵称76478474 2021-08-05

【经岚观察】19014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绿色价值”

文/李志青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这对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实现绿色的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于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绿色发展,包括绿色金融的发展都有着很高的政策价值。究其根本,“一体化”不仅是解决长三角区域绿色发展中“外部性问题”的根本出路,而且也是大力发展和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的绝好抓手。

绿色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和外部收益内部化,也就是要解决生产和消费中的外部性问题,特别是跨行政区域的各种外部性问题,比如河流上游生产排污,下游则受污染等,长期以来,外部性问题得不到根治,根本原因在于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现实行政分割。体现为,给地区之间绿色发展的标准不统一,环境污染的责任界定不清,环境保护的收益无法划分等等。归纳起来,就是各地区在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上往往画地为牢,各自为政,致使区域环境问题迟迟无法得到解决。

为此,“一体化”显然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出路,在《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跨流域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其中“跨流域”的重点正是“跨行政区域的流域”,“建立健全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污染赔偿机制”。同时《规划纲要》还特别提到了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经验,要在太湖流域、长江流域、千岛湖等几个重点区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并“积极开展重要湿地生态补偿,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一体化对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性在于,生态补偿机制的根本要求就是打通“生态环境产品和要素”在地区间流通的障碍,在地区间实现生态环境产品和要素的市场化定价、交易和结算。

除了生态补偿机制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纲要》还提出要“在浙江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这是浙江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后首次被纳入到长三角规划纲要的范围内,作为非核心区的丽水,为何要在一体化方案中受到如此重视呢?

一方面是因为,丽水地处浙西南,是浙江,乃至整个长三角的重要生态屏障,需要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地区实现经济发展,这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为此,在经济上实现当地最为丰富的生态产品价值,是找到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必经之路。而在这一过程中,“一体化”显然不可或缺,这是因为,生态产品价值的内涵、标准、定价不能仅在一城一地“自娱自乐”,而要在区域范围内实现“互联互通”。否则,生态产品价值量是有了,但却无法得到市场认同,从而无法真正“实现”。经过调研,笔者认为,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框架中,应着眼于丽水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在整个长三角建立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和交易大数据的可能,这个举措将奠定长三角在全国绿色发展中的重要独特地位。

为了实现这一点,显然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撑,而一体化的演进方向恰恰为区域绿色金融的蓬勃发展创造了良机。

作为推进资本市场绿色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绿色金融的最大凭借其实正是区域的绿色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在长三角“坚持绿色共保”,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同打造绿色发展底色,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路子。”坚持“绿色共保”的本质就是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坚持“绿色”的发展底色,这不仅是基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提出的共同“底线”,更是从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发所提出的一致“要求”。在“绿色共保”过程中,既要借助政府有形之手的力量,更要发挥长三角区域市场的作用,发挥市场在区域生态绿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规划纲要》在“完善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中,专门提出,要“培育完善各类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建立水权、排污权、知识产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初始分配与跨省交易制度,逐步拓展权属交易领域与区域范围。”为何要专门强调“跨省交易制度”,其核心在于通过一体化的绿色金融市场来提高生态绿色资源的配置效率,由水资源、排放资源、能源资源等构成的绿色权益要大力借助于金融创新工具和制度安排实现跨区域的有效配置。为此,《规划纲要》就特别指出,“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合规扩大发行绿色债券”。

当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绿色金融的促进作用还远远不止于交易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发展,更加重要的是,在市场和产品背后,必须首先厘清绿色金融的标准、制度、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等,在不同层面上明确区域的整体发展目标,这些发展过程对绿色金融的意义显然远远高于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本身。

为此,笔者认为,基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建议在长三角范围内开展区域性的绿色金融市场、政策和制度建设,尤其是将现有的衢州、湖州绿色金改成果进行复制推广,形成区域性的绿金改革态势,这既有利于资本市场形成稳定预期,推动各种绿色金融的创新创造,也将对有效提升长三角整体的绿色发展水平产生积极效应。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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