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我的车被追尾了!等红灯的时候,被后面的车子追尾了,对方的全责,他一边玩手机一边开车,临了还踩了一脚油门!据说是抬头的一瞬间慌了神...... 我这才提车45天,新鲜劲儿都没过,就被怼了,心里恶心得不行! 现在车子还在4S店,等着对方的保险公司来处理,4S店说撞成这样,需要切割和焊接,大梁都变形了,再者修好之后车子的安全性肯定也不如之前,如果下次再遇上这种不长眼的,后果难料啊! 又是切割又是焊接的,直接给我把新车变成事故车了!心态都快要炸了,现在想问对方要折旧费和误工费,大家说我要多少合适?据说误工费可以按照我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折旧费要多少合适呢? 现在等对方保险公司给予怎么的解决方案,如果不行法律是最好的解决途径了。维权的跑断腿,能追回的损失还是个未知数......哎~真糟心啊!” (以上内容来源于网友) 【涡轮有话说】 我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两条关于误工费和折损费的法律规定。 一、误工费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表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什么意思呢?如果你想问对方要误工费,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通俗点儿讲,就是你的车子必须得有合法的营运手续,你得证明这车子是你拿来吃饭的“家伙什儿”。 举个例子,如果你不小心撞了一辆出租车,因为出租车是“用于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说白了,这是人家出租车司机养家糊口的工具,所以在车辆维修期间,你是需要赔付对方误工费的。 而普通私家车,修车期间是没有误工费这一说的。 二、折损费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也表示:“目前,我们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而且法院也说了“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说白了,车辆折损费这东西,很难去评估,给高了给低了,谁也不好把握,搞来搞去反而更容易引发纠纷。 所以,普通私家车如果被撞了,折损费、误工费,这两样大概率是要不到的,不过修车的时候记得能更换的部件尽量不要维修,这算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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