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范围:全市13个乡镇。 二、检测对象:检测时间点内在卫居住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员等)。 三、组织形式:由各乡镇和市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员到指定采样点检测。 四、注意事项 1、广大居民根据所在村(居)委、单位的通知,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有序到指定地点开展检测。 2、核酸检测前,如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请于接种后24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 3、检测时,请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 为了您和全市人民健康安全,请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确保我市疫情形势持续平稳安全。 |
|
来自: laoxuesheng > 《新冠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