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两头骆驼“杀死”谢大脚,如果骆驼换成熊猫,司机要负法律责任吗

 果然悠 2021-08-09

《乡村爱情故事》中的高人气角色之一——谢大脚应该给不少人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幸的是“谢大脚”的扮演者于月仙在阿拉善因为一场车祸离世,车祸的原因是车辆撞到了两头骆驼身上,据媒体报道,肇事的两头骆驼已经死亡,有人说是骆驼“杀死”了谢大脚。

当下关于肇事者是骆驼还是司机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人认为称骆驼是肇事者并不合适,因为众所周知骆驼的移动缓慢,而且个体很大,正常情况下很远的距离就可以看到,司机应该早早减速才对,可最终的结果是骆驼死亡,车上有人死亡,显然司机并未减速,或者说减速不及时,不应该把责任推到骆驼身上,而应该是司机的责任。

到底是司机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需要警方进一步调查才能知道,我们暂时不做评论。这里有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就是,如果把骆驼换成大熊猫,车祸导致大熊猫死亡,司机是否需要付法律责任呢?

因为没有具体的案件发生,所以我们只能从现有的案例和法律条文中寻找答案。在2019年时,一位女士驾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由于发现较晚,看到野猪时距离野猪的距离已经很近了,无法躲闪,司机只能牢牢把住方向朝这个国家“三有动物”直直撞过去,虽然有“三有动物”身份的野猪当场死亡,但是司机并未承担法律责任。

最近几年,随着环保制度的加强,人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我国全面禁野工作的推行,各地野生动物的数量越来越多,仅野猪当下就有超过200万头,这些野生动物免不了会遛达到公路上,如果是普通公路车速较慢,司机有足够的时间做出有效处理,基本不会发生严重的车祸,而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后果不堪设想。

翻开最近几年的新闻,不难发现有不少因为撞击野生动物的车祸发生,18年一辆重型半挂车为了躲避野狗同小桥车发生碰撞,导致轿车乘客死亡。16年,一辆冷藏车同样是为了躲避小狗,发生侧翻,虽未出现人员伤亡,但车主还是损失了30多万。14年,杭州一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了一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黑山羊,司机同样没有承担法律责任。

从以上的这几个案例来看,虽然撞的野生动物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但是都未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可以推断撞击野生动物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只要是野生动物自己跑到公路上,车辆被动撞击导致其死亡的,那么司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使是被动撞死了“国宝”大熊猫,司机不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得到交管部门的肯定,因为人权永远是大于物品和动物的。

但是有两种情况要负法律责任:第一种情况就是将野生动物撞死后,把野生动物的尸体带上食用了的,第二种情况是主动实施撞击的,比如野生动物在野外走动,司机故意驾车撞击致其死亡的。

那如果在路上遇到野生动物应该如何处理呢?

1、在行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路边的标志,一般在经常有野生动物出没的路段,路边都会有“注意野生动物”的标示,看到这个标志后就要注意减速慢性,并留意道路情况,防止野生动物突然窜出来不及反应,这既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保护。

2、如果提前发现可以有效避让,应该在保证自身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避让。这里要注意的是“变速不变道”,尽量匀速降低车速,不可随意变更车道,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减速的同时最好还能打开双闪,提醒后车注意,以防追尾。

3、如果车速较快无法有效避让,司机可以紧握方向盘,直接撞击野生动物。但是需要注意,撞击后应及时将车停在路边,打开双闪,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在车尾方向离车150米处放好警示标志,然后报警处理,要注意虽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司机是有义务向告诉公路管理部门上报实际情况的。另外,司机一定要记住的一点是,不可以将撞死的野生动物装车据为己有,因为那样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