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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观点88则学习笔记
2021-08-12 | 阅:  转:  |  分享 
  
遂。
这听上去好像很有道理,但再仔细想想就有问题了,一个人自己侵害了自己的利益,这能构成犯罪吗?比如,一个人故
意毁坏了自己的电脑,这构成犯罪吗?当然不构成!那么,刘某强奸了张某,你可以说刘某构成了强奸既遂,但是,进
行教唆的张某就不能对这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损害的是她自己的利益。
你要记住,犯罪的实质是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不包括自己的利益。所以,学习刑法一定要抓住问题的实质。
不过,刚才这个例子里,张某还有可能对陈某构成强奸预备的教唆犯,这里我们就不展开了。
结论:刘某强奸了张某,刘某构成了强奸既遂;教唆的张某对自己被强奸的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损害的是她自己
的利益;张某对陈某构成强奸预备的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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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建喜图书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