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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失踪奇案:货郎私通义父之女被打死,几年后因儿子一句话暴露

 人之意 2021-08-14

清初湖南省耒阳县(现为耒阳市)遍地都有竹林,这一点同湖北省黄冈很相似。当地百姓种竹为业,经营竹园,赖以获利,到处可见《诗经》曾经描绘的竹乡景象:“瞻彼淇奥,绿竹犹猗。”

靠近县城有一个村庄,那里有一户农民所栽植的竹子尤其多。走到那里一看,只见方圆数亩为竹林所遮,密叶森森,不透日光,到他家去的人很少。这家共父子三人,大儿子很听话,可是二儿子却很顽劣不驯,性好游荡,他父亲十分讨厌他,曾经首告官府,官府曾经略给他一些惩罚,以观后效。但他却并未改悔。

当初,有一个邻县的货郎不时来村里卖货,卖的东西主要是花和刺绣制品之类。货郎同这家种竹农民很熟悉,于是就认这位农民家长为义父,常常寄住在农民家过夜。

这家农民有一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但还没有婆家。货郎因为同这家农民关系很亲近,渐渐就与农民的女儿私通起来,全家人都没有发觉这件事。

女儿节(也就是七夕节)这天,货郎特地赶来和农民的女儿的相会,在两人卿卿我我的时候,老农民突然从田里回家,正赶上屋里没有外人,只有货郎和农民的女儿两个孤男寡女在一起,农民偷眼瞧见货郎同自己女儿接吻,那样子令他感到猥亵不堪,内心羞愤燃成了不可控制的复仇怒火,便拿着手中的锄头,突然冲上前去猛击货郎的脑袋。货郎猝不及防,被打得脑浆崩裂,当场死于非命。农民终究不忍心也打死他的女儿,又担心传扬出去给自己家丢人,便喊他的二儿子,把货郎的尸体扛到竹林中埋入地下。又怕被狗或狼绐扒出来,第二天使以丢失了竹笋为借口,急忙砌了很高一道围墙把竹林围了起来。由于农民计划周密,同村竟没有人发现这一秘密。

事情已经过去数年之久,恰逢一位姓熊的人来做这个县的县令,此人法令极严,尤其疾恶如仇,打击各种犯罪分子雷厉风行,像老鹰捕食一样凶猛。

农民的二儿子赌博输光了本钱,又私自到自己家竹园里去砍竹子卖钱。他父亲发现后大为震怒,又想把他送官府惩处,并打得他皮破血流。他儿子很害怕官府的威势, 无计可施,便对其父喊道:“爹爹何必去告官呢,如果用铁器打死我,也像埋那个人一样把我埋到竹园里,谁能知道呢?”

他父亲一听更恼怒了,便追赶着打他。他的儿子就跑到大街上,狂喊乱叫,弄得左邻右舍和同里之人没有不知道的。

农民有一位邻居,同这农民家一向有矛盾,听到了这些话,便高兴地说:“嘻!怪了,他儿子说的话大有文章啊!过去曾经有这么一个货郎不时来这里卖东西,他们家与他关系尤其密切,并与农民以父子相称。后来忽然不见了,人们都怀疑是他自己回老家去了。从他儿子说的话看来,怕不是被这个老东西给害死了吧?”

于是,邻居便到保甲那里去报告了。这位保甲也与那农民有矛盾,于是便写了状词投到县衙。熊县官接了状子还不敢深信,便拘捕了农民父子,到衙门来审讯,结果父子都不肯承认。农民的邻居出来作证说:“他儿子某日被其父赶打,不是曾经说过他家杀死人埋在竹园里吗?”农民的二儿子听了邻居的证词,就低头不语了。

熊县令又用严刑拷问,父子二人仍然强辩,不肯如实招供。熊县令就向邻县发了公文,询问有没有那个货郎,以确定案情真假。

过了几天以后,货郎的弟弟来了,带着秀才的布制头巾登上县衙公堂,原来他已经入县学了。上堂后就流目陈诉道:“我十三岁那年,我哥哥就出去卖东西没有回米,如今又过了好几年,音信皆无,我又年轻不懂事,不能出远门寻找哥哥。我的老母亲已经为这件事哭干了血泪。我哥哥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亡,只求县令大人代为审问明白。”

熊县令知道确有货郎这个人之后,就更加严刑拷问农民父子。虽然屡次用刑,但二人十分狡猾,口供翻来覆去没有一定,始终没供出货郎尸首藏在什么地方。因此案子拖了很久得不到最后的结论。

于是,熊县令又把农民的女儿抓到衙门里来审问,原来她已出嫁多年,已经抱儿子了。熊公并没有询问她一句话,只下令把她同父亲、哥哥关押在同一间牢房内。父女二人不予用刑,只把其兄的两只大拇指用绳子拴住,挂在屋梁上,并暗中派人守在一边观察动静,整天不再提审他们。

至半夜时分,哥哥忍受不住了,就喊他的妹妹说:“是你因为贪淫而给父亲招来祸患,现在又连累我受刑吃苦,你怎么能忍心啊!”他的妹妹很羞惭,无语可答。他父亲呵斥他说:“你再忍耐一会儿,我可以保住性命,你妹妹也免于出丑丢人。为什么这样乱喊乱叫地埋怨呢?”儿子一听更加气忿,狠狠地说:“你们父女俩倒安然无恙,可是官府只对我一个人用刑难道只有我不是人吗?”他妹妹也用好话来劝慰他,絮絮叨叨地一直唠到天明,把作案的实情全都吐露了。

这时,守在一边的公差们突然走了出来,对三人说道:“你们全都不打自招地说出了真情了!现在我看你们还能再翻供吗?”三人一见,都吓得立刻变了脸色。等到熊县令升堂审问时,只好都认了罪,这才交待出货郎尸体的下落。

熊县令认为,农民的儿子也不能逃脱罪责,于是就提笔判决道:“虽然一开始没有参与其事,可是事后却一起进行掩盖犯罪事实。即使是鬼使神差使你这样做,也是王法所不能宽恕的。”竟判决他同其父一起抵命,暂时关进死囚牢中。农民的女儿受到杖责后释放归家,她丈夫闻知后感到是奇耻大辱,于是就同她离了婚,第二年又改嫁了。

结语:熊公审案:注意在取得一定旁证的基础上再进行刑讯,虽未完全摆脱封建官吏靠刑讯审案的老办法,但能用智,诱使犯人在无意中泄露犯罪事实,然后再审讯, 已是一种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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