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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头条

 蚂蚁上树啃大树 2021-08-14
道光年间,山西的平定有个著名的讼棍郭嗣宗。其父自小就培养他们兄弟研习律法,尤其对宋慈的《洗冤集录》更是着重学习,为了加强他们的学习水平,甚至经常要两兄弟互为原、告撰写诉状或答辩,最后由他评判。

郭嗣宗成人之后取得了秀才功名,可等他父亲一死,他为了争夺家产就和哥哥开始打官司,并诬告哥哥调戏他老婆。

结果案件被判定为诬告,郭嗣宗的秀才头衔被革除,并判处徒刑。出师不利的郭嗣宗并没有气馁,而是远走广东拜最出名的“大状”为师,在学成归家之后,就完全依靠替人打官司为生,由于法律、判例成竹在胸,又经常找刁钻之处为难官府,弄得很多地方官都怕他,名气也越来越响。

郭嗣宗有个女儿嫁给了本州一户读书人家并有了个四岁的儿子。有一天她的儿子吵闹不止,婆婆嫌吵,就责怪媳妇有管好孩子,而媳妇反唇相讥婆媳吵了起来,她的丈夫恰好回家,正听见出言不逊,就打了她两拳。

郭嗣宗的女儿撒泼,拿了剃刀在脖子上划,便以自杀威胁,想不到剃刀锋利,真的划破了头颈,血流如注。她丈夫和婆婆慌了手脚,把她扶到炕上,试图用鸡皮蒙补伤口,可是毕竟因为伤重,郭嗣宗的女儿很快咽了气。

那丈夫知道郭嗣宗的厉害,就委托郭嗣宗的邻居王举人去告诉他,说是他女儿病重,以为缓兵之计,自己则先到州衙门请求尸体检验。郭嗣宗得知女儿已死,赶到检验现场一言不发。当场检验,脖子上的伤口是“入重出轻”,肩膀上有两处拳打的痕迹,确实是自刎身亡。尸检填写完毕,应该尸亲来画押,郭嗣宗却沉着脸走掉了。

不等州衙的判决下来,郭嗣宗已在按察使司递了状子,以《洗冤集录》为据,说是伤口“入重出重”,死者两手皆曲,血流满坑等等,提出六大疑问,但也不明说是他杀,只是说检验不清,“州官年幼初次署事”,完全是仵作定的结论云云。

郭嗣宗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并没有告别人杀伤,即使被证实是诬告,也没有反坐的罪名。这样就可以反复要求复查,这在当时法律也没有禁止,结果就可以把这个案子拖个没完没了。

果然不出所料,郭嗣宗到省里上控了四次,到钦差大臣的行辕控诉了两次,到北京刑部控诉了三次,以至于一件很明显的自杀案子拖了好几年没有判决下来,就连被告人也在担惊受怕之下死掉一个,本案原仵作被省里提审时病死在狱中,他那个女婿王举人也因这个官司缠身,两次不能参加会试,实在是损失惨重。
郭嗣宗做的更绝的是,每次审理此案,郭嗣宗都自己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带上,让母亲来顶撞法官,法官稍微声音严厉点,他母亲就寻死觅活状,弄得整个山西官员没有一个人敢碰这个案子的。

道光十八年(1838),太原府来了一个代理知府张集磬,是个翰林外放的官,山西巡抚就把这个难题扔给他,指定由他来审理。

张集磬仔细研究了卷宗后,在第一堂初审的时候,好言相劝:“你是痛女心切,要讨个公道,也是常情。不过何苦拖累老人?”于是给他半个月时间先回家安顿母亲。

等到二审时,张集磬又和他讲《洗冤录》,先搞清自刎的基本特征,然后就他先后递交的申诉状子里对于情节相矛盾之处严厉责问,最后逼迫他承认一个控诉结果:“你到底认为女儿是自杀还是被杀,在这里讲清楚。承认自杀的话,立刻具结完案;认为是他杀的,你指控明确的被告,我们立刻吊棺再检。如果检验不出被杀结论,那就治你诬告,以及骚扰官府的罪行!”

郭嗣宗没有料到这一手,他不过也是想多讹诈一些钱财而已,哪里敢说清楚?张集磬看到此状,立刻拍案喝令:“掌嘴!”旁边衙役迅速上去执行命令。

旁边参审的官员因为一直惧怕郭嗣宗的胡搅蛮缠,看到郭嗣宗挨打,他们甚为解气,但又怕惹其又以此因再行胡搅蛮缠之事,故纷纷劝阻张集磬。张集磬却大声说:“责治讼师,法有明文,有什么好怕的!”

郭嗣宗平时的气势一下子被压了下去,只好同意以自刎身亡完案。

案子报上去后,按察使还是怕郭嗣宗再来翻案,判决将他女婿责打三十板子,给他出出气,此案才算完全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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