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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知识 | 张国风​:民族偶像的现代审视

 星河岁月 2021-08-16
中国民众的历史知识,一般来自小说、戏曲以及各种各样的艺术。时至今日,情况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一些学者,也都将《三国演义》、《水浒传》当史料来看待,更不必说一般的民众了,有位环保专家就根据《水浒传》而得出宋代的时候山东有老虎的结论。惟其如此,中国历史上许多民族偶像的形成,实赖于小说和戏曲的传播。
    
姜太公、诸葛亮、关羽、武松、包拯、岳飞、文天祥、杨家将的英雄群体,这些人物,大多在正史中或多或少有一点根据,然后在小说和戏曲、乃至于各种艺术形式中,世世代代滚雪球一样的流传过程中,添枝加叶,虚实相辅,“事迹”越来越丰富,形象越来越高大,人格越来越完美。从部分人的崇拜变成全民族的崇拜,从局部地区的崇拜变成全国性的崇拜,从一朝一代的崇拜变成代代相传的崇拜,逐渐成为民族的偶像。有些偶像,其影响甚至跨越了民族的界线,辐射到周边地区。尽管这些偶像的演变过程各有不同,但他们都是对时代召唤的一种响应,是社会的需要将他们召唤出来。在这些偶像身上,寄托着民族的理想和希望,寄托着民族的审美理想。这些偶像的浑身上下,都渗透着传统文化的浓郁气息。当我们用现代目光去审视这些民族偶像的时候,也就看到了传统文化的深厚与复杂。在这里,我们不妨以《龙图耳录》为材料,审视一下包拯的形象。
    
从小说史的角度看,有关包公的小说是公案小说的代表。公案小说的兴起和发达,是小说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小说渐渐离开志怪传奇,将目光转向日常生活、普通市井人物的时候,各种各样的刑事和民事案件成为最好的素材。这类素材,尤其是那些命案,既有耸人听闻的情节,又发生在日常生活之中,饱含着人情世故。公案小说满足了小说搜奇觅异的本质要求,又适应了小说世情化的大潮。今日的法制文学,正是公案文学的自然延伸,它依然牢牢地吸引着大众的眼球。
    
包拯像

包公在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包公在民间的巨大影响,主要得力于小说和戏曲。一般人心目中的包公形象,来自戏曲舞台上正气凛然的黑老包。读过《宋史·包拯传》的,能有几人!包公在民间持久而深入的影响,自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生活在专制铁蹄下的百姓,看不到自己的力量,一寄希望于清官,二寄希望于鬼神,三寄希望于侠客。鬼神虚幻,显然靠不住。侠客难遇,有那么几个侠客,不是做了山大王,就是做了大官僚的保镖。相对来说,将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还比较靠谱。包公在中国,几乎就是清官的代名词。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留下了无数清官的名字,但谁也没有包公的名气大。    

包公惩恶扬善,铁面无私,除暴安良,嫉恶如仇。最让人佩服的,是他那一股子犟劲。惩恶不避权贵,哪怕他皇亲国戚!这是从道德的角度看的,如果我们用现代法律的观念去审视一下《龙图耳录》所描写的这位令人敬畏的司法偶像,看一下包公的司法实践,那问题就大了:包公的法治,万万学不得!
    
我们知道,司法的判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按照现代的法律观念,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察人员必须按照法律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和一切非法的手段收集证据。可是,小说家笔下的包公,他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收集证据上,他的强项是审讯。《龙图耳录》里的包公,往往是事情尚未了解清楚,连起码的调查都没有着手进行,犯罪嫌疑人一提上来,他察颜观色,便已成竹在胸,有了结论。包公见刘氏“口似悬河,滔滔不断,说的有情有理”,暗自寻思:“此妇言语锋利,必非良善。”衙役将郑屠带了上来,包公“见他相貌凶恶,明是不良之辈”。冯钧衡一上堂,“包相见他兔耳鹰腮,蛇眉鼠眼,已知是不良之辈”。“包公看许生貌美性和,似非凶恶之徒”。以貌取人,先入为主,这种法官不是非常可怕吗?    

包公的审讯,首先是制造恐怖气氛,加大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他的脸长得比较黑,属于那种不怒而威的类型。他手下的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一个个如狼似虎。堂下是幕僚公孙策为他精心设计的三口御铡,“光闪闪,令人寒毛皆乍;冷森森,使人心胆皆惊”,所谓“刑外之刑,法外之法”。犯人一带上来,包公将惊堂木一拍,厉声喝问,两边的衙役齐声呐喊,“堂威大震”,犯罪嫌疑人自然是魂飞魄散。
    
包公判案,重在审讯一环。有没有证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取得口供。包公做梦也不会想到世界上还有“零口供”一说。为了取得口供,刑讯逼供是包公最常用的办法。一部《龙图耳录》,留下了包公进行刑讯逼供的无数案例。张别古来告状,可是,乌盆没有动静,包公误以为张别古愚弄他,吩咐拉下去,把“这老狗”“打了十板”,“打的老头儿呲牙裂嘴,一瘸一点”。刘氏上了堂,包公命她快招,“免得动刑受苦”!吕佩不说,“包公吩咐掌嘴”。谈月不招,也是掌嘴。皮熊支吾,包公威胁他:“左右,抬大刑过来!”陈大户不招,嫌犯叶阡儿给包公出主意:“回老爷,与其打小人,莫若打他,包管一打,他就招了。”包公一听,是这个理,人是贱虫,不打不招,便采用了叶阡儿的合理化建议,“吩咐将陈大户拉下去重打四十”。结果,陈大户这贱虫果然就如实交代了。赵大“横了心,再也不肯招承”。包公大怒,“请了大刑,用夹棍套上两腿”。谁知“赵大不禁夹,他就呜呼哀哉了”。包公事后也不免后悔:“不想妄动刑具,致毙人命,虽是他罪应处死,究竟是自己粗心浮躁。”包公的反思一点也不深刻,果然,他以后仍然将刑讯作为取得口供的法宝。郑屠咬牙不招,“包公大怒,打他二十嘴巴,又责了他三十大板。好恶贼,全无一字招承”。包公技穷,只好“吩咐暂且带下去”。叶阡儿本是小偷,并未杀人,包公以为他是凶手,叶只承认盗窃,不承认杀人。包公吩咐“拉下去重责二十大板”!叶被打以后,开始结结巴巴地交代盗窃经过,包公嫌他吞吞吐吐,吩咐“拉下去,再重重打他二十”!冯钧衡装糊涂,包公吩咐“先重打他二十”!冯交代得不痛快,包公很不耐烦,吩咐掌嘴。交代完毕,包公当场就吩咐用狗头铡把他铡了。包公审问艾虎,让他交代,是何人指使,艾虎说没人指使。包公请出铜铡,威胁艾虎,说要把他的脚指铡了。郭槐是“狸猫换太子”一案的关键人物,如果能够从郭槐身上打开缺口,全部案件就可以迎刃而解。可是,郭槐知道此案涉及当今的皇上和母后,关系重大,所以他死活不招。可怜那郭槐年老体弱,经不起大刑。包公手下稍一用刑,“郭槐声息微弱,咬定牙根”,“浑身乱抖,面目更色,那头上的汗珠儿有黄豆大小”。如此一来,使好用刑讯的包公不禁有点犯难。包公虚心地向幕僚公孙策请教,公孙策给他设计了一种新鲜的酷刑,“只伤皮肉,不动筋骨”,其实就是一种类似烙铁那样的刑具,美其名曰“杏花雨”。公孙策是读书人,亏他想出这样的酷刑,还给起了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   

大刑以外,包公常常使用欺骗的手法来获得口供。皮熊不招,包公将其姘头毕氏传来,对她说:“方才问明皮熊,说你立意将丈夫谋死的。”毕氏经包公这么一挑拨,果然上当:“他如何推在我一人身上,回老爷,小妇人的丈夫是皮熊谋害的呀!”赵大死活不招,包公吩咐将赵大带下去,不许见刁氏,这当然是为了防止他们串供。包公将刁氏唤上来,骗她说:“赵大供出,陷害刘世昌是你的主意!”“刁氏闻听,恼恨丈夫,便说出赵大用绳子将刘世昌勒死等情”。为了骗取尤狗儿的口供,包大人对他说:“今有冤魂张友道告到本府台前,说你与陈大户主仆定计将他害死,但此事皆是陈大户要图谋张友道之妻刘氏,你不过是差遣,概不由己,虽然受了两个元宝的赃赂,也是不干你事,你从实讲来,自有老爷与你做主,出脱你的罪名便了。你倒不必惊慌,慢慢的讲来。”尤狗儿虽然并非善良之辈,但也自有其天真之处。他看见包大人和颜悦色地与他说话,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就把内情和盘托出。谁知大上其当,判了一个绞监候。项福奉庞昆之命来刺杀包公,包公藉南侠之力,擒获项福。审讯的时候,包公故意和项福套近乎,说自己和庞昆是世兄弟,和庞太师有师生之谊,并吩咐手下好好替项福调理箭伤,说是“这样的义士,如何叫他做刺客,未免大材小用了。吾看此人将来必能与国家出力,可惜他未逢其主”。项福被包公的一番花言巧语哄得不知东南西北,便将自己奉庞昆之命行刺包公的内情和盘托出。包公得到口供,就翻脸无情,用狗头铡将他杀了。包公抓住庞昆,也是如法炮制,“庞昆听见包公方才的一番言语,颇有袒护之意,又见和容悦色,全是一味的商量”,便以为包大人好说话,必定会设法开脱他的罪名,所以他对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画供签押。谁知包公获得庞昆的口供以后,铁面一沉,连呼御刑。堂堂的太师之子,顿时腰斩于开封府的龙头铡下。骗供诱供,包大人运用起来非常娴熟,能唬就唬,能哄就哄,能骗就骗,三招不灵,那就不客气,大刑伺候!

    包拯剧照

棍棒和欺骗之外,包公还常常借助鬼神和迷信来获取口供。伽蓝殿僧人被害一案,嫌犯吴良不招,包公吩咐将伽蓝神泥胎抬到县里。“包公离了座位,迎将下来,似有问答之状”。接着,包公就对吴良说:“适才神圣说道,你那日动凶之时,已在神圣背后留下暗记。”这样装神弄鬼、连唬带蒙,吴良的手印又与血手印对上,“只唬的胆裂魂飞”,不由得他不招。郭槐咬牙不招,包公听了公孙策的主意,派人“到勾栏院唤了个最伶俐的妓女来,名唤王三巧”,扮作女鬼寇珠。可怜郭槐不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受刑之后,精神恍惚,以为真是遇到了寇珠的冤魂,惊恐之中说出实情。
    
在包公看来,只要目的纯正,动机高尚,就可以不择手段。他的手下居然敢于从御库中盗出九龙珍珠冠,偷偷放在霸王庄马强家的佛楼神龛之中,用这种栽赃诬陷的手法,来打倒马强的叔父,即朝中的总管马朝贤。诡称马朝贤监守自盗,将九龙珍珠冠,通过马强转送图谋不轨的襄阳王。当然,襄阳王、马朝贤和马强并非好人。艾虎等人在三堂会审的时候,大做假证伪证。包公手下的四品护卫白玉堂,看见艾虎大做伪证,没有被包大人唬住,不由得在心里为艾虎喝彩。他不避嫌疑,亲自探监,为艾虎打气。白玉堂让雨墨去给艾虎通风报信,说众位大人要用一个假扮的马朝贤来试探艾虎。白玉堂穿针引线于艾虎和枢密院的颜查散之间。颜查散则当堂作弊,向艾虎递眼神、传消息。假扮的马朝贤上堂时,雨墨在颜查散背后“暗暗的摇头”,以此来暗示艾虎。此时此刻,那位明察秋毫的包大人却装聋作哑,任其含糊过去。
    
太师庞吉指控包公的三公子包世荣一路进京,勒索州县。庞吉的指控自然是污蔑不实之辞,但是,按照法律常识,此案涉及包公的直系亲属,包公理应回避。可是,这件案子由大理寺初审以后,包公便奉旨接过此案,照审不误。
    
包公的手下,如南侠展昭、锦毛鼠白玉堂,虽然行侠仗义,但他们常常违法行事,多次犯下命案。虽然杀的是恶人坏人,但法律不允许个人来处置他人的生命。而包公亦不以为非,听之任之。
    
由此看来,小说中的包公,铁面无私,令人肃然起敬;而他的“法治”,却是万万学不得的。民众只看到他在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不知他时时地在违法行事。

其实,小说戏曲里的包公与历史上的包公有很大不同。历史上的包公,确实非常清廉,性格刚直。可是,历史上的包公主要是一位谏官。我们看他的文集,里面的文章都是他当谏官时的奏章,涉及当时的国计民生。可是,小说和戏曲中的包公是一位法官,一位破案的专家。根据历史记载我们知道,包公只当了一年半的开封府知府,而且在任上也没破什么案件。从《宋史·包拯传》来看,包拯在天长县知县任上,曾经破过一桩牛舌案。本传上有记载的案件,仅此而已。后来小说戏曲里包公所破的案件,或是出于艺术想象,或是移花接木,将他人所破的案件换到了包公身上。包公形象的演变,实在是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包公的形象,至今尚有魅力,说明我们的法治,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09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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