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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不跑题,还能聊天做朋友

 思维观察员 2021-08-17

本篇文字是《最最最~最简逻辑知识》系列的第006篇内容。从这篇起,我们来顺次聊聊四个逻辑基本规则: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这些是人们在客观世界中,通过语言材料、思维形式、及思维结构,而总结概括出来的大脑加工和处理信息时所遵守的基本规则。它们反映了客观世界联系着的一部分,但是…需要注意!…我们在现实世界中却不能找到直接对应的客观规律,比如与“同一律”直接对应的客观规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很难回答。在这个基础上,若我们把这些逻辑规则直接解释成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就会产生误解、发生错误。

这篇文字,先来聊聊第一个逻辑规则:同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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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是什么?

简单地说,同一律指的是:在思考和交流过程中,一旦确定了一个对象以后就要保持该对象的前后一致性,即原有的对象确定的范围不能扩大或缩小,更不能用另一种来顶替、偷换。否则,思考就会陷入混乱,交流也将牛头不对马嘴。比如“我想静静”,这里的“静静”指的是一个人,却被理解成一种状态,被回应“那我们就先走了,你自己静静”。反之亦然。

这里我们把某一时间内思维活动所指向的东西称为对象对象,

  • 可以是任何事物,如人、物、事、概念、想法、喜好等等;

  • 可以是事物的属性关系,如人的身高/个性/观点、A和B的情感、足球的形状、电脑的配置等等;

  • 可以是对事物的判断,如这个人很有趣、这个电脑性能很好、这件事很有意义;

  • 也可以是反映人类认识水平局限时期的幻想——但已经长期流传而形成的概念,如“天堂”,“地狱”、“女娲”、“玉帝”、“圣母”、“狐狸精”、“诺亚方舟”等等。

不论这种或那种对象,在思维过程中都表示一个确定的思想范围,只有思想范围是确定的,我们在思考、讨论、回答问题,以及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或者反驳他人观点时,才能尽可能避免跑题、瞎想、乱说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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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律理解的两大误区

就上述的概念解释,要防止两种可能出现的理解误区:

其一、思考和交流过程中,不可以从一个对象转入另一个对象?

不是!若不做思考或交流对象的转入,思维活动的推进及扩展便不可能。比如就《三十而已》这部国产剧做为对象的思考和交流,如果不引入《二十不惑》、《我的前半生》等同类对象,就无法对《三十而已》这部剧所表达的东西有个延展性认识。

需要注意的是:在思考和交流中当我们从一个对象转到另一个对象时,应该自觉到前一个小的思维过程的结束后一个小的思维过程的开始,即有意识的自觉到这种转入——而非意识流,走到哪算哪的瞎飘,最后把大家都整懵。这种自觉在交流中体现为:总结跳转——就是对先前的对象做总结,对即将开启的新对象进行介绍。比如,“前面我们聊了《三十而已》所表现的个人成长,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我的前半生》里又是如何表现的。”

而在转入新的对象以后,则又要保持对象的同一

第二,在思维过程中不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和讨论一个对象?

不是!若不做这种扩展,人们对于思考和交流的对象所代表的思想确定范围就不可能弄清楚。比如就《三十而已》这部国产剧做为对象的思考和交流,如果不引入“年龄焦虑”、“个人成长”、“社会压力”、“性别”、“婚姻”等不同角度,就无法扩展对《三十而已》这部剧的思维广度和深度。

要注意的是:在思考和交流中当我们从不同方面思考和讨论一个对象时,我们应该自觉到此刻是在思考或讨论对象的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而千万不能把这一方面同那一方面混起来。这种自觉具体表现在,对转入对象的不同方面时做些交代。比如,“前面我们从年龄焦虑角度聊了《三十而已》,现在我们试着从个人成长这个角度聊聊这部剧。”

这两个误区给我们强调了一个词:自觉如果能做到,就能避免被误区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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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掌握同一律?

只看对同一律的解释和理解误区的说明,同一律好像挺简单的,坚持起来也应该挺容易,甚至联想到:在生活中我们应该也是这样做的吧。恐怕…还真不是,起码不全是。

在通常情况下,一般人是能遵守同一律的要求的。比如,思考或交流热点事件“张某某27年沉冤得雪的”,A说:“那个宋小女太了不起了……”,B回应:“确实了不起,27年坚持为前夫伸冤,现在的人谁不佩服……”讨论可以围绕“这个女人很了不起”这个对象展开并延伸下去。

但在某些场合或者情境下,比如情绪激动或在比较复杂的思维过程中,我们有时却无法保持对象的同一。比如,公司开会讨论问题,一个准备不足或突然被领导喊上台做发言的人,他的表达可能会从这件事跳到另一件事上,前言不搭后语,找不到关联、串不起来,使别人满脸疑惑。

又如,在公司小组讨论时,由同事大张发言,以他的习惯往往因A问题而扯到B问题,又因B问题而扯到C问题……扯得漫无边际,以致整个小组的讨论以失败告终。

这些毛病,我们通常称作“没逻辑”、“思维混乱”、“没有中心”,甚至衍生出“这个人能力不行!”这样的评价。从逻辑上看来,这都是违反了同一律导致的后果。

除了耍弄诡辩——比如家里催着带对象回家,你索性买盒象棋,带两对象回去;再比如,以前喜欢一个人,现在喜欢一个人……这些都是故意违反利用同一律抖机灵、写段子的方式,一些小众的文学表达也会用到。而在我们大家常规的生活中,违反同一律的现象总是在无意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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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才能坚持同一律?

要怎样做,才能使我们在比较复杂的思维过程中也能自觉地遵守同一律呢?有两个较为具体的建议或许能帮得上忙:

其一、在同一范围或意义上使用对象。

我们先来看看:假使在不同意义下引用某个对象,会造成怎样的情况。

毛爷爷提出过“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论断,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如果有人拿前者的“没有发言权”去质疑后者的“言论自由”,或者拿着“言论自由”去反驳“没有发言权”,都不符合逻辑,因为这里所思考和讨论的对象——发言权的范围或意义是不同的,前者指的是有理有据的表达观点,后者指的是一种公民权利。若争论过程中搞乱了对象的范围或意义,则问题一定会被弄混乱。

为了避免发生混乱,我们必须预先确定我们所思考和讨论的对象的范围或意义。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一方面需要了解与思考或讨论的话题相关的基本知识,比如说到“爱”时,需要对“亲密关系”的相关知识有个了解;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自觉地掌握逻辑方面的规则,比如这个“同一律”,这样就可以预防混乱现象的发生。

其二、透过不同词语看出范围或意义的同一。

这个建议,在方向上是同第一个建议是相反的。如果说,第一个建议是要我们在相同的外表下看出不同的实质,比如在“经济政治文化”、“经济实惠”中,弄清楚同是“经济”一词的不同意思,不因字面相同而把它们混同起来

那么,第二个建议则是要我们在不同的外表下看出同一的实质,比如弄清楚中国北方等地通常称“馄饨”,四川叫“抄手”,皖南喊“包袱”,江南读作“云吞”,江西唤“清汤”,福建叫“扁食”……虽然在字面上都不同,指的却是同一意思,即指同一的对象。即便不同地域的人一同聊起来,交流也不会受影响。

同是表达一个完全相同的意思,我有我的说法,你有你的说法,他可能有他的说法。甚至同一个人今天的说法也不会同昨天的说法完全相同,但意思却不曾改变。在类似的情境下,我们要注意的是思考和讨论对象的范围或意思是同一的,而不是用词、用字或读音上的同一。

以上,只要随时注意上述两个建议,我们自觉地遵守同一律的能力就会不断地提升,进而尽可能的避免因为同一律而导致的思考混乱及表达杂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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