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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不再 大学不在 你就在那里‖文/月黄昏

 522小窝 2021-08-18

青春不再 大学不在 你就在那里

你还记得那所学校吗?燕京能源学院,校微底色是白的,红色的字体,有点端庄,却底气不足,不晓得出自哪个名人。86年9月的那天亲友送我去学校,开着小轿车,几经周折、多方打听才到。在燕京的南部,周围包围着农田,我走入校园的刹那,整个人就呆了,原来我就准备复读的,原来我就不打算上这所大学的,被父辈逼着报了到:校园有围墙,门口有个传达室,4、5平方的样子,两扇底部有轮子的铁门,一条弯弯的4米见宽的水泥路,把宿舍和教室隔开,右首第一排是阶梯教室,最大的教室,上大课,搞活动的场所,然后是五排左右低矮民宿,火车车箱般一字排开,黑瓦白墙,墙上的数字,告诉你找人的位置信息,水泥路的尽头是食堂,屋顶很高。所有的建筑就一层,让你联想到什么……
记得一进门右边还有个操场,上面自由地生长着些野草,有的地方半人高,可以藏人。最西边有个变电站,有些乱七八糟的石头,还有个大大的土洼地。
这肯定不是西联大学的前生,这是所承载着我们近千人青春的大学,本质上没有办学资质,我们却在这里渡过叁年磋砣时光。它没有正规大学的硬件设施,如整洁划一的校舍、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没有一般意义上的莘莘学子,有的只是一群高考失利的颓废青年,迷茫、不知所措,被日子推着向前,没有目标、没有规划……
依稀记得那些专业,工业水处理、锅炉班、电力班,类似如今到处招生的技校。大家除了上课,就是打牌,比如80分、争上游,现在演变成跑得快,很多人喜欢,还上网钻研技术,我是一窍不通,不会算牌,不会与对家配合,有的时候,他们三缺一,会无奈地叫我凑数,最后被我的下等技艺折服而一哄而散,我也无语。
我有个好朋友叫青青,长得很清纯,大眼睛,苹果脸,还有一抹农村红均匀地分布在两边脸颊上。我们整天同进同出,上课、参加同学会、春游,说实话,我有点男孩样,看到她被人欺负,我会站出来保护她、天然的具有保护欲。有一天晚上去附近村里看露天电影,情节不记得了,电影也不记得了,但是却记得这样的片断,刀刻一般:她当天穿着白色的奔裤,上身是红色衬衫,很显眼,周围是村民嘛,我俩还坐在长条木凳上,我注意到有人往她的长头发上喷香烟,还是有意的,我腾地坐起,愤怒地指责,可是那个猥琐的男人不但不收敛,还更凑近了,于是我们只好回校了,路上悄悄看她一眼,看似波澜不惊,眼眶分明红了。
人一辈子遇到的人很多,多数人擦肩而过,不留痕迹,可有的相遇,因为在关键节点、特殊时光,如烟火灿然点亮,就决定了人的一生。
青青是老大,还有两妹妹,据说都很出色的漂亮,名字最后一字分别是青、春、丽,寄托了父辈的希翼,中学上的是苏北古镇上最好的省重点中学,而且一个比一个成绩优异,应该称的上是三朵金花了。而我只和青青相熟,住同一个宿舍,休息天一起睡懒觉、赖床,她说她曾是清江中学年级第一,我顿时膜拜了,不想去考证,唯递上了自己的双膝,因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从此为她当牛做马,比如占座、排队打饭,乐此不疲。
日子如水一般滑过,年青的岁月不言愁,每天上课、下课,打牌,打扮。女学生还有个娱乐,很有仪式感,周末,我们一定到周边各个大学参加舞会,当时南大食堂、南师100号、中医学院我们都光顾过,青青自然凭天生丽质,做了我们这一群人的头雁,那一袭白衣飘逸,那披肩长发轻拂,自然成了能源学院的一道风景。每个周末,青青的小圆镜子必是大家抢着用的,那时候没有手机,没有其他电子设备,连彼此间联络都是通过校园中的计费电话实现,如果是长途,还要约定时间,线两端的人一直默默等待那恼人的铃声响起。
打份利索,我们骑车同行,青青还是那款28大杠,黑色的,从家里带来的,为方便交通,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丽指数,我的是金狮女用车,还稍微自在些。
夕阳从西边天上洒下光辉,温暖着我们的脸庞,我们一路欢笑,穿过长约一公里的农村水泥路,路两侧是农田,里面长着四季不同的农作物,最美的是春天的油菜花,满眼金黄,随风摇曳,心生欢喜。
舞会是年轻人能敞开心扉的场所,可以喧泄掉多余的青春荷尔蒙。短暂的3、4分钟曲子,有优扬舒缓的,有节骤明快的,我害怕圆舞曲,所谓慢叁步,因为我没有时髦的长裙,旋转时能形成一朵莲蓬。青青应付自如,而且从头到尾没有闲着的时候,任何时候美女总是很抢手。而多数时候,我是坐冷板凳的,有时还站着空欣赏一支又一支曲子。
有一位高年级的男生出现了,他追求青青,叫柳成祥,戴眼镜,个子蛮高,样子也帅,但是两只眼睛看人的时候不能聚焦,一只眼睛视线对着你,另一只眼却睥斜远方,面对他的时候,你很纠结,不知道你看你还是没在看你。
有一个黄昏,他来到我们宿舍,什么也不说,当时就我和青青在,他就那样一句话不说,杵在我们宿舍中间,看着青青,青青也不理他,搞得我很尴尬,我倒了杯水,说:“喝水吧,”
想不到的是,那天之后,他不追青青了,却向我投来了橄榄枝,送给我一尊维纳斯雕像,我不能不收,只是宿舍太小,没地供她,也不知什么时候就打碎了,我曾很自责……
有一次自习课,他写了首诗给我,现代诗,表达着青春的哀怨,具体意思我不懂,但有一句充满情色,什么让我靠近你的酥胸,果然吓到我了,以后看到他,我就一低头走掉,持续一段时光,没头没脑,无疾而终,无赖明月照沟渠一般。
就在这时候,我跟青青是文学社成员,虽然没有大作发表。可能人年轻的时候都有一段做愤青的时光,或长或短,男生喝过啤酒,喧泄一些青春期的失落、彷徨、向往便成了现代诗;女孩子们喜欢风花雪月,那时候正当琼瑶热,风靡一时,看过《窗外》《月朦胧 鸟朦胧》等名篇,也看过三毛,什么《雨季不再来》《撒哈拉沙漠》,记住的都是感性的句子,对我们的学生生活也有影响,知道了笑不能太明媚,要捎上淡淡的忧郁、略略的愁怅,做一株结着愁怨的丁香……
我没有让人一眼就忘不掉的容颜,清纯也谈不上,同学们评价说耐看,我也就是默默的,云淡风轻的,表面看随波逐流没啥思想,确是真正的一根筋,这就免不了受伤的宿命。

主体(一)   
遇见
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如一轮红日出现在东方。
他个子很高,178公分,这很重要,我一直想找个大个子男生做朋友,好保护我…那年的秋天,他出现了,不苟言笑,酷酷的样子,那时候在放美国<第一滴血>电影,他就喜欢整天穿主角兰博衫,脸上少见笑容,就这样一下子抓住了我的眼球。要命的事,他的名字还跟我最亲的人一样,哪怕差一个字,我也偏执地认为,他跟我有缘,是那个真命天子……
我只要看见他,就浑身紧张,走不动路,甚至呼吸不均,类似休克,哪怕是远远地看见,要命,我就这样沦陷了……承认他的神勇,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
有一个无课的午后,我歪在床上看小说,宿舍门口走进两个男生,是他和徐同学,也不跟我说话,朝我的上铺瞄了两眼,两人相视笑了一笑,走掉了。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怀上心事后,免不了随手涂鸦,我在一份档案袋上写道:你已深入骨髓,深深地毒害着我。居然被人看见,并且传播开来,同乡会成员都知道了。自然,他也知道了,却不动声色,没事人一般,把我一个人孤立在世界一隅,上下求索。
我决定主动出击,铤而走险,我鼓足勇气主动约了他,我请他吃小笼汤包。
那天很冷.我记得他穿了军大衣,不像平时那么精神,我却很是心情激荡,终于能和喜欢的人单独在一起了。是哪个结的帐,我们吃了多少笼,一概记不清了,我心里心外,只有一个声音,我喜欢, 我喜欢有他的日子……
吃小笼包是我感情的开始吗?也许不是,应该是那个夜晚,我们坐在宿舍里谈情,在一张纸上写着心思,我告诉他我的秘密。
“我从小营养不良,个子不足1.60米,身材板不够丰美, 既喜欢你又怕你不喜欢我…”
“青春是一首歌,我们试着唱着如何”
那晚停电,我俩促膝坐着,硬是呆了2小时,纸短情长,写满了他一言、我一语,满满两页纸。
他居然写了一名名言:“问世上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深深折服并记住了这样美丽的句子。
青春是一道闪电,不经意地撞击到我的灵魂,我疯狂地喜欢上他
那时候太年轻,不知道所有生命的馈赠都暗中标好了价码;
更不知道几年的放纵会迎来一辈子的卑微。
我奋不顾身地跳入爱河,还变换着姿式,仿佛从学校生活中遁化,学业、考试、毕业设计,统统丢在了脑后.
自然地,翘课成了常态,补考成了家长便饭.作为一个女生,从乖乖女蜕变成学渣,也是醉了;
也许是爱情太甜蜜,迷失是迟早的事;
上课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晚上就忙着约会。成绩自然是差强人意地差,我留级了,跟下届学生在同个教室又上了一年,而曾是同学的人们却早已回到了家乡……
主体(二)
童年
    我有个梦魇般的童年。3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乡下大伯大妈处寄养,大伯对我视同已出,但因为两口子都没文化、没子女,还性子急,给了我挥之不去的伤害,如今我已是天命之年,仍然沉浸在医治童年中不能释怀。很小的时候,就被要求做各种家务,打猪草、放小鹅、喂猪、杀鱼,对一个小姑娘,做家务这些不算什么,关键是无以言表的精神虐待,才是铸成我自卑、怕交际的个性。
快4岁的时候,遇到人生第一劫——
那天我跟一个同岁的男孩子一起玩泥巴,大概是累了,还是四、五月的天气,小小的人儿就想找个荫凉地,我们自然就来到了河边,河边是农村人淘米、洗菜地,我们俩就手牵手准备走上木踏板过河,那时候水好清,深深的、幽幽的,有小虫子在水面爬行,像大蜘蛛,荡出一圈一圈涟漪,它为什么不会沉下去呢?也许是伸手去抓了,我们就掉下去了。
落水我没有记忆,那是后来年长的村民告诉我的。
我们双双掉水了,很长时间也没人发现,一个叫贾培华的年轻小伙子来河边洗黄瓜,他看到了我的花衣服,在水底漾着,他吓坏了,把水底的小人儿捞出来,把我俯卧在他的膝盖上,一边抖动着他弯曲的左腿、一边拍打着我的背,我终于哇地一声吐出满肚子的河水,有了呼吸,这时候,他回眼一看,水底还有一个,等把我放下,再救另一个时,发现已经来不及了,无力回天了。我却捡回了一条命。
那是村上一个哑巴的孩子,哑巴夫妇痛失爱子,生不如死,因为家贫,也没有准备棺木把孩子浅浅地埋了,听说不幸地是,后来又被饿狗扒出来,不堪想象的可怜……
到了快上学的年纪,我学数数,没有现在若干的学习工具,我折下一根根等长的小树枝,可始终数不顺,大妈把我夹在大腿间,狠狠揍了一顿。
70年代初的农村,没有自来水,更没有热水器,跟村上的小孩子玩在一处,免不了过上了虱子,一种生活在潮湿环境中的小生物。白白的小丁点小颗粒是它们的后代,就那样一粒一粒挂在头发丝上,没有药治,没文化的大妈就弄来治虫的农药六六粉,厚厚地洒在我头发上,再用布裹起来,竟不让我上床睡觉,只让我睡在锅堂口――农村烧饭的灶口。
当然也有温馨的记忆,那就是大大出差回来,会带一些小零食给我吃。那种形状不规整的梨子,用刨子一削皮,甜蜜蜜的,水分充足,对我这样农材长大的孩子带来了很强的满足感。尽管这样的日子一年只有几天,可照亮了我的生活。大大的名字叫永祥。
   七岁上学的第一天,我像其他孩子一样兴奋,当天还跟小莉学会了打毛衣的起头方式,中午放学的时候,我就这样一步一步慢慢走着,在田里插秧的大妈看的真切,当时没发作,回到家却不由分说操起挑秧的扁担打在我头上,因为我顾着打毛衣,没有像平时那样做好中饭。
   最让我刻骨铭心的一次挨打,至今想起来还是那么心惊肉跳。大大出差给我一副手套,纯蓝色尼龙的,看起来很养眼,在那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我也很珍惜,都没舍得戴,有一天中午放学后,我在灶后烧饭,就把手套随手放在大桌上,可从灶后出来,就不见了手套,我绕着家前屋后几圈,也没找到它们的踪迹。我家大桌正面大门,估计被过路人顺走了,大妈知道了,立马打了我几巴掌,因为她本人都没有享用过就被我丢了,我简直就是败家子。她身强力壮,把哭泣的我倒拎着、拎出100米远,到了她平时洗菜的码头,一棵树长在岸上,因天长日久水土流失,竟然横躺在水面上,她作势要把我撂在水里,嘴里嘟嘟啷啷:“败家子,我打不死你”--
我的眼睛只能看到长长的路、看到幽幽的水、她的裤脚,当时的恐惧像刀刻的一般,留在我童年记忆里。河水也是深深的、幽幽的。
   命运多舛的我,就这样一年一年在担心恐惧中长大了。
亲生父母任我在乡下呆了整整8年,至今我也不能理解,有什么理由他们可以做到那么坦然,对于他们我竟然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像一个快递,寄出以后就跟他们失联了。也许是生活的辛苦,也许是后来的两个弟弟填补了他们生活的空间。现如今的女孩子都被爸妈千娇万宠,视同掌好明珠,我为什么就像草芥一般苟且……
也曾经有一次他们来看望他们的兄嫂,顺便来看看他们的亲女儿,还带了几本书给我,《雷锋》《董存瑞的故事》诸如此类,但是我却使出浑身力气表达出对他们的冷淡,不让他们进门,甚至骂他们是刘少奇、王光美,亲情的流失再年少的灵魂都能感受到。
   缺失爱的童年,我过的七零八落,因为爱缺失,我竟了爱无能的人。相信所有的父母生出的都是他们爱的结晶,可是他们给予子女最初的馈赠,就是与生俱来的爱,我得到了吗?
我如饥似渴地希望得到爱,像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直到遇见我的初恋,也叫永祥的男生。
在亲生父母的漠视中好不容易长大,现在遇到一个人能够呵护我,自然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成为扑火的飞蛾……
   成年后我常去凭吊那棵树,抚慰内心无法愈合的伤痕。
青青在附近农舍租了房子。也在同样编着鸯蝴碟梦,冥冥中每个人的一生就已被无形的手规划、设计好了。

主体(三)
迷失
我不知道怎么就坠入爱河了。是他的冷峻,还是他眼中闪过的一抹光亮,无以名状;这道闪电来得如此快捷,让我措不及防。我知道也许爱情会消逝,但在消逝前,值得拥有,因为它的神秘,因为它对当事人由内到外的影响。
那天看完电影,我们走着回学校。校门口有一座弃的校室,我们不约而同走过去,站住,对望。当天他穿一件咖色毛衣,外套一件同色系休闲西装 ,无比伦比的潇洒。
他搂着我,柔声问我:“冷吗?”
“冷!”
乘势更深地钻进他的怀里。我是第一次距离一名异性那么近,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我为之沉醉!我抬眼凝视他,他吻了我,我们有了初吻。
我低下头,一动不动依偎着他,静静地站着,不说话。
居然睡着了。
在我盼望那一天、那一刻成为我人生中的地老天荒;
意外地却迎来了人生第二殇――分手
后来的后来,像所有的初恋一样,开出了美丽的花、结出了无望的果。
有一天他送我一本书,名子叫《现代女性启示录》,上面有教人化妆的内容、有交际的礼仪,我没多想,也许应该多学习塑造自己吧。殊不知,他对我竟有了审美疲劳。
“这就是生活”――他淡淡地说
跟其他女同学比起来,我毕竟本色,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只有接受无助的现实;
别人跟我说,他跟另一个人好上了。他们一起打牌、游泳、甚至于――
她是青石村李姓女子,眼睛不大,脸上肉嘟嘟的,笑起来很明媚;就这样我被李横刀夺爱了。
有一个晚上,听说他还专门给她在教室过生日。果然,晚上电气班教室里有七八个人,围座在一起,唱生日歌、吹蜡烛,不亦乐乎。我一个人躲在窗外美人蕉后,欣赏了全过程,心中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分分合合3年多,我就像张爱玲遇到了胡兰成,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开出卑微的花。原生家庭铸就了一个人的个性,这个性渗透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恋爱、婚姻;
我成了他的一所学校吗,教会了他跟女性交往,转身她就爱上了别人?
桀骜不驯应该是他合适的标签,仅存的一张照片压在箱底,曾经拿给大大目测,他老人家说,这个人不可靠,你驾驭不了他。也许是真的,感情上可能没有谁对谁错,更无道德感可以追溯。哪怕我们走进了婚姻,也会无疾而终罢,没有目的的交往才是最让人动心的,相信我最初的纯情,还是在他空白的情感底板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唯一无赖的是我遭遇了开头,却错失了结尾。
总有一个人,原本只是生命的过客,却成了记忆的常客;总有一份情,惊艳了时光,却温柔不了你的岁月。征服过心灵的人,都是你认真过的情,走得最急的风景,都是最美丽的曾经。
主体(四)
永别
如今大大已经仙逝5年了,他成了天上一颗星星,远远地看着世上的一切;那个跟他同名的人,毕业后也回到了家乡,娶妻生子。滚滚红尘裹袭之下,我们成了永不交集的两根平行线,已过50岁、年过半百的我们,已不可能相遇,但如果相遇,我们还能说些什么?一起凭吊曾经一起走过的岁月,还是只是默默无言、感叹红尘已过的同时,悄悄地在心底流自己的泪?我不得而知,生活需要经营,错过了一步,也许就错过了一生。
结尾
生活中很多悲剧来源于不会规划人生,我遇到了亲情淡溥的父母,导致童年寄人篱下,成年目光短浅;然后随遇而安地上学、随波逐流地恋爱,成就了今天不上不下的自己。
一段垃圾爱情,早就应该被智慧丢在风里,却一直消耗我的能量,甚至掏空我本来就稀缺的胆识,我沉浸其中、反复思量:他为什么要离开我?付出的越多,为什么得到的越少?殊不知,世界那么大,天涯何处无芳草,不能因为一棵树,错过整个森林。
---在我期期艾艾感叹的时候,别人考到了含金量极高的注册会计师,然后就职于与新加坡合营的外企,做上了CFO,过上了我想过的生活。
沉舟侧畔千帆过,只争朝夕!希望有一人裂变,成就从此不同的今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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