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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仅靠环卫工“冒险”制止车窗抛物

 科教评论 2021-08-18

829日,江苏苏州。一驾驶白色奥迪车的男子从车窗往外抛物,女环卫工上前制止时与其发生冲突。男子指着环卫工不停大声辱骂“全家捡垃圾”。据目击者描述,男子第一次扔垃圾时,环卫工只是默默捡起。但男子又接连扔出垃圾,两人才发生口角。(92日澎湃新闻网)

当今中国,已进入汽车社会,但文明汽车社会远未到来。司乘人员的不文明行为比比皆是,车窗抛物就堪称其中“一景”: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物品啥都敢抛,“开窗吐痰”更是成了某些人的习惯。一般道路上抛,高速公路上也抛,抛脏环境不说,抛伤甚至抛死人,环卫工为捡拾、打扫车窗抛物而致伤致死的新闻屡屡发生。有资料显示,环卫工被撞,七成以上因车窗抛物。

血的教训,唤不醒某些人麻木的神经。任性的车窗抛物者还“理直气壮”,制止其车窗抛物行为,也就成了“冒险”动作。此前有媒体报道,武汉硚口52岁环卫工王铁莲在劝阻司机车窗抛物时,遭两位小青年暴打,当场被晕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驾驶员和乘车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因此造成其他交通事故,还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但是,大量车窗抛物行为,因难以确认而成了漏网之鱼,受到惩罚的少之又少。

这时,制止直接加大垃圾清扫量的车窗抛物行为,更多的成了环卫工的事儿。抛物者与环卫工的冲突愈演愈烈。交警的执法缺位,事实上部分地由环卫工“代偿”了,这不正常。

治理车窗抛物,确实有执法难的问题,最大的难点在于“取证难”。但目前多地实践证明,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民众参与监督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比如让民众用车载行车记录仪和行人手机的“随手拍”拍摄车窗抛物视频,向交警部门提供执法线索,就可以有效弥补执法部门“取证难”的问题。这种“人民战争”,远比交警执法和环卫工的“冒险”制止更有效。

不过,这些由群众参与的“取证”方式,面临合法性的质疑。需要通过相关立法完善予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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