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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粒子一不小心变固废,还能抢救一下么?

 关务发布 2021-08-25
今天请王大锤登台

大锤啊,上次挨了一记猛锤
伤心了,跳槽北上,去了大连
这次去的是一家塑料加工企业

主要进口原物料:各种塑料粒子

然后呢,承蒙圣恩,再生塑胶粒子可以规范进口了

嗯,他主要进口这玩意

做了大半年,一切顺利!

咱们锤哥,很幸福啊!

不挨锤的日子就是好日子啊!
锤哥也是自信满满!
每天端着咖啡到处溜达!

嗯,不喝茶,免得被喝茶!

只是,锤哥万万没想到---
喝咖啡也不是啥好事

这不就在今年元宵节那天
被海关查验了,然后还接到通知
涉嫌固废!锤哥就惊呆了啊!

我去,不可能啊,我们都是合规的啊

那被查扣的东西是啥呢,来商品信息:
品名:聚丙烯颗粒
编码:390210----
申报要素:0|3|白色半透明颗粒状|PP:99.9%灰色0.1%|100%丙烯|废旧吨袋回收|抽丝级|无中

嗯,吨袋搞PP
我都有点不想看我的水杯了
我的水杯就是PP的,哎,祈祷他们不是用的回收料,是真的食品级新料PP吧

那么,言归正传
海关开箱查验
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与申报严重不符
啥不符呢?疑似为固体废物!
海关赶忙通知缉私部门到场
然后跟查验的报关员说:你莫走---
再然后举行了一个仪式

缉私部门在涉案货物进口报关员的见证下共同查验!

然后就是取样化验了!

结果你们懂的,我都做成案例了
肯定是出问题了啦,经大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
认定该批申报品名为聚丙烯颗粒的送检样品属于固体废物
嗯,惯例,技术中心出具了一份固体废物鉴别报告

然后,大锤就哭了!
为啥?因为被老板锤了!

为啥被老板锤了呢,因为海关是直接找了他们老板,将鉴别报告内容进行了告知,然后他们还签字画押,表示其书面认可该鉴定结果

大锤表示:老板啊!你不厚道啊,你捶我干啥呀?这东西又不是我买的,我他么就是个小关务啊,我从南方千里迢迢来混口饭吃,我容易么,又不是我关务搞错的,你去找采购啊,他们一定拿人回扣了吧?

他们老板就无语了:哎,懒得跟你扯,跟你也说不上,你懂个锤子!这他么你忘了啊,这单子是我自己采购的,签合同时候不是跟你讲起过来龙去脉么?你可真是个锤子!

王大锤就说:你怎么还骂人呢?

老板:滚滚滚,我说你两句还不能说了,你不依不饶的干嘛?赶紧起开,这事老子自己向海关解释!

大锤说:还解释个锤子啊!这都证据确凿了,咱就认错认罚不行么?

嗯,这会该给他们老板一个名字了,就叫周大鹏吧,嗯,周总

周总为啥要闪亮登场?

因为他觉得冤枉!

嗯,他被坑了

但是,周总直接就被扣了

那咋办呢?让大锤上啊!

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联系供应商
结果,供应商不理他了
我勒个去

我们大锤就懵了啊!
这什么情况啊,我这还被海关查着呢
供应商人居然不见了

问了下律师,律师说涉嫌走私固废啊,这罪名听着就吓人啊!

既然联系不到,我们大锤就赶紧求援了
向谁求援呢,找大使馆

哪里的大使馆呢?
巴基斯坦,这供应商是巴基斯坦的
请求大使馆帮忙联系下看看

大使馆么,也是绝对给力,果断去联系了

结果,也没找到这企业,最后大使馆给发来一封邮件,其中有这么一段:“...我处根据您提供的巴方嫌疑人信息,反复联系均未果。疫情以后,此类事件频发,请提高风险意识,警惕国际贸易欺诈”

我们大锤就懵了
感情老板遇到骗子了啊!

不自觉就回忆起来这场交易

2020年的冬天,这个供应商自己找上门来
怎么找来的?还得从一封电子邮件说起
嗯,收到了巴铁的一封邮件
说愿意成为公司供应商
提供再生塑料粒子

随后在今年的一月还快递来了样品
经过公司技术部门鉴定,符合相关品质要求

于是就过电子邮件与对方签订了货物的买卖合同
价格为条款为CIF大连

然后还在合同签订后就付了30%的货款
发货后,对方发来了货物提单复印件,当时咱们周总超爽快的给人结了尾款,也换来了单、装箱单、原产地证、发票等单据的电子文本和原件。

看着行云流水!
结果一报成了固废
现在人还找不到了,真的是---

事已至此,咋办?
找海关吧,解释起来
起码咱们不是故意的啊!

嗯,咱们大锤找到海关向海关进行了以下解释:

1、咱们公司与这个供应商是第一次合作,咱们买的确实是聚丙烯再生颗粒,我们带来了当时对方提供的单据、装货照片以及样品,海关老师您看,咱们都是奔着聚丙烯再生颗粒来买的啊,而且我们也是按聚丙烯再生粒子的行情定的合同付的钱。

2、在这是发生后,我们通过各种方式都联系不到对方,我们都找了我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了,也无法联系到他们,我们应该是遭遇了贸易欺诈了,我们对于这起固体废物进境案不存在主观故意。我们也是被骗的了,您看,这是我使馆给我们的邮件打印件

嗯,海关么,听大锤这么一解释
也表示,好惨,同情你,但是我不信
你把证据全部给我整理清楚,我们得仔细审查

那么,咱们大锤一听,有门啊!

赶紧回去收集了全部证据
比如,除了解释时候带的合同之类的,还把来往函电全部打印了,合同,发票,发货通知,样品图片、检测报告---银行付款水单等等等,能想到的都带上了。

嗯,海关这么一看么
就说了,经审查,在该项进口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公司确是第一次与该境外公司合作,无主观过错的辩解有证据可以证明。

于是,海关作出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公司退运涉案货物;然后今年5月20日,大锤所在公司将上述货物退运出境。


案子简单的就说到这,再给大家一点文件供联想:

以上行为有案件线索移交单,受案登记表、立案审批表、延长调查审批表和扣留、解除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进口货物海关查验记录单、取样记录和情况说明,报关单及随附发票、箱单、合同、原产地证等单据,海关责令退运通知书、退运报关单据,即时通讯聊天记录、当事人与我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沟通的电子邮件,当事人查问笔录、证人询问笔录,固体废物鉴别报告,当事人营业执照等为证。
怕不怕
当时周总登场就被扣留
那么,到了这里也差不多了!

只是退运了哦!
没有处罚哦!

那官方原话咋说的,来看:

当事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进口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公司没有主观过错,且能够积极配合海关将货物退运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那么,今天要说的是?情节很重要!主观过错更重要哦!

好了,抢救成功!
今日发布,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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