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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永武:【国学智慧•论语】孔子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与“每事问”的求知精神

 新用户5331MFnj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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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揭示问题的本质入木三分,一针见血,对于我们今天做人做事都具有重要的启迪。从人才开发的角度来看,孔子这里的“每事问”对于所有的立志成才者,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原 文

3.13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译 文

王孙贾问道:“(人家都说)与其奉承奥神,不如奉承灶神。这话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不是这样的。如果得罪了天,那就没有地方可以祷告了。”

评 析

本段对话中,王孙贾是卫灵公的大臣,时任大夫。奥:这里指屋内位居西南角的神;灶:这里指灶旁管烹饪做饭的神;天:以天喻君,一说天即理。从表面上看,孔子似乎还在回答王孙贾有关拜神的问题,但实际上讲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孔子认为“获罪于天”中的天,不是指天子,而是指天理。因为在孔子的时代,已经礼崩乐坏,天子的权威已经大大降低了,业已失去了绝对的权威地位。所以,孔子的意思是说,地方上的官员如灶神,直接管理百姓的生产与生活,虽然很重要,但孔子不同意王孙贾的说法,而是认为向谁祷告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不能违背天理;一旦违背了天理,向谁祷告也就没有用了。

孔子“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揭示问题的本质入木三分,一针见血,对于我们今天做人做事都具有重要的启迪。现实中的一些昧着良心大发国难财的,钻政策空子的,坑蒙拐骗的,不讲诚信的,以权谋私成为大老虎的等等,这些人为了心理的平衡,不是也去寺庙烧香许愿吗?按照孔子的观点来分析,这些人已经“获罪于天”了,陷入“无所祷也”的困境,不亦悲乎!所以,那些做人做事违背天理的“获罪于天”者,最终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人们常说,人在做,天在看。尤其是关乎民族大业,关乎民生,关乎人文精神,我们都要尊重客观规律,不要“获罪于天”。

原 文

3.14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译 文

 孔子说:“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夏、商二代,是多么丰富多彩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

评 析

孔子这段话中,监:同鉴,借鉴的意思;二代:这里指夏代和周代。孔子对夏商周的礼仪制度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历史具有内在的继承性,人们不能割断历史,周代礼仪制度需要从夏商两个朝代汲取文化资源。孔子为什么遵从周礼呢?这是因为,与夏商礼仪制度相比,周代的礼仪制度是比较先进的,这是孔子历史观进步的具体表现。

原 文

 3.15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译 文

孔子到了太庙,每件事都要问。有人说:“谁说此人懂得礼呀,他到了太庙里,什么事都要问别人。”孔子听到此话后说:“这就是礼呀!”

评 析

鄹:春秋时鲁国地名,又写作“陬”,在今山东曲阜附近。“鄹人之子”指孔子。《史记》载:“孔子生鲁昌平乡陬邑。”

孔子对周礼十分熟悉,但到了祭祀周公的太庙里,却每件事都要问别人。所以,有人就对他是否真的懂礼表示怀疑。这一段说明孔子并不以“礼”学专家自居,而是具有虚心向人请教的品格,同时也说明孔子对周礼的恭敬态度。

从人才开发的角度来看,孔子这里的“每事问”对于所有的立志成才者,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一个人只有不耻下问,善于学习,才能逐渐学习更多的知识和道理。但是,遗憾的是,有很多的学生却不善于主动与老师交流,白白浪费了一些非常好的学习机会。

责任编辑:孙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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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薛永武《审美与人才开发》一书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规划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人才强国战略出版工程出版物,由中组部归属的国家级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出版。

       该书是人才美学的代表作。作者运用了哲学、社会学、人才学、美学、文化学、教育学、现代仿生学、脑科学、思维科学、价值论哲学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于青少年的成长与成才、对于家庭和各类学校教育,提供审美的视角和方法,通过审美全面激发人们的想象力、感悟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人才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全面开发;对于国家人才战略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而言,拙著对于全社会克服金钱和权力对人性的异化,引领人生超越平庸,走出人生迷途,促进全社会的人才开发,对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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