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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通过“免费健康讲座”吓唬老人!他们共诈骗近百万,今日获刑

 Loading69 202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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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早期。”“不吃药眼睛就要瞎!”犯罪集团在京引诱老年人参加“免费健康讲座”,假冒协和医院等知名医院专家,故意夸大病情造成老人们恐慌,从而将保健品推荐为“特效药”卖高价,共骗取124位被害人共计93万余元。今天上午11时,该团伙4名主犯因犯诈骗罪被北京石景山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至12年不等,并处罚金11万至12万元不等,同时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损失。另11名团伙成员定于下午宣判。

当庭判决

15人犯诈骗罪获刑

上午10时30分,这15名被告人在众法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庭,在被告人席位前依次排列。

法院经查,2017年2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李某以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天康通健心脑血管疾病研究所有限公司为依托,伙同杨某等14人,为实施诈骗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丰台区等地引诱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免费健康咨询”活动。

团伙谎称贾某、张某、苏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北、北京协和医院等知名医院的专家,骗取多位被害人的信任,并以现场看病、开药的方式,将“百邦牌天元胶囊”、“百邦牌银杏丹葛胶囊”当做特效药品,高价销售给上百位被害人。经查,被告人李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翟某等124名被害人共计93万余元。

就此法院认为,李某等1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李某等13人参与的数额属特别巨大,被告人徐某参与的数额巨大,1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某伙同杨某等十余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因该犯罪集团诈骗老年人财物,应依法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招数拆解

聘多人分担角色 虚构事实

石景山法院刑庭庭长李婧告诉记者,该犯罪集团组织形式严密。为吸引老人参加健康讲座,杨某招聘多名工作人员,分别担任医生、外联、专员、会务、司机等不同角色。从发传单获取老年人联系方式、电话邀请,到会务人员热情接待,从冒充大医院心脑血管病专家讲座授课、免费看病,到专员陪同、送药上门,全程多名工作人员“关怀”服务,采用一对一诊断、面对面介绍、多对一陪同的形式,从心理上获得老人们信任,以实现诈骗目的。

集团销售中大量虚构事实。首先,将无业人员或者退休多年的普通医院非心脑血管病医生虚构为“留美博士”、“知名大医院心脑血管病专家”。其次,将保健品宣称为“大医院、名医参与研制的新型药品”,“短期内能溶栓治愈心脑血管疾病”;然后,夸大老人病情为“不吃药眼就要瞎”、“癌症早期”、“到医院得花40多万”、“再不治就堵了,引起瘫痪,严重会死亡”,引起老人们恐慌。最后,宣扬自荐药“吃一万元就好”、“两个疗程可治好”、“半年吃完能痊愈”、“一年祛根”等,并谎称“干部病房专用的内部药,一般买不到”,虚假承诺“服药3个月后免费到三甲医院检查”,骗取老人的信任及财物。

类案分析

受害人多为60岁以上老人

近期,石景山法院受理了12起涉老年人诈骗类案件,涉及两个诈骗团伙,147人被骗,且均为老年人,涉案金额近200万元。在北京市法院“智汇云”系统检索,共检索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4日,北京市审结涉老年人诈骗类刑案37件。

石景山法院副院长杨森介绍,此类案件被告人多,平均3人,且多为共同犯罪或团伙犯罪,甚至组成犯罪集团进行犯罪行为。犯罪集团一般组织严密,采取“公司化”方式运作,精细化分工。这起保健品诈骗案诈骗集团成员分别扮演医生、外联、专员、会务、司机、患者等不同角色,配合制造假象;另一起“消灾”诈骗案中,诈骗分子分别扮演路人、寻医人、医生家属等,上演“情景剧”使受害人上当。

此类案件受害人较多,37件审结案件中,30%以上案件中受害人多达百余人,受害人集中分布在60周岁以上。同时,这类受害人出于对理财获益的憧憬或对健康的渴望等心理,被诈骗金额一般较高,动辄上百万元,严重危害了受害人身心健康及家庭稳定。

老年人被诈骗案件多发,且近两年来有小幅度增长,2015年5件,2016年4件,2017年1件,2018年15件,2019年12件。去年至今,一年半的案件数占5年此类案件数的73%。

但北京审结此类案件绝对数量较小。主要因诈骗团伙多流窜作案,反侦察能力提高,案件侦破难度大。而很多老年人怕家人知晓、怕遭报复、担心报案后得不到退赔、身体经不起折腾等,不愿报案。

攻心设计

套路翻新行动“贴心”

杨森介绍,为让老人陷入“套路”,犯罪分子常以“免费”为诱饵,开推介会、免费讲座、免费体检看诊、低价旅游、发放免费小礼品、上门服务等,吸引老人关注参与。北京法院近5年已审结案件中,诈骗“套路”集中在中医看诊、体检、卖保健品等医疗健康类诈骗、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以房养老”几个领域,且不断出现“消灾”、“高科技技术”、“收购文物”等新套路。如外籍人士谎称要为学校捐款,但需买特殊药水、对白纸“染洗”、“杀毒”等获钱款,诈骗老教授。

为取得老人信任,犯罪分子多冒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身份或虚构组织,其中冒充著名医院专家尤其是中医等较多。这起保健品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将无业人员或退休多年的普通医院非心脑血管病医生“包装”为留美博士、知名大医院心脑血管病专家,骗取信任。

犯罪分子还利用老年人心理需求,针对老人的情感需要,通常通过嘘寒问暖、热情接待、全程陪护、上门服务等方式,提供所谓的“家人般的温暖”;针对老人的健康需求,夸大产品功效,夸大老人病情,引发老年人内心恐慌,使其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被骗。

定罪量刑

37案19人获刑超10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诈骗老年人的财物,应依法从重处罚。此类诈骗案多为共同犯罪或涉犯罪集团。共同犯罪中,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而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同犯罪理论,犯罪集团在某成员加入后所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均应视为该成员所参与的诈骗行为。

由于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大,案件量刑呈现出重刑率高的特点。37起案件中,最重量刑为无期徒刑,19人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仅2起案件中有从犯被判处缓刑。同时,相关案例均会判令犯罪分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以弥补被害老人损失。

法院建议

子女应多陪伴

杨森建议老年人提高警惕,熟悉常见的骗术套路,了解新型诈骗手法,理性看待保健食品、免费旅游、免费体检等广告;减少现金交易,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购买服用类药物、保健品等,要谨遵医嘱、选择正规产品,涉及投资、集资、民间高息融资等业务要到银行、证券交易场所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且与亲友子女充分沟通,勿被所谓高额回报诱惑。

而子女要争做老人最好的“精神保健品”,多陪伴老人;还应多给老人普及防骗知识,关注老人异常动态,及时发现、制止老人上当受骗。

此外,还应不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使老人不脱离其所生活的家庭、社区,就能享受到社区提供的健康、娱乐等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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