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并不一定就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父亲和母亲婚后所取得,在他们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即使只登记在父亲一个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父母亲留下遗嘱就按遗嘱来处理就好了,那没有多大的争议。如果父母亲没有留下遗嘱,则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第1种情况,父母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都已经不在世这种情况处理起来相对简单一些,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只有父母亲的子女,包括兄弟姐妹或者与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时,兄弟姐妹之间原则上是平均继承父亲母亲的遗产,各自的份额原则上均等。 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可以共同去 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一起登记为房屋的共有权人。 继承人之间也可以经过协商,由其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享有房产,给没有享有房产的其他人相应金额的补偿,到补偿的继承人书面声明放弃继承,即可将该处房屋变更登记到其中约定享有产权的一人或者部分人名下。 如果兄弟姐妹之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各自继承的份额,依据法院的判决办理变更登记。 第2种情况,如果父母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还在世这种情况又可以再细分:
因此,遗产继承最好能够及时处理,拖得越久可能会变得更复杂,也更不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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