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镇江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辛亥功臣镇江都督林述庆

 青梅煮茶 2021-09-07

□ 沈伯素

少年将军光复镇江

林述庆是镇江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在辛亥革命中染红了镇江史上重要的一页。

林述庆早就积极参加过革命家赵声组织的反清革命活动。武昌起义爆发后,他以驻镇江新军中一位低层指挥员身份,暗中联络新军各营官兵,并奔走于上海、南京和镇江之间,筹划革命起事。

镇江素有军事重镇之称。清军镇江副都统载穆是皇室宗亲,康熙皇帝的直系后裔,领有旗营四个营约2000人,有马300余匹以及山炮、机关炮等重火器,另有水师营、绿营和湘军巡防营,总兵力有近万人,可谓重兵把守。

但是,林述庆多方进行起义准备,和李竟成一起争取同盟会中部总会的指导和帮助,取得武器、枪弹方面的支持。他策反旧军,争取周围势力,先后争取到清军象山炮台和两兵舰、巡防营第五营、瓜洲水师营、新水师营和新调镇江的徐淮巡防营同意共举大事,孤立了最主要之敌旗营。其时,上海方面曾主张仓促举事,但林沉着对付,决不盲动。1911年11月8日,他视条件成熟,一边及时下令举兵,一边发出最后通牒,使载穆被迫投降。他不战而屈人之兵,推翻了清朝在镇江两百多年的统治。

镇江光复后,林述庆被推任都督,在道署街(今大西路68号)设镇江军政府。此时,他年方30岁,可谓风华正茂的年少将军。

亲率镇军光复南京

南京的光复,林述庆又起了重大作用。当时南京驻有清王朝的张勋江防营、巡防营及江宁将军铁良的旗兵两万多人,称“固若金汤”。新军第九镇在徐绍桢的发动下仓促起义遭受失败。

镇江光复后,林述庆除收容由南京溃退镇江的新军和起义的“镜清”“保民”“楚观”等14艘清军舰队,还整顿镇江新军,增加了水陆炮兵种,共有官兵3000人,一时军威大振,成为进攻南京的江浙联军中最强的一支部队。

战役打响,林述庆亲率镇军,对阵劲敌张勋辫子军。对方兵精粮足,顽强抵抗。己方又饷乏弹缺,双方力量悬殊。重重困难面前,林述庆微服细察旗营,根据敌情制定作战方案。林文豪在《年少将军林述庆》一文中说:战斗中,“他不顾个人安危,亲自上阵督战”,英勇异常,炮弹落在身旁,“许多将士劝他回指挥部,但他岿然不动……”

11月30日,林述庆领兵血战天堡城,全歼守敌。12月2日,镇江义军从太平门首先入城,千年古都南京宣告光复,孙中山褒奖林述庆为“光复南京第一功”。

冤屈英魂功垂史册

由于功勋显赫,林述庆实为辛亥革命的领袖级人物。但在时下史书中,他的事迹仅被轻描淡写了几笔,而且对他褒贬不一。

首先,他当时就受到流言的贬抑:南京光复后,曾出现“三都督”之争的议论。所谓“三都督”,一是南京光复当日,林述庆进驻两江总督署,所发安民布告自称“临时江宁都督”;二是新军第九镇首领徐绍桢与其相争;三是江苏巡抚程德全在苏州宣布江苏光复,称“江苏都督”。有说他“拥兵自重”,是“侵功”的,有认为林原系徐(绍桢)之部属,应该谦让的。

攻打南京的江浙联军,本来就处于群雄竞立的局面,首领们争头功、当都督的想法并不奇怪。浙军统领朱瑞就明显有争当都督的想法,“拥兵自重”和“侵功”之说,正是来自浙军。林述庆首先入城,他也就被“枪打出头鸟”了。而徐绍桢先对起义持观望态度,后又仓促用兵而失败, 余部多溃散。林述庆当然不会欢迎赤手空拳的他重新做自己的上司。而镇(江)军在当时是最强的部队,入城后及时出榜安民,告示上称江宁临时都督,此作并不过分。后来,林述庆经德高望重的镇江马相伯先生调解,表示欢迎程德全。这正说明他是一位以大局为重,通情达理的首领。

其次,北伐过程中他又受排挤: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林述庆被孙中山委任为临淮总司令,移师兵马,向北京进攻,使清王朝一日数惊。最后宣统退位,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终于被推翻。但在孙中山被迫将大总统职位让给袁世凯后,林述庆便受到各方排斥打击,他被迫率兵回江宁、镇江。后来又辞去总司令一职,遣散部队,于1912年1月8日通电下野,最后携夫人子女回到老家福州。林述庆功成身退,解甲归田,回家著书立说(他写了《江左用兵记》四卷),原亦可称明智。

最后,他遭到暗杀英年早逝:南北议和后,1912年9月,总统府起用林述庆,任命他为陆军中将加上将衔,地位已与鼎鼎大名的陈其美齐肩。1913年3月20日,袁世凯派人谋杀了宋教仁,林非常气愤,拍案表示要反袁报仇,被袁党心腹梁士诒毒杀,年仅32岁。

这样一位英姿勃发的青年将军,竟轻易走完了一生。感其悲壮,革命家黄兴送挽联:“风雨无情落花满地惊春梦,江山如故何日重生此霸才。”在他福建老家的墓碑上,两侧镌刻着著名文学家林纾写的一首悼念长诗,首届国会委员长林森为其书墓志。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