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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红时遭“封杀”,28岁春晚“一把火”火遍亚洲的费翔如今咋样了

 温暖的图书馆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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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乔家的儿女》由宋祖儿饰演的乔四美刚上线就一个人跑到北京去追星。

对她来说她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因为终于可以见到她喜欢N年的费翔哥哥了。

乔四美是开心了,如愿了,不过可把“抓”她的大哥乔一成给累坏了,心疼一秒钟,但是真心羡慕乔四美,想见的人就勇敢去见,哪怕只是远远的望着。

虽然后来四美的墙头多了,但是青春时期追的费翔哥哥永远是她的本命,工作面试时的才艺展示便是费翔《冬天里的一把火》,虽然有些尴尬,但有模有样,连表情都跟着在流动。

不知在那个年代,有多少少女的心窝子像乔四美一样被费翔的“一把火”温暖着。

记得前两年跟我妈聊天,我现在粉的谁谁有多帅,有多厉害时,我妈都不屑一顾并且表示“人家费翔那才是真真的一个帅,绝对不比你们现在说的顶流差”。

我当时有些惊讶,我妈居然还知道“顶流”这个词,曾也疯狂地追过星,屋里贴满男神的海报,攒下的零花钱只为买一盘偶像的磁带,原来追星女孩都一样。

那当初的费翔到底有多火呢,我后来去考古了他,他真的不能只用帅和优秀来形容。

费翔父母的爱情故事听来就有些传奇,像一部浪漫的偶像剧。

费翔的母亲是中国人,出生于哈尔滨,叫毕利娜,早前她跟她的同学们一起前往宝岛台湾。

有一天她出门寄信,一身旗袍的她顶着时新的发型走在街上就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或许是这样的她吸引了那个正举着相机拍风景的美国人的注意,他将她的倩影定格了。

费翔父母初识那天拍的他妈妈的照片

从当时抓拍到的那张老照片可以看出来,费翔妈妈有些恼怒,心想这个美国人真没礼貌,只想赶快远离。

但是费翔的爸爸追上去了。

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

因为这次意外的邂逅,一个中国女人与一个美国军人相识相爱生下了费翔和他的姐姐。

所以知道费翔为什么那么帅了吧,中美混血,加上他爸爸的军人气质和妈妈的新潮学识,他的出身就不凡。

1960年,费翔出生在中国台湾,受父母影响他从小就成绩优异,是妥妥的学霸,18岁从台北士林美国学校毕业,考入美国斯坦福大学念医学。

如果一直在医学这条路上走,要不了几年,费翔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青年医生。

但是一次意外,改变了他原本计划的人生轨迹。

前面提到费翔有个姐姐,他的姐姐是跟他的性格是完全相反的人。

虽然不同,但从小姐姐对他都很爱护,他也很爱姐姐,他的姐姐聪明,漂亮却也很叛逆,而他则是很保守的人,每一步踏出去之前都会考虑很久,不会很冲动。

而他的姐姐则恰恰是想到就要去做的人,活得很自我,他虽没办法理解,却也很羡慕。

后来他的姐姐不幸患病,离世前姐姐曾告诉他要珍惜生命,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自己喜欢的事并且坚持下去,以后才不会后悔,不会留遗憾。

于是经过一番思虑后,他决心学习自己喜欢的戏剧。

于是大二那一年他弃医学艺,转入斯坦福大学戏剧系。

1981年,21岁的费翔从斯坦福毕业后回中国台湾,不久便被才女张艾嘉发掘,参与演出台视单元剧《十一个女人》的拍摄,从而正式进入演艺圈。

次年,费翔加入EMI唱片,与音乐制作人谭健常合作在中国台湾推出首张个人专辑《流连》,获得金唱片奖,主打歌《流连》成为冠军歌曲。

接着,费翔再次推出两张专辑《问斜阳》《海阔天空》,随后还参演了琼瑶的作品《昨夜之灯》和《竹篱笆外的春天》。

凭借帅气的外形和独特的嗓音,费翔有大红之势,但因为身高太高,很多戏剧受限,很难有合适的女演员与之搭戏。

于是他干脆把重心放在歌唱领域,专心做专辑,1985年又推出专辑《埋藏过去》,其中的《等待》、《天窗》、《遗忘》等歌曲让他很快成为台湾地区家喻户晓的偶像男歌手。

可以说费翔的命运是被两个女人改变的,先是因为姐姐的离世让他决定弃医学艺,而在他在台湾大火后又因为一个女人的来信,打乱了他原本的节奏。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外婆,当年他的妈妈与她的同学们来到台湾后,因为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无法返回大陆,而不得不迫断了与家人的联系。

40多年后,他的外婆希望可以用信件和照片的方式找到女儿并且接她回家。

看到这封信的费翔的妈妈又惊又喜,漂泊在外半辈子,她也很想念家人,想与家人团聚,可是她年事已高,自己回家多有不便,身为儿子的费翔便义不容辞的担起了这个责任。

费翔除了长得帅,会唱歌会演戏,他最让人欣赏的点就是孝顺。

当时与费翔签约的唱片公司告诉他:“你可考虑清楚了,这一去再想回来,当局不一定能容下你,别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面对唱片公司的“警告”,费翔心里虽有忐忑,但他还是坚决地带着母亲踏上了回家的路。

比起在台湾拥有的一切,故乡的一切更让他向往和着迷。

回到大陆的费翔对一切都充满新奇,这个从小便听母亲念叨的故乡,他终于能看上一看。

虽然这次回到大陆就意味着在台湾他可能被“封杀”了,但是能陪在家人身边,亲自在外婆耳边唱歌给她听,他便觉得一切都值了,而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1987年回到大陆的费翔很快就被春晚导演邓在君关注,邀请他上当年的春晚。

这一上,不得了,费翔比在台湾还火了。

一首《故乡的云》将游子的相思演唱得淋漓尽致,而后画风一转,《冬天里的一把火》音乐响起来,他在台上大跳disco,一边甩着头,一边激动的扭动着胯,完全沉浸在音乐和舞蹈里。

他的这“一把火”一下子就温暖了万千少女的心窝,一夜之间,大街小巷都在谈论他,问他是哪里人,怎么长得那么好看,唱歌怎么那么好听,他成了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春晚过后,趁着这把火,费翔又开启了音乐事业的新巅峰。

1987-1989这三年,费翔出了五张专辑,还在最后一年,也就是1989年做了全国巡回演唱会,走了60多场,12个城市,演了60多场。

就在众人以为费翔要迎着这风继续向上飞翔时,他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这一次不是因为别人,完完全全是为自己,他决定回美国继续攻读他自己喜欢的舞台剧。

然而在当时有很多人不理解,加上他那时候也并未对外宣布再也不回来了,或是说明原因,于是便有人误解他是“崇洋媚外”在国内赚了钱去美国生活。

而事实上是在那个时期在中国的娱乐圈里,他能做的基本都做完了,他没法再做了。

他觉得那个时候自己能表现得差不多全被榨干了,所以他必须再充电,再把自己的电再充足一些,所以他选择回到自己热爱的舞台剧,但是因为他也一直并未就此放弃。

或许这就是费翔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永远知道自己要什么,怎么做才能做得更好,他绝对不会随大流,也不会按照别人的规则过日子,永远坚持做自己。

《画皮》之后,有很多电影找他,但是剧本和角色不满意的他不接,除非是特别棒的导演和故事,否则他宁愿唱歌。

选秀节目火过后,有很多找他当评委的,但是他没有,他深谙娱乐圈之道,他知道这些节目需要的是比较夸张的表现,要的是讨好观众的。

但是他更喜欢做自己,做真实的东西,他夸赞李宇春是真实可爱的女孩,从一开始她就坚持做自己,而且对音乐还很有理想,对于这样向上的年轻人他是欣赏的。

除此以外,费翔还格外的幽默风趣,与粉丝互动,没被翻牌的粉丝表示伤心,他还宽慰抱歉并自嘲怪自己一双老手打字太慢,回复不过来。

真的,越考古才越发现费翔真的是块宝,不愧是妈妈辈的梦中情人,即使60岁了依然是很多男人的情敌。

留胡子的他和未留胡子的他,完全是两个味道,每一个都让人着迷,不过令很多人遗憾的是如此优秀帅气的他竟一直未婚。

如果用某些人的老一套观念来说便是浪费了好基因,但正如他自己说的不会按照别人的规则过日子,也不做别人的男神,只做自己的真“人”。

他喜与人分享私生活,觉得应该留一些自己的空间,但不可能会对萝莉动心,比起肉体,精神上的共鸣更重要;也不会写自传,因为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太平淡了,所有精彩都在作品中呈现了。

他热爱摄影却害怕自拍,但也会在喜欢他的人的催促下,在洗手间拍一张以解“相思之苦”。

他喜欢猫,便在家里养了一公一母。

公的叫“傻蛋”,因为看起来憨憨的,母的叫“蜜蜜”,因为贪吃,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撸猫,因为他欣赏猫的聪明,不浪费时间也不会浪费体力。

聊起猫了他可以侃侃而谈,知道怎么一招制服猫咪。

他喜欢读书,喜欢安静,在伦敦和纽约都有家,不过因为工作在家的时间并不多,很多时候他是回费妈妈上海的家,陪伴她过各种节日,有时间就带她出门旅旅游,看看风景。

他还告诉喜欢他的人,在嗓音允许的情况下他还会一直演唱,直到退休。

面对老去,他很坦然,不抱不怨,不慌不忙,他喜欢自己当下的生活,热爱每一刻。

而他这把火注定成为传奇,无论多少年过去,依然会有人被它温暖着。

文|DADA

【声明:图源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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