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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合并分立申请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21-09-08 | 阅:  转:  |  分享 
  
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合并(分立)前所持其他公司股权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申请持有股权所在公司变更登
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3.载明合并
(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4.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5.因合并(
分立)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7.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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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紫花桔梗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