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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2021-09-08 | 阅:  转:  |  分享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名称的,应
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提交变更后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变更负责人的,提交投资人免去原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文件、委派新任分支机构负责人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
复印件和签署确认委派、免职信息即可)。◆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和
居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经营范围的,涉及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复印件。提交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无需提交材料。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申请变
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注: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变更登
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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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紫花桔梗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