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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一小时就要离婚,法院怎么判?

 新用户8036YP2q 2021-09-13

听说过闪婚闪离,闪到什么程度?领证一小时后就要求离婚的,您听说过吗?

有这么一对新婚的小夫妻,女方在工作时因为工作优秀,被男方的父母相中,介绍给自己的儿子,两人见面后也聊得比较投机,于是二人迅速确立了恋爱关系。

二人相处了三个多月,经双方父母同意,二人决定登记结婚,于是携带着户口本到民政局登记领了结婚证,结果出了民政局门后,二人就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了口角,男方一气之下就嚷着要回去领离婚证,但是女方自然是不同意。一个小时内,自己就从一个姑娘变成了已婚,又要即刻变成离婚,这是仕忍孰不可忍啊,于是坚决不同意离婚。

但男方依然不依不饶,当天就准备了诉状,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未果,经开庭审理,男方并未提交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于是最终判决双方不予离婚。

有朋友可能就说了,不是说婚姻自由吗?结婚自由,怎么离婚就不自由了呢?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自登记之日起,经过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双方可以正式领取离婚证。如果协商不成,则要走诉讼离婚程序。按照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男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双方的婚姻具有前述情形,且法院认为双方经过三个月的恋爱,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在这种情况下缔结了婚姻,二人应珍惜婚姻,不应仅因一时口角就放弃婚姻,因此判决不予离婚。

看到这里不知道您有什么看法,赵律师认为:对待婚姻应该慎重,闪婚未必一定就不幸福,但是毕竟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就结婚,未来相处过程中,很多的了解和磨合的过程需要在婚后完成,因此既然已经闪婚了,在没有特别大的矛盾和分歧的情况下,建议双方都冷静一下,尝试再相处一段时间,如果经过再多一段相处仍然是针尖对麦芒,再考虑离婚也不迟,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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