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卫生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 2.医疗责任事故不包括的情形有:由于相应职称的水平有限、能力不足而造成的过失。 3.医疗事故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违反了:技术操作规程。 4.属于医疗事故的是:对解剖关系分辨不清,误伤临近重要器官,造成功能障碍。 5.属于医疗技术事故的是:因技术不熟练,术中误伤大血管而造成病人大出血死亡。 6.属于医疗事故的是:因手术开错部位造成较大创伤。 7.发生医疗纠纷需进行尸检者,尸检时间应在死后:48小时内。 8.给病人造成的危害结果达到法定程度,属于医疗事故的是:产生严重毁容。 9.构成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必须是给病人造成了危害结果,除了:因诊疗护理过失延长了治疗时间。 10.发生医疗纠纷,可提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鉴定结论或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结果不服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或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提出起诉。 11.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造成病人:轻度残疾或者一般功能障碍。 12.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才能开展以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疾病诊断、产前医学检查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 13.医师执业注册后有何情形者可不予注销注册:受民事处罚者。 14.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是;具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 15.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 16.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医师工作的机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适用于: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18.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孕产妇保健、胎儿保健、新生儿保健、母婴保健指导。 19.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提供的母婴保健指导内容包括:对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专业医学意见。 20.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胎儿保健服务内容是: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21.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者,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胎儿罹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22.医师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时,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产前诊断”是指:胎儿先天性缺陷诊断。 23.医学技术鉴定组织是负责对何种有异议的医学问题进行技术鉴定: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疾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 24.我国《母婴保健法》的立法宗旨是:保障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5.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者,有何行为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疾病诊断、产前医学检查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26.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有何情形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做胎儿性别鉴定。 27.李某于2019年8月从某医学院专科毕业,李某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8.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的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29.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何种疾病的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30.满足何种条件,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2年。 31.医疗保健机构为公民提供的婚前保健服务内容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 32.《母婴保健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教育、科研工作。 33.国家对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实行以下原则:分级分类指导原则。 34.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的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35.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情形是:终止妊娠、结扎手术。 36.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申请人有异议时:可自收到不予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7.医师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应当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 38.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权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应当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 3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法定义务,不属于其法定义务的是:参与所在医疗机构的民主管理。 40.不属于国家、集体医疗机构中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的是:私人营利性医疗服务。 41.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当进行重新注册的是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一定期限以及本法第15条所规定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执业的。“一定期限”是指:2年以上。 42.医师执业变更哪项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 43.申请个体行医的,须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期满:5年。 44.被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当事人有异议的,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期限是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 4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 46.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 47.医师注册后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的情形之一是:受到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8.出现何种情形时,可予医师执业注册: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满2年以上。 49.出现何种情形时,不予医师执业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50.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51.医师经注册后,应当按照以下注册的内容依法执业:执业范围,执业类别,执业地点。 52.受理执业医师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应当准予注册者,准予的注册期限是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 53.满足何种条件时,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 54.满足何种条件时,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1年的。 55.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 56.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之一是:过失。 57.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58.依照对医疗机构执业要求的规定,医疗机构不具有的义务有:必须承担相应的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59.在诊疗同意制度中,如果患方的意见不统一,医师应当以谁的意见为准:患者本人。 60.必须由病人及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签字同意的诊疗行为包括: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61.医疗机构的何种行为,不属于违反条例:擅自增加医师人数。 62.按照诊疗同意制度,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处理措施是:经治医师提出处置方案,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实施。 63.《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某些药品,除了:副作用大的药品。 64.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或亲自接产者,医疗机构不得出具某些证明文件,除了:医疗纠纷分析证言。 65.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中对于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使用。 66.对于医疗机构的执业要求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某些项目悬挂于明显处,除了:诊疗医生。 67.《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执业要求中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规范。 68.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警告。 6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出现何种行为时,可不予以警告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发生医疗纠纷的。 70.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至1年。 71.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7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暂停6~12个月的执业活动。 73.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 74.《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表彰或奖励。其中不属于法定表彰或奖励的情形是:从未出现过医疗事故差错的。 7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出现何种行为时,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神经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76.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7.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应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继续执业。 78.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不可以采取的紧急措施是:对所有传染病病人实行强制隔离治疗。 79.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80.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的控制措施中不包括:对疑似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患者,在明确诊断前,于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81.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国家实行的制度是:有计划的预防接种。 82.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等。这些单位是:医疗机构、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以及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单位。 83.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有关单位必须按照何种规定进行处理: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 84.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哪类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在工作中可能接触传染病病原体者。 85.《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关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无须履行这项法定义务的是:从事传染病研究的科研人员。 86.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发现哪些情况,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 87.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其实行封锁的地区是:甲类传染病疫区。 88.非法采集血液,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警告。 89.对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进行紧急输血,经治医师应上报哪个部门获得批准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医院职能部门。 90.何种情形时,不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抗体筛选试验;对有过敏史者。 91.医护人员或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至输血科时,应由谁进行逐项核对:医护人员与输血科双方。 92.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几天的:3天之内的。 93.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的情形是:浓缩红细胞。 94.血袋出现何种情形时,不可以发出:没有说明书。 95.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罚款。 96.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所需履行的程序除了:由院长审批。 97.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扩散疾病的可能性。 98.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应做以下核对检查: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的ABO血型、Rh(D)血型。 99.为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哪级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上医院。 100.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取得何种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101.血液制品发出后,至少应保存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于2℃~6℃冰箱中多少天:7天。 102.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民事责任。 103.无偿献血的血液用途,必须符合何种规定:必须用于临床治疗。 104.血站对献血者采集血液,应当符合何种规定:每次采集的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 105.遇到何种情况不必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 106.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时,应遵守的规定除了:对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更改为正确剂量。 107.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和经血可能传播扩散的疾病,并且需征得谁的同意:患者或家属。 108.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符合的要求除了:可以部分在市场销售。 109.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后由谁核准签字:主治医师。 每天更新医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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