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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中心战概念评估》之一:升级发展分布式海上作战

 生清净心不 2021-09-17

升级发展分布式海上作战

决策中心战概念由美国海军水面舰艇部队提出,是美国海军针对水面作战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因其内涵科学性,也在拓展至其他军兵种和作战领域。

决策中心战可视为分布式海上作战概念(MDO)的升级发展。当前,美国海上力量转型的三大概念,分别为海军陆战队的远征前进基地作战(EABO)、对抗性环境下的濒海作战(LOCE)概念和海军的分布式海上作战概念。美国海军认为,中俄等大国竞争对手对自身的海上控制能力提出了全面挑战,而依据当前的作战概念(包括分布式海上作战概念)、作战能力、舰队架构、作战编组和造舰计划(即《30年造舰计划》),战胜这些挑战,既不现实,也不经济,创新作战概念并以其为牵引舰队转型,势在必行。
决策中心战源自类似这样的一个作战问题解决思路通过增大敌方的侦察、跟踪、监视、定位、目指的难度,要比增大雷达探测距离和精度、增加进攻性/防御性导弹的搭载数量和射程,对于提升己方防御能力,要更有效,也更经济。

分布式海上作战也是以决策为中心

分布式海上作战,实际上也是一种以决策为中心的作战样式。分布式海上作战旨在增大敌方海上作战的组织和实施的难度,相当于使敌方陷入决策困境,进而减小己方海上作战的组织和实施的难度,相当于使己方占据决策优势。

分布式海上作战聚焦指挥、控制、决策、评估等认知环节,这些环节均为认知域的活动。分布式海上作战源自美国海军水面舰艇部队于2015年提出的分布式杀伤概念,其基本思想是“凡船皆可战”,即将打击能力分散配置在大量水面舰艇上,包括辅助舰船,实施突然、全向、高密度打击,敌方的侦察预警时间和范围或者被大幅压缩,或者其侦察和目指通道被饱和而被压垮。分布式海上作战将分布式杀伤的理念拓展至防空、反导、反潜、对陆打击、电子战、电磁战、水雷战等其他海战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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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PA的“小精灵”(Gremlins)项目,旨在验证空中释放和回收无人机的关键技术。无人机蜂群通过大量无人机自主协同,可对敌方制造决策困境,增大其组织和实施防御的难度(DARPA图片)

实施分布式海上作战缺乏有力支撑

首先,依赖信息网络是分布式海上作战的“命门”。分布式的海上作战平台,自身传感器以及“协同交战能力”(CEC)、海上一体化防空火控”(NIFC-CA)等第三方提供ISR,难以实现分布式海上作战所需的广域分散、紧密协同、同步响应。分布式海上作战体系构建在广域ISR、指挥控制和通信网络基础之上,打掉或失效侦察机、预警机、指挥机、天基卫星及卫星地面站等信息网络节点,可有效致其瘫痪。
其次,广域信息网络难以适应强对抗的海战场环境。如前所述,破击分布式海上作战所依赖的广域信息网络,成为反分布式海上分布式作战的关键,可采取的最有效手段是电子战。制电磁权决定制信息权,也是其他领域制权的前提和保障,是大国冲突背景下的高端、高强度作战的首要制权,未来大国海上冲突将首先在电磁领域展开。海战场特点决定了,制电磁权作战主要由电子战飞机并主要是舰载电子战机承担,而舰载电子战机的数量规模、续航时间等方面性能,难以保证对广阔海域的持续、有效覆盖。尤其是在濒海地区作战条件下,对手依托优势的岸基电子战力量和远程侦察打击力量,可有效对抗海基电子战力量。

再次,舰队兵力规模难以满足分布式作战的数量要求。兵力分散部署,能力分散配置,意味着分布式海上作战所需平台数量要有显著乃至大幅提高。但是,按照当前美国海军水面舰艇部队的,以航母打击群、远征戒备群、水面打击大队为主要编组形式的集中式架构,以大型多用途高价值水面舰艇为主要作战平台,难以实施分布式海上作战,势必要进行转型[1]

美国海军2020年舰队结构和规模与《2022财年海军舰艇长期建造计划》(即“30年造舰计划”,202012月发布)和“未来海军兵力研究”(FNFS)规划的2045年舰队建设目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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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分布式海上作战组织实施复杂效费比差。分布式海上作战要求将少量高价值平台的作战能力分散配置到广阔还有分散部署的大量平台上,这首先意味着参战平台的数量大幅增加。换言之,需要更多的平台完成原来由少量平台完成的任务,这无疑增大了作战组织和实施的难度,同时,也降低了作战效费比。例如,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这类多功能、高价值、高性能舰艇参与分布式海上作战,无疑是作战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虽然参战平台数量的增加,加大了敌方探测和拦截的难度,即增大了敌方决策难度,但作战组织和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己方的决策难度。
再次,分布式海上作战体系的单舰防御是短板。分布式海上作战体系要求水面舰艇均装备反舰导弹,进入强对抗战场,参与打击。其中,大量的作战平台,如补给舰、登陆舰艇、作战支援舰、濒海战斗舰、大中型无人舰艇等,或者作战用途比较单一,或者综合作战能力弱,不具备抗击敌方反舰导弹攻击所需的较强的防空反导能力,存在被敌各个击破的风险。尽管未来通过装备激光、高能微波等定向能武器以及电子战系统,并在联合全域指挥控制系统的多域协同支持,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单舰的防御压力,自身防御能力差的基本面难有改观。
再次,分布式海上作战占用兵力影响其他任务。组织实施分布式海上作战需要占用大量的海上平台,而海军舰船的总体规模还是有限的,无论是当前的297艘,还是2040年规划的355艘,亦或是更大规划的600艘规模,都会捉襟见肘。首先,即使是与导弹驱逐舰/巡洋舰相比造价相对较低的中小型护卫舰、战斗支援舰艇、大中型无人艇等,实际上也是价格不菲,数量也是有限的。其次,上述舰艇用途相对比较单一,往往聚焦某一类作战任务,大量舰艇参与实施分布式海上作战,势必影响其他任务的完成。最后,这些舰艇的调用和占用,可能会造成其他海域的力量真空,会给敌方造成可乘之机,这属于“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例如,阿利·伯克级导弹驱逐舰参与分布式海上作战,将影响航母打击群和海上防空反导任务的执行,而未来中短期内,航母打击群仍然是美国海军的力量核心,海上导弹防御系统更是在大国竞争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再次,要求强化集中式指挥同时弱化任务式指挥。分布式海上作战是一种采用分散部署、隐蔽发起、协同攻防的作战样式,要求周密计划、严格协同、高效同步,这只有实施集中式指挥控制并基于可靠的广域信息网络才能达成,但是,在大国竞争背景下的高强度对抗中,这个前提条件难以得到满足。一是电磁和网络空间争夺激烈,广域信息网络难以建立和维持。分布式海上作战要求平台分散部署,能力分散配置,这就要求将集中式指挥控制和统一决策转变为分散式指挥控制和本地决策,在统一作战任务牵引下,强调自协同和自同步地展开行动。二是在地理上分散部署的众多海上作战平台,必然具有更大的行动灵活性,集中式指挥控制和统一决策难以及时处置各个作战平台所面临的局部形势和突发情况,这就要求将指挥控制和决策权限下放,分散式指挥控制和本地决策成为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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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1021日,特拉法尔加海战场的交战态势。纳尔逊在与法西联合舰队交战后不久即因伤缺席指挥,但英国舰队按照战前的既定作战任务和约定作战分工,基本上做到了同步战斗。海军有独立作战的传统,这是由海战场的广阔和海上通信的困难共同决定的,这种状况至今依然存在,任务式指挥始终是海上作战指挥的重要形式

最后,电磁机动作战难以支撑分布式海上作战。以分布式海上作战概念为牵引,美国海军向“分布式舰队”转型。分布式舰队概念融合了“分布式杀伤”“电磁机动作战”“分布式敏捷后勤”等三个子概念并以其为支柱。分布式舰队架构的图像:上百艘无人舰艇(USV、UUV)、上千艘有人/无人飞行器(UAV),分散部署,在战区级情报、监视、侦察和瞄准(ISR&T)体系的支持下,形成一个覆盖空中、水面、水下、电磁、网络等所有战场的广域作战网络,能够更精确和更快速感知局部战场态势,并对威胁做出更迅速和更高效的响应。其中,“电磁机动作战”概念旨在加快电子战系统的开发和部署速度,保证信息通讯,构建舰队网络,同时对敌方实施电磁压制,提高己方防御能力。一是加强己方电磁管理[2],降低己方电磁辐射,增大敌方探测难度,要求采用USV和UAV作为主/被动ISR平台,实施多基/被动探测。二是提升电磁进攻、防御和支援能力,保证己方使用电磁频谱的自由,同时剥夺敌方使用电磁频谱的自由,要求采用软件定义无线电、认知无线电。自适应电子战等手段。当前,DARPA与美国海军、空军都有相关项目在推进,但距离形成能力尚有差距。


[1] 2016年,美国海军发布“兵力结构评估”报告,主张打造一支355艘舰艇规模的舰队,包括:12艘战略导弹核潜艇、66艘多用途核潜艇、12艘航母、104艘大型水面战斗舰艇、52艘小型水面战斗舰艇、38艘两栖舰、32艘后勤支援舰、39艘指挥支援舰。“355艘舰艇”造舰目标写入《2018财年国防授权法》。2020年3月,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CRS)发表《海军兵力结构及造舰计划:背景情况与国会需要考虑的问题》报告。报告认为水面舰艇部队兵力结构应自集中式转变为分布式,减少大型水面舰艇、同时增加小型水面舰艇数量,采购更多的大型无人水面艇(USV)和无人潜航器(UUV),无人舰艇与有人舰艇协同作战,采用诸如“10艘大型/20艘小型水面舰艇+30艘大型/40艘中型USV”的兵力结构。2020年12月,美国海军发布《2022财年海军舰艇长期建造计划》(即“30年造舰计划”)。计划指出,通过大批量采购中小型有人舰艇,在2031至2033财年期间,实现355艘舰艇的既定目标,较原计划提前1至3年,并在355艘舰艇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舰队规模,至2045年装备403艘有人舰艇、119艘大中型USV和24艘超大型UUV,支撑向分布式舰队转型,实施分布式海上作战。其中,无人舰艇数量占舰艇规模的四分之一,大型USV作为火力投送平台,中型USV作为前出侦察和指控节点,超大型UUV作为载荷投送平台,并遂行有人/无人舰艇协同作战。
[2] 2019年7月,美国空军发布电子战条令附录3-51《电磁战与电磁频谱作战》,取代2014年10月发布的3-51《电子战》,并将“电子战”改称为“电磁战”。电磁频谱连接所有作战领域,关乎所有作战样式。与电子战相比,电磁战针对所有电磁频谱辐射,内涵更丰富,范围更广泛。电磁频谱战,是指基于电磁频谱环境,使用电磁频谱实施进攻、防御和支援。制电磁权,是指确保己方利用电磁频谱的自由,同时剥夺敌方利用电磁频谱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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