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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媳妇错给了大红包,能要回来吗?

 新用户8036YP2q 2021-09-17

当下很多人会选择晚婚甚至不婚,但是大多数做父母的却很难接受这一点,他们往往会各种催促,各种逼问,希望孩子能早日婚配,更有甚者期待着儿女能早生贵子多子多福。这一波压力给的是五花八门让年轻人招架不住,于是租女友、租男友回家的闹剧就年年都不是新闻了,眼下又到了中秋节了,阖家团圆之际,估计又有大姑娘小伙子动起了租对象回家过节的想法了。但如果租了女友回家,却被错给了大红包,这要是父母知道了,亏不亏得慌呢?又能不能往回要呢?

今天这个案例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这个法律知识:

话说这家在城市当白领的小伙子35岁了一直未婚,在农村老家的父母急的那是热锅上的蚂蚁,已经对小伙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春节再不带女友回家,就在村里给他找个小芳结婚。这给小伙子急的,这不就想出了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的主意,听说距家遥远的女同事春节不打算回家了,一来二去就敲定了这桩买卖,还约定了薪酬,春节连来带去一共5天,一天600元,这3000块钱,可相当于小伙子两个月才能攒下的零花钱了。

姑娘领回家了,身材高挑还能说会道,把小伙子的父母高兴地合不拢嘴,大喜之下,当即出手阔绰,给了姑娘一个大大的红包,七大姑八大姨也纷纷表示,都给了见面礼,加起来足有六千多元,这时小伙子蛮以为他已经付了租金,姑娘不会当真,于是装作约姑娘外出散步,小伙子就开口给姑娘索要回这些见面礼,哪成想姑娘翻脸说:你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人多嘴杂,万一以后传出去,我会被误解真的和你谈了对象见了父母,这笔钱,就相当于给我的补偿了。小伙子不乐意了,一来二去二人吵嘴闹翻,于是姑娘一气之下脚底抹油就走了。小伙子吃了一肚子瘪,气哼哼回家朝着父母嚷嚷一通,不但说出了实情,还抱怨:如果不是你们天天逼我找媳妇,我怎么会出此下策,这下可倒好,啥啥没有呢,接近一万块钱被拐没了。

农村父母虽然憨厚,但是毕竟精打细算惯了,这几千块钱,在老两口可是得攒上一年半载的,于是老父亲当即表示这不行,不是真媳妇,就得把钱要回来。

经和姑娘协商,姑娘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无奈之下,小伙子父母将姑娘告上了法庭,并请邻居和亲戚们作证,证明当时男方父母的确对儿子租赁女友一事不知情,当自己的准儿媳才赠与的大红包。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父母给女方红包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合同行为,但该赠与系基于错误认为男女双方是真正的恋人关系而送给另一方财物的,属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赠与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当撤销赠与,于是最终判女方将已收的红包返还给男方父母。一场本以为喜气洋洋的喜事成了啼笑皆非的闹剧不说,还引发了一场令人纠结的官司,依您看,这是谁之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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