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注安考试还有25天 冲刺开始啦!文章每天9道练习题 帮你养成学习的好习惯 记得要留言打卡哦~连续打卡可以获得《思维导图》 回复【日期+姓名打卡成功】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 2.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3.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4.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 5.矿山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6.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8.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1)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2)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3)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4)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5)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9.灭火救援的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10.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11.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20.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1.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26.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 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3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2.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的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 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6.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7.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 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38.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 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9.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 包单位自行完成。 40.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