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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交通银行告了

 昵称64574355 2021-09-25

我把交通银行告了

做律师这么久都是帮别人打官司,这次还是第一次给自己打官司。第一次当原告,以原告的身份和国字号的大银行对阵。我从来不是个计较的人,如果不是三番五次地被交通银行拒绝办理一张各家银行都争先恐后地要为每个有固定收入的成年人办的信用卡,如果对方不是交通银行而是一家小的私营公司,我也不至于到法院起诉。起诉交通银行听起来就刺激,胜败其实是不重要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申玉峰

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案由:信用卡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为原告办理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一张;
2
、请求被告说明不予办理的合法理由; 

3、请求被告纠正其数据库中关于原告身份证号码的错误信息;

4、请求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

5、请求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3000元;

6、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2041日,原告在被告梅林支行经其工作人员推荐并在其工作人员指导下申请办理“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一张。在按要求在手机填写了全部资料后提交申请。4 月三日,本人即收到了被告发来的一条短信,告知原告“由于您未能通过我行申请,不能接纳您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的申请”。我当即拨打被告的咨询电话95559,并按要求输入我的身份证号码,被告的自动接线员却声称我的身份证号码错误,致使我不能接受被告的电话语言查询服务,反复测试几次,结果都一样。我的身份证号码已经使用30多年,不可能错误(且我在被告处还有房贷),说明被告数据库中存储的我的身份证号码错误,被告应立即纠正。

由于不能接受电话查询,47日,专门到被告梅林支行要求查询,经工作人员协助,接通了被告负责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工作人员。当我询问不能办理信用卡的原因时,工作人员说:她也不知道原因,他们是综合评核后得出的结论。

经查,被告“交通银行信用卡在线服务协议(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买单吧及积分乐园商城)”第一条会员及账户管理中规定的会员资格是“会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使用本服务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卡中心合理地认为会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卡中心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而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或者取消其会员资格。原告认为原告完全符合被告规定的办理信用卡的相关资格,被告作为提供公共信用服务的机构,拒绝为原告办理,违反了民法总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规定,被告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的歧视。

告查询被告拒绝为原告办理的原因和理由时,被告拒绝透露具体理由给原告,侵犯了原告应当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原告是被告的房产贷款的长期客户,在申请信用卡时又重新提交了原告的身份证资料,但在电话查询时,被告始终坚持说原告的身份证号码错误,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心理焦虑和压力,侵害了原告的健康权。

 被告作为提供公共信用服务的机构在原告完全符合办卡条件的情况下无故拒绝且不说明理由,侵害了原告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剥夺了原告作为消费者应当享有的信用卡中规定的优惠。据此,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福田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盖章)

20204 8  

交纳起诉费通知

撤诉裁定

是的。我撤诉了。我已经起诉了,会轻易撤诉吗?你懂的。

我的问题安全是银行内部工作人的作风官僚、态度懈怠所致,只要跟进的人员负责任的做点小工作就可以解决。但对于大公司而言,是公司的问题,不是某个人的问题,就没有人主动跟进。法院的诉前调解本来是有机会不进入诉讼的,但被告还是没有人真心跟进,结果等开完庭后,感觉风向不对,才急急地寻求和解之策,希望他们也能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可见,大公司不可怕,只要抓住有利战机,占据有利地形是可以一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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