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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整理汇总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提 交一线监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和检查,并按有关监管安排进行 处理。 三是进一步收集整理系统内各单位一线监管中发现的 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加强沟通交 流,统一监管口径。 四是对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明确或仅有原则性规定、 上市公司在执行中存在争议的问题,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等形式明确监管标准。同时,继续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 导市场实践,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理解和运用准则的能力。 五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就资本市场热点难点会 计和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资本市 场注册制改革配套服务工作。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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