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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信息素养怎样与时俱进

 wlr6688 2021-09-26

聚焦“教师信息化素养提升”专题报道②

人类社会即将迈入智能时代,教育信息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推动智能时代教育的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需要依靠广大教师的力量。面对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冲击,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教师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升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应用。

信息素养是高水平教师的必备素养

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深入应用,对教师角色提出了全新要求。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推动着教育结构的变革与重塑,教育环境、教学模式、教师角色等正处于重要的转变期。智能化的教学环境、开放式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跨学科的教学内容以及数字原生代的受教育者等,都对教师传统角色提出了新的挑战。教师不再仅是知识的固守者、传授者,还成为学习的组织者、参与者、引导者。为迎接新挑战,必须着力加强教师信息素养,培养面向未来的卓越教师。

信息素养日益成为智能时代高水平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公民的基本素养,是个体生存于信息社会的关键能力与必备修养。教师信息素养继承了信息化时代普通公民信息素养的核心观点和理念,同时还充分结合教师角色特有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教学研修、终身学习等要求,以及教学、教研场景的现实需要,已然成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的必备素养。随着信息素养内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教师信息素养也从最初关注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逐步发展到以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核心要素的综合素养,并被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

近年来,为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我国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和战略部署。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将“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列为八大行动之一。2018年8月,教育部启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着力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2019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进一步提出构建“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

时代发展对教师信息素养提出新要求

教师信息素养首先是以信息和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的综合素养。面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实践问题,教师不仅需要具备对信息识别的敏感性、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对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接受度,还需掌握在教育过程中常见的信息知识和技能知识,做到常态、高效、适切、健康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并通过持续学习和协同互助实现专业能力的长效发展。总体上,当前教师信息素养可理解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挥信息技术功能,运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意识、思维、能力及修养,重点强调教师能恰当利用信息技术来获取、整合、加工、管理和评价信息,增进知识的理解、建构和创造,提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能力,促进专业发展。

教师信息素养还应包括意识、知识、应用、伦理和安全、专业发展等要素。其中,意识指客观存在的信息和信息活动在教师头脑中的能动反映,表现为教师对信息识别的敏感性、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对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接受度等方面。知识指教师在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过程中应该了解与掌握的知识,表现为教师对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所需的信息安全、信息权利、信息应用相关基础知识和常用技能知识的掌握。应用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的能力,表现为能够有效利用适切的资源、工具和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伦理和安全指与信息活动相关的伦理道德规范以及在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表现为教师在信息生产、传播、使用等过程中能够遵循相关伦理道德规范、注重网络安全等。专业发展指教师能够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自身和他人专业能力的持续发展,表现为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持续获取学科知识与教学法知识、有效开展协同教研、积极分享优质资源等方面。

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发展决策科学化水平

智能时代对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新要求日益彰显,构建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开展智能时代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实践,是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实践工作不仅指应用科学的测评工具衡量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水平,更重要的是基于评价结果指导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开展针对性的教师培训,进而有效推动教师信息素养发展。为深化评价实践意义,提升教师培训效果,有必要将测评标准、评价实践和教师信息素养培育有机结合,打造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培”完整的闭环链条,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首先,要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建立支持智能化测算的高效、精准评价模型,推进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工作常态化。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是有效开展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评价结果切实可靠的有力保障。科学、可操作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既可用于了解与评估教师信息素养的发展状况,又可为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提供指导。目前,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基地(华中)已构建了一套基于公民身份视角、教学场景视角、教师发展视角的指标体系,正在牵头研制教师信息素养国家标准。基于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定制指标、构建模型、确定方案,开展教师信息素养评价与监测工作。

其次,要通过大规模、少打扰、持续性的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作,客观、全面、实时了解教师信息素养的真实全貌。智能时代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将从单一的结果性评价向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手段转变。当前“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正逐步健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已开始普及,数字教育资源被广泛应用,使得开展面向教师教学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成为可能,这将不仅实现更低成本、更少打扰的隐性测试,还可通过综合运用真实教学过程数据和表现结果数据刻画教师信息素养画像及发展动态地图,精准评价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水平。

再其次,要基于多维度、多主体、多层次的评价结果,建立针对性的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和培训方案。在培训过程中依据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结果,完善教师培训环境,合理设计并开展培训活动;精准分析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发掘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分层分类分级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丰富课程资源,建立针对性的优质培训资源和培训方案。通过定制化培训促进信息技术常态化与创造性地应用于学科教学实践,实现教师个性化、终身化的专业发展。

通过标准制定、评价测试和定制培育工作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保障教师信息素养评价与培训实践的顺利、有效开展,是驱动智能时代教师队伍信息素养健康长效发展的有力抓手,对落实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和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计划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教师信息素养关乎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我们应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大力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助力构建高质量的教育支撑体系,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作者:吴砥,系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工程2.0专家工作组副组长、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指导专家组成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陈敏,系华中师范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学部副教授)

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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