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100%当庭宣判、生成文书并送达,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启用!

 夏日windy 2021-09-27

今日展示: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


2021年7月11日21时10分,杨某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醉酒(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5mg/100ml)驾驶一小型轿车,被交警当场查获。

图片

2021年7月21日,龙港市人民法院受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过程中,杨某的讯问、审查起诉、庭审环节均在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进行,案件材料通过一体化系统实现从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在线流转,打破了数据和业务壁垒,充分展现了多跨协同、智慧赋能的优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在本案案发前五年内曾因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判处刑罚,在本案中又无证驾驶,还有多起其他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具有坦白情节,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和从宽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件从开庭到裁判文书当庭生成,全程用时不到十分钟这是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模块首次在案件审理中启用。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

四步带你了解

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新成果!

步骤一


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比,并对信息进行回填、比对、认定

图片

 ▼ 步骤二


自动从起诉书中提取案情要素,法官同时可对案情要素进行逐一认定。

图片

 ▼ 步骤三


依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引》,实现量刑规范化计算功能。

图片

 ▼ 步骤四


裁判文书自动生成:覆盖裁判文书98%以上的内容,法官只需做确认或简单修改即可完成裁判文书制作工作。

图片

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还不够

“凤凰刑事智审”了解一下~

图片

作为浙江法院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温州中院瑞安法院龙港法院依托政法一体化系统,创新拓展“凤凰智审”系统应用,率先探索危险驾驶罪的全流程智能审判,有力推进多跨场景建设,为刑事类案优质高效审理提供了智能化支撑,进而实现危险驾驶刑事案件100%当庭宣判、当庭生成裁判文书、当庭送达三同步

四个“智能+”不容错过~
平台+智能”,推进多跨场景应用

规范平台化应用对接,按照全省一体化平台基本路径谋划危险驾驶刑事智审模块研发,以浙江法院网和政法一体化系统为数据进口,系统核心算法根植于办案办公平台。加强项目统筹,推动市级层面政法各单位就危险驾驶智能审判改革试点的数据对接、共享问题达成共识,打通业务壁垒。

智能+辅助”,提升案情梳理质效

采用JER项目组模式,组织两级法院业务骨干绘制形成智能审查图谱,协同技术公司编制项目总体技术方案,从承接任务到投入试用仅用时3个月。根据危险驾驶罪案由知识图谱,梳理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存在逃逸情节等49个案情要素,结合文书智能解析,自动提取出当事人基本信息、前科劣迹、强制措施等信息,自动比对、回填并引导法官对案情要素进行逐一认定,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量。

智能+规范”,助推统一精准量刑

依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引》相关规定,分类梳理出61个量刑情节,构建理论量刑体系;强化大数据运用,提取现有量刑参考数据,构建实证量刑体系,实现“一次操作、两套结果,相互印证”,确保量刑统一精准。经法官对智能提取的车辆类型、证照情况、酒精含量、犯罪后果、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认定勾选,由系统根据认定情节自动生成量刑参考,法官确认后转化为宣告刑。

智能+协同”,健全速裁衔接机制

深化危险驾驶智审模块与速裁法庭全场景应用对接,健全“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司法部门及时对接”工作机制,实现拘、诉、审、判等节点的无缝衔接,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原则上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来源: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龙港市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