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受穷的人家,对贫穷早已习以为常。倘若偶然的机会让他发了财,他会将之视为巨大的盈余,就该用来享受或浪费。即使钱花光了,他最多不过是打回原形跟以前一样,还省事了呢!就像莎士比亚在他的《亨利六世》中所说,“乞儿得马,骑死方罢——是否属实,有待查证。”可以说这一类人,对命运也好对自己的能力也罢,都有着全身心的略显过度的信任。与那些天生有钱的人不一样,他们并不认为贫穷是个怎么都爬不出来的无底洞。就算再次陷入贫困,他们只会认为那就从头开始,打场翻身仗就好。但是,约翰逊博士则同意我的观点。他说:“一个富有的女人,习惯运用金钱,会明智而审慎地花钱;但一个在婚礼上才首次掌握经济大权的女人却渴望花钱,常常一掷千金导致挥霍浪费。”(《约翰逊的一生》)以防万一,我奉劝那些娶了贫穷女孩儿的人们,不要把本金留给她们,只给她们一份年金即可,还要特别注意不要把孩子该继承的财产交给她们打理。无论如何,当我在建议人们谨慎守住他们已经挣得的或继承来的财产时,并不认为自己是在浪费时间说一件不值一提的事情。收入一百块的人和收入一干块的人之间的差别,比收入一百块的人和身无分文的人之间的差别要小得多。当具有高度精神赋的人继承了大笔家产,那么这笔财产将发挥出它最大的价值:这种人可以说是得到了命运的双倍眷顾,无须操劳,可以只为他的才智而活;他可以创造出既能服务普通大众,又能提增自己荣誉的作品,取得别人达不到的成就,百倍偿还他所欠下的俗世的账;或是使用其财富来开展慈善事业,更好地为同胞们服务。当这种人无聊的时候,他更容易挥霍浪费,并最终失去这种他认为对自己而言没有价值的优势。数不胜数的有钱人最后一贫如洗,就是因为他们有钱就挥霍,花钱只是为了获得瞬间的解脱,以逃离压迫他们的无聊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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