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avascript是一门动态的、弱类型的、解释型的脚本语言 动态:数据类型在运行时决定 弱类型:变量数据的类型不是确定的,可以随意的进行改变; 解释型:相对编译型来说,编译型计算机在执行之前需要把程序进行编译,完事之后才执行。解释型,不需要编译和链接,直接解释执行;
2. JS作用:运用在浏览器端,处理用户的输入实现交互系统。JS是一门基于web浏览器、解释执行、轻量级编程语言。
3. javascript开始负责表单验证(仅仅是负责表单验证) 如果没有js,那么网页的表单验证需要通过网络传输数据去服务器进行验证,占用带宽资源太严重,并且用户体验效果不好;
4. Javascript的组成部分 ECMAscript 语言规范,语言标准化,负责js的语法部分 DOM document object model 文档对象模型 (操作元素) BOM browser object model 浏览器对象模型 (操作浏览器)
5. <!-- JS代码需要编写到script标签中-->
6.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7.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8. <body> 9. 写在外部文件中,使不同网页同时引用,也可以利用浏览器的缓存机制推荐使用的方法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rc="new.js"></script> script标签一旦用于引入外部文件,就不能再编写代码,即使写了,浏览器也会忽略。只能再写一个。 10. js的三种书写位置及优缺点 内嵌式 用的比较多,一般写项目初期都回内嵌,最后变为外链 外链式 里面不能写其它代码,外链以后几乎全是外链 行内式 局限性比较大,只能对事件进行书写js,问题也很大,做不到结构和行为分离;
11. js的注释:单行注释://;多行注释:/* */ Js区分大小写 Js中每一条语句以分号(;)结尾,不写浏览器会自动添加,但会消耗一定资源。必须写 Js会自动忽略多个空格和换行
12. 字面量和变量 变量:可以变化的量 字面量:不可以改变的量,可以直接使用,一般不会直接使用。
13. 定义变量使用 var关键字来声明一个变量,先定义后使用,定义好之后,可以给变量赋值(存值) 如果定义变量不使用var,那么变量必须要赋值,不赋值报错未定义; 建议,我们在使用的时候,都带上var去定义变量。
14. 标识符 变量的命名规范(组成,大驼峰,小驼峰,下划线) 变量的名字由:数字 字母 下划线 以及 $组成 不能以数字开头 不能和关键字以及保留字同名 变量名我们一般要见名思意,使用驼峰命名法,一般使用小驼峰命名法。 大驼峰:变量名所有的单词首字母大写 Var ClassNumber 小驼峰:变量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其它的大写 var ClassNumber 前端人员最常用的是这个,只有特定情况用大驼峰; 下划线:单词和单词之间用下划线连接 var class_number
javascript的关键字
javascript的保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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