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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应从政府做起

 新用户36707662 2021-10-02

  和谁对话?
    王维平,男,1949年出生,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总工程师、中国致公党党员。曾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从事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研究工作。任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北京市政府参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循环经济、城市垃圾等问题有长期、深度研究。
   
  为什么对话?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经推行了多年,但是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在一些城市,居民认真按照要求对垃圾进行了分类,然而在垃圾清运时再次被混装拉走。这样的局面不仅挫伤居民积极性,也使垃圾分类被当作“环保秀”。我们想知道,到底是居民应该先把垃圾分类,还是政府先制定相关措施?政府和公众在垃圾分类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王维平怎么说?
   
  居民在前端进行垃圾分类,但后端的体系建设没有跟上,这是垃圾减量的一大障碍。垃圾分类具有系统性,垃圾分类要做到分类运输、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利用,否则,前端的垃圾分类就是在做秀,就是在摆样子。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垃圾分类的系统性建设;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加强对现有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对话人 王维平 北京市政府参事、市政市容委副总工程师

  采访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 查玮

  点击一

  焦点关注  如何对垃圾进行现代化管理

  关键思路 从被动接受的末端处理转变为对策前移;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施管理

  记者:在我国,垃圾分类已经推行了多年,但是效果并不理想。2009年4月,鉴于分类垃圾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广州市相关部门决定在新的规划方案出台前,暂时不再投放比单桶垃圾箱贵50%的分类垃圾箱。对此,有学者甚至提出,垃圾分类工作从宣传、倡导到收效甚微,再到个别城市主动放弃,国内很多城市的垃圾分类都举步维艰,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但是,据我所知,我国一些城市,包括北京、青岛在内,现在仍大力倡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请问,现阶段为什么还要大力推行垃圾分类?

  王维平:推行垃圾分类有其合法性。我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都规定了分类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的内容。

  垃圾分类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概括起来,我们推行垃圾分类的目的主要有以下3点:一是可以回收大量的有用资源。垃圾里面的玻璃、金属、塑料等都可以回收,充作再制造的工业原料。废旧物资已成为国际上重要的工业原材料来源。
  二是可以减少垃圾的处理量。从现在的物价水平看,填埋一吨垃圾的费用是158元,包括收集、运输、转运和处理。当然,不算固定资产折旧在内,这只是一个运行成本,如汽油消耗、人员工资等。若加上固定资产折旧,一吨垃圾的处理费用高达230元~280元。这是指末端的填埋处理,如果采取焚烧方式,那么成本会更高。如果能做到垃圾分类,末端的垃圾处理压力就减小了。作为环境污染物的垃圾数量上的减少,自然会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

  三是可以提高国民的环境素养。环境素养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环境伦理,让人们的行为不违背自然规律;环境认知,让人们真正认识环境的本来面目;环境技能,让人们掌握保护环境的技巧、办法;环境行为,让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真正行动起来。因此,采用公众能够接受的科学方式,促其知行合一,这是引导、宣传的关键所在。
  
  国际上,日本、欧洲等国通过努力,使垃圾的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和负增长,通过垃圾分类把垃圾中大量的资源收回来。这样既可以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又极大地减小了垃圾末端处理的压力。所以,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也是一项艰难和长期的任务。

  记者:有调查显示,在一些城市,垃圾分类率已经达到了10%,但因为普遍实行袋装化收集,效果也大打折扣,即使实现了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也大都混在了一起。那么,在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问题?
  
  王维平:垃圾分类的问题,在我国已经提了多年。在一些大城市,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程度很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的居民进行了前端分类,但在后端处理上发生了混淆,成为垃圾减量的一个瓶颈。因此,居民在前端进行垃圾分类,但后端的体系建设没有跟上,这是垃圾减量的一大障碍。

  垃圾分类看上去是一件小事,但实际上它是一个城市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垃圾分类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一系列的设施建设,而且关系到老百姓习惯的养成,还有法律法规的制订。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必须慢慢去做。垃圾分类的实现有赖于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以及人们习惯的养成、社会各界的支持等。

  记者: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数据表明,我国每年要花近百亿美元进口2000多万吨各类再生资源;而另一方面,再生资源利用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价值900亿元的家电、塑料、纸张、建筑垃圾等废旧物资被当作垃圾丢弃。我国固体废弃物堆存量已达70多亿吨,占用土地5亿平方米,其对土壤、地下水、大气造成的现实和潜在污染相当严重。可见,解决垃圾问题迫在眉睫。而要解决垃圾问题,就要对垃圾处理进行全过程管理。那么,应该如何对垃圾进行现代化管理?

  王维平:垃圾管理现代化的主要标志是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的核心包含3项内容:首先是从被动接受的末端处理转变为对策前移。垃圾是社会物流的最末端,要想解决垃圾问题,必须从社会物流的源头开始控制,从资源开发到生产、流通、消费、废弃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第二,对策前移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要实现全过程管理,所有的部门都必须行动起来,也包括公众、非政府组织、媒体,因为垃圾处理是社会问题,必须走社会化管理的路子。

  第三,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施管理。宣传教育、政策引导、法律约束、经济激励,一个也不能少。有些地方正在实施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就是有益尝试。
     点击二

  焦点关注 分类处理与分类收集的关系

  关键思路 分类处理在前,分类收集在后,两者也可以同步

  记者:垃圾处理已经进入法制化、经济化的新阶段。但是,由于一直没有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我国一些城市的垃圾分类,一开始就陷入了居民分类收集,有关部门和企业却集中运输、统一处理的粗放式管理怪圈之中。正因为如此,垃圾分类活动倡导并实施多年来没有取得明显成效,也挫伤了一些公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有人甚至认为,一些城市之所以提倡垃圾分类,其实是政府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上演的一场“环保秀”,对此您怎么看?

  王维平:垃圾分类是解决垃圾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很多地方确实搞得有些尴尬,甚至仅是“环保秀”。这种失败我们承认,但不能说只是政府的事。垃圾问题关系到公众的生存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它是一个关系民生的公益性基础事业,主要责任应该在政府。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不产生垃圾的人,垃圾是社会产生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具体说,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都有责任。

  垃圾分类需要社会、政府和公众的有力配合。垃圾分类的事不要互相指责,漫骂其实没有用。在这方面,大家要各尽其责:政府要尽政府的责任,企业要尽企业的责任,市民要尽市民的责任。政府的角色是:法规、政策和监管。企业的角色,就是按照政府的法规政策执行,投资运营管理,接受监督。市民的角色,就是积极配合,尽可能地按要求去分类投放。

  垃圾分类要靠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所有的运作部门都是企业,政府不负责建设,不负责运营管理,但政府的职责是制定法规、政策,进行监管。

  以前,我们对垃圾分类的认识水平不够,出现了摆样子、做秀现象。现在有进步了,如在设施建设、法律法规等方面有很大提高。垃圾分类不是理论,不是纸上谈兵,不是技术问题,90%以上其实是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所以,垃圾分类不能摆样子,不能做秀。

  记者:如果公众都按照政府的规定投放垃圾的话,从源头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对于后续运输、后续处理、后续资源回收都会产生很好效果。但是,如果有关部门和企业不能做到分类处理,分类收集实际上是在误导公众。因此,只有真正做好分类处理,才能引导公众参与分类收集。您认为,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垃圾的分类处理与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应该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哪一个在先,哪一个在后?

  王维平:分类处理在前,分类收集在后,两者也可以同步。住建部、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曾经联合下发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对垃圾卫生填埋场、焚烧厂的建设、运作等标准一一进行了明确。《指南》规定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的末端处理情况来决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中央对垃圾分类很重视,但一些地方政府并不重视。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正规的垃圾处理场,有的地方甚至是随便找一坑一埋了事。所以,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垃圾分类。

  记者:按照我的理解,垃圾分类是居民的事,是物业服务公司的事,是民间环保组织的事,是城市资源利用队伍的事,更是政府管理者的事。因为在中国,只有政府这个最大的公共服务集团出来主事,出来主持公道,才可能建设出最完整的垃圾分类链条。因此,推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动力应该来自政府,首先行动的也应该是政府,如制定法规、配置基础设施、宣传动员等。
  公众则相对处在配合的状态,如接受垃圾分类理念,按照规定实践等。因此,垃圾分类应该从政府做起,而不是现在一些城市推行的垃圾分类从公众做起。您在多年的垃圾分类研究和工作中,对此最深切的感受是什么?

  王维平:垃圾分类具有系统性,垃圾分类要做到分类运输、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利用,否则,前端的垃圾分类就是在做秀,就是在摆样子,在骗人。我们前几年就出现了这个问题:以前,我们90%以上的垃圾是采取填埋的方式,这样前面分完了也没有用,拾荒者把玻璃、金属、塑料等全都拣走了,其他的垃圾反正要运到垃圾填埋场去,所以就混在一起运输,集中填埋。这样的垃圾分类又有什么价值?

  后来,我们认识到了,要根据后面的处理和利用手段,来决定前端的垃圾分类。如在日本,首先建设了垃圾焚烧发电厂,然后开始将垃圾分为可燃的、不可燃的,后端建立了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工厂,就把前面有毒有害的垃圾给分开,是这么一个逻辑关系。

  垃圾分类不单指生活垃圾分类,还包括更大内涵,如医疗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等。现在,北京市已经实现了大类粗分。目前,垃圾的大类粗分,主要由政府和企业来完成,而非居民个体。如对占北京市垃圾总量60%以上的建筑垃圾,市管委要求单独运送、填沟;将占垃圾总量17%的园林垃圾,单独运至堆肥厂造肥;对医疗垃圾,由医疗垃圾处理厂消化。

  我们经历了这样一个历程:先是依靠拾荒者拣垃圾,后来是建垃圾焚烧厂,再后来是建设园林垃圾处理场、餐厨垃圾处理场、电子垃圾处理场等。只有这样,才有效果。7年前,我们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在前面贸然分类,结果失败了,后来我们才加强后端建设。当然,后端建设需要一个建设周期。现在,有人问,北京市是不是还在做秀?不是了,后面的已经建成了。

  记者:在3部委联合下发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中,明确让居民尽可能实行垃圾分类回收,不做强制性要求。但有人认为,要推行垃圾分类,应该带有强制性,而不能通过提倡民众自愿行动来实现。您的看法是什么?

  王维平:强制力分有两种,一种是刑事上的强制力,显然垃圾分类不具备这种刑事上的强制力,世界各国也没有这样的强制力。另一种就是行政上的强制力。有的就是采取建立诚信档案的方式,居民如果长期、多次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就存在诚信污点,将来在贷款、出国签证、找工作等方面会受到影响。或者,采取一定的经济手段,如对垃圾分类就免收垃圾处理费;如果不分类,就要高收费。

  实现垃圾分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全国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可能适合倡导垃圾分类,有些地区还做不到。《指南》这样表述,更有利于各地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即便是北京倡导垃圾分类,但是以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可能需要8年~10年的努力才能实现垃圾彻底分类。可以说,中央对垃圾分类没有强制性,地方执行这一指南的标准会更严一些。

  北京市准备进行行政上的强制。《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在起草之中,准备强制执行。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有其合法性。这一立法进展,会加速垃圾分类的进程。
  点击三

  焦点关注 在垃圾分类中,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

  关键思路 应该加强垃圾分类的系统性建设;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加强对现有垃圾处理场的管理

  记者:据了解,北京市早在1996年就在西城区大乘巷试点垃圾分类,之后,连年推出垃圾分类居住小区、社会单位试点,政府倾注了大量财力、物力,但垃圾分类在各社区的实施并不理想。北京市近日再次推出“小区垃圾分类回收”全市性行动——本年内,600个居民小区实现垃圾分类。作为全国首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您认为北京市在分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存在一些什么问题?解决的思路何在?

  王维平:北京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垃圾分类概念的城市,这是世界公认的。1957年7月11日,《北京日报》上有篇文章,题目叫做《垃圾要分类收集》。可惜后来我们搞了太多的政治运动,垃圾分类没有坚持做下去。

  当前,北京市在垃圾分类上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用9个字来概括——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

  一是急需增加垃圾处理能力。北京虽然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达到了90%以上,但是这些垃圾处理场将在4年后填满,如果不增加处理能力,4年后北京将面临垃圾无处填埋的局面。垃圾处理场建设周期较长,环节也很复杂,如征地、环评、设计、监理等。如果现在不开始建设,4年后垃圾将无处可去。

  二是急需调整垃圾处理结构。北京以前的垃圾90%以上采取填埋方式,这种混合垃圾处理方式在国际上已经过时了,其最大特点就是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如果沿袭这种垃圾处理方式,北京市每年要废掉500亩地,并且大量的有用资源会被填埋掉。我们强调调结构,就是要发展焚烧,最好是不产生垃圾。垃圾焚烧会产生新能源,对土地资源几乎不造成破坏。垃圾焚烧的核心技术和主体投资在烟气净化上,垃圾焚烧的烟气净化水平要比燃煤炉、燃油炉的烟气净化水平高得多,在技术上完全有把握做到。

  三是急需进行减量化。如果减量化能做好,那么后面就没有这么大的压力。如日本东京,1989年的垃圾产生量达到历史最高峰,后来通过一系列手段,如限制包装、废品回收、净菜进城、旧货交易、垃圾分类等一系列办法,垃圾的产生量从1989年开始负增长,此后垃圾每年都递减。2009年垃圾产生量已经是1989年的56%,减少了44%,促使东京原有的25个垃圾焚烧厂停了10个。

  记者: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建立一整套的垃圾分类处理手段和设施方面,相关部门要做的事还很多。此外,垃圾分类要立法,大力进行宣传,在分类的基础上安排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可见,公众的分类工作只是垃圾分类的第一步,以后的环节要有政府牵头。您认为,在垃圾分类中,政府有关部门应着重做好哪些工作?

  王维平:政府方面,一是加强系统性建设。要做到分别投放、运输、加工、利用和处理,包括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都是这一系统中的环节,所以建议加强系统性建设。对这些环节进行系统地考虑和规划,不是市民的事情,而是政府的事情,包括运用法规、经济手段、收费,包括监管处罚,包括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对整个系统进行认真思考、认真建设,不要像过去那样,后面没手段,前面就分类,这就是缺少系统性考虑。现在,我们要加强系统性的研究和建设。

  二是政府应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在2008年及2009年,我国一些城市的公众抗议垃圾焚烧,而且这一趋势愈演愈烈。这种抗议能否解决问题?不能。我觉得,只有通过合作和对话,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解决问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沟通机制,老百姓说得对的,政府要改进;老百姓说得不对的,政府要向老百姓说明真相。老百姓有知情权、话语权,政府应与老百姓沟通,讲明情况。大家选择合作,而不是对抗。在宣传、引导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做得还不够。

  此外,要加强对现有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如有的企业在运作中不按规则办事,造成了污染,或者处罚了还不改正。要管理好现有的垃圾处理场,保证垃圾处理场不能污染环境,谁污染环境就处罚谁。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取信于民,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

编辑: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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