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谈论车祸

 仇转风文化站 2021-10-03

前言:我写过很多歌曲,因为忙于生计,一直没空录制,成天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群中,一刻也不敢卸下防备,一刻也不得轻松!

 车祸,自有汽车开始就有之。古代以马代步,被马车撞死,踩死的有吗?当然有,那时候,只要什么贪官污吏王公大臣出门都有先头部队开道的,如果你躲避不及时,撞伤活该,死有余辜,谁都不会同情你的。
 
 有路就有车,有车就有交警。路可以行车,也可以堵车。交警和司机如鱼,路如水,车如舟,交警和司机如鱼得水。此话是这样解释的,司机开车在路上行走,就如渔夫在河里行舟,水可以载舟也可覆舟;有路就有交通规则,就有交警专门负责疏导交通,让路况畅通无阻。
 
 车祸,是谁也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管是你作为司机把人家给撞了,还是人家把你当路人给撞了。总之撞人的不偿命也要坐牢,不坐牢也要赔一笔钱。被人撞的,只能自认倒霉吧!遇上还有人性的,有良心的,可能还会帮你拨打120叫救护车;遇上惨无人性的,必定置你于死地,而后弃之荒野,以免被人发现,要负责任;这种人要么没人性,要么怕当事人或被害家属索求高额赔偿费。
 
  我想谈论的关键话题是:车祸发生后,我们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我看了《今日说法》的一期节目,这个案例说的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年初七把一个老太太撞伤后,抬上车,送到医院门口,一分钟后又开车逃离,把被害人弃之荒野,造成被害人死亡’。对我个人而言我是很反对当事人这个做法的,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保持好现场,打110报警,打120叫救护车,尽可能地做好作为当事人应该做的事。当然,救护伤者是医护人员的职责,我们不应该移动伤者,因为我们不清楚伤者伤在那个部位,移动的话会对伤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当事人要做的是等交警部门和医护人员来处理,遇事要冷静负责任和担当,不要逃避,法律是公正的,你逃离的话,性质就截然不同了,不是说坦白从宽,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会宽大处理的吗?
 
 车祸是个无影杀手,车祸因司机疲劳醉驾,路况险峻,汽车故障,技术生疏等一系列原因造成。所以作为司机,开车一定不要喝酒,不要疲劳驾驶,一定要谨慎行驶;作为路人,我们不要闯红灯,要靠边站,要走斑马线人行道,不要横穿马路,要走天桥,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对家人的一种负责。
 
 我们身边有很多车祸发生,必须提高警惕。校车安全也成了隐患,司机和乘务人员不检查学生是否全部下车就锁车门,闷死儿童的事时见报端,这应该给社会敲响警钟,不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去推卸责任,才去弥补,怎么弥补,人也不会死而复生的。
 
 我一个“发小”和姑表亲戚也是在一个雨夜驾车出车祸身亡的,还有佛山市被车辆连续碾过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的'小悦悦’事件。这些血淋淋的教训,全来自人民的疏忽。其实,车祸离我们并不远。为何警钟敲响之后,人民只是在一段时间内重视,之后又放松了警惕。我的一个朋友走路总是往路的外侧走,车子都是擦身飞驰而过的,我提醒他:“小心车,别走那么偏。”他竟然说:“没事的,司机会注意的,他会看到我们的,我不信他们真会撞到我。”其实,我们不能一味指望司机注意驾车安全,倘若他疏忽呢?痛都来不及叫一声,生命就被他这一疏忽交代了,是多可惜的事情啊!所以出门走路,我们不要往车辆行驶多的路的外侧走,我隔壁村有一个13岁的小孩就因走路太向路的外侧行走,被车刮倒死掉的,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抹杀,多么可惜啊!家人会多么伤心呢?
 
 当我们遇见车祸,作为当事人或者路人,我们是及时挺身而出伸出援手,还是袖手旁观逃之夭夭呢?我老家曾发生过'大客车因撞伤儿童怕遭伤者家属无休止的高额索赔,竟然在不确定伤者死活的情况下,来回倒超把伤者碾成肉泥的事件’。'我’也看到过五岁小孩在没人照看下,横穿马路被大货车像压西瓜一样压成肉泥,这一幕真是造孽,我深深的被卑微的生命触动了,问世间有什么比生命珍贵呢?这种事件,看到或传到谁的耳朵,都是令人胆颤心惊,令人心寒的坏消息。我知道很多司机都抱有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把人撞死,赔一笔钱一次就完事;要是把人撞个半死不活,赔偿是没完没了的。”所以他们在这一刻冷血罪恶地把活生生的不确定几级伤残的人碾死了,有些甚至怕伤者不死,还惨无人道的倒超来回碾几次。
 
 今不见大学生药家鑫这厮,撞了人见死不救不说,还下车给伤者补上几刀,然后驾车而去。如果是我当法官处理此案,我判他枪毙一百次也不为过,人倘若还有一点人性血性,不施救也不应该灭绝人性要被害人永远闭嘴啊。这样做和当年南京大屠杀的'鬼子’有何分别,同样是用刀,杀的同样是中国人,只是在数量上少了那么几个人而已。
 
 我真希望,大家在生命面前,放下尊严不要有那么多私心。倘若这样做,当年就不至于有“马加爵因同学的奚落而杀人泄愤”这一惨祸。很多被害人的家属痛哭流涕地质问犯罪嫌疑人道:“你如果当时尽力把人抢救了,即使到医院救不活,我们也不会怪你。如果救活了,即使是植物人我们也不要你负担一辈子,因为我们至少还有妈,我们的天还没塌下来。”想想,如果当事人已经尽力施救了,被害家属不会怪你,不必担心人家会借此敲你竹竿。不是每个家庭都是贪图这点赔款的,他们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家人平安,健康。但是如果当事人撞了人怕负责任,怕赔款,怕坐牢,就逃脱,甚至把没死的人,来回倒超碾死或者拉到荒郊野外弃后逃逸。这说明你心里有鬼,你害怕负担,怕负刑事责任,你想毁灭证据。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做得再天衣无缝,总会露出蛛丝马迹,等待自己的将是高墙下的铁窗生活,这就是因为开车疏忽酿成的牢狱之灾,害人害己的车祸惨案。
 
 通过这些血的教训,这“没人性来回倒超碾死伤者事件”,我希望给更多车友和行人提个醒。司机开车要小心,走路的行人也要当心。行车安全是个问题,一时疏忽,一不小心车毁人亡。只是我想知道的是,车祸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怎么处理才是正确的呢?是逃逸,还是救人要紧。
 
 我曾经把一个摔倒在路上的老太婆扶起来,没想到她竟然污蔑我是把她推到的人,并拉着我的手大呼小叫一定要我赔钱才肯罢休。我的朋友抱怨说:“叫你不要多管闲事,现在好人是没有好报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想这个世界上好人总比坏人多的吧!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会伸出援手的,我不相信我的关心温暖不了求助者的冷漠的寒心。
 
 也许每个被骗过的人,被伤过的人都会提高警惕,学会保护自己。'事不关己,己不操心’已成了大家共同的想法和态度。也许被骗过的人,怕再上当受骗了吧!通过“小悦悦”事件就知一二;小悦悦被车撞伤后又连续被几部车碾过,司机和路人之所以会冷漠地坐视不管,是因为那种恩将仇报的事件出现太多,造成了大家保持了少管闲事的态度混淆视听。我相信如果大家都抱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信念,我想每个遇到突发事件的公民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坐视不理,他们一定会伸出援手,绝不会让一条鲜活的生命被我们这个冷漠的社会集体杀死。
 
 这样的话,我们在公车上面对猖狂的小偷就不会坐视不管,哑口无言,视而不见。任其偷盗,用刀具和棍棒敲诈勒索,打伤打死乘客后大摇大摆扬长而去,却没人敢挺身而出,是我们这个社会滋养了,纵容了这群犯罪团伙。倘若我们是个有良知的公民,一定会把这些人绳之以法。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呢?古人尚有这种打抱不平的优秀品格,当代见义勇为没有了,活雷锋也没有了,这个社会已经不纯粹了吗?每个人都成了自私自利的人了吗?
 
 如果我们团结一点,多关爱别人一点,我相信我们小偷不会再猖狂,因为我们会群起而攻之,我们会齐心协力把伤者送进医院,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
 
 我们共住地球村,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关爱他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提倡环保节能,节约用水用电,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善良大方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社会将变成一个美好的家园。
 

              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