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喜欢你,会让我脸红

 幼痂 2021-10-04

▣文/幼痂

我想喝酒。

这是我一周之前就有的想法。可我最终没喝,我已经戒酒一年了,现在都闻不得酒精的味儿。只是现在脑子里翻滚着竟然是苦腻的酒精味儿。

我想我说谎了,我在这一年期间偷偷喝过酒。可那天我闷头喝下去一大杯,身体瞬间起了红疹子,大家都说我是酒精过敏。我想矢口否认,可浑浊的大脑没有支配我发出任何声音。胳膊上脖子上迅速涨起的红疹子确实痒得厉害,大家都说是过敏。我无奈提前离开了那顿酒局。第二天醒过来,一切都回归原样,而我再也没喝过酒。

我想我的朋友一定厌烦我这个毛病,然后就逼着我滴酒不沾。我有喝酒的想法,可我有这贼心没这贼胆。我就是因为什么都没做,才只能码字写写我看起来好像不值一提的感情。

我常跟别人大声吆喝,说我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可我发现,终究无法摆脱骨子里的孬。因为我本身就怂,所以自我构建的外部强大只不过是一件华丽的外套而已。我闺蜜时常训斥我,我总是大言不惭的励志要睡了某某。她说我总是抱着自己喜欢的男明星意淫,脑子怕不是被驴踢了。

果然,总是不给我留一些面子,让我只能尴尬的笑着承认我的傻x行径。讲大话要变得收敛一些才行,打脸的事情不能老做。

还有,我们要喜欢,会让我们脸红的人。


你们总说我是厚脸皮的人,我可以肆无忌惮的讲我爱过这个人也可以高谈阔论我和那个人接过吻。但这都不妨碍,我会喜欢上有魅力的人,会变成胆怯的小姑娘,连打个招呼都不够勇敢。

成年男女总是很着急的就进入有主题的爱情。仿佛这个年代没做过点儿破格的事情就不算是合格的二十岁。可我们总要分得清,人与人的三观不同,我是你们眼中表面玩的很开实际胆小如鼠的人。

但我不在意,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没觉得,日子非得风生水起才有意义。我觉得能安稳才是最好不过。我不排斥任何人选择爱情的方式,但我始终觉得那些真正能称得上爱情的人,必须是会让我们脸红心跳的人。

我有一件特别喜欢的白格子衬衫。那件衣服我都想好了搭配,我甚至想好了场景,我想穿这样素雅的衣服蹦到他跟前,厚着脸皮问他好不好看。可惜,那件衣服还没有寄到我手中,我们就分开了。

我不喜欢伤心,却唯独年少时候的情感最让我怀念。等我终于长大到可以去谈恋爱的年纪,我却已经不想去恋爱了。我有生活学习上的各种事情就够忙碌了。

恋爱像我戒掉的酒精,提不起我的半点儿兴趣。

可我竟然,又想喝酒了。

如果恋爱能让你我都开心的话,那我们就去恋爱。

然后我脑袋里就浮现出一句很浪漫的情话。

——把它送给我目前最喜欢的xx.

嗯,目前。最喜欢。

不关注

就捣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