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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尼姑秽行亵渎佛门,朝廷下令:按猪肉价格卖给光棍

 小白兔日记 2021-10-10

在佛教的清规戒律下,佛门庙宇乃是清静之地,佛门子弟乃是禁欲之人。但是,自从佛教传入中国,历朝历代都有恶僧淫尼大行其道,其中尤以明朝时期最为猖獗。

早在明朝初年,就屡有尼姑秽乱佛门之事发生,明朝皇帝们为了遏制此种丑行,曾出台诸多应对政策——明太祖朱元璋将女子出家年纪规定在40以上,而建文帝朱允炆又把这一年龄界线提高到59岁。不允许年轻女子出家为尼,确实可以有效保证佛门清净。

但是,到了明朝中晚期,随着制度的松懈和道德的沦丧,女尼作乱的现象再度崛起,而且是愈演愈烈,全国各地时有“怪事”发生:经常有年轻男子借宿尼姑庵后,或消失不见,或暴瘦而死。尼姑不再是清心寡欲的出家人,而成了摄人魂魄的女恶魔,令人痛斥其行,唾弃其德。

最知名的尼姑亵渎佛门案件发生在明万历33年。这一年,大臣周儒教奉命巡视江南,在苏州破获了一场群尼留宿少年事件。这次的“佛门秽案”性质十分严重,少年误入寺庙,竟被一众女尼强行留下,日夜放纵索取,直至少年力竭而亡。少年死后,尼姑们担心丑事败露,于是将少年分尸藏于庵内。

周儒教对淫尼们的恶行深恶痛绝,决定严惩,但他的方式比较特别,既没有凌迟,也没有砍头,而是下令:“以衡量准其肥瘠,每斤依照猪肉价钱卖给鳏夫。今后凡有女尼秽乱佛门,皆以此法处置。这里的“鳏夫”是指无妻或丧妻的老年男子,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老光棍”。将涉案尼姑称斤按猪肉价格卖给老光棍为妾为奴,这是对尼姑的一种莫大侮辱,表达了周儒教的愤怒与鄙夷。

换算成今天的人民币,猪肉按12元一斤算,那么老光棍们只需花上1200块钱就可以买一个体重100斤的尼姑任意玩乐,可以说是相当便宜。所以此令一下,百姓们拍手称快,老光棍们更是乐见其成。而尼姑们为免遭凌辱,不得不有所收敛,可谓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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