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问题一直困扰着清帝,对于自关外入主中原的清朝而言,“夷夏”问题作为一种政治忌讳,时不时卷起风潮,触碰到清帝的敏感神经。清帝一方面采用严厉的删削、禁毁策略,对涉及到夷狄问题的图籍进行全面处理;另一方面,也试图树立起一套新的夷夏观,对传统的夷夏观进行了颠覆性改造。 晚近学者黄节较早发现康熙时编修的《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后省称《汇纂》)中对《左传》《公羊传》有关“夷狄”文字刊落的情形,他觉得清帝作如此处理,是为“崇高其地位,使释经者忘夷狄之耻”,满人至关外入主中原,作为东夷异族,于图籍中的夷夏之防、攘夷大义保持相当敏感与警觉。 不止《左传》《公羊传》,康熙的《汇纂》还对宋儒胡安国的《春秋胡氏传》(后省称《胡传》)中申发攘夷之论的地方皆加以删削。如僖公元年“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胡传》云: 《汇纂》中对此文字完全加以删除。如僖公三十年“夏,狄侵齐”,《胡传》云: 《汇纂》将《胡传》中讨论“攘夷”的内容“诗不云乎: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四夷交侵,所当攘斥”加以删除,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 除了隐形的删削手段,亦有因夷狄问题而产生文字之祸的治罪手段,康熙时处置过一桩私修明史的案子。浙江人庄廷鑨购得明人朱国桢的明史遗稿,并延请一大帮士子加以编纂,不久庄氏病殁,其父庄允诚于顺治十七年(1660)将此书刻成,名为《明史辑略》。次年为人告发,庄允诚随即下狱,庄廷鑨亦遭开棺戮尸。康熙二年(1663年),凡与此书相牵涉的人员,包括作序者、校阅者以及刻书、卖书、藏书者皆被朝廷处死,庄廷鑨之弟庄廷钺也遭凌迟之诛,殃及同族,此案牵连到了千人之众。《明史辑略》中涉及到满洲入关以前的历史,直言不讳地称满人为“奴酋”“建夷”“虏”等,这些明显带有强烈的夷夏之防情绪的文字,触及到清廷的忌讳,遂酿成惨案。康熙皇帝 乾隆对夷狄问题的敏感程度,亦毫不逊色于其祖父,借纂修《四库全书》之机,对图籍中所涉“夷夏之防”字眼皆加以严格处理。乾隆四十三年(1778),湖广总督进呈的应毁各书清单中有两部书赫然在列——明人郑晓的《四夷考》与叶向高的《四夷考》,郑著下附“内载《女直考》,语有违碍”之语,而叶著中列有《女真考》,将女直、女真列入四夷,这显然是于满人之大不敬,故遭禁毁。除了明确含有“夷狄”“四夷”字眼的图籍之外,还有带有容易引发夷夏之防联想的词句之图籍,亦是稽查、销毁的重点。四库馆臣制订《查禁违碍书籍条款》,其中有一条说:在万历之前书中偶有涉及“辽东、女真、女直诸卫字样”者皆要销毁,“若语有违碍者,仍行销毁”,“辽东、女真、女直诸卫字样”皆是满人入关之前的称谓,辽东、女真、女直诸卫从地理方位上就属于“夷狄”范围,故这些称谓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满人来源于“四夷”的身份。 乾隆四十年(1775),湖南巡抚觉罗敦福查缴了陈祖法所著的《古处斋集》,其内第四卷《闱中》《秋感》二诗中有如“惭缨络、泣冕旒、无明发、击短缨”等句,被指“语涉诋毁,不应留存”“请旨销毁”。另外,清初祝廷诤所作的《续三字经》内有“发左披,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字样,戴移孝、戴昆父子所著之《碧落后人诗集》、《约亭遗诗》内含“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之句,皆被视为“系怀胜国”“指斥本朝制度”而遭惩治。汉人遵从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古训,头发受之于父母,剃发是为大不孝,而满清入关以后要求剃发,披发左衽是夷狄风俗,故陈祖法、祝廷诤与戴氏父子皆是借“发”暗讽满人,隐然表露夷夏之防,遂遭到清廷严肃处理。 《四库全书》对宋儒胡安国《春秋传》中的“夷”“狄”违碍等文字亦进行了大规模处理,将胡安国《春秋传》激烈讨论夷夏之防的文字皆加以删削、铲除。如隐公二年“春,公会戎于潜”。《胡传》原文云: 《四库全书》录入之《胡传》查不到此段文字,胡安国在此花费大量笔墨对《春秋》经文发表议论,将戎狄与“小人”同视,反复陈说“内中国而外夷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警惕猾夏之祸,意在使人“知内外之旨,而明于驭戎之道”,认为《春秋》经中书会戎,是讥戎狄也,通篇皆在议论戎狄与华夏的区别。这一讨论很容易引发满人作为外族的联想。文公八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八月戊申,天王崩。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乙酉,公子遂会洛戎,盟于暴”。《胡传》原文云: 清代记述海外诸国及国内各民族史籍的《皇清职贡图》 清帝不唯采取政治手段来严肃处理“夷夏”问题,对这一问题亦进行了充分地回应与解释,试图争夺夷夏观上的话语权。宋儒胡安国在《春秋传》中从种族角度强调华夷之辨、夷夏之防。他指出“韩愈氏言,《春秋》谨严,君子以为深得其旨,所以谨严者,何谨乎?莫谨于华夷之辨矣”,“何莫谨于华夷之辨,要在明族类、别内外也”。隐公二年“公会戎于潜”,胡安国说: 胡安国强调“内中国而外四夷”“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从地理上将之羌胡排斥在外。文公五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于衡雍。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胡安国说: 胡安国“谨夷夏之辨”,“明族类、别内外”,批评戎狄居天下之中,乃“乱华甚矣”,表示中国、夷狄不可杂处,从种族上严守华夷之辨。 尽管清代官方对图籍中的夷狄问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删削,但是并不避讳此一问题。康熙于二十五年(1686)编纂《日讲春秋解义》(后省称《日讲》),表达夷夏之间本没有严格的区分,关键在于是否守礼,夷亦可自进于中国。如僖公二十一年“公伐邾”,《日讲》云“邾曰蛮夷,盖近诸戎,杂用夷礼,故极言之”,指出邾称蛮夷,是采用了夷礼之故,如文公七年“冬,徐伐莒”,《日讲》云: 《日讲》以为徐本是戎狄,“后自进于中国”,在于其数从中国会伐,依附中国。可见,华夏可以滑落为夷狄,夷狄亦可以转变为中国。 雍正曾于七年(1729)刊刻《大义觉迷录》,颁行天下,其中就有诸多讨论《春秋》中夷狄的问题。在雍正看来,《春秋》大义乃君臣、父子之伦,雍正进一步驳斥曾静、吕留良: 曾静认为“一部《春秋》也只是尊周攘夷”,吕留良在讨论管仲管仲九合一匡之功时,“独谓仁在尊攘”,雍正一并加以反驳,他引用《论语》解释“攘”仅指的是楚国,“谓僭王左衽,不知大伦,不习文教”,“《春秋》所摈,亦指吴、楚僭王”,并不是在于地理之远近,他所要突出的依然是君臣大伦、尊王之义。也就是说,夷夏之间的区别根本在于是否讲究君臣、父子之伦。在《大义觉迷录》中,雍正表示“朕于普天之下,一视同仁”,大清乃是“合蒙古、中国一统之盛,并东南极边番彝诸部俱归版图”,故不当“以华夷而更有殊视”,天下一统,华夷一家。是故,文教与地理上的一统,皆成为清帝反驳传统以种族区隔为中心的夷夏之辨的依据,以此论证其统治正当性的理论支撑。 乾隆于二十三年(1758)编纂《御纂春秋直解》(后省称《直解》),对夷狄多有褒奖、称许。如僖公十八年“狄救齐”,《直解》云“苟有善,虽狄必予之”,对狄救齐之举表示赞许,如襄公十八年“春,白狄来”,《直解》云: 《直解》并不完全按照《春秋》中的理解,夷狄与中国会盟而持批评的态度,相反对夷狄“其慕义而来”,采取接受的态度。乾隆曾对胡安国的华夷之见表现出相当地不满,并斥之为胡说: 乾隆批评胡安国“华夷之见,芥蒂于心,右逆子而乱天经”。其与康熙一样,乾隆亦表示夷夏之间并无根本区分: 乾隆以大一统自居,抛出“夷狄而中华则中华之,中华而夷狄而夷狄之”之论,指出中国与夷狄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清帝将《春秋》中的“夷夏之防”转变为夷夏无别,实则为满汉、中外一体的民族观提供依据。康熙在满汉、中外关系上,倡导“满汉一体”“中外一体”,康熙二十四年(1685),他称“满汉人民,俱同一体”,康熙四十三年(1704),他称“朕于满洲、蒙古、汉军、汉人视同一体”,康熙五十年(1711),称“朕统御寰区,抚绥万国,中外一体”。乾隆亦有一样的看法,他表示“夫蒙古自我朝先世,即倾心归附,与满洲本属一体”,“国家中外一家,况卫藏久隶版图,非若俄罗斯之尚在羁縻,犹以外夷目之者可比”。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清帝对宋儒胡安国《春秋传》中坚持“夷夏之防”的观念进行了颠覆性的改造,强调夷夏本无分别,从文教、礼仪、地理大一统的角度,打破了胡安国所坚持的夷夏之间以种族为限制的传统壁垒。 清人入关,尽管地理、疆域上实现了大一统,然面临着种族、文化之异所带来的巨大考验。从康熙到乾隆,清帝对夷夏问题的处理愈来愈峻烈,删削、禁毁,甚至不惜治罪,以高压式的政治手段,清除夷夏之间的文化记忆与知识记忆,这只不过是刚性策略之一,直面并回应这一问题似乎更为要紧,清帝通过文教手段,对《春秋》中的夷夏问题重新进行讨论、解释,争取夷夏观上的表达权,这种柔性策略更具有说服力。迈过海内外种种论述,我们能具体注意到清帝的政治言说艺术,是如何克服种族、文化的冲突与障碍,使得清朝成为一种超越的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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